December, 2009的文章

小小 iPhone 應用開發商 Tapulous 的千萬美金大成功

December 23rd, 2009

八月底時,我寫到了 iPhone 應用的市場,今年將達到 24 億美金產值的消息。在十月底時,又提及了Apple 開放了重大的商業模式,讓免費程式也可以使用,將大大刺激此市場。兩個月後的今天,果然傳出了靠著”遊戲中購買 (In-Game Purchase)“模式,讓只有 20 個員工的小 iPhone 應用開發商 Tapulous快速成長到每月百萬美金營收的規模

Tapulous 知名的遊戲包括 Tap Tap Revenge 系列,已經被下載超過 1 千 5 百萬次。這個遊戲其實再簡單不過,他就是當年受歡迎的”跳舞機 (Dance Dance Revolution)”的指上版,玩家透過三支手指,隨著音樂起舞,誰能在指定的節拍上,點中越多音符,就能獲得高分。

就像 DDR 一樣,這個遊戲有趣的地方,全在於可以與朋友對抗,透過 Facebook Connect for iPhone,他讓玩家可以輕易的邀請朋友加入,以及分享戰果。而他獲利的模式,就是在遊戲中販售所謂的”高級曲目 (Premium Tracks)”,讓你可以挑戰 Lady Gaga 等最新流行單曲。抓到了重點,在這樣簡單的架構,就讓他就可以做到一年上千萬美金的營收。

所以,有興趣開發 iPhone 應用的團隊,可以從 Tapulous 這個案例學到的重點,就是互動還有和內容的結合。喜歡玩遊戲的人都知道,和朋友對打,永遠比自己關著門玩有趣。而消費者對於音樂等數位內容的興趣,是永遠會存在的。如果能把這幾個點串起來,我相信絕對可以做出受歡迎的遊戲。加油。

(Images via tapulous.com)

寫給詹宏志先生 關於 PCHome 與台灣的網路產業

December 22nd, 2009

電子時報於上周五 (12/18) 刊出一篇名為「10年只有2家公司IPO 詹宏志:網路產業光靠培育無法成形」的報導,節錄了詹先生在一場由 台灣網際網路協會 和 資策會創新應用研究所 合辦的座談會演講的內容,其中有一些關於”台灣網路產業如何成形”的論述,我轉貼如下 (沒有電子時報會員的人,jimmyting 的網誌有轉載):

…台灣網際網路發展雖看似蓬勃,但超過10年的網路發展,至今卻僅培養出PChome、104人力銀行兩家純網路公司,以及勉強可算是半家的B2B電子商務業者久大,他認為在產業未與資本市場扣連下,網路新創業者將難以從資本市場獲得足夠創業資金,讓產業發展速度受限。…

…要真正讓產業成形,則必須要有3個「i」:育成(incubation)、投資(invest)與公開發行(IPO),透過建立更多成功的網路創業故事,讓更多人對投資網路創業建立信心,則資本市場一旦與產業創新結合,自然會有很好的發展。…

詹先生是我非常尊敬的網路人,可惜我人在紐約,無法親自去聆聽他的演說。或許是電子時報節錄過程中的取捨,但是關於”如何刺激台灣網路產業的發展,” 我覺得詹先生上面的論述只算是說中了一半。我的補充和建議,在下面這封給詹先生的公開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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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詹先生,

在電子時報上讀到了您近期於網路協會舉辦的座談會中演講的內容,非常可惜我人正好在紐約無法親自到現場恭聽。關於您對於近十年台灣網路產業發展的論述,我也有類似的觀察。台灣的 IPO 市場,在這段期間,的確對於網路公司不是十分友善。可惜證券的公開發行,是一個完全基於需求與供給的自由市場。雖然掛牌量的健康與否,與一個國家的創新風氣,有著密切的關係,但可惜這是唯一一個無論創業團隊,創投或是金融業,都無法控制的因素。

然而,觀察美國近年蓬勃的網路產業,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華爾街的 IPO 氛圍,從 2001 年至今亦持續低落。今年一整年,純本土網路公司掛牌的,更只有小型股一支:  OpenTable。但是,無論是加州的矽谷,還是紐約的矽街 (Silicon Alley),美國的網路創業風氣卻是持續的高漲,一點也沒有受到打壓。這其中的幾個重要因素,我歸納如下。分析的同時,我更希望大膽獻計,請詹先生所領導的 PCHome 集團,在執台灣網路產業牛耳的同時,還可以有更多作為。透過這些策略網家將能得到進一步成長的動力並對活絡本土網路產業產生極大助益是雙贏的局面因此希望您能略作參考

健康的併購市場

雖然 2009 一整年,美國只有一家網路公司掛牌上市,但其活躍的併購市場,另外也提供了幾十家網路公司,非常良好的退場機制。其中 Google 買下 AdMob 的價值,甚至高達 US$ 750mm,比 OpenTable 的掛牌市值 (US$ 600mm) 還高上許多。也就是說,在美國,上市其實並不是新創公司的唯一或最佳退場途徑。這樣的結構,促使了創投資金的持續投入,也確保了新創公司能夠有子彈可打。反觀台灣,如此的併購市場,在本土公司間,幾乎是不存在的,當然也就影響了創投的胃口。

我想詹先生也知道,其實大多的矽谷公司,一旦上市取得籌碼,便會積極四處 shopping,買技術,買產品,買客戶,買營收,買 EPS,因為用收購的,往往比”自己種,” 來得有效率許多。在台灣,PCHome 其實也具備有執行類似策略的能力,透過收購優質網站來提升競爭力。而一旦網家開始行動,絕對會為台灣低迷的網路圈,打上一劑強心針,讓創業團隊和資金,都更有信心投入。

低創業成本

美國網路創業風行的另外一個因素,我想是其低廉的成本。一個工程師,幾十個小時的開發時間,上傳到 Amazon 每個月只要 $80 的雲端伺服器上,然後就可以等著生意上門。在台灣,這樣的成本結構,大家都在苦苦等待中華電信的跟進。但其實亞馬遜本身並不是電信業者,卻能夠把虛擬代管做得有聲有色。這告訴了我們網站的經營者,或許更能夠了解自身的需求。我想,價錢合理的虛擬代管,是非常值得 PCHome 加以考慮的新服務。藉此,不但閒置的伺服器產能,可以轉為營收,也絕對可以對台灣的網路創業,產生很大的正面作用。

營收環境的成熟

美國網路產業的最後一個特色,就是營收方式的豐富和成熟。除了傳統的 CPM,CPC,還有各種 B2C 網站提供的 Affiliate Marketing / CPA 模式,讓網站們可以自由的選擇最適合自身使用者的商業模式。比起美國,台灣的線上 B2C 電子商務,佔整體 GDP 的比例還要更高。然而是透過 CPA 模式來產生營收的,卻非常有限。PCHome 在這方面雖然有分紅網的提供,但是這個服務的設置,還是相當手動,無法讓一個小網站,透過 API 的方式來呼叫,進而讓伺服器自動的去管理營收的產生,以及最佳化。如果網家能在這方面更補強,不只能提升自身營收,也會讓網站經營者更有利可圖,促進產業更蓬勃發展。

以上拙見,還希望詹先生能夠予以參考採納。

謝謝。

Jamie Lin

appWorks Ventures 育成創投 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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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PCHome.com.tw)

個人隱私

December 18th, 2009

最近由於 Google 執行長艾瑞克‧舒密 (Eric Schmidt) 對於個人隱私權的的不當發言,加上 Facebook 大幅更改隱私權設定,北美網誌圈又掀起了一波關於”個人隱私 (privacy)“的討論。

幫舒密兄自找麻煩的是以下的言論:

If you have something that you don’t want anyone to knowmaybe you shouldn’t be doing it in the first place.

(中文大概翻成: 如果你有什麼事情是不想讓人家知道的,那你或許應該不要做那件事情。)

這樣的論點是很不妥當的,我們的生活中都有很多事情是非做不可,卻又羞於讓人家知道或看到的,例如: 沐浴,如廁,睡姿,打呼等等。這些事情我們沒辦法避免,說起來也並不是真的羞恥,但是大部分人總是不希望把他拿出來攤在陽光下分享的。就算少數人真的有意願分享,朋友也不一定有興趣欣賞。

所以我想比較正確的論點,應該是:

If you have something that you don’t want anyone to knowmaybe you shouldn’t be posting it to the web.

(也就是: 如果你有什麼事情是不想讓人家知道的那你或許不應該把他放在網路上。)

這把我們帶到了 Facebook 更改隱私權設定這件事情,我想大概大家都已經看過下面這個畫面。基本上這是一個 Facebook 以請你”檢視 (review)“你的設定的介面,但其真正的目的是想叫你更改設定,開放更多的資料給所有人看。


這個設定介面打開的時候,包括個人資料和家庭資料在內的許多選項是預設在”公開 (Everyone)”的,眼尖的使用者或許會把全部的選項都勾成”原設定 (Old Settings)”,再按確定,但是沒發現的人,你的個人資料就這樣傻傻的變成了公開在陽光下的資訊了。(顯然這些傻傻的人中,還包含了 Facebook 的執行長 – 馬克‧沙科博 (Mark Zuckerberg) 本人。)

Facebook 這樣一個不入流的招數,當然馬上引來媒體的韃伐。有趣的是,FB 的公關頭頭 (Director of Corporate Communications),試圖跑出來滅火,但他居然脫口說出了: “如果你不想要讓別人知道你的個人資料,那乾脆輸入一個假的資料吧。” 這樣的話。

再怎麼說 Facebook 也算是這波網路實名化的先趨,這個運動讓大家在網路上的行為,更負責任,也有助於提升內容的品質。現在他的公關長跑出來說這種走回頭路的話,其實算是相當丟臉。

所以說科技公司創辦的時候或許很有理想,但當他們到達了一定的規模在獲利壓力和政府國安機構的雙重影響下真的很難持續以使用者的最大利益為考量。了解了這點,就知道為什麼我上面會說,如果什麼事情真的不想讓人家知道,那請你就別放到網路上了。

企業的最大任務是獲利,又怕政府找碴,那個人的隱私我們就自己去保護吧

(Images via paopix@flickrFacebookTechCr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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