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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工程師的薪水和生產力如此不成比例?

April 29th, 2011 by Jamie | 切換為細明體 | 切換為正黑體

算起來軟體工程師大概是全世界最特別的一種職業,因為一個最好的 programmer 和一個最爛的 programmer,生產力相差至少 10 倍,有時候甚至可以高達 100 倍。這在其他的職業幾乎是沒聽過的 — 像 Jordan (麥可‧喬丹) 這樣強的籃球員,平均一場比賽的生產力,頂多也只是菜鳥板凳的 10 倍。即使是其他腦力、創意密集的行業,例如:IC 設計、建築、商品設計等等,生產力的差別也都是在 10 倍的這個級距,很少達到 100 倍的。

但又為什麼,當 Jordan 的薪水是 NBA 菜鳥的 100 倍,一流建築師的費用是菜鳥的 1,000 倍時,最好的軟體工程師,他們所賺得的卻往往連新人的 5 倍都不到?這個問題我一直想不透。它也不是壞事,因為很久以前當我第一次發現了這個現象後,我就學會要花 3 倍的價錢去顧一個 10 倍強的工程師 — 多麼划算的一個買賣啊!只是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讓我非常的困擾。第一,它一點都不符合經濟學上「邊際效應遞減」的原則,你看其他職業,例如上面提到的 NBA,當你要雇用一個生產力 10 倍的球員,你必須付出 100 倍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它一點都不公平,生產力 10 倍的人,就算沒有拿 100 倍的薪水,少說也應該要拿 10 倍的薪水。

直到昨天,讀了 John D. Cook (強‧庫克) 的這篇文章:「Why programmers are not paid in proportion to their productivity」,才給我了一個天大的啟發。

原來,這件發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 John 其實也是引述  Joel Spolsky (喬‧史波斯基,有名的 Joel on Software 作者) 的說法:

第一,雖然全世界的工程師優劣差很多,但是一間公司的工程師優劣卻是差不多的,因為一流的工程師不可能長期忍受跟一群蠢蛋一起工作,所以遲早會離去,於是久而久之這間公司的工程師品質就會趨向一致 — 這也就是為什麼你必須要花很多力氣在團隊上面

而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一個好工程師的生產力,其實很難被察覺。如果你要判斷一個業務好不好,那很簡單,看看他的業績就行了。你要看一個建築工人的生產力,那也很簡單,看看他多快把房子蓋好就行了。以此類推,如果你要知道到一個軟體工程師的生產力,就看看他寫了幾行程式…

大錯特錯!!

一個軟體工程師生產力最高的時候,是當他可以少寫幾行程式的時候。當他可以用一些現成的東西,在很短的時間內拼湊出你需要的產品、解決方案的時候;當他可以跟你明確的溝通,不會浪費時間在開發錯誤的東西上的時候;當他可以正確的解讀數據,然後快速的修正產品的時候。這些…

通通不是用幾行程式碼去衡量的!!

問題是當一個優秀的工程師,快速的把產品湊出來,或者是很有效率的溝通時,老闆的反應是什麼?99.9% 都沒有辦法聯想到這就是極致生產力的表現,然後說:「嘿!我應該幫他加薪 10 倍!」所以,難怪好的工程師往往沒辦法獲得合理的報酬。

因此,如果你是創業團隊,該怎麼做?當然是用力的利用這個市場不平衡,把優秀的、在大公司鬱鬱不得志的工程師,通通都吸收到你的團隊來。而這也就剛好解釋了為什麼 EZTABLE 會說:我們在找的是「人」,而不是技術

PS. 意猶未盡的人,這裡有一篇 Hackers vs. Coders 的故事。

PPS. 我超喜歡下面的討論,比文章本身還精采,大家千萬不要錯過。

(Image via scobleiz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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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這裡所謂的「生產力」,是廣義的,所以當然包含團隊合作的能力。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當然,如何帶領團隊的道理,放到不同關節上,往往都還是適用的。

  • http://blog.miniasp.com/ Will

    嗯…我知道,我想強調的是生產力跟薪資並非等比與直接的關係,這樣的論點邏輯本身就有問題,能引起這麼多討論也是這個原因,您真內行!XD

  • http://blog.miniasp.com/ Will

    我覺得「有時後生產力高達 100 倍」這句話有點言過其實了~

  • 光頭王

    非常同意邱馬克說的:決定薪水高低的因素,本來就不是只有生產力這一項因素。
     
    如果是的話,那也是在一二級;在第三級產業(eg : 服務業,娛樂業…等)根本不可能只看生產力。
     
    這篇文章舉的例子完全是不同行業,根本不能這樣比。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snsdk-Imoo/1732940546 Msnsdk Imoo

    前面看到因人制宜的管理說法,對於公司來說例外管理是最沒效率,我個人覺得很多資訊管理人,喜歡談管理 看數字 報表…忽略人自我求好的動力, 這些管理人把工程師當牛來管理,餵他適當的糧草,檢驗它產出多少牛奶;這種思維實質上是壓抑技術滋長最大的殺手,無為而治吧~~看看你夥伴,你會看到自己的德性 ( 一流的工程師不可能長期忍受跟一群蠢蛋一起工作,所以遲早會離去 ),如果一流的工程師無法留在你的team , 那麼代表什麽? 你該調整你對管理的看法,而不是不斷的加薪以便留下這些蠢蛋,不是嗎?

  • Loryn Huang

    我想文章是在強調”請重視你團隊中的人才”,別視為理所當然了。

  • CY

    Steve Jobs 不是工程師啊…

  • CY

    其實open source community裡面寫程式當娛樂的人也不少…

  • CY

    講到A-Rod事情就好玩了。棒球裡面有很多這種可以量化的數字,比如說VORP(Value Over Replacement Player, http://en.wikipedia.org/wiki/Value_over_replacement_player)這樣的概念;或者更重視一點勝場的成分,也可以討論WS(Win Shares,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n_shares)。這些數字在不包括team chemistry、leadership的成分之下,告訴我們一個球員的「價值」,或者對一個球隊的貢獻。越高薪或勝場越高的球隊,往往所付出的VORP/Win Share或者Annual Salary/Win Share也越高;當然這有點Winner’s Curse(http://en.wikipedia.org/wiki/Winner’s_curse)的味道,不過這告訴我們,一個選手的價值其實往往在最高端會被嚴重高估,因為這樣的選手是稀有財,不是隨便free agnet市場撿一撿(Replacement Player)就一大堆的。

    同樣的事情放到軟體工程師身上,就不完全是這麼回事了。軟體產業開始強調流程與coding標準化,強調容易交給別人繼續maintain;這其實強調的就是replacement player的重要性,你目前所做的這個專案,可以快速/無痛的交給下個人繼續開發,也許是你開發的API,也許是整個project要完全換手。而下個人的程度取決於團隊/公司水準,這是軟體工程強調的標準化。

    我需不需要夠好的engineer?我需要夠好的architect幫我設計好整個系統,需要夠好的senior engineer幫我帶領團隊,這些「夠好」都是replacement level等級的「夠好」,至於下面的雜魚們就更不用說了。

    所以啦,你要怎麼去找個10X的engineer去寫個很棒的軟體?當一個產業出現標準化流程的時候,你就很難讓這個10X的engineer做出10X的產出。當可以找到五個不錯的球員打Princeton offense的時候,Jordan在這樣的球隊裡也只能跟其他的球員一起打Princeton offense。

    拿我最近待過的一間公司做例子好了。這間創造出VBA的公司在Office 2008 for Mac這個版本沒有支援VBA,原因是因為之前的VBA是用assembly幹出來的,而這個當年寫出這個版本的人離職了。這個人非常的神,絕對是100X的engineer,因為公司聲稱支援VBA要多花兩年時間,而當年他只用了兩個月就搞定這玩意了。對公司來說這樣的天才好不好用呢?其實不見得好用,真的好用的是寫出老嫗能解的code的不天才replacement engineer。


    所以我離職也沒人鳥我就是了…。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廣義的生產力,也就是一個員工對公司產生的價值,應該要和他的收入有某種程度的正相關,這是經濟學的最基本原則。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沒錯,1.5 倍生產力的人,即使給他 1.25 倍的薪水,你還是賺到。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That’s right!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邱馬克/100000221152517 邱馬克

    不同產業可以比,但是生產力的定義有問題,一個NBA的球員的價值,除了他在球場上的表現之外,他對媒體的配合度、他在球場外的表現、形象、他做公益的積極度都跟他的整體價值及薪資有直接的關係,而這些指標到最後會影響什麼?

    當然是球團能不能順利賺大錢~

    當然也有一些極端的例子,像Kobe雖然強暴誹聞纏身,但因為球場表現超過一般球員太多,以致球迷無法把關注力放在他球場外行為上,這種例子是很少見的。

  • http://www.jobBole.com 关关

    多谢Jamie分享此文。「Why programmers are not paid in proportion to their productivity」《为什么程序员得到的报酬与他们的生产力不成正比》 http://www.jobbole.com/entry.php/558

  • http://www.facebook.com/Mitchell.yc.Chan Mitchell Chan

    文中的假設是生產力和薪水成正比,這在生產者上的觀點上是對的。但問題是工程師不僅僅是把產品做出來的人,工程師是服務,顧問業的(如果老闆是把你當成生產者,那他也沒理由去付更多的薪水,因為生產者的可替代性高)。從要求中,歸納所得到的訊息,看到核心問題再提出解決方案(當你是生產者的老闆是不會放手讓你去作的,所以你的薪水還是不高)。對企業來說,能提出解決方案的工程師比單純高生產力的工程師更能帶動公司前進(但前提是你要有個好老闆)。

    另文中一間公司的工程師優劣卻是差不多的,我認為也是老闆的問題,一流的工程師是可以引導其他工程師一起工作(但精明的老闆就不太會接受蠢蛋工程師吧),但不可能長期忍受跟一個蠢蛋老闆一起工作,所以遲早會離去。

  • 過路人

    不對。他們是老闆,不是員工。所以他們跟這篇文章完全沒有關係。

    他們是我所說的:"所以,要有極端的收入,要嘛工程師當久了,自行開業去。"

  • http://profiles.google.com/hacgis 韋志 黎

    完成的品質和速度可以當成工作績效的一部分,但不會放在上述的情境當中來考量,原因在於一般情況下,專案外包成員和客戶是平起平坐的合作關係,而非上下屬的關係。

    所以我們的敘薪一切都要跟工作成果掛勾,完成的品質和速度在不同的問題上很難平準化,也就是說,這兩個變因比較量化難融入敘薪的方程式裡面。

  • Homer

    當 Jordan 的薪水是 NBA 菜鳥的 100 倍–>他有經紀人在幫他談薪水。
    一流建築師的費用是菜鳥的 1,000 倍–>他有幾座成名建築,就蓋在那兒,誰想看都可以去看一看。
    一流的業務,除了會賣產品,更會推銷他本身的價值。(沒冒犯的意思,這也算是一種藝術)
    而專注的工程師,成天腦子裏擺的只有程式。他的溝通對象最多的是電腦。程式寫得好,外行老闆能察覺臭蟲比較少已經少之又少了。
    團體之內每個工程師負責的工作各不相同,個人程式效率也無從比較。
    架構師? 最偉大的架構往往是簡單明瞭容易懂的。然而要從無中生有要費盡不知多少心思,但設計出來之後每個人看了每個人懂,事後諸葛人人會當。更糟的是對一個中小型軟體公司來說,下一次的新設計大概是滄海變桑田的時候,架構師只能晾起來管管工程師。於是看起來對公司的「未來」貢獻就不那麼大了。

    簡單說,我的結論是: 軟體工程師們該有經紀人制。這樣薪水就能高了。

  • http://blog.miniasp.com/ Will

    個體經濟學重視需求與供給,如何影響個人,達成交易,並形成巿場中的均衡價格並關注人們的決定和行爲影響物品和服務的供給和需求、誰負責決定價格、或者反過來,價格怎樣決定物品和服務的供給量和需求量。從來都沒有提到說有生產力跟收入之間有某種程度的正相關的道理,你說的這點我不太能認同。

  • http://blog.miniasp.com/ Will

    打球的人願意花錢買門票看籃球賽,但這群拿寫程式當娛樂的人不知道願不願意花錢買軟體?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當一個市場有超額利潤時,就會有很多廠商投入,直到超額利潤消失時。我把「用三倍的價錢雇用十倍價值工程師」這件事情,視為超額利潤。

  • http://blog.miniasp.com/ Will

    依據您的假設,您所謂的超額利潤就是「用三倍的價錢雇用十倍價值工程師」。而「廠商」就是聘請他們的「公司」,所以這些公司都想來搶奪這些超額利潤。那「市場」是誰?

    依照您的第一句「當一個市場有超額利潤時」來說,會把工程師當成超額利潤的只有這些廠商(公司),市場似乎就等於是這些廠商 (公司),因為工程師就是這些市場所爭取的超額利潤?這樣似乎不太合邏輯啊。

    如果您的本業沒有那麼多的實質利潤 (生意沒那麼好做),你要是先假設「用三倍的價錢雇用十倍價值工程師」是超額利潤的話,我想這個假設會對您的事業造成危機的。

    如果您的本業真的非常賺錢,只要請到「用三倍的價錢雇用十倍價值工程師」就能幫您賺到非常多錢的話,那麼這樣的邏輯才是合理的。

    但從你的文章裡完全沒有提到「您的本業真的非常賺錢」的前提,就先假設「用三倍的價錢雇用十倍價值工程師」是超額利潤,要嘛就是你真的拿到許多錢能燒,先給他三倍的薪水,然後讓他感覺他有十倍、百倍的生產力讓他衝。要嘛就是你真的很會賺錢,而且沒有十倍生產力的人不行,所以你真的很厲害找到了擁有十倍生產力的人來貴單位上班 (這有難度),找到之後你每年就要用越來越高的薪水去維持(鞏固)這個人在你的單位工作,因為他總有一天會覺得他的生產力已經高達 20 倍了,到時你要用多少倍的薪水來請他?

    最後,有個前提不一定能成立:工程師生產力的倍數,「工程師的生產力」是很難評估的,永遠無法做到公平,拿生產力的倍數當成激勵的條件比拿來當成調整薪資的條件來的有意義些。

  • Eric6321

    軟體工程師絕對有等級之分
    薪水的高低在於所在的位置
    一個十倍薪水的軟體工程師不代表寫程式快十倍
    或是有十倍的效率
    他在團體中的價值是提升其他人程式的效率與品質
    因為他很有經驗知道怎樣不會走錯路
    所以才會有CTO這樣的職務出現
    而一家公司的CTO薪水絕對有可能會是菜鳥軟體工程師的數十倍
    而CTO所要具備的不僅僅是豐富的程式開發經驗
    管理跟溝通也是必備的能力
    甚至還必須要有老師的特質
    因為他要教別人….很有耐心的
    所以別只是寫程式了….工程師們
    向更高的職務挑戰吧
    薪水絕對不只這樣….

  •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308630146 Yu-Sen Jhao

    球隊也是團隊合作,建築師也是團隊合作,即使是藝人,其產品也是團隊合作所產出,這些跟軟體的團隊合作有何不同?我看到的不同不是軟體工程師的思維或合作能力有問題,也不是消費生態有所不同。這裡面最大的不同是軟體產品沒有列出開發團隊名單的習慣。如果掛名銷售成了軟體產品的普遍慣例,所謂的工程師思維、合作能力、消費生態、老闆給薪的幅度都會整個扭轉。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沒錯,賈伯斯就是從工程師變身成個人品牌,然後代言產品最好的例子。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工程師的生產力倍數的確很難估計,所以才會有本文。本業不賺錢的公司自己就會消亡,根本沒辦法在人才市場競爭,不用考慮。

  • Fuckyouall

    極盡虎爛之胡言亂語, 什麼薪水一千倍一百倍,
    你資料哪裡來? 道聽塗說? 自己幻想?
    那你知道挑大便的薪水有你的一百倍嗎???
    他挑的大便護會比你放的屎多嗎??
    胡扯, 只為了達到自己想說的目的, 道聽塗說欺騙眾人, 造虐!!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別氣,不想看沒人逼你看。

  • human

    如果工程師跟棒球名星、籃球名星一個都經過選拔賽才進入公司,我相信那工程師能力與薪資會有更合理的對比。然後在依靠個人綜合能力讓公司拿到總冠軍,我也相信一定可以獲得比菜鳥們高百倍的薪資…..有競爭才會獲得好東西。

  • Anonymous

    我覺得 – 可能的原因之一在於 –> 市場上這樣的工程師(100倍生產力)太”多” ; 但這樣的Jordan(生產力雖只有10倍)非常稀少 . 簡言之, Porter的兢爭分析解釋了部份的原因.

  • Ethan

    ㄏㄏ~CTO薪水是菜鳥工程師的數十倍!!? 你是哪一間阿? 我跟我老闆說一下…ㄏㄏ
    不過我覺得,軟體工程師是一個統稱,有作專案的、有作技術研發、創新研發的、有作網站的,每一種的衡量標準都不同,你不可能叫做創新研發的工程師3個月內做出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重大突破,(有的話,恭喜你,你找到的是神,不是人),研發很難用時程評估績效,雖然有些研發單位用專利申請或論文發表,但是只重量不重質的獎賞制度,會造成一堆沒啥用處的專利和地球上也沒啥人看的論文發表來領取公司獎勵,所以,像這種創新研發產品的薪資應該也不會跟菜鳥多上十倍(有五倍已經很偷笑了),但是可以用專案分紅的模式鼓勵這樣的神人為公司研發突破性商品,例如:如果發展出世界獨一無二或者領先業界的什麼技術,這個人或團隊可以分享該產品銷售的多少%或者每出一個貨分得1分錢。讓這樣的神人做出一個產品如同自己在創業一樣,這個誘因應該遠大於固定薪資多少,幫你拼了,哈哈~

  • Eason Lin

    我在業界大概七八年了
    基本上很強的人 根本就少得可憐
    曾經看過的工程師 沒有100也有80
    但 真的在各方面都可以做得很好的工程師
    可能不到3%

  • Dr Hehh

    跟醫師一樣耶,做的時間短,病人以為你不辛苦XDD

  • Kindking1021

    我覺得馬克前輩說得很好耶,我也是一直到最近找自己的價值時才發現這個道理。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邱馬克/100000221152517 邱馬克

    那~你找到了嗎?

  • http://www.facebook.com/sayhongwen 溫 世豐

    說的好,而且一個人強歸強,不能團隊合作也是沒啥用處。再說了,超強的工程師就直接拉拔當pm或新技術研習或培訓他人者了;甚至附加上企圖心和有idea的話,就更不用說了…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邱馬克/100000221152517 邱馬克

    對阿,所以當我們這些工程師,除了開發能力以外,還能夠有市場觀念,有企圖心及創造力,那我們的價值及薪資就不是由老闆來喊,而是我們自己能夠評估自己”值”多少錢了。

    也不用一天到晚喊著老闆都不加薪,加班加到死這類的話了。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邱馬克/100000221152517 邱馬克

    對阿,所以當我們這些工程師,除了開發能力以外,還能夠有市場觀念,有企圖心及創造力,那我們的價值及薪資就不是由老闆來喊,而是我們自己能夠評估自己”值”多少錢了。

    也不用一天到晚喊著老闆都不加薪,加班加到死這類的話了。

  • http://www.facebook.com/sayhongwen 溫 世豐

    約聘駐點制好像就是經紀人制了,雷同~

  • http://www.facebook.com/sayhongwen 溫 世豐

    約聘駐點制好像就是經紀人制了,雷同~

  • 大力士

    我想本文一開始就點名了最重要的關鍵字”生產力”.. 可是卻忽略了另一個重要的因素, 公司的去化能力還有周遭所有的相關人員配合..

    不管在那種職位, 都有高手跟肉腳的人員, sales, PM, SA,SQ, QA, AM ..甚至CEO, GM, VP 等..這些職位也都有可能有10倍,100位能力的差別..但, 那又如何?

    不管能力再好, 如果他是在某家公司裏面, 他有效的生產力, 頂多就是這家公司所接的產品, 專案 所需要的產能而已, 另外, PG 不需PM,SA,SD, QA ,甚至設計,寫文件的人配合? 

    就算他個人一年可以寫100個專案, 公司內沒有這麼多專案, 產品可以消耗他的生產力, 這個人再怎麼作, 他的貢獻都是有上限的..

    就像台積電一夕之間有了500吋晶圓廠, 結果是什麼? 如果巿場消耗不掉這些產能, 最終只能降價求售..

    除非他當阿如, 到處打工接案(話說回來, 要當阿如, 就當消耗他許多談案子, 會議, 結案的時間), 最終他的有效產出也不會是10倍,100倍..

    除非他又有生意頭腦, 也有勇氣創業, 而且又能成功..否則, 當個打工仔, 薪水永遠不可能是10倍,100倍..

  • http://www.facebook.com/nochingyo 游諾青

    如果你是一個工程師
    而你知道你幫老闆工作了二年
    平均一個月幫他產生了100萬的利潤
    但是你的月薪是8萬(or10萬)
    你會怎麼想?
    1.我證明了我擁有非凡的價值!
    2.老闆應該給我更多的薪水!(os:至少比現在高個一半吧!)
    3.其它?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邱馬克/100000221152517 邱馬克

    100萬的利潤是你產生的淨利潤(除掉公司資源所占成本,例如:公司品牌、業務、其他工程師、機器設備)嗎?
    也就是說在不需依賴公司資源的情況之下,你也能產生100萬/月的利潤嗎?

    如果是的話,你大可不需遷就這一個月八到十萬的薪水,你可以自己找人自行開業或應該早就有人提出更好的條件挖角,而你可以拿這些具體條件回頭跟老闆談條件(月薪或分紅、配股),我相信你不依賴公司資源便能帶來100萬/月的利潤,他會很願意用50萬的月薪換取你留下來。

    如果不是的話,那請精算一下,真正扣除這些公司資源之後你所帶來的淨利潤還剩多少,如果你肯留下來領這份薪水,相信這個淨利潤不會超過你的薪資太多的。

  • Caius Chance

    客戶還是會要改東改西的

  • http://www.facebook.com/iicray Cray Kao

  • Seaph

    Jordan的價值在於關鍵時刻的不可取代性與票房,如果軟體工程師在最關鍵時擁有不可取代性,那應該就可以拿到更高的報酬,
    只是軟體工程師真的有非他不可的不可取代性嗎?

  • 東之月

    博主的觀點很有趣,只是對於時間與薪資的比例問題,個人的解釋是,時間的總和是有限的,有時間計算薪資所得,不如計算知識所得。

    軟體領域分類很廣,軟體工程也好,演算法設計也好,這不只是要高超的程式撰寫技術,更需要豐富的知識。
    只是‧‧‧
    有多少人畢業好回頭複習或購買新的知識書本,不論是技術字典、論文總集。
    有多少人切換思緒時能去學習更多不同領域的常識,並將之應用於技術上。
    有多少人休閒是讀著別人的Open Source,逐行專研寫法與架構。
    有多少人放假自己寫新的研究計畫、論文、新知。
    有多少人願意空閒去試著教導後輩,反覆咀嚼吸收下來的知識。

    我想,還是很多人做得到。
    而能做到的,大概就是程式這領域就是那種100倍強度的高手。
    對這樣的人來說,學習花去的時間和賺錢消耗的時間是反比的。
    花時間去思考薪資,除非是必要,不然都會是其次的問題。
    當然問起來會不會不甘心,多少會,畢竟出了社會還是會被人比較來比較去,但是也就只有那一瞬間。
    並不是說豁達,這只是單純的優先權排列問題。

    個人觀點上,這類問題,出於沒有評鑑機制,但程式的評鑑很難。
    不是賣出多少,是能說出多少問題解法。
    不是得分多少,是能提出多少種可能和假設。
    不是獲利多少,是能講出每種技術的差異和優劣。
    被鑑定者要有足夠的能力和知識,評鑑者也必須擁有相對的能力與知識。
    知識高低,是建立於溝通之上,說不出腦海的知識,只會讓人逐漸腐朽與僵化於死板的觀念。

    雖然,碰上懂得欣賞的老闆確實可以獲得適切的薪資,但就像先前說的,高手並不會太在乎這點。
    他在乎的是博主的那句話“一流的工程師不可能長期忍受跟一群蠢蛋一起工作”。
    蠢蛋,不是真的指對方蠢,而是碰到一群不懂他存在價值的人、不肯嚐試和他溝通的人。
    對高手來說,那樣的環境只是為了錢而浪費時間,而對他這樣的存在來說,那是非必要的。

    結論來說,現行的環境至少要等五年,等現在三十出頭(台灣軟體工程想法崛起約十年前)的成為領導者時,軟體產業才有可能改觀。
    當然前提是,這批人不被傳統思想給馴服才行,而且依然保持著高手階段成為領導者。

    我和學弟說過,程式設計師不怕找不到工作,只怕找不到你想要的工作。
    現在的產業是這樣,未來會不會更好就不一定,但可以預期只要電腦存在,軟體製作就是必然的缺額。

    另外,有幸待在現行理解自己的適切工作上,對本人來說已經很慶幸了。

  • Jichre

    写代码不是为了公司,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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