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012的文章

請跟著我「一人一信」給消保官:謝謝,我們不需要你的保護

January 19th, 2012

昨天有兩則讓人哭笑不得的新聞,首先,是 NCC 對多個電視頻道開罰

momo 親子台《校園迷糊大王》卡通描述高中生看色情光碟,有胸部晃動畫面、女子呻吟對白,NCC 發言人陳正倉說,不符普級播出原則,開罰六十萬元… 東森新聞台《攔截新聞》下午時段播出逆子殺父榔頭砸新聞,有男子作勢猛擊等模擬畫面,違反兒少身心健康,遭罰四十萬元…

接著,是針對我們發動的「一人一信拯救 300 萬 Android 用戶行動」,在蘋果日報ETtoday聯合報接連報導之後,昨天台北市政府終於正式回應

Google 停止 Android Market 付費軟體上架已超過半年,引發部份用戶對北市府處理的不滿聲浪,對此,北市府重申執法立場不變… 目前雙方就訴願案言詞辯論,近期內可能就會有裁決結果。但北市府強調若未來裁決撤銷先前的處分,對已受消保法保護的消費者權益造成衝擊,且破壞法律威信,重申執法的立場不變。

看到這兩則新聞的共通性了嗎?沒錯,就是政府各相關單位對於「保護」的無限擴大解釋。小孩子看到胸部晃動要罰?天啊!我們一出生的時候不只看到晃動,還得貼著用力的吸,否則就等著餓死。請問,這個 NCC 也要罰嗎?還是從今以後規定不准帶小孩子去海邊,因為那邊有更多胸部晃動的畫面?男子作勢猛擊的「模擬畫面」要罰也很扯,那電動玩具 Wii 的拳擊畫面呢?這你也要罰嗎?兩個小孩子在家打架呢?還是以後連男子作勢猛擊的「口述」也不行了?

這讓我連想到電影「機械公敵 (I, Robot)」的結局,人工智慧 VIKI 把所有人類都關在家裡,然後說:

我們被要求保護人類,但即使我們用盡了全力,人類還是不斷的掀起戰爭、排放有毒物質、追求更有創意的自我毀滅方式。你們無法被信任可以保護自己的生存…

然後我才想通了,原來,我們政府的思考邏輯,和 VIKI 一模一樣,而他們正在做的事情,也就是成為一個活生生的 VIKI。沒錯,如果你從保護的觀點去解釋,那這些事情都是合理的,只要任何有機會傷害到人民的事情,用保護為理由,當然通通需要嚴格的禁止。

問題是,有很多事情,我們根本不需要保護。有很多時候,我們就是想要冒一些險,因為冒險就是人類的本性,冒險帶著我們離開了非洲大陸、征服了整個地球、飛上了宇宙之中、深入了海洋深處,因為勇於冒險,我們創造了新的東西,我們改變了這個世界

於是我終於懂了,這整件事情根本不是法律、商業、政策、道德之爭,這整件事情根本就是有一群父母官,自以為好心的想要保護我們,但有一大群消費者,根本不需要這樣的保護。所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要求他們現在立刻停止保護我們。

因此,沒錯,各位 Android 的支持者、使用者,我們又要來一人一信了。

如果你認同我的想法,請跟我一起寫信給台北市的消費者保護會。點選連結後,請在表格填上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接著在企業經營者區名稱填上「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會」,地址是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九樓」。

接著,把以下的申訴要旨複製貼上:

消費關係要旨:要求立即停止對 300 萬 Google Android 手機使用者的過度保護
申訴處理經過:經多次與台北市消保官溝通,無法解決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 台北市以「保護消費者」為由,強制執行 Android Market 七天鑑賞期規定,導致全台灣 300 萬 Android 用戶皆無法合法下載付費軟體,嚴重損害 300 萬消費者權益。在此請求消保會立即停止過度保護 Android 使用者,讓人民享有自由消費、自由選擇的權利。
請求內容:要求立即停止對 300 萬 Google Android 手機使用者的過度保護

最後設定「1234」為查詢密碼,然後選擇「送出」即可。(我知道,這份表格很繁瑣,謝謝你的耐心。)

然後,請跟我也一起寫信到市長信箱,跟他反應,請把下面的內容貼上:

主旨:
要求立即停止對300萬Android手機使用者的過度保護

內容:
台北市以「保護消費者」為由,強制執行 Android Market 七天鑑賞期規定,導致全台灣 300 萬 Android 用戶皆無法合法下載付費軟體,嚴重損害 300 萬消費者權益。經多次與台北市消保官溝通,無法解決,因此在此請求市長立即指示消保會停止過度保護 Android 使用者,讓人民享有自由消費、自由選擇的權利。

接著,請連續點兩次「下一步」,之後,填上自己的「Email 信箱」,然後選擇「送出」,就完成了。以上的內容,都歡迎你自行修改成喜歡的版本。而如果你有支持這個行動,也歡迎留言讓我知道。

各位親愛的父母官,我知道你很愛我們,但或許你沒發現,我們都已經是大人了。這種小事,我們自己作主就好了,不需要你的保護。

(Photo via marc, CC License; human scribbles)

創業者,你能回答這六個問題嗎?

January 18th, 2012

美國知名的創業者、Mahalo 與 Weblogs 的創辦人,同時也是天使投資者的 Jason Calacanis 上星期在網誌分享了他評判一個產品優劣的方法,很值得大家反思 (比較適合已經找到 Product-Market Fit 的人)。他說:

每天,我收到好幾十封創業者的 emails,請我給他們的產品一些意見。如果我有時間回答,我通常會先問我自己這幾個問題:

1. 這是一個「磅礡」的 Logo 嗎?(原文用的是 iconic)
2. 你可以把網址在電話裡跟我說,並且我還可以輕易的輸入正確嗎?
3. 這個產品存在的意義可以在 10 秒鐘內解釋清楚嗎? 或者清不清楚不重要?
4. 這個設計是世界級的嗎?

當然這些只是「戰略」等級的問題,每個人如果花幾個月的苦功,應該都得到不錯的答案。

我有兩個更狠的問題,是你沒辦法在幾個月內克服的,它們優關你產品的被推薦和另人無法忘懷的特質,我是這樣問的:

1. 我會推薦這個產品嗎?
2. 下個月、甚至是明年,我還會記得這個產品嗎?

這些問題聽似基本,但其實很值得每一個創業者用來審視自己的產品 (再說一次,是已經找到 PMF 的人)。而且你會發現,大多數的產品,連前面四個問題都沒辦法通過。舉例來說,2010 的媒體寵兒 Quora,Logo 非常普通、網址並不容易記憶、存在的意義也很難在 10 秒鐘內說清楚、設計上還可以但絕對有很大改善空間、我很少跟別人推薦、一年大概也只回去 3  次。所以,這個服務在 2010 年雖然看似找到了 PMF,但整個 2011 年基本上是停滯的:

相反的,Dropbox 的 Logo 令人印象深刻、網址再簡單不過、存在的意義三秒鐘就可以說清楚、設計更是好用到不行、我幾乎每天都在跟人推薦、也每天都在使用這個服務。所以,2011 年 Dropbox 持續大鳴大放,用戶數成長了超過兩倍,一舉超越 5,000 萬

而你的產品呢?試試看問你自己這六個問題吧。

(Photo via pinksherbet, CC License)

為什麼你付了錢卻不去健身房?

January 17th, 2012

根據統計,一、二月過年期間是一年中健身房人潮最踴躍的時候 ── 大家立下新年希望,決定要好好運動維持身材。我想不少人有過這樣的經驗,參觀了設備、簽了合約、付了會員費,以為頭都洗了,這樣就有動力常常去運動,結果呢?到了年終的時候才發現,自己付了好幾萬塊,但一年下來,總共去的次數只是個位數。

放心,你並不孤單,幾天前在 The Atlantic 上的文章談到,根據 Berkeley 在 2005 年發表的「Paying Not to Go to the Gym」研究顯示,大部分的人跟我們有著一樣的情況。當健身房讓他們選擇是要付「單次 10 元」或是「月費 70 元」時,多數人選擇了 70 元月費的方案,但最後每個月卻只去了 4 次。也就是說,他們想著一個星期兩次,這有什麼難的?最後卻完全做不到。

不,這個現象其實不完全是懶散,經濟學家把這種心態稱作「誇張的貼現」(hyperbolic discounting),意思是人們往往比較專注在現在的快樂,而對於未來可能的好處,卻打上了誇張的折扣。所以當你已經上班累了一天,當然寧可回家休息,而不是移動你的懶屁股,到健身房去報到。

但你已經付了 70 元了,不是應該有很大的動力把它「賺回來」嗎?不,事實上,光去想應不應該賺這 70 元,去幾次健身房才能夠賺回來這件事情,都是很累人的。「決策疲乏」是這個現象的專業術語,換成白話就是「逃避」。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想」這件事情常常太累了,最簡單的選擇就是「不要去想」。

而要怎麼讓人們真的去運動?當然是給他們足夠的「獎勵」,例如:白花花的鈔票。美國有許多新型態的健身計劃,現在會先跟消費者收取昂貴的費用,之後再依據他們真正運動的情況,把錢退還給他們。我在紐約時,朋友就參加中央公園的晨跑隊,4 個星期的計劃得先繳美金 400 元,如果每天準時報到,結束後才能拿回 250 元。

當然,大多數健身房的商業模式,並不是在給你健康的身體。他們賺錢的方法,而是在於利用你的「誇張貼現」心裡。記得嗎?最容易獲利的,就是擁抱人們的七宗罪

所以,想清楚你對準的是什麼 TA (Target Audience),然後根據他們的心理,好好的 Hack Everything 吧!

(Photo via 5405056093,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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