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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 步:找到你的共同創辦人

July 19th, 2012

Jamie 我有一個很棒的創業點子,你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每隔兩三天,我的信箱就會出現一封這樣的信。然後你再問他:「你有團隊可以把這個產品做出來嗎?」答案幾乎都是否定的。這就好像要去報隊打三對三鬥牛,連中鋒都還沒找到,你就已經在討論戰術該怎麼運用。那基本上是沒有太大意義的,因為等下萬一找到的是個後衛,現在這盤沙根本就是白推一場。

所以創業的第 0 步,你必須要先找到你的隊友,也就是你的共同創辦人。我說是第 0 步,不是第一步,因為找到共同創辦人之前,你根本還沒開始創業,就好像只有一個人,你上去鬥牛只能被痛宰一樣。所以在你想任何征服世界的春秋大夢之前,請先找到你的共同創辦人。

一個好的核心團隊該有哪些人?這個沒有一定的答案。但我認為至少要有下面的四種角色:

  • Product Visionary — 能洞悉市場需求的人
  • Designer — 能設計出好用戶體驗的人
  • Hacker — 能快速解決程式問題的人
  • Hustler — 能快速解決一切其他問題的人

擁有這四種屬性的團隊可以是少於四個人的,也就是一個人可以擁有兩個以上的屬性,也有可能是好幾個人重複擁有同一個屬性,但一個「完整」的早期網路創業團隊,大概必須要兼具這四種能力。如果你自認是一個 Product Visionary 兼 Hustler,那你就必須要去把你的 Designer 與 Hacker 找來,或是找到一個兼具 Designer & Hustler 能力的 Co-founder。

當然你有可能一個人擁有這四種能力,但幾乎不太可能有一個人能夠同時兼顧這四件事情,又把它們都做得很好。所以除非你只是要開一間小小的個人工作室,否則早晚你必須要找到你的 Co-founders。事實上,觀察成功的網路公司,剛開始的 Co-founders 的數量與能力,幾乎決定了公司後來能夠走多長、走多遠。所以,找到好的核心團隊是創業的先決條件,第 0 步,不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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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昨天熱情的參與「MR JAMIE 同學會 #1」,我聊得很開心,也希望每個來的人都有些收穫。沒參加到的人沒關係,我們下個月還會再見面!

(Image via johngo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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