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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Groupon > Foursquare?

January 25th, 2011

還記得 Foursquare 嗎?就是去年夏天以前的媒體寵兒啊!什麼?你居然已經忘記了。短短半年時間,原本炙手可熱、幾乎已經變成 LBS 代名詞的 Foursquare,想不到就這樣一瞬間消失在我們生活中。除了官方急著跳出來說「我們還是有六百萬會員,很受歡迎的」之外,這陣子,Foursquare 根本沒有什麼好消息。

媒體寵兒

自從 2009 年三月在 SXSW (一年一度的「南南西」大拜拜活動) 大受歡迎以來,Foursquare 就一直是媒體的寵兒。有一陣子,TechCruch 甚至一個月寫了將近 100 篇關於 4SQ 的報導。可惜好景不常,就像 Foursquare 上容易玩膩的簽到、市長、徽章等功能一樣 — 不要懷疑,在我的朋友們早就放棄的時候,我還很負責任的玩了 378 天,總共累積了 932 次簽到,只是想試試我能撐到什麼時候 –,到了去年夏天之後,派對也就這樣終止了。

取而代之的,是更新的 LBS 媒體寵兒,結合 Social、Mobile、Local 的,成立短短兩年,今年就即將上市的 Groupon (噠啦)。我隱隱的感覺到這樣的變化,但是嘴巴說不準,於是就順手把 TechCrunch 的報導數量,做成了下面的圖表:

大家可以看到,的確從去年夏天之後,TC 提到 Foursquare 的數量大減,而 Groupon 則是穩定上升,到了年底就出現死亡交叉,4SQ 失寵,而 Groupn 則正式成為新一代小天王。

使用者怎麼說

這又讓我好奇使用者的反應呢?於是我又順手查了一下 Google Trends,結果反轉也是在差不多的時間出現,如果用搜尋的量來比的話:

流量方面有點不準,因為大多數人是透過手機來上 Foursquare,不過大家還是參考一下,我想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 4SQ 自從越來越少人報導,的確可以看到 Web 這邊的流量從 2010 年 11 月開始有明顯的下滑,這是前所未見的:

好賣 vs. 不好賣

同樣主打著「在地行銷」(Location-based Marketing)、能夠為店家「帶來人潮」等等特色,會造成 Groupon 和 Foursquare 這兩樣不同的命運,我認為最大的差異在於「進入門檻」。什麼意思呢?想像你是餐廳老闆,我是 Foursquare 的業務,今天來跟你談一個行銷專案:「嘿!老闆你好!要不要用我們的這個服務幫你的餐廳做行銷啊?就是可以讓使用者簽到有沒有?然後簽到最多的就變成市長,然後你再給他一個獎品,然後你還可以看看誰簽到…」相信我,講到這裡老闆已經迷路了。

沒錯,就是這樣複雜的邏輯,讓 Foursquare 無法在店家那邊推行。沒有店家的配合,日子久了簽到當然開始無趣,這時候會出現上面的崩盤狀況當然就不難理解。相反的,Groupon 的邏輯就很容易理解:「老闆你好!我們幫你做一檔五折團購,一次就可以賣出 3,000 張 coupon,雖然你會虧一點,但就把它當作行銷費用吧!」簡單易懂,老闆馬上可以作決定,一翻兩瞪眼。

這就是我所謂的進入門檻,既然實體店家大多都是「輕度網路使用者」,要跟他們合作,你的服務就必須要非常容易理解,非常容易想像,最好是實體的延伸,這樣才打得進去 —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投資 EZTABLE 的原因,世界上沒有比訂位更容易讓餐廳老闆了解的網路服務了。

老話一句,網路業是一個講求「轉換率」(Conversion) 的行業,在面對不同的客戶時,能夠針對他們的需求,把商業模式優化到極致的人,就是最後的贏家。這,是為什麼 Groupon 打趴 Foursquare 的最重要原因,也是網路業 16 年來許許多多戰役的勝負關鍵,這樣,清楚了嗎?

PS. (已結束) 本周五 (1/28) 6:30pm,appWorks Startup Mixer 回來了,這次有 10 個團隊可以上台自我介紹,快去報名吧!

(Image via chrism70@flickr under CC license)

從 Netflix PS3 導出 Web 3.0 的「先HTML5、後原生」策略

December 6th, 2010

先前說過我們已經開始進入「後 PC 時代」,因此 Web 3.0 應用服務必須要走到各種不同的平台上,來滿足消費者不同時間、地點、場合的需求,而其中「先行動」又是一個我們強力推薦的策略。

好,現在你已經決定了要「先行動」,接下來還有什麼要思考的呢?最重要的大概就是 HTML5 與原生應用 (Native Apps) 之間的選擇。之前我們聊過大神喬依‧休維特的觀點,也從中間延伸出來「原生」所提供的使用經驗,將永遠領先 HTML5 的結論。

由此可見,提供原生的應用程式,好運用每一個平台上的特殊功能,來提供給使用者前所未有的體驗,應該是你最終的目標。但,在那發生之前,你該怎麼朝那個方向前進。請再看看這篇文章的標題,沒錯,我要說的是,你必須要從 HTML5 開始。

不只跨平台

這不是我發明的概念,其實很多人已經在這樣做。從早期的 TwitterFoursquare 到最近的 PicplzJiepang,大家都選擇先做 HTML5 版本,然後再開發原生的應用程式。不過我先前一直認為這樣做的好處是因為 HTML5 可以跨平台,所以做一次工就可以讓 iPhone、Android 都可以使用。直到昨天我讀到 Netflix 網誌上一篇關於他們新版本 PS3 應用的文章,才提醒我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先 HTML5」不但有跨平台能力,還有以下的這些好處。

立即更新

HTML5 的「應用程式碼」是在使用的同時,才從「雲端」上下載下來。所以開發者隨時都可以更新,不需要經過惱人的審核機制,也不需要等三個禮拜卻不知道下文。這點完全符合一支應用開發初期的「精實創業」需求,也能讓你的應用程式更快的反應市場的需求,貼近消費者的喜好。

開發快速

大多的網路開發者都具備很強的 HTML/CSS/Javascript 能力,雖然 HTML5 多出了許多新東西,但是學起來是相對快速的。所以和重新學 iOS 或是 Android 的原生開發環境相比,HTML5 的上手速度,就顯得優勢許多。

實驗成本低

我們都知道,一個新服務開發的初期,實驗性質很濃厚,因為你不知道消費者是否真的有這樣的需求。既然是實驗,成本如果能夠壓得越低,對於團隊來說風險也就越低。而 HTML5 好上手的優點,相對的就可以滿足這樣的需求。

更快的「後桌面」

最後,雖然說大家要走「先行動」,但是總有一天必須要回到桌面。這時,如果已經做好一個完整的 HTML5 網站,只需要稍稍調整使用經驗和使用介面 (UI/UX),就可以推出桌面版本,也是先 HTML5 的好處。

所以說,以上,就是為什麼在 Web 3.0 時代開發行動應用,你必須要走「先 HTML5」策略的原因。當然好處不只這些,歡迎大家補充。而如果你要做的是某些特定的服務,或許大部分程式使用 HTML5 之外,你還是必須要加入一些原生的程式,例如:照相、地點、背景下載等等。但這樣的思考邏輯,尤其是更新速度的比較,值得你們好好思考,加油!

(Pic via playstation.com)

當 Web 3.0 碰上零售

November 12th, 2010

就像前篇文章說的一樣,昨天一整個下午都在風景宜人的關西,美麗的馬武督鄉村俱樂部,幫某零售巨擘,主講了「Web 3.0 在零售市場的應用」。我常常去演講,不過這次有幾個非常特別的地方:

1. 我第一次連講四個小時,喉嚨居然沒有啞掉

2. 這個主題居然還真的能講四個小時,而且到最後還欲罷不能

3. 我第一次把 Web 3.0 整理得這麼的清楚,也講得讓人非常能理解 (自己覺得)

所以,投影片分享在下面,按照慣例,請大家自己先看,有問題的人,歡迎留言,我會幫你解釋。

Enjoy!

(Pic via chanc@flickr under CC license)

Web 3.0 創業的「先行動、後桌面」策略

November 2nd, 2010

最近打開電視,你會發現除了網路遊戲,最熱的就是智慧手機,不管是品牌、電信、通路商,通通都在主打 smartphone, smartphone, smartphone,上網、Facebook、看 email。於是 TO 上面昨天的消息,說 ABI Research 指智慧手機持續大幅度成長,出貨量較去年同期上升 50%,當然一點也不讓人意外。

問題是智慧手機在消費市場上大開殺戒,能夠翻譯成 Web 3.0 創業策略嗎?當然可以,就叫做「先行動、後桌面」(Mobile first, web second)。我的紐約創投友人佛萊德‧威爾遜 (Fred Wilson) 稍早寫了一篇短文介紹,而以下則是我的分析。

先行動?先桌面?

如果你看看現在市場上當紅的幾個酷斯拉 – Facebook、Twitter、Foursquare,你就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Facebook 的崛起在於 2006,iPhone 掀起智慧手機革命的前一年,所以他們當初的當然是走先桌面。而相對的,Twitter 和 4SQ 的起飛分別是在 2008 和 2009,於是他們兩個的致勝策略,當然都是先手機。

也就是說 2007 年 iPhone 的出現,是網路市場的一個分水嶺。在那之後的網路公司,必須採用先手機、後桌面策略,才能夠快速抓取市場,獲得大幅成功。

沒有山頭的世界

而這樣的情況為什麼發生,其實也不難解釋。在 Web 的世界,大咖林立,身為一個小創業團隊,要跟眾多大象們搶觀眾、搶廣告、搶營收、搶市場,光靠靈巧的身段當然不一定有用。相對的,在智慧手機的世界,沒有奇摩、沒有雅虎、沒有谷歌、沒有微軟,大家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上競爭,小團隊出線的機率肯定高出許多。

快速成長的市場

我們都知道,再好的產品,如果碰到萎縮的市場,那不可能搞出任何名堂。再爛的產品,如果搭上快速起飛的市場,運氣好就這麼跟著上去了。所以要創業,當然要選擇後者,而智慧手機,就是你在找的那個起飛市場。

開發的成本

另外,智慧手機螢幕小,能做的事情也比電腦少,所以開發、測試的成本當然比較低,這也大大有利於銀行存款少少的創業團隊。

行銷成本

更重要的是,當每個消費者每年要下載 60 個行動應用時,一個服務在智慧手機上要被人家發掘,成本當然大大降低。只要你做出好產品,獲得 App Store、Android Market 的推薦,那使用者量保證馬上一飛衝天,而這種事在 Web 上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2010 華文智慧手機元年

而如果 2007 年是北美的 Smartphone Year 1,那 2010 年就是華文世界的智慧手機元年。台灣目前有 100 萬台 iPhone + Android,而我們預期未來 5 年還要賣出 1,000 萬台。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叫他 Web 3.0 時代,正在網路創業嗎?請好好考慮「先手機、後桌面」這個策略。

PS. appWorks Startup Mixer 回來囉!將於本周四 (11/4) 在 BCDogs 舉行,詳情請見活動頁面

(Pic via carstenknobloch@flickr under CC license)

讓一流的團隊一起創業…

October 13th, 2010

上個月有一天在和創投圈的朋友聊天,他突然問我最大的 nightmare (惡夢) 是什麼?我說當然是沒有好的人才要出來創業。身為一個創投,我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找到好的團隊,然後支持他們,幫助他們變成一流的企業。創業的過程中需要的資金、人才、人脈、合作夥伴、硬體、軟體、技術、通路、行銷,我們都可以想辦法。但如果第一流的人才不出來創業,我們手頭上有再多軍火可以幫他們打仗,也是白搭。

而剛剛結束的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申請,正好是我 nightmare 的相反,就是 dreams come true.  不僅申請的「量」超過了我們的預期 — 總共有 42 個團隊的報名,更重要的是在花了兩天時間仔細閱讀每一份申請書後,我們發現這些團隊的「質」更是讓人驚艷。這些成員有 80% 有碩士以上的學位,90% 有工作經驗,而且其中不乏知名遊戲大廠、硬體大廠、軟體公司甚至是投資銀行,跳出來的技術長、部門主管、資深研發人員、業務經理、行銷人員等等。光是想像能夠讓這些人一起在 appWorks 追逐他們的夢想、相互激盪、碰撞出火花,那個景象,就足以讓我全身起雞皮疙瘩。

剛好那天我的紐約創投朋友佛萊德‧威爾遜 (Fred Wilson),也在他的網誌上聊到當創業團隊一起合作時的優缺點,結論是創投應該鼓勵團隊們合作,但是不要強迫。Fred 也拿出上禮拜 Foursquare 大當機,10gen 怎麼幫忙 4SQ 重新部屬 MongoDB 來作例子。我覺得這就是創業團隊間合作最棒的情況,Foursquare 可以專心的把他們的 LBS 服務做好,而 10gen 則可以專心的研究他們的 DB 技術。當 4SQ 把 LBS 做得越好,使用量越成長, 10gen 也就必須把 MongoDB 做得更好。當 10gen 把 MongoDB 做得越好,4SQ 就知道他們可以沒有後顧之憂。

而類似的情況,這四個多月以來也不斷的在 appWorks 育成中心中發生。當團隊 A 需要把網站做成智慧手機的版本,團隊 B 就貢獻他們的行動開發經驗。當團隊 B 的新服務上線,需要填上內容,團隊 A 就提供他們網站上的 content.  而這些非常有價值的互動、合作的發生,appWorks 從頭到尾都不需要去主導,我們提供的,就是一個環境、一個平台,讓一流的創業團隊一起工作,然後這些 magic 就會自然而然的發生。

很高興 appWorks 育成計畫終於從一個小小的夢想,到一個草創初期的組織,然後到今天又劃下了另一個里程碑。我相信只要我們一直持續下去,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好人才願意出來創業。只要我們一直持續下去,這些團隊間激盪出來的火花就會越來越大、越來越燦爛、越來越成功。加油,appWorks!加油,創業團隊!加油,台灣的網路業!

(Pic via kadath@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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