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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Groupon > Foursquare?

January 25th, 2011

還記得 Foursquare 嗎?就是去年夏天以前的媒體寵兒啊!什麼?你居然已經忘記了。短短半年時間,原本炙手可熱、幾乎已經變成 LBS 代名詞的 Foursquare,想不到就這樣一瞬間消失在我們生活中。除了官方急著跳出來說「我們還是有六百萬會員,很受歡迎的」之外,這陣子,Foursquare 根本沒有什麼好消息。

媒體寵兒

自從 2009 年三月在 SXSW (一年一度的「南南西」大拜拜活動) 大受歡迎以來,Foursquare 就一直是媒體的寵兒。有一陣子,TechCruch 甚至一個月寫了將近 100 篇關於 4SQ 的報導。可惜好景不常,就像 Foursquare 上容易玩膩的簽到、市長、徽章等功能一樣 — 不要懷疑,在我的朋友們早就放棄的時候,我還很負責任的玩了 378 天,總共累積了 932 次簽到,只是想試試我能撐到什麼時候 –,到了去年夏天之後,派對也就這樣終止了。

取而代之的,是更新的 LBS 媒體寵兒,結合 Social、Mobile、Local 的,成立短短兩年,今年就即將上市的 Groupon (噠啦)。我隱隱的感覺到這樣的變化,但是嘴巴說不準,於是就順手把 TechCrunch 的報導數量,做成了下面的圖表:

大家可以看到,的確從去年夏天之後,TC 提到 Foursquare 的數量大減,而 Groupon 則是穩定上升,到了年底就出現死亡交叉,4SQ 失寵,而 Groupn 則正式成為新一代小天王。

使用者怎麼說

這又讓我好奇使用者的反應呢?於是我又順手查了一下 Google Trends,結果反轉也是在差不多的時間出現,如果用搜尋的量來比的話:

流量方面有點不準,因為大多數人是透過手機來上 Foursquare,不過大家還是參考一下,我想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 4SQ 自從越來越少人報導,的確可以看到 Web 這邊的流量從 2010 年 11 月開始有明顯的下滑,這是前所未見的:

好賣 vs. 不好賣

同樣主打著「在地行銷」(Location-based Marketing)、能夠為店家「帶來人潮」等等特色,會造成 Groupon 和 Foursquare 這兩樣不同的命運,我認為最大的差異在於「進入門檻」。什麼意思呢?想像你是餐廳老闆,我是 Foursquare 的業務,今天來跟你談一個行銷專案:「嘿!老闆你好!要不要用我們的這個服務幫你的餐廳做行銷啊?就是可以讓使用者簽到有沒有?然後簽到最多的就變成市長,然後你再給他一個獎品,然後你還可以看看誰簽到…」相信我,講到這裡老闆已經迷路了。

沒錯,就是這樣複雜的邏輯,讓 Foursquare 無法在店家那邊推行。沒有店家的配合,日子久了簽到當然開始無趣,這時候會出現上面的崩盤狀況當然就不難理解。相反的,Groupon 的邏輯就很容易理解:「老闆你好!我們幫你做一檔五折團購,一次就可以賣出 3,000 張 coupon,雖然你會虧一點,但就把它當作行銷費用吧!」簡單易懂,老闆馬上可以作決定,一翻兩瞪眼。

這就是我所謂的進入門檻,既然實體店家大多都是「輕度網路使用者」,要跟他們合作,你的服務就必須要非常容易理解,非常容易想像,最好是實體的延伸,這樣才打得進去 —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投資 EZTABLE 的原因,世界上沒有比訂位更容易讓餐廳老闆了解的網路服務了。

老話一句,網路業是一個講求「轉換率」(Conversion) 的行業,在面對不同的客戶時,能夠針對他們的需求,把商業模式優化到極致的人,就是最後的贏家。這,是為什麼 Groupon 打趴 Foursquare 的最重要原因,也是網路業 16 年來許許多多戰役的勝負關鍵,這樣,清楚了嗎?

PS. (已結束) 本周五 (1/28) 6:30pm,appWorks Startup Mixer 回來了,這次有 10 個團隊可以上台自我介紹,快去報名吧!

(Image via chrism70@flickr under CC license)

從 Netflix PS3 導出 Web 3.0 的「先HTML5、後原生」策略

December 6th, 2010

先前說過我們已經開始進入「後 PC 時代」,因此 Web 3.0 應用服務必須要走到各種不同的平台上,來滿足消費者不同時間、地點、場合的需求,而其中「先行動」又是一個我們強力推薦的策略。

好,現在你已經決定了要「先行動」,接下來還有什麼要思考的呢?最重要的大概就是 HTML5 與原生應用 (Native Apps) 之間的選擇。之前我們聊過大神喬依‧休維特的觀點,也從中間延伸出來「原生」所提供的使用經驗,將永遠領先 HTML5 的結論。

由此可見,提供原生的應用程式,好運用每一個平台上的特殊功能,來提供給使用者前所未有的體驗,應該是你最終的目標。但,在那發生之前,你該怎麼朝那個方向前進。請再看看這篇文章的標題,沒錯,我要說的是,你必須要從 HTML5 開始。

不只跨平台

這不是我發明的概念,其實很多人已經在這樣做。從早期的 TwitterFoursquare 到最近的 PicplzJiepang,大家都選擇先做 HTML5 版本,然後再開發原生的應用程式。不過我先前一直認為這樣做的好處是因為 HTML5 可以跨平台,所以做一次工就可以讓 iPhone、Android 都可以使用。直到昨天我讀到 Netflix 網誌上一篇關於他們新版本 PS3 應用的文章,才提醒我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先 HTML5」不但有跨平台能力,還有以下的這些好處。

立即更新

HTML5 的「應用程式碼」是在使用的同時,才從「雲端」上下載下來。所以開發者隨時都可以更新,不需要經過惱人的審核機制,也不需要等三個禮拜卻不知道下文。這點完全符合一支應用開發初期的「精實創業」需求,也能讓你的應用程式更快的反應市場的需求,貼近消費者的喜好。

開發快速

大多的網路開發者都具備很強的 HTML/CSS/Javascript 能力,雖然 HTML5 多出了許多新東西,但是學起來是相對快速的。所以和重新學 iOS 或是 Android 的原生開發環境相比,HTML5 的上手速度,就顯得優勢許多。

實驗成本低

我們都知道,一個新服務開發的初期,實驗性質很濃厚,因為你不知道消費者是否真的有這樣的需求。既然是實驗,成本如果能夠壓得越低,對於團隊來說風險也就越低。而 HTML5 好上手的優點,相對的就可以滿足這樣的需求。

更快的「後桌面」

最後,雖然說大家要走「先行動」,但是總有一天必須要回到桌面。這時,如果已經做好一個完整的 HTML5 網站,只需要稍稍調整使用經驗和使用介面 (UI/UX),就可以推出桌面版本,也是先 HTML5 的好處。

所以說,以上,就是為什麼在 Web 3.0 時代開發行動應用,你必須要走「先 HTML5」策略的原因。當然好處不只這些,歡迎大家補充。而如果你要做的是某些特定的服務,或許大部分程式使用 HTML5 之外,你還是必須要加入一些原生的程式,例如:照相、地點、背景下載等等。但這樣的思考邏輯,尤其是更新速度的比較,值得你們好好思考,加油!

(Pic via playstation.com)

當 Web 3.0 碰上零售

November 12th, 2010

就像前篇文章說的一樣,昨天一整個下午都在風景宜人的關西,美麗的馬武督鄉村俱樂部,幫某零售巨擘,主講了「Web 3.0 在零售市場的應用」。我常常去演講,不過這次有幾個非常特別的地方:

1. 我第一次連講四個小時,喉嚨居然沒有啞掉

2. 這個主題居然還真的能講四個小時,而且到最後還欲罷不能

3. 我第一次把 Web 3.0 整理得這麼的清楚,也講得讓人非常能理解 (自己覺得)

所以,投影片分享在下面,按照慣例,請大家自己先看,有問題的人,歡迎留言,我會幫你解釋。

Enjoy!

(Pic via chanc@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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