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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11:「讓我們來想想該怎麼創新…」

April 18th, 2012

若要說到最常被初創業者誤會的一個字,那大概非「創新」莫屬。事實上,我甚至會說整個台灣,從政府到科技產業,絕大多數人都錯的嚴重。在這些人的眼中,創新的重點是「新」,也就是「有沒有人想到過」或是「有沒有人做過」,或者說對他們而言,「創不創新」幾乎可以和「能不能申請專利」畫上等號。

問題是,如果你有機會跟一些「成功」創業家聊聊他們的故事,你會發現,沒有一個人會跟你說:「我們全心全力的去創新,結果做出了這樣成功的產品。」相反的,大部分的故事聽起來像這樣:「我們本來在經營一個公益集資平台,從那邊,我們發現大家很喜歡在網路上集體做事情,因此決定試試看讓這些人一起買東西,結果反應非常好,於是才一步步有了今天的這個生意。」(*猜猜這是誰的創業故事?本文的最後有答案。)

你聽出來中間的不同的嗎?沒錯,成功的創業家根本不在乎他們在做的事情「創不創新」,要如何「創新」,他們甚至根本不管這件事情有沒有人做過。這些人一心一意想的,是如何做出一個更受消費者喜愛、在市場上更成功的產品。如果剛好因此發明了什麼,那也只是碰巧,而不是目的。

Facebook 的創業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社群」這個概念,在 Facebook 之前不知道已經被想到、做過幾萬次了。從 90 年中的第一次「達康時代」,我們就有過 Classmates.com,之後還出現了 Friendster、Myspace,甚至連 Google 都有自己的 Orkut。如果要從「創新」的角度去想,那 Facebook 根本就是一個舊到不行的老點子。

但 Facebook 的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在想的根本不是「創新」,他一開始想的,只是要解決哈佛校園沒有製作「同學名冊」(Yearbook),學生無法認識彼此,這麼一個簡單的問題──一個 19 歲的大男生從早到晚在想什麼?當然是想要認識女生啊!

但是從那裡,Facebook 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樣。其他學校的學生開始要求要加入這個網站,馬克和他的朋友們只好想辦法去籌錢、買伺服器,然後一批一批學校的慢慢開放。他們發現人們每天浪費很多時間去一個個打開朋友的個人檔案,為的只是要檢查有沒有新照片,所以做出了 Facebook 著名的首頁「動態新聞」,這個一開始大受討厭,但後來大受歡迎的功能。他們看到最主要的競爭對手 Myspace 被新聞集團買走後,開始把第三方應用開發商一個個鎖在門外,所以決定要開放平台,張開雙手歡迎這些加值夥伴。從那裡長出了一整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社群遊戲」產業,也因此讓 Facebook 找到了穩定的營收來源。

對,這個過程中有太多的創新,但這個過程中也沒有人在想創新。或者說創新,根本只是創業者不斷嘗試如何更有效率的幫消費者解決問題、做出更受喜愛的產品、找出更穩固的商業模式的過程,所產生出來的副產品。至於這中間用的是新方法,還是舊方法,是從別的公司、產業偷來的技巧,還是靈機一動想出來的解方,對他們而言一點都不重要。只要能夠做出更成功的產品,管他是創新還是山寨,黑貓還是白貓。

也就是說,如果你一心一意想要創新,那不但不會增加你成功的機率,根本還會侷限了你能夠做的事情。你要想的,是如何幫人們解決一個「很痛」的問題,依照定義,在不斷嘗試的過程中,一些更好的方法非出現不可。至於那創不創新,就留給看戲的人們去決定吧!

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申請即將截止

*謎底揭曉:這就是當紅團購服務 Groupon 出現的經過。

(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3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fredarmitage, CC License)

社群網戰 — 你一定要看的創業電影

November 8th, 2010

趁著周末,抽空去看了《社群網戰 (The Social Network)》這部電影。我是不知道一般人看了有什麼感覺,不過我相信所有的創業人應該都和我一樣,心中相當洶湧澎湃…

一點小歷史

我和 Facebook 的第一類接觸,是在 2004 年的秋天,也就是剛搬到紐約,開始在 NYU Stern 攻取 MBA 學位的那年。開學沒多久,收件夾出現了一封請加入 NYU Facebook 的邀請函,心中懷著「啊!這就是美國人的 PTT 吧!」一般的想法,便去註冊了帳號。

可惜進去之後才發現當時只有半歲大 “The Facebook” 在 NYU 還不是頂受歡迎,我的 MBA 同學幾乎沒有人在上面,搜尋 Stern 則盡是一堆大學部的小鬼頭。沒有人能加好友,一個社群服務就沒什麼好玩的,但又怕亂加小學妹被冠上研究所之狼之類的奇怪頭銜,於是這個帳號也就只能暫時這樣擱著。

有趣的是我 96 年進台大,剛好目睹 PTT 97 年開始的起飛過程,04 年進 Stern,也剛好趕上 Facebook 隔年秋天開學後,在全美大學橫掃千軍的景象。到了 06 年初我和幾個 MBA 同學組團隊準備要創業,MySpace 已經成為社交網路的代名詞,而 Facebook 則已經是全美學生必用的人際服務。

The Facebook 時代的 Facebook

由於「臉書」在亞洲興起又是那之後的 2-3 年以後的事情,我想大多朋友是沒看過 Faceook 在 2005 的樣貌。剛開始的 FB,並沒有所謂「新聞」的概念,當你登入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堆常用的連結、新訊息和被朋友戳 (Poke) 的通知。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就是更新自己的「個人檔案」,然後一個個去查看朋友的檔案,傳訊息給他們,如此而已。

不久之後,Facebook 加入了「塗鴉牆」(The Wall) 這個功能,讓大家可以去朋友的個人檔案上留言,也加了社團 (Groups)、活動 (Parties/Events) 等區域。但到這個時候的 FB,都還可以說是 Myspace、Friendster 的追隨者,塗鴉牆說穿了也只不過是大家都有的留言板的另一個名字,而社團和活動更不是什麼新東西。

所以雖然說 Facebook 在這一年在校園裡多有斬獲,但是擁有幾千萬會員的 Myspace 才是 2005 時大家公認的社群王者。每天打開電視、廣播,就聽到明星都在談他們有多少個 Myspace friends。而當新聞集團 (News Corp) 七月時以美金 5,800 萬的天價購入 Myspace,更讓網路圈的人覺得社群這個遊戲已經結束。

革命性的 News Feed

但是正當 Myspace 被併入官僚體系,急著獲利,導致創新速度大幅減緩的同時,沙克博與他的團隊並沒有放慢一絲進步的速度,不斷的嘗試著各種新的角度。歷史的轉捩點則發生在 2006 年 9 月 5 日這天,Facebook 推出了革命性的「社群動態 (News Feed)」功能。

這東西一開始遭到 FB 使用者群起反抗,但沙克博並沒有退讓,連發 聲明安撫,最後這個功能在他的堅持下留了下來。事後證明沙克博是對的,一個集合了所有朋友動態的首頁,的確是使用者想要的東西。而那之後的事,就像大家說的一樣,都是歷史了。那個月底,Facebook 開放給所有人加入,隔年 5 月,Facebook 平台正式推出,然後這支酷斯拉就這麼一飛衝天,一去不回頭了。

所以… 社群網戰?

講了那麼多,只是想要交代一下電影沒演到的時空背景。還沒去看的人,應該幫助你們可以更進入狀況。看過的人,就當作這是幕後花絮。無論如何,這是一個創業人不能錯過的片子,導演大衛‧芬奇 (David Fincher — 他也是 Seven 和 Fight Club 的導演) 把創業過程的那種壓力、不確定性,都呈現了出來。我寧可他花少一點篇幅在那些訴訟上,不過這總歸是一部商業片,不能盡是一些觀眾看不懂的科技世界,對吧?

最後,讓我們用科技界的狂人、之前 Napster 的創辦人、Facebook 早期的總經理西恩‧帕克 (Sean Parker) 在電影裡面的一段話,作為結語:

…Napster 沒有失敗,它雖然沒有賺到錢,但他徹底改變了整個音樂產業的生態,讓全世界人的生活從此變得不一樣…

當然創業最棒的結果,是能夠同時為自己帶來許多財富。但假使沒有,無論如何我們要試著影響這個世界、改變這個世界,因為那才是一輩子都可以驕傲的事蹟,與大家共勉之。

(Pic via ari@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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