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Paul Graham’

經驗與數據

February 14th, 2012

昨天 TechOrange 上的創投包心菜專欄,聊到「溝通能力」的重要。Yvette 的文章雖然看似輕鬆,但卻點出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每個創業者都要學會「用對方的語言」說話。這件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根據我自己的經驗,第一次創業的四年業務歷練,是真正教會我這件事的關鍵。

也因此,順手把 Yvette 的文章分享到 Facebook 的同時,我說了:

我建議每個創業者,都至少要累積三、五年的業務經驗。做過業務,你才知道什麼叫做「說對方的語言」。

而這則分享也吸引來了 Gamelet 共同創辦人 Cjin 很棒的留言:

我較同意 Paul Graham 在 Why not not to start a startup 說的 too inexperienced 不是問題,反而是許多創投對新創事業或創業者預設成見,或太看重創業者之前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台灣創投若能像 fab.com 的投資人一樣關心 startups 的數據分析,而不是一些創業者的文字、態度,相信能對台灣創業者提供更正面的幫助。:)

首先,我完全同意 Paul Graham 的說法,也完全同意 Cjin 的說法。事實上,我的原意就是創業者要「想辦法」去累積三、五年的業務經驗,不管已經開始創業了沒。不過那不是重點,重點是「創業相關」的經驗,很難先「存」好再出來創業,因為首先你不知道要存什麼,再來很有可能人都老了你還沒存夠。

針對工程師,Paul Graham 的說法也很正確,他說:

如果你的創業經驗不夠,那你應該做的就是去創業。和去上班比起來,這是治療沒創業經驗最有效的方法。事實上,去上班會讓你更無法創業,因為你會被訓練成一隻溫馴的動物,然後依賴 PM (Product Manager) 來告訴你你該做什麼。

我甚至覺得除了「公司內政治」的技巧之外,在絕大多數的事情上面,創業都是更有效率的老師。事實上,如果你問大多數的創業者,他們都會跟你說創業的時間過得很「慢」,因為你一個月內做的事情就好像外面上班三個月、半年的進度一樣。所以如果你問我,我甚至會說年輕人應該要優先考慮創業或是加入創業團隊,因為這會讓你成長得更快。

至於網路業相關的數據分析,我完全同意 Cjin,是台灣創投最、最欠缺的知識。對我而言,財報是「被動落後指標」,因為它只是網路產品中各個轉換率組合後,所造成的結果。在創業團隊還在 Pivot 商業模式,以至於整個變動迅速網路世界,這樣的報表已經幾乎不能提供管理者和投資人任何有效的健康指標。也因此我已經不只一次寫到轉換率的重要,也不只一次解釋 CPA 與 LTV 等重要的觀念。

我希望 appWorks 在這方面的重視,能夠漸漸的影響我們的同業,也開始重視這些「領先指標」的意義。我甚至會說身為創業者,你們也有責任,你們也應該一起努力去教育整個市場。當這些數字越常被拿出來討論,越常被比較與檢討,那所有市場中的參與者就會對它們越了解,也越能夠體會它們的重要。

Together, let’s make Taiwan a better place for both Internet investors and Internet entrepreneurs.

套句另一位 J-Lin 最愛說的話:Let’s go!

(Photo via ableman, CC License)

麻煩門檻

January 22nd, 2012

Schlep (n.): 起源於猶太文,後為美國人廣泛採用,意指繁瑣、令人厭煩的工作

Paul Graham 幾天前在他的網誌貼出一篇「Schlep Blindness」,點出了許多創業者都有的共同心態。他說:

沒有人喜歡 schleps (瑣事),而工程師尤其討厭它們。大多數創業工程師的心願,就是可以寫出一個很屌的軟體,把它放在某台伺服器上面,然後就可以看著錢「卡親卡親」的開始流進來 — 不需要跟使用者聊、也不需要跟別的公司談判、更不需要修裡其他人搞出的 bugs。這種事情或許是可能的,但我從來沒有看過。

appWorks 從成立到現在已經育成了超過 80 個團隊,相信我,工程師的這種心態是全球性的。我的解讀是,對他們來說,寫程式是熟悉的工作,如果一天下來,至少寫了一些功能,他們會覺得今天是有進度的 ── 雖然事實很有可能是相反。再說大部分的工程師都比較內向,所以當他們面對要選擇去跟使用者聊聊、跟合作夥伴談談,或者是把一個未來「可能」會用到的功能寫出來,大多數人會自然的選擇後者 ── 反正都算是進度。

但你會驚訝,大多數的創業者沒有體會到,最厲害的競爭門檻,就是來自征服這些瑣事。EZTABLE 花了三年的時間,說服全台灣近 400 家最受歡迎、沒訂吃不到的餐廳加入,在他們的網站上提供訂位服務,現在,他們建立起了一個幾乎沒有人能複製的商業模式。GoodLife 好生活用手動的方式去收集、整理所有優惠資訊,產生出了一個完全沒有垃圾、超級實用的好服務。Mamibuy 花很多心思去經營「新手爸媽勸敗團」,創造出了一群忠誠的消費客戶,網站上線不到半年,公司就已經損益兩平。

像這樣的例子,我還可以舉出好幾十個,因為這就是我們在 appWorks 教創業者的最重要方法 ── 如何善用「工人智慧」,甚至是「工人體力」,去解決問題、創造價值和產生優勢。所以,在你想破頭如何用技術創造門檻之前,先想想如何不用技術,達到同樣的效果。新的一年,讓我們一起專注在製造全世界最屌的「麻煩門檻」吧!

新年快樂,各位!

PS. 接下來 7 天,我要跟大家請個假,進入閉關修練狀態。MR JAMIE 網誌,我們開工日見。

(Photo via freddy, CC License)

創業,你需要的是「密度」

October 6th, 2011

很久沒有寫文章的 Paul Graham 今天早上發了一篇「Why Startup Hubs Work」,嘗試著解釋為什麼在北美有少數城市成為「創業聚落」,但大多數的城市卻好像是「死亡沙漠」一樣。

PG 的理論是「環境」與「機率」,他認為矽谷的環境讓創業是一件「很酷」的事情,相反的在其他地方,「創業者」被和「失業者」劃上等號,這往往會扼殺了許多剛萌芽的創業種子。他也認為在矽谷,你碰到其他關心創業,願意也能夠幫你的人的機率大很多,這讓創業成功的機率也大了很多。

我相當認同 PG 說的,甚至認為可以更簡化他的理論,因為結論就是一個「密度」– 關心創業和創過業的「人」的密度。由於很多人創過業、待過新創公司,所以「了解創業是件偉大事情的人」的密度高了許多,於是創業者遇到的藐視和挫折就少了許多。因為創過業的人多,「想要並且能夠幫助創業者的人」的密度就高了許多,所以創業者能夠碰到這些人的機率就大了多許。

不要懷疑,就像前幾天來台灣的人人/美團網創辦人王興在 30 雜誌辦的兩岸創新論壇上說得一樣,單次創業的失敗機率是遠高過於成功機率的,而投入創業的期望值也是小於去大公司上班的。因此在不了解創業本質的環境,大家不僅不會想要幫助創業者,甚至還會懷疑他們是不是笨蛋

但創業者之所以是創業者,正是因為他們明知道這是一個超高個人風險的舉動,還是願意去嘗試,因為他們想的是實踐理想、改變世界、改善人們的生活。光這個精神,就是值得我們鼓勵、幫助、和投資的。更重要的是,雖然一次創業失敗機率是遠大過成功機率的,但沒有人規定一個人一輩子只能創業一次。所以,如果我們能有一個不懲罰失敗環境和文化,那到最後,我們就會有更多成功的創業者。

而這,就是為什麼我當初會以 Paul Graham 的 Y-Combinator 為借鏡,在台灣推動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出發點 — 密度,我們需要一個高密度的創業聚落。已經累積了 50 個創業團隊,110 個創業者的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你加入我們。

(image via cless, cc license)

Airbnb 事件:真實世界的殘酷

August 2nd, 2011

這次鬧得很大 Airbnb 事件,中文網誌圈似乎只有 36 氪有跟上,所以還不清楚來龍去脈的,下面是更完整的前情提要:

(什麼?你連 Airbnb 做什麼的都還不清楚,沒關係,Inside 昨天剛好寫了一篇分析。)

簡單的說,Airbnb 是一個「雲端」租屋服務,它讓屋主可以把多餘的房間按「日」租給臨時房客,賺一點外塊,也讓旅行者可以用更合理的價格享受「家」的感覺。聽起來想是個完美的世界,出了什麼問題呢?

原來有一個惡質的租戶,不但把出門在外的房東洗劫一空,完了之後還寫了一封 Email 謝謝他們這幾天來的「招待」。等到房東回家發現大事不妙,當然氣得半死。但事件到這裡還沒結束,這個房東向 Airbnb 抗議,Airbnb 居然沒有第一時間正面回應,反而給了一些官僚的答覆。房東氣炸了,於是開始向媒體、部落客求救,結果當場鬧成了一個公關事件。

搞到最後連 Paul Graham (Airbnb 是一家 Y-Combinator 育成的公司) 都跳出來和 Michael Arrington (TechCrunch 的主編) 打筆戰 — PG 先指控 Arrington 嗜血,扭曲事實,想也知道 Arrington 的回應:「你家的公司不會處理公關事件,怪我咧!」

直到昨天半夜,Airbnb 終於跳出來「無條件道歉」並且提供所有屋主「50,000 美金損害保險」,這事件才可以說告了一段落。

這裡面的教訓是什麼?

  1. 網路創業絕對不只是寫出一個大受歡迎的產品而已
  2. 你跟客戶的關係絕對不只是 UX (User Experience) 而已
  3. 重點在客戶服務:誰都可以複製你的網站,但他們沒辦法複製你的客服
  4. 媒體:成功的媒體從定義上就必須嗜血,否則早就都倒光了。你得先認清這個事實,然後正面處理、明確溝通任何公關事件。
  5. 投資人:我個人認為 PG 這次真的不該插手,他並沒有在事件中,任何發言只會讓人家覺得他想保護自己的投資。況且對 Arrington 做人身攻擊,並不是最明智的回擊方式。當然,除非他只是想幫 Airbnb 轉移注意力,買一些時間讓他們好好精算保險金的額度。

所以,各位小朋友,創業真的不只是產品而已。麻雀雖小,你還是必須要有五臟。而這次的 Airbnb 事件,就是你最好的一課。希望你們永遠都不會碰到,但如果不幸真的發生了,請一定要處理得比他們好。加油!

沒錯,appWorks 不只是教 Lean Startup 而已。在這裡,除了創業需要的所有理論、工具、案例,像是公關、行銷、管理、財務,都是我們可以幫助你地方。除此之外,你還可以隨時跟超過 100 個第一流的創業者切磋、學習、互相幫助,這,就是我們提供的價值。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即將在幾天後正式開始接受申請,我們期待你的加入。

歡迎在 Google+ 上加入我們的討論

(Image via thomashawk, CC license)

這樣反,才對

June 21st, 2011

第一次發聲開始,算一算這個網誌就要滿兩歲了。用目前為止發表的 334 篇文章去算,我至少投資了 1,000 小時在這上面。我自己認為這是非常非常值得的 1,000 小時,除了因此結交了很多很棒的夥伴、創業家,長出了一個 appWorks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學到了很多,真的很多,尤其是從每天大家的回饋當中。

Inside 的 Mona 說我是「個人風采與爭議性並存」,其實這兩年來我只是在追求一件很簡單的事,那就是「做別人不敢做的」。在我心裡面,我認為那是最重要的創業家精神。如果連經營一個網誌,都不敢打破世俗的框架,那又怎麼創造一個組織,有系統的去挑戰這個世界?

於是我的文章、發言常常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因為就像我在網誌右上方的「About」中說的一樣:「本網誌存在的目的是激發思考辯證,並非尋求認同」,我寧可你們來跟我辯論,也不願意看完之後一點感想也沒有。

問題是辯論,必須要有方法,才能讓所有參與的人都受惠。近來我發現很多文章雖然激起了熱烈的討論,但是不少留言卻往往劃錯了重點。所以,今天我決定來聊聊「如何反對」。

關於這個主題,我很喜歡 Paul Graham 的這篇「How to Disagree」。其中他把「反對的層次」 (Disagreement Hierarchy),分成了 7 個等級:

DH0. 辱罵 (Name-Calling)

這是最沒有價值的反對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常見,幸好在本網誌較少出現。碰上這種留言,基本上我不會回應,因為不僅是浪費我的時間,也浪費閱讀人的眼睛。(我其實有想過要把這種留言刪掉,大家覺得呢?)

DH1. 人身攻擊 (Ad Hominem)

「人身攻擊」比「辱罵」稍微有力一點,這種反對方式往往企圖以打擊作者的「權威」,來推翻他的論調。問題這是以人廢言的行為,如果你認為作者的論點不合理,那應該針對論點本身進行辯證,如果只是打擊作者,那似乎只是證明了你無法反駁他的論調。

DH2. 針對語調 (Responding to Tone)

這個層次之後,回應者終於不再是針對作者攻擊,而是開始討論文章本身。DH2. 看起來合理,但問題出在於它的對象是文章的語調,而不是論點。每個作者有自己寫作的風格,但如果要辯證,你必須看穿這些裝飾的詞句,而切入問題的核心,這是 DH2. 沒有做到的。

DH3. 反對 (Contradiction)

來到這個層級,我們終於開始討論重點了。DH3 對於核心問題提出了反對的意見,這很好,可惜就缺乏了舉證。但有時候光看到事情的反面,還是能給人一些啟發。

DH4. 反論 (Counterargument)

到了這個層級以上,反對的意見開始真的有意思了  – 也就是說 DH0. ~ DH3. 基本上可以忽略。DH4. 的回應有論點,也有一些理由或證據,但卻有一個大問題,那就是跟作者在討論的是不同的事情,例如上面這個回應,我明明在探討的是「誰是 A 咖」,但是回應者卻注重在「A 咖會不會加入你」,這兩個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DH5. 反駁 (Refutation)

DH5. 以上,我們見到了最有說服力的反對方法。這些回應通常會用「引述原文」起頭,再解釋為什麼回應者持反對的意見,最後並附上理由或邏輯。DH5. 稍微差一些的地方,是它駁斥的是次要的點,而不是文章最核心的精神。這些點雖然也有討論的空間,但是由於沒有針對文章最重要的論述去辯證,DH5. 還是弱了一些。

DH6. 反駁核心 (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

而所有反對意見裡面最高端的,就是 DH6. 反駁核心。這種回應通常會先「引述」文章的其中一個核心精神,接著論述反對的意見,最後再補上理由或案例。這種回應是非常稀少的 — 我剛剛花了將近 15 分鐘才找到一個例子,但是對於辯證的過程和其他的參與者卻有莫大的價值,也是吾等應該要追求的。

所以從今天開始,我希望大家在反對時,要追求能夠做到 DH6.,如果沒辦法,那至少要以 DH4. 以上為目標,這樣,才能讓自己的邏輯更清楚,也能讓這個社群的其他人得到價值。

本周五 (6/24) 6pm,我們將會在 BCDog Cafe 舉辦 「2011 六月號 appWorks Startup Mixer 創業人同樂會」,你除了可以跟在場 200 位網路人聊天,還開放 30 組團隊/個人上台介紹自己,這麼棒的活動,你一毛錢也不用花,還不趕快去報名

(Images via jdhancock, CC license; via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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