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web 3.0’

行動行銷 — 如何用 Apps 引領風騷

October 13th, 2011


星期二 (10/11) 晚上,我去動腦劇場分享了「Web 3.0 – 看 App 引領風騷」這個主題,主要在解釋「App 策略」,絕對不只是一個「行銷專案」,更不能像是一個「Campaign」,用完即丟。它必須是企業整體網路策略的一部分,Apps 也必是品牌和消費者維繫長期關係的一個管道。

中後段的分享中也集結了近年來國內外成功的 Apps 行銷案例,在這邊也和大家分享。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歡迎留言討論。

Web 3.0 — 看App引領風騷!


Web 正在萎縮,現在怎麼辦?

June 28th, 2011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幾天前「The Web Is Shrinking. Now What?」這則消息?上面這張圖,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還蠻震驚的。它基本上的意思是過去一年來,消費者花在 Facebook 上的時間成長了將近 70%,而花在其他網站的時間則減少了 10%。

從開始寫這個網誌以來,我就一直喊 Web 3.0 來了Web 3.0 來了 – 我承認 Web 3.0 這個字還蠻蠢的,但是我找不到另一個字更能夠一口氣代表網路業正在經歷的這幾場革命,包括 Social Web, Mobile Internet, Curation, Social Media 等等。其中 Facebook 一年多前開放的 Open Graph 平台,正是加速 Social Web 到來的最重要動力。

喊歸喊,我倒是沒有料到 Social Web 真的來得這麼急、這麼猛,居然已經開始造成「Rest of the Web」的萎縮。我去演講的時候常常做田野調查,問問大家起床第一件事情是看 Facebook 的,和睡覺前最後一件事還是看 Facebook 的,的確在過去這一年來有著顯著的上升,大約從 3 成長到 5 成左右,所以也蠻符合上圖的趨勢。

好,無論如何,Social Web 真的來了,問題是,你該注意什麼?

社群化 (Social Layer)

記住,Social Web 代表的不是技術的革命,而是消費者文化的革命。這是一場網路從「代號」走向「實名」、從「網友」走向「朋友」的運動。所以任何已經存在的服務,如果能加上「真實身分」和「社交圈」這層「Social Layer」來大大提升價值的,你就有可能打敗原本的巨人。

社群媒體最佳化 (SMO)

當使用者不再花更多時間搜尋網站,而仰賴朋友們的推薦時,你必須要學會如何贏得這些推薦,而這就是社群媒體最佳化 (SMO/Social Media Optimization) 的含意。去年九月,我就觀察到從社群媒體來到我的網誌的人,已經超越 Google SEO。事實上,又經歷了 9 個月的發展,從 Facebook 來的人已經是 Google 的 2 倍多。所以這件事情已經一去不回頭,你必須要學會如何讓消費者在社群媒體上推薦你,而又如何讓這些推薦能夠他們的朋友注意到。

社群媒體是媒體,不是社群

很多人經營粉絲頁,把它當作以前 Web 1.0 時代的「會員」,或是 Web 2.0 時代的「社群」在經營 — 粉絲人數、留言、按讚越多越好,數大就是美。事實上,社群媒體根本不是「社群」,如果你再看仔細一點,它其實是「媒體」。既然是媒體,那傳播力、影響力、轉換率才是重點。也就是說,粉絲像「主顧客」一樣,貴在精不在多。留言、按讚當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這些人會不會幫你分享、推薦東西給他們的朋友,那才能達到一傳十、十傳百的病毒效果,如果這是成立的,那才是真正的社群媒體。

所以,無論是 Facebook 來了、Social Web 來了,還是 Web 3.0 來了,那只是名號的問題,重點是這個革命真的正在發生,而身為創業者,你該做的就是好好深入了解,並且運用成為自己的優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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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allthingsd)

社群媒體如何讓《紐約時報》變笨?

May 31st, 2011

剛過去的星期天,我被邀請去好事聯播網的年度員工訓練跟他們分享「Web 3.0 到底是什麼」和這個發展對於媒體業有什麼影響。我跟他們說:

工地秀卡司這麼堅強,演出這麼好看,為什麼不收你一塊錢門票?因為它的重點是要賣房子。從今天開始,你也要把自己當成一個建築公司,再好看的「秀」,也只是刺激消費的一個管道。

而在 Web 3.0 時代,吸引消費者最有效的管道,就是社群媒體。更重要的是它不但有效,而且花錢也買不到。這讓再小的團隊,也能夠和大公司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上競爭,因為他們錢再多也砸不死你。

結果回家之後就看到《紐約時報》的執行編輯 Bill Keller 刊出的文章,堅持社群媒體讓人變笨,他說:

社群媒體最明顯的問題,就是它們嚴重的干擾你。和壁爐或是背景音樂不同的是,社群媒體需要你的注意、你的回覆,這是沉思最大的敵人。

言下之意,就是大家別再用社群媒體了,還是電視、廣播、壹週刊比較不會讓人變笨。紐時身為媒體數位化先鋒,全球報業追隨的目標,他們的執行編輯卻有這樣的發言,不但讓人質疑先前大動作解除社群媒體編輯職務的策略是不是造成反效果,更讓人看到老媒體人不願放下的驕傲。

Social Media 背後代表的是媒體公器的下放,讓每一個民眾,都能參與資訊和知識的創造、發現和傳播 — 我今天下午的聯合報三大樓失火消息,比蘋果日報 (最快的主流媒體) 還早一個小時,而且他們沒有照片。當然這背後會有「信號與雜訊」比率的問題,但是我們應該要看到的是它對於更即時、更多元化、更精準的資訊流通,所帶來的莫大幫助。

最好的證明就是這兩年來中東數個獨裁政權接連被打倒,這是西方世界幾十年來處心積慮透過媒體統戰、間諜活動、軍火供應等手段都無法辦到的,而就像北風和太陽的故事一樣,當你給了人們社群媒體這個超強微波爐,這鍋雞湯在短短的時間內就這樣滾熟了。

所以,各位媒體朋友,我認為付費牆和這次的社群媒體事件,都只印證了一件事,那就是《紐約時報》其實還活在過去的光輝之中,無法放下身段去了解這個世界正在經歷的重大變革。因此,與其向他們學習,大家還不如多了解 Huffington Post 的商業模式,或是勇敢跨足電子商務的 UDN。這些,我認為才是媒體業真正的未來。

(Image via 917press, CC license)

Web 3.0 定義,北美兩大創投天王的 SoLoMo vs. SoMoCloGlo

May 6th, 2011

這次去北京參加 GMIC 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所有人上台必稱 SoLoMo。這是北美創投教父,John Doerr (強‧朵爾) 在今年二月份提出來的概念,馬上被全世界的網路人奉為圭臬,連大陸的創業家也不例外。剛好昨天我的紐約創投友人 Fred Wilson (佛萊德‧威爾森) 也提出他所看到,網路業正在發生的四個超大趨勢,我覺得可以拿來比較、討論一下。

不清楚的人,John Doerr 是北美最受到尊敬的老牌創投家,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Google, Amazon, Compaq (康柏電腦), Intuit (北美最大財務軟體公司) 和 Symantec (賽門鐵克) 等等。而 Fred Wilson 則是北美新生代創投的代表,不僅很受創業人的喜愛,投資報酬率更是遙遙領先所有 VC 同業,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Twitter, Zynga, Tumblr, Foursquare, Disqus, Etsy, StackExchange, Kik, Kickstarter, Feedburner, Delicious 等等。所以說這個比較等於是把創投界的 Michael Jordan 和 Kobe Bryant 拿出來 PK,我得先說的是兩個人講得都很有道理,你們都必須要好好研究、參考。

而我再說一次,Web 3.0 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字,就像「雲端」或是「行動網際網路/移動互聯網」一樣,請不用去卡在字面上的解釋。它只是一個方便的標籤,讓我們可以很快的統稱一些網路業正在發生的超大趨勢。

John Doerr 的 SoLoMo

SoLoMo 是 John Doerr 眼中當今最重要的三大超級趨勢 — So = Social, Lo = Local, Mo = Mobile。Social 是由 Facebook, Twitter, Zynga 這些公司帶起的社交化運動,網路應用必須要靠著社交來提供更多價值,才能夠打敗對手。Local 是隨著智慧手機的發達,我們得到的資訊將會越來的越在地、適地,也就是所謂的 LBS (Location-based Service)。而 Mobile,則是 Mobile Internet 的崛起,將會在 2 年內超越桌機,成為人們上網的主流方式。

Fred Wilson 的 SoMoCloGlo

而 Fred Wilson 昨天提出的四個超大趨勢,除了 So 和 Mo 與 John Doerr 一致,另外兩個是 John 沒提到的,那就是 Clo = Cloud, Glo = Global。Cloud 是雲端內容服務,最好的例子是 Netflix (北美線上 DVD 出租服務) 現在已經有 33% 的新用戶選擇只在網路上收看影音串流,而不租 DVD — 最新出爐 DVD 銷售數字下跌高達 20%。Global 則是全球化,無論是 Skype, Facebook, Twitter, Google,80% 以上的用戶都來自美國以外的地區。

大時代

更重要的是,在還沒有網路的「史前時代」,VC 們如果有一個超大趨勢可以投資,那就已經玩得很開心。但我們處在一個大碰撞時代,這幾股超大洪流不但正在發生,而且還彼此助長。Facebook 的 Social 靠著 Mobile 成長了好幾倍 (FB for iPhone 的 MAU 是 7,700 萬人),而很多 Mobile Apps 又靠著 Facebook 的 Social 爆紅。所以意思就是每個網路人都必須要密切觀察這所有的趨勢,好好去想要如何利用它們來幫助你成功,或者不要被後進者挾著大浪湮滅。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另外,在我的定義裡面我把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社群媒體) 分開。因為我認為 Social 指得是你的應用必須從基礎就設計好如何透過「朋友關係」加值,而 Social Media 則是一種全新的行銷管道、全新的宣傳方式。除非你要做的是結合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的 Facebook 本人,否則你應該要把它們區隔開,然後分別去想該如何利用。

以上,就是加入了北美東西岸創投天王的意見,關於 Web 3.0 定義更新、更完整的解釋,希望對你們思考要如何提供給使用者更棒的產品,能有一些啟發。

PS. 意猶未盡的人,可以去讀讀 John Doerr 同事「女王」Mary Meeker 的「Top 10 Mobile Internet Trends」,或者是看看去年 Web 2.0 Summit 的兩大天王對話

(Image via ft.com)

Reid Hoffman: 創造偉大公司的 10 個定律

March 25th, 2011

講到矽谷創業家,Reid Hoffman (瑞‧哈夫曼) 又是另一號傳奇人物。他是超級成功的付費平台 PayPal 的創辦核心成員,從草創初期任董事,到後來跳下去一起做,一路幫 PayPal 談下 Visa、Mastercard、eBay 等重要合作夥伴,到最後上市、再被 eBay 買掉,Hoffman 才功成身退。

不過創業是會上癮的,所以一個正牌的創業家當然不會就此打住,2003 年,離開 eBay 不久,Hoffman 又創了現在超級成功、今年即將要掛牌上市的商務社交網站 LinkedIn,然後又一路陪著 LinkedIn 過關斬將,直到 2009 確定稱霸商務社交垂直後,他才退任董事長,並且加入矽谷老字號創投 Greylock 成為合夥人,並因此出任 Zynga、Mozilla, SixApart 等重要網路公司的董事。創投之外,Hoffman 也是出名的愛幫助創業後進,更是非常活躍的天使,投資過 80 家網路公司,其中包括 Facebook、Digg、Aviary 這些響噹噹的新創公司。

所以,當 Reid Hoffman 這麼成功的創業家、投資人說話時,大家當然要趕快把耳朵豎起來聽。前兩天,他寫了一篇「Ten Entrepreneurship Rules for Building Massive Companies」,裡面非常多道理,我加入了一些自己的意見,幫大家整理如下:

定律一:找到那個「破壞性」的改變

當你準備要創業時,應該要看看周圍,然後想想有什麼事情以前是不可能的,現在變成可能了。當 Hoffman 創辦 LinkedIn 時,大家都不看好網路,唯獨他看準了人們以後都將會有一個線上履歷表,這是不可能變成了可能的大好破壞機會。換做現今的網路業,你要想的是行動、平板、社交這些大環境的改變

定律二:想很大

不管你是在追求一個大市場還是一個利基市場 (niche),創業要花的力氣、辛苦都是差不多的,所以你應該要想大一點。當然想再大還是要從小處開始,但是千萬不要讓你的想像力限制了你能夠到達的地方。從一開始,就朝著全球制霸的最高目標前進吧!

定律三:你需要很多夥伴

一般人幻想中的創業,就是一個天才的工程師加上一個超棒的 idea,其實這跟事實相反。你需要一組實力堅強、但是非常互補的共同創辦人 (co-founders)、你需要 5-10 個顧問 (最好是創過業的人)、你需要投資人、你需要合作夥伴。簡單來說,你需要一整個網路,而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創立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原因。(我有提過我們已經育成了 24 家網路公司嗎?)

定律四:A 計畫和 B 計畫

你的創業計畫絕對不是線性的,如果途中發現另一個更好的機會,你們能不能好好把握?如果事實證明現在嘗試的東西沒有人要,那又要怎麼辦?這些,都是你必須要想清楚的。

定律五:靈活,但又堅持的

你會聽到很多不同的聲音,有些人會叫你堅持,有些人會叫你放棄。你必須要懂得自己判斷這些數據點,哪些是信號,哪些是雜訊,你必須懂得如何去分析每一個意見之中的邏輯,從邏輯中吸取精華,而不是傻傻的跟著別人的結論走。

定律六:快點推出產品 — 第一版必須要讓你感到丟臉

Hoffman 的第一次創業 Socialnet.com 和我們第一次做 Sosauce.com 犯了完全一樣的錯誤,我們都花了 9 個月才推出產品,因為我們都覺得第一版要盡善盡美,根本就是最錯誤的決定。你會發現使用者在意的東西跟你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而且一開始推出就有太多功能,只會讓他們困惑。所以請你快點把產品推出去,最好是一個你會覺得丟臉的東西 (這其實是 Bill Gates 發明的說法)。不過我也發現這一點,很難很難說服第一次創業的人,他們往往只能親身經歷過一次,才會明白這個道理。

定律七:自信,但不是自負

對於你的理想,要有一些自信,但絕對不是盲目的自負。請不斷的用數據、夥伴們的回饋,來印證你的假設。如果發現不對,趕快想要怎麼 pivot。有創意的人常常不小心就變成藝術家,陷入在自己的世界裡面,這是非常危險的。

定律八:一流的產品很重要,但是一流的通路更重要

太多創業人懷著「做出來,客戶就會來」(Build it, they will come.) 的美妙幻想。大錯特錯,你必須要從第一天就開始經營「通路」,也就是我們說的「客戶開發」。在 Web 3.0 時代,你的通路就是 Social, Mobile, Search。消費者每天有那麼多的訊息要消化,如果你不把自己放到他們的眼前,別傻了,他們根本不可能找到你。

定律九:非常小心的經營企業文化,尤其是早期員工

前面的 10 個員工,會決定你企業的文化。別小看文化,它對整個組織生產效率的影響高達 3-5 倍,所以請你從第一天就非常小心的經營。用心的去想什麼樣的事情會鼓勵生產力,什麼樣的事情則是相反,然後設計一種架構來鼓勵前者,去除後者。最近聽到最好的例子是愛情公寓的辦公室是鋪地毯的,每個人進去都要脫鞋,因為他們想要讓員工有回家的感覺,因此提升向心力。沒錯, 你連這麼小的事情都要用心,我常說的:A good entrepreneur hacks, everything.

定律十:所有的創業定律都只是原則,不是法則

不要不分青紅皂白的就追隨別人跟你說的定律,要釐清中間的邏輯,然後再化為己用。這些定律都只是大方向,絕對不是鐵則。況且身為一個創業家,你的任務就是破壞原來的世界,所以過程中你會創造更新、更好的定律。

以上,就是 Hoffman 的創業十大定律,希望能給你們一些啟發。

再次預告,今天 (3/25) 晚上 6:30,我們將會在 BCDog Cafe 舉辦本月份的 appWorks Startup Mixer,歡迎來跟在場的 200 個創業人、創投一起聊聊心得 (還記得定律三嗎?),還有一、兩隊的名額可以上台自我介紹,趕快去報名

網路創業是一門很深的學問,絕對不只是做出一個受歡迎的產品而已,從人脈、夥伴、市場、策略、行銷、通路,你都需要一個專業的組織在你背後支持你。歡迎加入已經有 24 個創業團隊的 appWorks 家族,第三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即將截止申請,詳情請見 appWorks 網站,或是線上申請書。期待看到你們的加入!

(Image via joi@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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