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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數位匯流:內容與電子商務

September 11th, 2012 by Jamie

大約從 1995 年左右,就陸續有人在討論所謂「數位匯流」,說有一天電話、電視、音響、電腦與遊戲機,將會整合成一個裝置。事實上這件事情早就發生了,iPhone 就是這樣的裝置。但這件事情也還沒發生,因為在客廳,你還是需要一個 50  吋的螢幕和一組 6.1 聲道喇叭,好好去享受你的影音。iPhone 或許可以接上這些周邊,但總不能每次老爸的電話一響,大家看到一半的電影就要暫停吧?

所以數位載具會匯流,每個裝置都可以兼當另一個裝置使用。但那大概不代表每個人都只買一個數位裝置,事實上,在不同的使用情境之下,我們還是會需要很不一樣的數位裝置 — 光是螢幕大小就有好多種選項,音響效果、攝影機,都需要不同的配套。所以數位匯流比較像是「iCloud」,也就是說所有的裝置會存取同一個遠端資料庫,讓你的數位生活可以完全同步,隨時、無縫的切換使用情境。

但除了「載具」的匯流,我更關心的是另一個數位匯流,一個網路商業模式的匯流,或者更明確的說,「內容」與「電子商務」的匯流。

一開始的網路業,是遵守著實體的界線切分的。搞媒體的人就搞媒體,賣東西的人就賣東西。也跟實體一樣,賣東西的人賺了錢,就去跟內容網站買廣告,導更多的人流來。這個世界基本上遵守著這樣的架構運行了 15 年,直到有些人開始發現這條界線有很大的問題。

先是經營內容的人,他們發現雖然電子商務大賺錢 (在台灣一年的產值超過 4000 億),但願意分給他們的廣告預算卻是窮酸的可憐 (在台灣一年只有 100 億)。與其等著他們來下廣告,既然我們本來就有使用者,何不自己開始賣東西。所以你看到 UDNFashionGuideBabyHome巴哈姆特,這些媒體、社群網站,紛紛開始搞起自己的電商業務。

接著是零售的人,他們發現經營內容也沒有想像中的難,尤其在社群媒體興起之後,既然如此,與其完全靠向別人買人流,我何不自己也經營一個社群,所以冒出現了像是 MamibuyFandoraWomanyPinkoi 這些既是內容、又是電商的新物種。

也就是說未來的網路創業者,不能只會做一件事情。你必須要懂用好的內容與好的社群,吸引一批忠實的目標用戶,然後再透過他們喜歡的商品與服務,與他們交換價值,賺到你的財富

我認為那是更重要的數位匯流,因為它打破了原有世界的運作方式,從中間,將會有更強的商業物種被產生,那對創業者來說,是最令人興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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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玩新浪微博的嗎?

(Graph via garyhayes,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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