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寫商業模式 (business model),但是多半是針對新創公司的獲利方式做剖析。這次回來與大家交流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創業人對於創投的商業模式也不是很了解,有時候甚至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誤會。所以有了這個系列,我希望能夠利用機篇文章,把創投的商業模式深入的解析一番,希望能夠提供給大家有比較正確的資訊,也讓大家看創投能有比較合理的觀點。
要了解創投的商業模式,先要從他的公司結構開始。一家創投公司,說穿了就是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Fund Management Company),他旗下管理的,就是一支一支投資人委託的創投基金 (Venture Capital Fund or VC Fund)。所以說我們一般統稱的”創投”,往往是把管理公司和基金當作一個個體,這樣的思考方式有時候會有一些問題,我稍後會解釋。
和一般共同基金一樣,創投基金裡面的錢,也是由法人和個人等”募資”而來。但和一般共同基金不同的,創投基金一旦募資完畢,大門就關起來了,期限內投資人是不得領出的。一般美國的 VC Fund 週期是 10 年,台灣的則是 7 年。
所以一家創投管理公司,他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幫投資人管理創投基金,然後在期限內盡可能的把基金報酬率最大化。他的投資標的是未上市公司的股票,產生報酬的方式是在這些公司還未成熟的時候,用較低的價格買下他們的股票,然後等著這些公司的事業漸漸成熟,一旦有一天上市或是被收購,那創投基金的投資,就有了”退場 (Exit)”的機會。
退場產生的資金,扣除當初投資的本金,就是創投的報酬。再拿去和投資人拆帳,最後拿到的部分就是管理公司的獲利。拆帳的方式每個基金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都接近 80-20 的比例。
舉例來說: 如果 A 創投投資了 B 公司 100 元,取得 50% 股權,5 年之後 B 公司上市,市值達到 10,200 元,則 A 創投賣掉手中持有的該公司股票,會得到 5,100 元,扣除 100 元本金,報酬是 5,000 元,和投資人拆帳後,管理公司可得 1,000 元。
這樣的過程,就是創投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商業週期 (business cycle)和獲利模式,也就是他們的商業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退場之後的分紅,管理公司大多也會收取一些管理費,但這些不是他們的獲利來源。收取管理費的原因在於創投所投資的新創公司,往往需要 3-5 年的時間才會產生投資收益,而在這中間的時間,投資人希望基金經理人可以專心投資,不用擔心餓死,所以支付一些薪水,以及辦公室營運等費用,讓他們無後顧之憂。所以這個部分的營收,是直接用來打消營運費用,不會產生管理公司的獲利。
了解了創投的基本商業模式,下一篇我會把基金規模,以及投資標的”公司週期”,加入考慮來解釋,讓大家更了解一些問題,例如: “為什麼某些很好的公司創投不能投?”等背後的原因。
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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