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的文章

Hack, Everything!

May 14th, 2011

昨天,一群參加青年創業暨交流計畫 — 一個由中華青年企業家協會發起、給學生參加、非常重視實作的創業培訓 — 的同學們來 appWorks 參訪。他們事前做了很多功課,不知到去哪裡人肉搜索挖掘出了我這輩子所有人生軌跡,然後根據不同的階段擬出了幾十個問題,請我一一幫他們回答。

大概聊了一個多小時吧,其實是蠻好的經驗,剛好也讓我回顧一下我這些年來闖蕩的歲月。最後我送他們一句話,也是我常常送給每一個創業人的:Hack, everything!

這句話我常常說,但是似乎一直沒有好好的解釋一下它的意思,我想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首先,我們得先定義一下「Hack」,Hack 這個字當名詞用時的意思,維基百科是這麼說的

A hack is a solution to a problem, doing a task, or fixing a system (whether hardware or software) that is inefficient, inelegant, or even unfathomable, but which nevertheless (more or less) works.

翻成中文就是:

Hack 是問題的解法、一個任務,或是修理系統的方法,當這個方法不太完整、有點醜、甚至有點莫名其妙,但卻是有用的時候,就叫做一個 Hack。

也就是說 Hack 是一個不求美觀、不求完整,只求把問題解決的方法。因此,Hack 講求的是速度、實用、達到目的,所以換成動詞使用,就是「快速把問題解決」的意思。但是難就難在這個「快」,因為快速不等於「橫衝直撞」,要快之前,你必須要非常了解事情的每一個環節是如何運作的。要了解這個概念,我們可以參考一下維基百科對 Hacker 的定義

A person who enjoys exploring the details of programmable systems and stretching their capabilities, as opposed to most users, who prefer to learn only the minimum necessary.

翻成中文就是:

一個很喜歡探索系統的結構,然後「延展」它的「可能」的人 — 這和「一般使用者」恰恰相反,因為一般的使用者只想知道他們需要知道的,越少越好。

也就是說,身為一個 Hacker,你必須要對這世界每件事情背後的邏輯有極度的好奇心,因此有一天當你需要 Hack 時,你完全清楚要按哪幾個按鈕、拉哪幾條繩子,就能夠快速達到你的目的。所以 Hack 是一種人生態度,要 Hack 就要 Hack everything!

還是太虛幻?沒關係,讓我給你 10 條實作的心法:

  1. 問「為什麼不能」,而不是「可不可以」── 這世界上大多的規矩是在不同時空背景下設立的,所以你不應該被它們綁住,而是去了解環境條件是不是早已改變。
  2. 問別人「為什麼成功」,而不是「有多麼成功」── 一般人只會專注在誰有多少錢、哪個人又住在帝寶,這些只是結果,你想要知道的是過程。
  3. 「為什麼失敗」,而不是「他們太笨」── 我知道你很聰明,但是別人也不笨,重點是他們為什麼失敗,這是你很重要的功課。
  4. 「測試」界線,而不「接受」界線 ── 這篇文章就是最好的例子,我知道它可能會超出界線,但是我非得試試。
  5. 「人」也是一種系統 ── 人性也是一個系統,深入了解之後你才能 Hack。
  6. Hack 自己 ── 我發現早一點睡可以睡少一點,一天中的工作效率也比較高,所以開始 11pm 睡,5am 起床。
  7. 邀請別人來 Hack 你 ── 迫使自己進步最好的方法,就是給對手看你的漏洞。當你知道他們很快就會找方法來 Hack 你,你非得把它補起來不可。
  8. 永無止境的追求效率 ── 速度是效率的表現,所以你必須在每個環節都優化 — 回台灣之後,我試了至少 10 種開車上班的路徑,直到我試出最快速的一條。
  9. 對任何事情充滿關心、好奇 ── 身為一個宅男,我會陪我老婆去逛街 — 事實上,她的很多衣服都是我挑的。我可以跟她時尚圈的同事朋友聊天,即使去她的高中、大學同學聚會我也玩得非常開心。
  10. 影響你身邊的人 ── 你看,看完這篇文章你是不是也被我的 Hacker 精神感染了?

So happy hacking,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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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關於 50/50…

May 12th, 2011

前陣子在新創公司如何分配股權一文中,我說:

絕對不能有 50-50 的情況 — 至少要是 49.9%-50.1%,無論你們是幾個人分配。你們絕對會吵架,意見不合,必須要有一個繼續前進的方式,卡死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創業決策「慢」比「不正確」還糟糕,所以這也要反應在股權結構上。

結果事實證明 Mark Suster (馬克‧薩斯特) 真的是我的雙胞胎哥哥,過沒幾天他馬上寫了一篇文章來支持我的論點。關於兩個共同創辦人間 50/50 結構的壞處,他說 (習慣簡體的讀者可以看 36 氪的版本):

  • 當你會覺得 50-50 是合理分配時,你通常是一個技術人員,找了一個非技術的夥伴,或者相反 — 大家都跟你說雖然你失去了一半,但是 1+1 > 2,所以你還是贏家
  • 大家都忽略了共同創辦人間可能會出現各種狀況,尤其當你們認識不久就決定一起創業 — 尤其是像 Hackathon 這種活動,幾個原本不認識的人聚在一起,不小心贏了比賽,然後就決定一起創業
  • 基本上你根本不可能預測另一個人 2 年後、4 年後或是 8 年後還會不會是一個很棒的夥伴
  • 即使你「認為」你跟他很熟,記住,人是會改變的 — 同苦很容易,相信我,同甘真的真的很難
  • 因此 50-50 的關係讓公司的架構非常的不穩固

所以,Mark 認為 70-30 也好,60-40 也好,要讓另一個人認定他是共同創辦人,但千萬不要是 50-50 的平均分配。

結果我的另一個 VC 朋友 Fred Wilson跳出來說話了,他說:

I’ve started two venture capital firms… Both were 50/50 partnerships. Both have been fantastic experiences… a 50/50 partnership, like a marriage, forces the two founders to come together on all the key decisions and can lead to better decision making.

翻成中文就是:

我創辦了兩間創投公司,兩間都是 50/50 合夥關係,兩間都了給我非常好的經驗。50/50 合夥關係像是一場婚姻一樣,它強迫兩個共同創辦人必須要一起做出所有的重大決定。

Fred 還另外舉了求職網站 Indeed 等等他投資的公司當例子,說他們也是 50/50 合夥關係的最佳表率。

所以結論是怎麼樣呢?我想應該說 50/50 結構是給「非常成熟」的兩位共同創辦人使用的,如果真的能夠擔起這個極端平衡的架構,那會創造出一個一個非常理性、非常全面的公司。但如果你沒有這個信心,或者是第一次創業,我奉勸不要輕易嘗試,還是選擇 50.1%-49.9% 好一點,至少當兩個人關係變化,無法達成共識時,公司能夠繼續前進。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feastoffools, CC license)

Vite Che Si, Gianfranco Lanci

May 11th, 2011

前陣子突然閃電離職的宏碁 (Acer) 的前執行長蘭奇 (Giafranco Lanci),在放了兩個禮拜大假後,昨天出來接受華爾街日報的專訪。他把離開的原因推給宏碁董事會,說他們不支持他的全球化策略,然後說:

The real major issue was doing that in Taiwan, this was not possible.  We needed to go outside Taiwan, be it China or India or even the U.S. or Europe, wherever you can find software resources, software know-how.

翻成中文就是:

真正的大問題在把 (軟硬體整合) 這個工作放在台灣,這是不可能的。我們需要離開台灣,去中國或是印度,甚至是美國、歐洲,任何一個地方,有軟體人才、「軟體 know-how」的地方。

這句話惹惱了我,所以我在 Facebook 上有了這樣的發言 (引起的討論還蠻有料的,大家可以去讀讀):

台灣不缺乏,宏達電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個公司在你「英明」的領導下,整個垮掉,然後你還有種回過頭來把事情賴在我們整個國家上,你他X的死老義,回家吃你的義大利麵啦!

當然這樣的發言有點情緒化,不過回過頭來,讓我這樣說吧,蘭奇看到的問題是對的,但是他提出的解答則完全是錯的。就像先前說的一樣,我們所處的科技產業,正在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巨大世代交替。除了 Facebook 掀起的實名制、社交化革命,社群媒體掀起的行銷革命之外,最重要的就是 iPhone/Android 掀起的行動革命,也就是 Steve Jobs (賈伯斯) 口中的「後 PC 時代」。

蘋果近幾年來的成功,似乎證明了在這個「後 PC 時代」,消費者想要他們的電腦更行動化,使用者體驗更完整,所以這些以前習慣把作業系統以上的東西都外包給微軟的 PC 廠,一下子以為要趕快找一大批「軟體人才」,以為這樣才能追上蘋果的步伐。

是嗎?

我認為這裡面有好幾個誤會:

1. 任何 PC 廠不可能走 iOS 策略

蘋果的自有 iOS 策略,任何一個其他 PC 廠都不可能成功複製。一個作業系統的成功完全是天時地利人和,尤其需要開發商的支持,更需要好幾年的累積。以目前行動戰局已從布局進入 Android/iOS 短兵相接的態勢,任何一個 PC 廠都不可能現在開始做 OS,然後妄想能夠後來居上。

2. 消費者要的是 Apps

更重要的是,在後 PC 時代,消費者買的不是機器或是作業系統,而是機器上面的生態圈 — iPhone/Android 使用者平均每個月下載將近 10 個 Apps,而這些應用程式 99% 都不是來自像 Acer 這樣的「原廠」。所以,幫助你賣「硬體」的不是你搭載的「軟體」,而是一個千變萬化,無限可能的「應用程式生態圈」。

3. 你非得選擇 Android

也就是說,當消費者買一支 iPhone 的時候,他們看到的不是蘋果的 2 萬名具備「軟硬體整合能力」的工程師,他們看到的是 iOS 上 20 萬個具備創意、加值、提供娛樂能力的「應用開發商」。iPhone 幫他們開啟了一扇門,讓消費者隨時可以享受最新、最好的應用程式。可惜蘋果不可能把 iOS 授權給任何其他廠商,既然如此,要跟 iPhone/iPad 競爭,你必須要抓住另一個已經獲得大量開發商認可的平台 — 這表示你只有 Android 這個選擇。

4. 你需要的是生態圈

而事實證明,蘋果的策略不是無敵的。要打敗一個封閉系統,最好的武器就是開放。所以身為宏碁,你需要的不是 1,000 個軟體人才,而把平台打開,扶植 1,000 個應用開發商,讓他們都優先為你的 Android Phone, Android Tablet 開發應用程式,那你就能打贏這場戰爭。

所以蘭奇畢竟是一個傳統 PC 產業訓練出來的人,他只看到「後 PC 時代」的來臨,卻沒辦法認知到它和 PC 時代在產業結構上有這麼顯著的差異。事實證明宏碁把他解雇是對的,因為他這樣的願景是無法把 Acer 帶到任何地方的。我也期待台灣所有的 PC 廠能夠體認到,從現在開始「生態圈」才是最重要的殺手。

最後,容我在這裡再說一句:

幹你蘭奇葩!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snapeverything, seandreiling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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