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11的文章

別忘記「速度」也可以殺人

June 23rd, 2011

這世界上有很多產品,都把「速度」當做一種功能來吸引消費者。買車的時候,業務員會跟你說這台雖然只有 2,000 c.c.,但是因為加了渦輪增壓,榨出了最大的馬力,所以 0-100 公里加速,只要 4.8 秒 — 光聽你就已經血脈噴張。而很多時候,速度甚至讓消費者願意多花一點錢 — 高速鐵路的車票往往比一般火車的貴不少。

但奇怪的是,在理論上很科學、很追求效率的科技產業,這麼久以來,我們卻完全沒養成用「速度」來說服消費者的習慣。我們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 例如:CPU 時脈、網路頻寬,「好像」跟速度有一點關係。問題是當消費者再問深入一點 — CPU 從 2 GHz 變成 2.4 GHz,那電腦速度是不是快 20%?你又必須要回答:其實也不是那麼一回事。頻寬呢?從 20Mbps 升級到 100Mbps = 五倍?錯,99% 的時候,消費者根本感覺不到任何差異。(事實上,如果頻寬是一群人共用的,還有可能因為封包數大增,塞爆路由/分享器,最後讓網路速度變慢。)

速度有多重要

我們都常「耳聞」速度對網路業的重要 — 從 Web 1.0 時代大家就常把「8 秒定律」掛在口邊 (注意:已過時),但或許你不知道,事實上,速度在網路業有著致命的殺傷力。研究顯示,Google 需要 0.4 秒來產生 10 個搜尋結果,要 0.9 秒來產生 30 個,但如果他們把「預設結果數」從 10 個變成 30 個,僅僅相差 0.5 秒的時間,居然就會損失 20% 的使用者!Amazon 也對消費者進行了許多 A/B 測試,發現即使網頁下載只慢了 0.1 秒,業績就會有顯著的下降。

速度可以勝過對手

也就是說,「速度」是網路業上僅存的幾個「技術」可以幫你勝過對手的地方。但這和一般提到的「技術」不一樣,想要速度,很多時候你往往必須要減少功能,而不是增加。關於速度,Stack Exchange 的 Jeff Atwood 提出了幾個實作上你可以利用的工具,包括:

  • Yahoo 的 13 個網頁加速最佳實務守則
    • Jeff 特別提出了 CDN (Content Delivery Network) 的重要,它讓世界各國的使用者都可以享受到更快的速度 — 不過這比較適用於已經找到 PMF 的團隊。
    • 實務上我的經驗是大多數的網站,光減少 HTTP Requests,就可以大大提升速度 — 可以用 Firebug 裡面的 Page Speed 分析來看看 HTTP Requests 拖慢了多少。
    • 要減少 HTTP Requests,CSS/Image Sprites 是非常好用的技巧。
  • 針對註冊和非註冊用戶分別進行優化
    很多東西非註冊用戶用不到,不需要讓他們下載額外的 Javascript/CSS 檔案,拖慢他們的速度。
  • 把「速度」當作團隊的驕傲
    Stack Exchange 內部用 MVC Mini Profiler 把下載時間放在每一個網頁的右上角,時時提醒團隊要重視速度、速度、速度。(用 Google App Engine 的人看這裡)

除了 Jeff Atwood 的三點之外,關於速度,我覺得你還可以:

  • 宣傳你的速度
    當你有辦法做到快時,你應該要大大的宣傳。Google 是第一個發揚這個做法的,他們很早就在右上角放上搜尋時間,不斷去提醒使用者 Google 引擎很快。
  • 用流程設計來提升速度感
    • 記住,速度是一種感覺,使用者要的是「反應速度」– 按下去就有回應,不一定是「結論速度」。所以,當有一些東西就是要花比較多時間時,你應該設計一些流程來讓他們不會失去速度感。
    • 由於 iOS 不能背景下載,所以 Flipboard 設計了開場頁,讓你先在那裡欣賞一些朋友的照片,趁機趕快抓時間下載內容。
    • 很多機場故意把登機門和行李轉盤的距離拉遠,中間放置很多免稅商店,讓你下飛機後慢慢逛過去,等到你好不容易走到了,行李也出來了,如此反而減少了旅客的抱怨。
  • 至少放一個 .gif 小動畫
    如果真的沒辦法設計一個流程,你至少要放一個小 .gif 動畫,讓使用者知道他真的有按到那個按鈕。最差的情況的就是按下去之後什麼反應也沒有,很多人這時會一直按,不但造成麻煩的重複 submit 的情況,很多時候還會引起更多的問題。

所以千萬別忘了,速度也是一個功能,很多時候甚至是殺手應用。在你把你的服務長成一個怪獸前,想清楚,在速度上,你想要給使用者怎樣的體驗,然後自始自終,不要忘記這件事情。相信我,你將大大提升創業成功的機率。

而除了產品要速度,介紹產品當然也要速度。本周五 (6/24) 6:00pm,30 組創業團隊將會用一分鐘的速度,在 「2011 六月號 appWorks Startup Mixer 創業人同樂會」介紹自己。除此之外,你還可以跟現場 200 位網路人天南地北的聊創業,這麼棒的活動,你一毛錢也不用花,還不趕快去報名

(Image via gilderic, CC license)

這樣反,才對

June 21st, 2011

第一次發聲開始,算一算這個網誌就要滿兩歲了。用目前為止發表的 334 篇文章去算,我至少投資了 1,000 小時在這上面。我自己認為這是非常非常值得的 1,000 小時,除了因此結交了很多很棒的夥伴、創業家,長出了一個 appWorks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學到了很多,真的很多,尤其是從每天大家的回饋當中。

Inside 的 Mona 說我是「個人風采與爭議性並存」,其實這兩年來我只是在追求一件很簡單的事,那就是「做別人不敢做的」。在我心裡面,我認為那是最重要的創業家精神。如果連經營一個網誌,都不敢打破世俗的框架,那又怎麼創造一個組織,有系統的去挑戰這個世界?

於是我的文章、發言常常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因為就像我在網誌右上方的「About」中說的一樣:「本網誌存在的目的是激發思考辯證,並非尋求認同」,我寧可你們來跟我辯論,也不願意看完之後一點感想也沒有。

問題是辯論,必須要有方法,才能讓所有參與的人都受惠。近來我發現很多文章雖然激起了熱烈的討論,但是不少留言卻往往劃錯了重點。所以,今天我決定來聊聊「如何反對」。

關於這個主題,我很喜歡 Paul Graham 的這篇「How to Disagree」。其中他把「反對的層次」 (Disagreement Hierarchy),分成了 7 個等級:

DH0. 辱罵 (Name-Calling)

這是最沒有價值的反對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常見,幸好在本網誌較少出現。碰上這種留言,基本上我不會回應,因為不僅是浪費我的時間,也浪費閱讀人的眼睛。(我其實有想過要把這種留言刪掉,大家覺得呢?)

DH1. 人身攻擊 (Ad Hominem)

「人身攻擊」比「辱罵」稍微有力一點,這種反對方式往往企圖以打擊作者的「權威」,來推翻他的論調。問題這是以人廢言的行為,如果你認為作者的論點不合理,那應該針對論點本身進行辯證,如果只是打擊作者,那似乎只是證明了你無法反駁他的論調。

DH2. 針對語調 (Responding to Tone)

這個層次之後,回應者終於不再是針對作者攻擊,而是開始討論文章本身。DH2. 看起來合理,但問題出在於它的對象是文章的語調,而不是論點。每個作者有自己寫作的風格,但如果要辯證,你必須看穿這些裝飾的詞句,而切入問題的核心,這是 DH2. 沒有做到的。

DH3. 反對 (Contradiction)

來到這個層級,我們終於開始討論重點了。DH3 對於核心問題提出了反對的意見,這很好,可惜就缺乏了舉證。但有時候光看到事情的反面,還是能給人一些啟發。

DH4. 反論 (Counterargument)

到了這個層級以上,反對的意見開始真的有意思了  — 也就是說 DH0. ~ DH3. 基本上可以忽略。DH4. 的回應有論點,也有一些理由或證據,但卻有一個大問題,那就是跟作者在討論的是不同的事情,例如上面這個回應,我明明在探討的是「誰是 A 咖」,但是回應者卻注重在「A 咖會不會加入你」,這兩個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DH5. 反駁 (Refutation)

DH5. 以上,我們見到了最有說服力的反對方法。這些回應通常會用「引述原文」起頭,再解釋為什麼回應者持反對的意見,最後並附上理由或邏輯。DH5. 稍微差一些的地方,是它駁斥的是次要的點,而不是文章最核心的精神。這些點雖然也有討論的空間,但是由於沒有針對文章最重要的論述去辯證,DH5. 還是弱了一些。

DH6. 反駁核心 (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

而所有反對意見裡面最高端的,就是 DH6. 反駁核心。這種回應通常會先「引述」文章的其中一個核心精神,接著論述反對的意見,最後再補上理由或案例。這種回應是非常稀少的 — 我剛剛花了將近 15 分鐘才找到一個例子,但是對於辯證的過程和其他的參與者卻有莫大的價值,也是吾等應該要追求的。

所以從今天開始,我希望大家在反對時,要追求能夠做到 DH6.,如果沒辦法,那至少要以 DH4. 以上為目標,這樣,才能讓自己的邏輯更清楚,也能讓這個社群的其他人得到價值。

本周五 (6/24) 6pm,我們將會在 BCDog Cafe 舉辦 「2011 六月號 appWorks Startup Mixer 創業人同樂會」,你除了可以跟在場 200 位網路人聊天,還開放 30 組團隊/個人上台介紹自己,這麼棒的活動,你一毛錢也不用花,還不趕快去報名

(Images via jdhancock, CC license; via Wikipedia)

為什麼「別再想了,做吧」其實一點也不衝動?

June 20th, 2011

我常常告訴有創業念頭的人:「別再想了,做吧!」因為一直我認為:A) 不做,你的期望值永遠是零,只能等到別人成功了,才在那抱怨「這個 Idea 當初我也有想到」;B) 好的 Ideas,不是在家裡想出來的,而是一邊做,一邊碰撞出來的

這兩個論點或許有些道理,但是我常常覺得不夠科學。直到昨天晚上讀到我在紐約的創投友人 Fred Wilson 的這篇「Subconscious Information Processing」(潛意識資訊處理),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別再想了,做吧!」是這麼的科學。它不只讓你開始「累積」,更重要的是,它會邀請你的潛意識加入思考,讓你使用到 100% 的大腦產值。原來我們常常講的「激發潛能」根本一點都不誇張,它就是這個意思。哇!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套句柯南常說的:「到此為止,所有的線索都連成一線了。」

我研究了一下,科學上,這個效應叫作「Incubation Effect」(孵化效應),是人類大腦「創造新思想」四階段中的第二個。每當你開始一個工作,大腦在收集了很多新資訊之後,會自動的交給你的潛意識去處理。無論你是在做別的事、睡覺還是在開會,潛意識都會默默的常駐在背景工作,不斷的嘗試著找出最好的答案。然後直到某個時間點,往往當你在洗澡、開車、或是運動過後,正當大腦進入「右腦模式」,潛意識會在這時候把工作的結果上傳到主意識,哇啦,你就出現了「恍然大悟」的情況。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太多類似的經驗,所以我也不必再舉更多的例子。重點是瞭解了這個道理之後,我終於可以解釋下面兩件事情:

別再想了,做吧!

要讓潛意識的 Incubation Effect 發揮最大的作用,你必須要餵給它正確的資訊。這解釋了為什麼坐在家中幻想沒有用,因為所有能夠輔助判斷的條件,都出自於你自己的假設,於是即使潛意識能給你任何恍然大悟,它們也都只在你的想像世界中成立。問題是人往往是不了解真實市場的 (這是事實,雖然很少人願意承認),所以為了要給你的 Incubation Effect 最好的資訊去判斷,唯有開始做,你才能夠利用到大腦這隱藏的強大產能。

熱情

我常常建議大家要選自己有熱情的題目創業,之前都說這是支持你渡過漫漫長夜,全世界都不看好你的寒冬,最重要的力量。但當你想到 Incubation Effect,你就發現這件事情不只這樣。原來,潛意識的產能不是無限的,它也是會挑選要優先處理哪一條思路。而你猜它會怎麼選?沒錯,當然就是你內心深處最感興趣、最有熱情的東西。所以當創業選的是你有熱情的項目,那不但可以讓你更持久,還可以讓你的產能增加好幾倍,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或者反過來說,如果你發現有一件事、有一個問題,從早到晚都不停的出現在你的腦海裡,你沒辦法不想它。那麼恭喜你,這是你的潛意識在告訴你,它找到你有熱情的題目了。這時候,別再想了,趕快開始做吧!你的潛意識正在等著你蒐集更多、更正確的資料,來幫助它創造出更棒的 ideas。

而「開始做吧」的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多跟其他正在創業的人討論。本周五 (6/24) 6pm,我們將會在 BCDog Cafe 舉辦 「2011 六月號 appWorks Startup Mixer 創業人同樂會」,你除了可以跟在場 200 位網路人聊天,還開放 30 組團隊/個人上台介紹自己,這麼棒的活動,你一毛錢也不用花,還不趕快去報名

更新 (6pm, 6/20/2011): 突然發現,將近一年前 Paul Graham 有一篇「The Top Idea in Your Mind」,講得也是同一件事情。

(Image via crazydean,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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