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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的決勝點:品味

August 31st, 2012 by Jamie

2007 年,當 Steve Jobs 與 Bill Gates 兩位「Frienemy」(Friend + Enemy) 歷史性的同台 D5 座談會,記者問到 Bill 最佩服 Steve 的是什麼,Bill 幾乎毫不思索的就回答了:

I would give a lot to have Steve’s taste. (我願意犧牲很多東西換取 Steve 的品味)

品味?兩位科技史上最強的創業者 CEO,戰到了最後,定高下的關鍵居然不是技術、不是策略、不是手腕、也不是溝通能力,Bill 最欣賞 Steve 的,居然是「品味」。

但你仔細想想,這是很有道理的。Apple 終究是一個消費性電子「精品」的品牌,這樣的品牌背後一定會有一個「品牌精神」,一個必須要「入世」、不「流俗」,又能「與時俱進」的品牌精神。當 Steve Jobs 還在時,其實他就是這個精神。所以 Apple 產品從工業設計、使用體驗、搭載的軟體、生態圈的規矩、行銷文案、價格,一路到 Apple Store 的擺設,最終都是由他來拍板定案的,而他決策的基礎?你或許可以說是「獨裁」,但也可以說是他個人的「品味」。

從另外一個角度去想,技術、策略、手腕、溝通能力,如果你願意花一萬個小時去學習,一個創業 CEO 大概都可以達到非常不錯的境界。但「品味」,我就真的不知道了。一個人花一萬個小時,真的能夠體會「品味」到達一個程度,讓他可以「出眾」而又不「出世」嗎?這我真的不確定。況且,如果你需要花一萬個小時學習品味,你該從哪裡學起?這又是另一個課題。

但無庸置疑的,我認為「品味」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我們常說一個創業 CEO 每天要做幾十個大大小小的決策,大多無法經過充分的討論與資訊收集,但好處是這些決策不需要每個都正確,只需要「多數」正確,錯了趕快修正就行。如果你仔細想想,當一個創業 CEO 在這樣的工作情境下,能夠有比較高的決策正確率,短期來說,或許是運氣,但長期而言,除了他的知識與經驗之外,品味絕對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在 2008 的美國總統大選中,Obama 陣營推出了上面那張經典的海報,海報中的 Obama,最終成為在社群媒體裡最廣為流傳的候選人印象。這張海報既現代又後現代,紅色的臉讓你感受到衝突,白色的臉卻又讓你感受到冷靜,Obama 看著右上方代表遠見,下方寫的文字是「HOPE」,強調 Obama 陣營主打的是希望與改變,而不是他們的候選人。當然 Obama 最後奇蹟似的贏得選戰有很多原因,但你仔細想想,當初他一定有很多海報可以選擇,為何決定就是這張,然後你再觀察 Obama 陣營整個選戰下來的種種品牌決策,我想那背後在默默運作的,應該是他本人的「品味」。

當然「品味」很難學,我也不敢說是什麼大師,但我想我們可以從觀察與質問開始,為什麼 Mac 是金屬色的?為什麼 iPhone 是黑與白的?然後你還必須去別的領域得到靈感,精品、時尚、汽車工藝、精緻美食,都是我們可以師法的地方。Bill Gates 到了五十歲才想到他當初應該犧牲一點,去換取 Steve Jobs 擁有的品味,那或許 20、30 歲的我們,應該提早開始用功,一點一滴,累積自己的 T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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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screenpunk,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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