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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保護誰?

January 17th, 2013

Creative Commons

我們住在一個世界,在這裡造成金融海嘯的那些幕後黑手一天到晚參加白宮晚宴,在這裡,甚至連那些被司法機關舉發的銀行們,也從不需要承認錯誤,更遑論被標籤成「罪犯」。–Lawrence Lessig

開始今天的文章前,你得先了解最近 Reddit 共同創辦人,也是 RSS 標準的共同發明人 Aaron Swartz 被美國司法部「追殺」,最後真的自殺的悲慘事件 — 還不熟悉的人,請參考資訊人權貴ㄓ疑的美國司法部如何追殺資訊自由化推手 Aaron Swartz 一文 (或請 Google 大神告訴你更多)。

當然最終的結局是非常不幸的,但我想討論的不是 Aaron 到底是「對」還是「錯」,而是政府到底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處理類似的案件。關於這個事件的過程最讓我吃驚的是下面兩段發展 (節錄自資訊人權貴ㄓ疑的原文):

…Aaron 被起訴後,把含有論文的硬碟交給著作權人 JSTOR,並且承諾不會散佈檔案。 JSTOR 表示:「要不要起訴 Swartz, 是政府的決定。 我們已經確保 Swartz 所拿到的資料不會外流了,所以如先前所述, 我們沒有興趣繼續追究法律責任。」最詭異的是:Carmen Ortiz 卻仍執意起訴 Aaron;美國司法部官網新聞稿甚至語帶威脅地說:「如果罪名成立,Swartz 將面臨最高 35 年的刑期」…

…Aaron 最早的律師 Andy Good 當初提醒 (檢察官) Heymann 說 Aaron 有自殺危險的時候,Heymann 倒是一派輕鬆地回答:「了解。 我們會把他關起來。」…

顯然在美國司法部的眼裡,Aaron 是個極惡的罪人,不僅一定要想辦法讓他得到最大的懲罰,而且根本不需要擔心他的人權。問題是,Aaron 到底犯了什麼罪?他犯的罪是下載了 JSTOR 上的期刊論文到自己的電腦上,然後被懷疑「想要」把這些知識分享給大眾。注意,他還沒有分享出去,只是被懷疑企圖這麼做而已。

只是這樣的行為,司法部找上門後 Aaron 也已經把檔案還給了 JSTOR,JSTOR 自己都說不追究了,有必要被繼續當做重刑犯對待嗎?我想大多數人會說這是有失「公平」,或更精確的說是有失「比例原則」的。

(當然講到「公平」,這裡還有另一個值得討論的事情,那就是這些期刊的「著作權」結構 — 投稿論文的教授往往根本沒有稿費,而期刊卻常跟訂戶收取高額的費用。)

你說,那是美國,關我們屁事?

其實,台灣的執法單位,也常常存在著類似的「比例原則」問題。

Android 的七天鑑賞,到 Now.in 的抄台,一直到昨天的捷運地圖事件,我們看到的都是國家機器用粗暴的方式執法,把「沒有惡意」,尚未定罪,頂多只能稱為「嫌疑人」的國民與企業,當做「滿懷惡意」,對社會有嚴重威脅的的重刑犯來處理。

我知道,我們是法治國家,但法治的背後應該是理性,在還沒有定罪之前,理當不該把任何人當罪犯處理。當國家機器老是對善意的人粗暴,我認為,那已經超越法治的界線,變成「警察國家」邏輯了。

在這點上面,無論美國或是台灣政府,我認為都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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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jonathansin, CC License)

創業者,請不斷的問自己:我幫使用者解決了什麼問題?我到底幫使用者解決了什麼問題?

January 16th, 2013

Elephant on a stoll

你幫使用者解決什麼問題?

這是 500 Startups 創辦人 Dave McClure 上次來台灣,每個創業者跟他 Pitch 時,他劈頭就問的第一個問題 — 真的是劈頭,常常連你的第一句自我介紹都還沒講完,他已經丟下這顆炸彈。

見賢思齊,從此之後我也常常把這個問題第一個就丟出去。令人驚訝的是,幾個月的實驗下來,能夠精確回答的人,居然是少數。

當然每個人蓋網路服務、做 App、設計遊戲,都是希望給使用者,很多很多使用者來玩,來用。而創業者更常常以顛覆既有產業,改變人們生活為終極目標。但如果連這個最核心的問題都沒有好的答案,那或許你的希望與執行之間,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

當然要能夠「精確」的回答這個問題,並不簡單。因為它不是「一個」問題,而是很多很多問題的集合。以下就是那些「子題」的列表,你可以試著檢查看看,如果你越能夠回答以下這些題目,那就表示你越清楚你到底在幫使用者解決什麼問題。

  1. 你的使用者是誰?
  2. 你的早期使用者是誰?中期使用者?長期使用者?
  3. 他們都有怎樣的特徵?(e.g. 性別、年齡、收入、居住地區、興趣、婚姻…)
  4. 你可以在哪裡抓到他們?
  5. 他們有哪些共通的問題?
  6. 你幫他們解決的又是其中哪些問題?
  7. 你如何確定這些問題實際存在?
  8. 這些問題有多麼困擾他們?
  9. 他們願意付錢解決這個痛苦嗎?
  10. 在沒有你的產品之前,他們都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11. 原本的解決方案的優點是什麼?缺點又是什麼?
  12. 人們都花多少錢在這些原本的解決方案上?
  13. 你知道什麼事情是原本那些解決方案提供者所不知道的?
  14. 為什麼原本的解決方案提供者不知道這些事情?
  15. 為什麼原本的解決方案提供者不修正他們的缺點?
  16. 這個問題是因為使用了某個產品/服務而造成的嗎?
  17. 這個產品/服務的生命週期如何?能夠等待/支撐你的解決方案嗎?

如果你能夠很有信心的回答上述問題,恭喜你,你正在解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其中有某些問題無法確定,那請你做更多實驗去找到答案,當然,除了跟使用者對談、問卷、Focus Group 等傳統方法之外,建造並推出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 也是一個取得答案的方式。尤其是早期創業,你做產品的目的往往比較是在釐清問題的存在,而不是在創造一步登天的成功服務。

答案一直在那邊,所以重點是問對問題。只要你不斷的質問自己這些核心的問題,你的創業之路就會越來越清晰。

與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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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mobilestreetlife, CC License)

22K 根本是個偽議題

January 15th, 2013

Fuck You Pay Me

再這樣下去,連十五K都到不了 —邰中和

22K 困境,我管定了 —施振榮

近來由於兩位宏碁共同創辦人前後的發言,22K 又成了一個議題。問題是,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根本不該是個議題。

先讓我講個故事。我從小住在永康商圈,十幾年前,巷子裡的三角窗開了一家冰店。前面幾年,生意都冷冷清清,點了一碗紅豆冰,50 元,小鬍子老闆還拿著吉他坐在旁邊唱歌給我們聽。無奈生意就是不好,老闆跟我們抱怨說再這樣下去店要收起來了。

某年夏天,當我再去店裡正要點紅豆冰時,老闆說他新開發了一種新鮮芒果冰,很好吃,叫我點點看,一碗只要 60 元。我試吃了,哇,驚為天人,從此之後這碗芒果冰就成了我帶大學同學、朋友在永康街征戰美食固定的完美大結局。

冰館綜合冰

隔年,芒果冰變成了 70 元,再隔年,80 元,100 元,120 元,160 元,之後還要排隊半個小時才能吃到。小鬍子老闆越來越少出現在店裡,而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大家熟知的歷史了。

沒錯,這就是永康街冰館的創業故事。

這件事情跟 22K 有什麼關係?有很大的關係。

很明顯的,顧客要吃的是芒果冰,即使一碗賣 160 元,大家還是排隊搶著買。如果你只是紅豆冰,那就算一碗只要 50 元,會跟你買的人還是很少。

紅豆冰就是紅豆冰,無論如何它就不是芒果冰,如果你想要賣 160 元,那就得想辦法變成芒果冰。政府當然可以統一規定全台灣紅豆冰一碗至少都要賣 100 元,但那沒有幫助,因為人們可以非常簡單的忽略你的紅豆冰,走到下一攤去吃芒果冰 — 況且當紅豆冰都要 100 塊,那只會讓芒果冰的 160 看起來特別划算。

所以 22K 為什麼是「偽議題」?因為當你跟著大家一起吵 22K,那就代表你承認自己只是一碗跟大夥一樣的紅豆冰,你不知道怎麼變成芒果冰,所以只好盲目的跟著群眾喊:「要求政府拉高紅豆冰統一售價!」問題是,就像上面的例子一樣,就算你們成功的拉高了紅豆冰的公定價,那並不會讓紅豆冰更有價值,相反的,那只會讓芒果冰看起來更便宜,銷路更好。

所以重點根本不是紅豆冰一碗該賣多少錢,重點是怎麼把我們的年輕人訓練成「芒果冰」、「草莓冰」、「珍珠奶茶冰」,這些企業亟需的人才,那他們的薪水自然就不會只是 22K。

問題是政府根本不知道企業需要什麼人才,大學也不知道企業需要什麼人才,我們過去十年的教改,越改只把學生帶離現實世界越遠。

事實上,appWorks 投資的網路公司,每一家都在缺軟體工程師、使用者體驗設計師、網路行銷、社群行銷專家、電子商務專家。就我所知,他們願意付 30K、50K、80K、甚至 100K 給有能力 (且價值觀相近) 的人,但即使是這樣,在現今的人才市場,他們都無法找到足夠的戰力來加入他們。

這就是問題的所在,重點根本不是紅豆冰一碗該賣多少錢,重點是為什麼當企業需要的是芒果冰,政府卻把我們的年輕人都訓練成了紅豆冰,然後又要模糊焦點的一直去吵紅豆冰的公定價應該是 22K 還是 25K。

在不久以前的社會,紅豆冰一碗是不要錢的,如果你想當壽司師父,那就去一家壽司店當學徒,店裡會供你吃住,但幾乎沒有薪水。你知道現在的重點根本不是薪水,因為你是來學習的,學習怎麼從一碗紅豆冰變成超有價值的芒果冰,師父願意把他的畢生絕學教你,沒跟你收學費,還供你吃住,早就是大恩大德了。

所以重點根本不是 22K,重點是年輕人,既然你的政府、你的學校已經誤了你,你該用什麼方法,找到願意教你的師父,花 1 萬個小時跟他學習,最後變成炙手可熱,有超強戰力的人才。那時什麼 22K,花 100K 也不一定請得動你。

當眾人皆醉,記得,獨醒的人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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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的種種觀察,我常分享在 Facebook,歡迎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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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這篇文章在 2013 年 1 月 15 日貼出後,吸引來了極大的分享與討論。如果你也因此第一次來到我的網誌,我在這裡歡迎你的到來,也想跟你說明一下我的一些理念,以及為什麼在這裡會有這樣一篇文章。

就像我在關於本網誌中說的一樣,我發表內容的用意在於激發讀者思考,而非爭論什麼是「對」或是「錯」。我深深的相信這世上沒有絕對的善或是惡,每個作用力的另一面必有反作用力,因此每個人必須形成自己的主觀意識,必須相信自己相信的事物。當然我們會試著影響別人,試著創造改變,但誰又能說怎樣的改變是「好」或是「不好」?所以同樣是一篇文章,當然有人會認同它,也有人會持反對它,那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更重要的是,「你」相信的是什麼,關於人才市場、關於教育、關於經濟、社會、國家,關於自己的未來,「你」又有如何的想法。

因為唯有當你可以思考,然後試著創造屬於自己的未來,你才是一個真正自由的人,我是這麼的相信著,也一直用這樣的態度寫著每天的文章,過去是這樣,未來也仍舊會是這樣。

–Jamie, 1/28/2013

延伸閱讀:你有拒絕 22K 的權力

(Photo via leahstarbuck & yuko_m,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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