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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郝市長,請停止這場 Android Market 鬧劇

January 3rd, 2013

Taipei City Hall

前情提要:近一年前,在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先生的堅持之下,「七天鑑賞期」這個發明在郵購時代的法條,硬生生的被拿來套用在 iPhone App Store 與 Android Market (現稱 Google Play) 之上。Android Market 是全球性服務,在全世界只有台北市政府堅持這樣嚴格的法律條件之下,Google 決定無法配合台北市的要求,權宜之下停止了 Android Market 在台灣區的付費服務,並且與台北市進入了漫長的行政訴訟程序。這樣的局面大大傷害了台灣消費者與開發商的權益,因此當時我們發動了幾次「一人一信」,希望透過民意向台北市爭取取消這不務實的施政方針,但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反應。

一年過去了,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 Android Market 的七天鑑賞期事件。無論如何,四百萬的台灣 Android 手機用戶過了一整年「次等公民」的日子,因為 360 天來,我們的 Android 手機沒辦法買到任何的 Apps。好不容易,漫長的行政訴訟結果終於在日前出爐,聯合報在 12/28 刊出了這則新聞

首先,是法官的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企業定型化契約是由中央主管機關規範,地方無權要求,判決市府敗訴

但正當我們要高興這場鬧劇總算結束時,接下來居然出現了這樣的字句: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北市府法務局長蔡立文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將使業者未來在網路上公布的定型化條款,僅能由民眾個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行政機關就此失去介入保護消費者的權力,且會更浪費司法資源,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提上訴。

沒錯,台北市政府不服輸,打算還要上訴。

我不知道你覺得如何,但我認為台北市不應該再上訴了。高等法院已經很明白得告訴他們地方政府無權管理,現在再上訴並沒有任何法理根據,爭的最多也只是面子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已經無法再忍受我的 Android 手機繼續這樣被閹割下去,我不想再當次等公民,我要買 App,而我的地方政府不應該阻礙我買 App 這件事情。

因此,在這裡,我希望再次發動一人一信,如果你也跟我同樣的想法,請一起寫信向郝市長表達我們的意見。

方法如下:

1. 打開市長信箱 (網址: http://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E.ASPX)

2. 填入主旨:

親愛的郝市長,請停止對 Google Play 繼續上訴

3. 填入內容 (歡迎自行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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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郝市長:

2012年12月2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為台北市與Google間持續了一年半的「七天鑑賞」僵局, 帶來了一線曙光。我們期望台北市政府展現應有的格局、視野與智慧,讓Google Play付費軟體市場儘快回到台灣。

已經過時的消保法並非為數位內容產品而定。再者,在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消費者已能在網路上找到大量的用家評價,力量比軟體開發商更大。事實上,歐盟了解到網路平台的快速創新,能為消費者帶來莫大的裨益,已經把數位內容排除在14日猶豫期間的範圍 (參考連結: 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mt/pressroom/content/20110622BKG22276/html/Consumer-rights-what-the-new-EU-rules-will-mean)。

台北市政府的決定牽連甚廣,不但影響了全台灣的消費者、軟體開發業者、使用Android系統的手機廠商(如國產品牌 hTC),甚至押上了台灣產業升級的希望與國家經濟的整體利益。世界是不會為台灣而停下來。就在過去的2012年,當我們還在為一條過時的法律消耗時,全球各國的消費者從Google Play下載的軟體總量已突破250億。

也許礙於面子,繼續不必要的上訴是一個容易的選擇。但現在,我們更需要的是一個高瞻遠矚的台北市政府,為這個僵局尋求共贏的和解方案。

親愛的郝市長,請聽我們說,不要再讓這個事件繼續耗損下去了,台灣與台北市正面臨惡劣的經濟挑戰,您與您的團隊,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在更重要的政策上面。

謝謝。

新年快樂

From: 一群關心台灣消費者權益與 App 產業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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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選擇「下一步」,然後再一次「下一步」

5. 填入你的聯絡方式 (Email 信箱為必填,其他為選填)

6. 點下「送出」

7. 到信箱去點選臺北市政府寄來的確認信中連結

如此便完成了。

雖然我不敢保證這次會有多少成效,但我認為這是一個民主社會應該要建立的循環,對於施政團隊的回饋,不應該只在四年一次的選舉,也不應該只靠媒體或是電視上的名嘴。當我們認為民選首長的施政方針沒有顧及全民福利時,我們應該逐漸建立起一個機制,讓民眾的聲音被聽到,並且能進一步影響施政團隊的作為。

台灣的民主還很年輕,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學,要努力。對於 Google Play/Android Market 事件,如果你跟我一樣的想法,請你跟我一起起身行動,讓我們一起影響我們的政府。

(Photo via angloitalianfollowus, CC License)

創業 CEO:對的人,在關鍵的位置上

January 2nd, 2013

Seat next to Lincoln

歡迎來到「創業 CEO」系列,在這個系列中,我們討論一個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一位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創業公司,往往都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即使出版已有 11 年的時間,Jim Collins 的 Good to Great (中文翻成從 A 到 A+) 至今仍是所有年輕 CEO 必讀的一本管理學大作,而 Collins 這位 Stanford 出身的管理學者,也因此成為無數企業領導人的座上賓,奠定了他大師的地位。

不過 Collins 的所有著作裡面,我最喜歡的卻是在 2009 年出版,較少有人討論的 How the Mighty Fall (中文:為什麼A+巨人也會倒下)。

簡單的說,如果 Good to Great 是一本「如何變成成功企業的管理方法論」,那 How the Mighty Fall 就是成為成功企業之後領導者應該讀的「心經」,在裡面 Collins 用相當扎實的研究結果來告訴你驕傲、盲目的追求成長,以及無視於風險是「成功」企業與其領導者最容易犯的毛病,並且會帶來帝國的衰敗。

一旦衰敗開始發生,這些仍活在昔日光榮中的領導者,最直覺的反應就是一鼓作氣放大絕來扭轉頹勢,但那樣做往往只會適得其反,加快其衰亡的速度。

這背後的邏輯其實不難理解,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成功往往帶來舒服的日子,久而久之整個組織便陷入過度樂觀的陷阱,這時一旦碰到投資失靈或是環境劇變,安逸久了的人們當然無法反應,這時即使領導人想靠蠻力來扭轉局勢,已經敗壞的企業文化當然無法就這樣根治。

所以終究,無論你是 Start、Good 或已經成為 Great,永保戰戰兢兢的創業精神,才是長期領先的最終秘訣。

其中,Collins 點出 Right People in Key Seats,也就是在關鍵的位置上放入對的人,是領導者最最重要的功課,重要到他甚至在書的附錄送上了關於這個主題的研究結果。根據這個研究,Collins 歸納出「對的人」有以下六點共通的特色:

  1. 對的人與公司的核心價值契合 — 所以你該雇用的是價值觀
  2. 對的人不需要嚴密的管理 — 如果你需要一直盯著某人,那代表你找錯人了
  3. 對的人了解他們擁有的不是「工作」,而是責任 — 他們不是在把工作清單清除,而是扛起興衰的責任
  4. 對的人兌現他們的承諾 — 他們不輕易承諾,但言出必行
  5. 對的人對於公司與公司的作品非常有熱忱 — 就像創業者一樣,對的人熱愛他們的公司
  6. 對的人展現出「鏡子與窗戶」式的成熟度 — 當事情順利時,對的人指向窗戶,歸功於外在的助力。當事情不順,他們指向鏡子,說:「這是我的責任。」

如果你覺得這種人聽起來很耳熟,沒錯,對的人其實與你或你的共同創辦人沒什麼兩樣,當然這種人不容易找,但如果要成為長期成功的一流企業,這就是創業 CEO 必須要花很多很多心思在上面的功課。

共勉,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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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tonythemisfit, CC License)

品味:品牌與知名度

December 28th, 2012

bruce lee in asus commercial

歡迎來到「品味」專欄,在這個每週一次的系列,我試著跟大家分享我所看到、聽到的種種美好。

好品牌常常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是知名度高的並不一定就是好品牌。這點用藝人來舉例就非常清楚,林志玲是廠商爭相合作,公認的優質代言人,相對的,「憑什麼姐」雖然也有頗高的知名度,但卻不是每個廠商都適合合作的對象。

所以在經營一個品牌時,千萬別陷入了盲目追求知名度,卻偏離了品牌核心精神的迷思,甚或是廣告本身很多人觀賞,卻沒有做到傳達品牌精神的遺憾。近期有兩個值得探討的「本土」案例,拿出來與大家一起思考。

Say ASUS with Bruce Lee

自從一年前左右,ASUS 決定它的品牌唸法要從原本的 Ah-soose 改成 ey-SOO-se,然後就開始積極教育市場這個改變。這件事情在最近達到高峰,ASUS 動用了李小龍來製作病毒影片,上傳到 YouTube,並且再投放廣告進行宣傳。

這個影片在半個多月的時間內累積了 47 萬次的觀賞,不過觀察留言,大家看完之後的反應似乎不太妙,觀眾投票截至目前為止是 247 票喜歡,96 票討厭,約是也就是每 3.5 個人中有 1 個人不喜歡。

我自己的感想是影片中傳達的精神除了 Kuso (搞笑) 之外,與華碩堅持品質與創新的品牌精神似乎沒有太大的關聯性。另外,就像可口可樂行銷長說的一樣,在社群媒體時代,消費者才是品牌真正的主人,因此從出發點,我覺得堅持教育市場品牌的唸法就顯得多餘,消費者應該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麼唸你的品牌,只要他們能因此產生認同感,且這個唸法在談話中不會讓朋友產生壞的印象,我覺得身為品牌,你應該擁抱他們的選擇。

VoxFox with Megan Fox

第二支同樣有些爭議的影片來自雙 A 中的另一個 A — Acer。他們在 10 月的時候與好萊塢火辣女星 Megan Fox 合作拍攝了這個 VoxFox 系列影片,似乎想訴求 Megan 性感的外表下,背後也有一顆科學與關懷動物的心,而 Acer 的 Aspire Ultrabook 就是支持她的這個熱情的電腦。

影片的韻律與劇情還不錯,上線 2 個多月來也積累了 417 萬人次的欣賞。不過觀眾投票有點小小的不妙,2,317 vs. 618,每 5 個人中有一個討厭這支影片。觀察留言,許多是對著 Megan Fox 本人而來,而不是針對影片。這是選擇代言人的一個風險,如果這個明星本身的品牌就有爭議,那有時也會連代影響到委託代言的品牌。

但更重要的是,看完這支影片後,我對 Megan Fox 留下的印象,遠遠超過我對 Acer 留下的印象,我依稀記得她在使用一台筆記型電腦,但完全不記得那是一台什麼樣的 Notebook,當然更不可能知道 Megan 是鼓勵我去買 Acer 的 Aspire Ultrabook。

我覺得這點是這支影片設計的敗筆,當然事後 Acer 又做了平面廣告來補強,但其實照片中你仍舊很難看出來它是哪個品牌,可以是任何品牌的 Ultrabook,甚至是蘋果的 MacBook。更重要的是,我根本認不出來這是 Megan Fox 本人。

Acer Megan Fox

所以經營品牌與溝通品牌精神真的很難,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要顧及。我們看到雙 A 都正在嘗試,雖然沒有完美,但我想還是該給予鼓勵,希望有朝一日,我們真的能夠做出幾個公認世界一流的好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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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的美好風景,我都分享在 Instagram 上,歡迎收看

(Image via SayASUSChannel, yes-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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