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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變聰明的燈泡

January 4th, 2013

Philips Hue

歡迎來到每週一次的「品味」專欄,在這裡,我分享我所看到的種種美好。

智慧客廳與智慧電力網路講了很久,但無論要把電視或是電源控制系統智慧化,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往往是很高的門檻,無論從成本面或是從技術面來看。不過近一年來開始有一個運動,我認為非常有可能獲得市場的接受,那就是「智慧燈泡」。

顧名思義,智慧燈泡就是「數位化」、「網路化」的燈泡,並且往往使用 LED 作為光源。智慧燈泡可以解決傳統燈泡的耗電、壽命短、無法變換顏色、無法透過網路控制等等問題 — LED 非常省電,最高可達 20 年以上壽命,用 RGB 三種顏色的 LED 可以組合出任何顏色,而在燈泡內加入無線網路模組則讓 App 控制變得可能。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設計有「向下相容」的優勢,意即消費者不需要重新設定任何東西,轉上燈泡,這個產品就可以立即開始被使用。

LIFX

Hue by Philips

以燈泡聞名的飛利浦首先在去年 10 月底的時候推出了「Hue」,讓我們先來看看介紹影片。

是不是超級神奇?沒錯,從此以後,家裡的燈泡不再只是單調的開或關而已。不過 Philips Hue 在設計上有一個小小敗筆,那就是消費者還是需要在燈泡與無線網路基地台間安裝一個橋接器,它的難度不高,但我相信還是會有很多消費者望之卻步。不過一旦安裝完成,Hue 將可以從遠端被控制,當然有什麼非常厲害的應用需要從遠端控制家裡的燈泡,我暫時還參不透。價位則是另一個挑戰,目前 Hue 的入門組合,三個燈泡加上一個橋接器要賣 $199,也就是台幣 6,000 元,大概也還無法被多數消費者接受。不過就像所有科技產品一樣,一旦能夠開始量產,我相信價位將會大幅的下降。

Philips Hue Bridge

LIFX by Phil Bosua

另一個與 Hue 類似的解決方案是由澳洲設計師 Phil Bosua 與他的團隊設計,剛剛在 Kickstarter 募得美金 130 萬元的 LIFX。請先欣賞他們的宣傳影片:

與 Hue 稍稍不同的,LIFX 採用的是 Ad-Hoc 的控制情境,也就是 LIFX 會把自己變成一個 WiFi 基地台,使用者只要連上這個基地台,就能夠開始控制 LIFX 的燈泡群。好處是不需要額外的橋接器,但壞處就是每次都要重新設定 WiFi,而且沒辦法遠端控制。LIFX 在 Kickstarter 上的預購價是兩個燈泡美金 99 元,雖然還是偏高,但已經比 Hue 親民許多。

Spark by Zach Supalla

Spark

再來是也剛剛在 Kickstarter 募得美金 12.5 萬的 Spark 轉接頭,它基本上是去掉了燈泡的 LIFX,不過價錢並沒有更加的親民,目前預購價一個還是要美金 49 元,所以最終他們需要的美金 25 萬元並沒有全數募得。

MIRA by 奇想創造

MIRA

最後是來自台灣設計團隊奇想創造的 MIRA,正在 Kickstarter 上募資的桌上型 LED 智慧蠟燭,請欣賞他們的影片:

這組智慧蠟燭的特色是搖一下就會變色,並且蠟燭與蠟燭間會自動無線感染。奇想還幫 MIRA 內建了麥克風作為聲音感知器,當它聽到音樂的時候,LED 的光線將會隨著韻律擺動,製造出燭火的感覺。

(這個來自台灣團隊的提案僅需要募集美金 66,000 就可以開始量產,如果大家覺得不錯,歡迎跟我一起支持。)

看完了以上四個巧思與設計,不知道你有沒有跟我一樣期待在家中裝上這些智慧燈泡?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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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的美好風景,我都分享在 Instagram 上,歡迎收看

親愛的郝市長,請停止這場 Android Market 鬧劇

January 3rd, 2013

Taipei City Hall

前情提要:近一年前,在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先生的堅持之下,「七天鑑賞期」這個發明在郵購時代的法條,硬生生的被拿來套用在 iPhone App Store 與 Android Market (現稱 Google Play) 之上。Android Market 是全球性服務,在全世界只有台北市政府堅持這樣嚴格的法律條件之下,Google 決定無法配合台北市的要求,權宜之下停止了 Android Market 在台灣區的付費服務,並且與台北市進入了漫長的行政訴訟程序。這樣的局面大大傷害了台灣消費者與開發商的權益,因此當時我們發動了幾次「一人一信」,希望透過民意向台北市爭取取消這不務實的施政方針,但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反應。

一年過去了,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 Android Market 的七天鑑賞期事件。無論如何,四百萬的台灣 Android 手機用戶過了一整年「次等公民」的日子,因為 360 天來,我們的 Android 手機沒辦法買到任何的 Apps。好不容易,漫長的行政訴訟結果終於在日前出爐,聯合報在 12/28 刊出了這則新聞

首先,是法官的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企業定型化契約是由中央主管機關規範,地方無權要求,判決市府敗訴

但正當我們要高興這場鬧劇總算結束時,接下來居然出現了這樣的字句: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北市府法務局長蔡立文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將使業者未來在網路上公布的定型化條款,僅能由民眾個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行政機關就此失去介入保護消費者的權力,且會更浪費司法資源,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提上訴。

沒錯,台北市政府不服輸,打算還要上訴。

我不知道你覺得如何,但我認為台北市不應該再上訴了。高等法院已經很明白得告訴他們地方政府無權管理,現在再上訴並沒有任何法理根據,爭的最多也只是面子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已經無法再忍受我的 Android 手機繼續這樣被閹割下去,我不想再當次等公民,我要買 App,而我的地方政府不應該阻礙我買 App 這件事情。

因此,在這裡,我希望再次發動一人一信,如果你也跟我同樣的想法,請一起寫信向郝市長表達我們的意見。

方法如下:

1. 打開市長信箱 (網址: http://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E.ASPX)

2. 填入主旨:

親愛的郝市長,請停止對 Google Play 繼續上訴

3. 填入內容 (歡迎自行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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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郝市長:

2012年12月27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為台北市與Google間持續了一年半的「七天鑑賞」僵局, 帶來了一線曙光。我們期望台北市政府展現應有的格局、視野與智慧,讓Google Play付費軟體市場儘快回到台灣。

已經過時的消保法並非為數位內容產品而定。再者,在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消費者已能在網路上找到大量的用家評價,力量比軟體開發商更大。事實上,歐盟了解到網路平台的快速創新,能為消費者帶來莫大的裨益,已經把數位內容排除在14日猶豫期間的範圍 (參考連結: 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mt/pressroom/content/20110622BKG22276/html/Consumer-rights-what-the-new-EU-rules-will-mean)。

台北市政府的決定牽連甚廣,不但影響了全台灣的消費者、軟體開發業者、使用Android系統的手機廠商(如國產品牌 hTC),甚至押上了台灣產業升級的希望與國家經濟的整體利益。世界是不會為台灣而停下來。就在過去的2012年,當我們還在為一條過時的法律消耗時,全球各國的消費者從Google Play下載的軟體總量已突破250億。

也許礙於面子,繼續不必要的上訴是一個容易的選擇。但現在,我們更需要的是一個高瞻遠矚的台北市政府,為這個僵局尋求共贏的和解方案。

親愛的郝市長,請聽我們說,不要再讓這個事件繼續耗損下去了,台灣與台北市正面臨惡劣的經濟挑戰,您與您的團隊,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在更重要的政策上面。

謝謝。

新年快樂

From: 一群關心台灣消費者權益與 App 產業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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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選擇「下一步」,然後再一次「下一步」

5. 填入你的聯絡方式 (Email 信箱為必填,其他為選填)

6. 點下「送出」

7. 到信箱去點選臺北市政府寄來的確認信中連結

如此便完成了。

雖然我不敢保證這次會有多少成效,但我認為這是一個民主社會應該要建立的循環,對於施政團隊的回饋,不應該只在四年一次的選舉,也不應該只靠媒體或是電視上的名嘴。當我們認為民選首長的施政方針沒有顧及全民福利時,我們應該逐漸建立起一個機制,讓民眾的聲音被聽到,並且能進一步影響施政團隊的作為。

台灣的民主還很年輕,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學,要努力。對於 Google Play/Android Market 事件,如果你跟我一樣的想法,請你跟我一起起身行動,讓我們一起影響我們的政府。

(Photo via angloitalianfollowus, CC License)

創業 CEO:對的人,在關鍵的位置上

January 2nd, 2013

Seat next to Lincoln

歡迎來到「創業 CEO」系列,在這個系列中,我們討論一個創業者如何教會自己成為一位偉大的 CEO,因為歷史上最偉大的創業公司,往往都是由這樣的人在領導

即使出版已有 11 年的時間,Jim Collins 的 Good to Great (中文翻成從 A 到 A+) 至今仍是所有年輕 CEO 必讀的一本管理學大作,而 Collins 這位 Stanford 出身的管理學者,也因此成為無數企業領導人的座上賓,奠定了他大師的地位。

不過 Collins 的所有著作裡面,我最喜歡的卻是在 2009 年出版,較少有人討論的 How the Mighty Fall (中文:為什麼A+巨人也會倒下)。

簡單的說,如果 Good to Great 是一本「如何變成成功企業的管理方法論」,那 How the Mighty Fall 就是成為成功企業之後領導者應該讀的「心經」,在裡面 Collins 用相當扎實的研究結果來告訴你驕傲、盲目的追求成長,以及無視於風險是「成功」企業與其領導者最容易犯的毛病,並且會帶來帝國的衰敗。

一旦衰敗開始發生,這些仍活在昔日光榮中的領導者,最直覺的反應就是一鼓作氣放大絕來扭轉頹勢,但那樣做往往只會適得其反,加快其衰亡的速度。

這背後的邏輯其實不難理解,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成功往往帶來舒服的日子,久而久之整個組織便陷入過度樂觀的陷阱,這時一旦碰到投資失靈或是環境劇變,安逸久了的人們當然無法反應,這時即使領導人想靠蠻力來扭轉局勢,已經敗壞的企業文化當然無法就這樣根治。

所以終究,無論你是 Start、Good 或已經成為 Great,永保戰戰兢兢的創業精神,才是長期領先的最終秘訣。

其中,Collins 點出 Right People in Key Seats,也就是在關鍵的位置上放入對的人,是領導者最最重要的功課,重要到他甚至在書的附錄送上了關於這個主題的研究結果。根據這個研究,Collins 歸納出「對的人」有以下六點共通的特色:

  1. 對的人與公司的核心價值契合 — 所以你該雇用的是價值觀
  2. 對的人不需要嚴密的管理 — 如果你需要一直盯著某人,那代表你找錯人了
  3. 對的人了解他們擁有的不是「工作」,而是責任 — 他們不是在把工作清單清除,而是扛起興衰的責任
  4. 對的人兌現他們的承諾 — 他們不輕易承諾,但言出必行
  5. 對的人對於公司與公司的作品非常有熱忱 — 就像創業者一樣,對的人熱愛他們的公司
  6. 對的人展現出「鏡子與窗戶」式的成熟度 — 當事情順利時,對的人指向窗戶,歸功於外在的助力。當事情不順,他們指向鏡子,說:「這是我的責任。」

如果你覺得這種人聽起來很耳熟,沒錯,對的人其實與你或你的共同創辦人沒什麼兩樣,當然這種人不容易找,但如果要成為長期成功的一流企業,這就是創業 CEO 必須要花很多很多心思在上面的功課。

共勉,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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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tonythemisfit,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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