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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重新發明解答

December 14th, 2012

歡迎來到「品味」系列的第三篇文章,在這個每週一次的系列,我試著跟大家分享我所看到、聽到的種種美好。

大多數創業者在「找問題」解決的時非常有創意,總是憑空幻想人們生活中可能 — 當然很多時候是不可能 — 存在的問題。然而他們在思考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時,卻又往往被「傳統」的框框套住,只從「既有」的基礎處上找答案,卻忽略了許多框框外的可能性。

要成為一個一流的創業者,你必須與他們相反。你要花很多時間觀察、研究人們的生活,從中找出真實存在、值得被解決的問題。然後,你需要學會「Re-invent (重新發明)」事物,用框框外面的方法,更漂亮的解決這些問題。「思想的舉重」是一個可以幫忙的日常訓練,而從別人的作品中找尋靈感,又是另一個很重要的功課。

今天,與大家分享過去這週裡面,我看到的兩個很棒的「Re-invention」。

Josh Zisson’s 100% Reflective Bike

在傍晚、夜間騎腳踏車,很多時候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情,尤其在與汽車爭道的大城市裡面。傳統的設計師,多是在「腳踏車是既有的」這樣的框框裡面思考,因此他們在腳踏車之上,再加上夜光燈、車燈、反射燈、反射踏板、反射輪圈等產品,試圖去解決這個問題。

一年多前,律師 Josh Zission 決定徹底重新思考這件事情,建造一台最安全的夜間腳踏車。他的結論:讓整台腳踏車都反射光源。但這樣還不夠,他發現傳統的反射材質,反射的效率往往不彰,浪費了許多射到材質上的光源,即使整台腳踏車都塗佈這樣的材質,也無法達到最好的反光、安全效果。因此,他又與 Halo Coating 公司合作,開發出來了新的反光覆蓋材質,讓他的反光腳踏車擁有了最棒的夜間反射能力。

所以有時候,非工業設計師出身的局外人,反而更能從框框外思考,重新解決一個問題。但身為律師的 Josh 為何要做這麼多?沒錯,因為他出了車禍,撞上了突然打開的車門,然而波士頓當地的警察卻認為這是他自己的錯,沒有跟車子保持安全距離。他一問之下,波士頓的腳踏車騎士中很多人都碰過類似的狀況,因此,他給了自己一個任務,重新檢視並且試著解決所有腳踏車相關的安全問題。

GravityLight by Martin Riddiford and Jim Reeves

另一個也是「發光」的問題,是多年來很多人嘗試解決的,在非洲等缺乏電力的落後地區,夜間照明的問題。最常見的就是試圖把太陽能、風力發電等裝置,與燈泡結合在一起。這些設計往往不是成本高昂,就是體積龐大、裝置困難。倫敦的兩位手持裝置設計師 Martin Riddiford 與 Jim Reeves,用他們 20 年來設計小東西的經驗,漂亮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答案是「重力」發電的 GravityLight,在一個發裝光裝置上加上沙包,使用者只需要把這個重物從地面舉起,產生的能量就足以讓燈泡發光 30 分鐘。實際是如何運作的,請看這支影片:

這個非常聰明又實用的 GravityLight 設計,現在正在 Indiegogo 上尋求贊助,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以行動支持他們的巧思,也可以提前拿到這個登山、露營時相當實用的產品。

最後希望今天的兩個分享,能夠給你們一些啟發,下次,也試著重新發明問題的解答,不過千萬別忘了,要針對的是真實存在的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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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 via Bike Safe Boston, Indiegogo)

創業哪有不弄髒手的

December 13th, 2012

Premature scaling is the root of all evil. –Jamie Lin

前幾天,在 Wondero 上有一則作者姊姊創業失敗的故事

我姐很恨做「雞毛蒜皮」的小事… 剛創業的時候,馬上就請了一個「秘書」,來幫她整理每日的行程,以及「擋」別人的邀約… 在還沒找到「Product-Market-Fit」之前,她就請了三個工讀生來幫她整理一些文書、客服的工作… 為了省麻煩,就很帥氣的在一零一附近一棟豪華的辦公大樓裡,租了一間大大的辦公室,她還有請一個阿桑幫她倒辦公室的垃圾… 請了師傅來裝修,又再買了現成的桌椅進來放… 因為她不想做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前三個月,公司什麼業務都還沒開展… 開支就已高達六十幾萬…

或許你聽了覺得沒什麼,這不就是「開公司」的成本。的確,如果你的目標只是開一間公司的話,那這樣弄完你其實已經成功了 — 你不只開了一家公司,而且還開得有模有樣。只可惜創業創的是一個事業,事業需要有長期、可規模化的商業模式,而一個成功商業模式中最重要的是「好產品」、「好顧客」、「好通路」與「利潤空間」,所謂 Product-Market Fit,所以在還沒有那些關鍵元素以前,開一家有模有樣的公司,大多時候沒辦法幫你找到那些東西,更有甚者,它會傷害你找到成功方程式的機率。

首先,創業者往往只有極少的糧草與時間,所以當你把它們花不必要的東西上面,必然會大大妨礙你專注在重要的事情 — 「好產品」、「好顧客」、「好通路」與「利潤空間」– 上面。更重要的,就像 Wondero 的文章說的一樣:

一些乍看「雞毛蒜皮」的小事,背後無非藏著三種東西:「機會」、「系統」、「智慧」。

幫消費者找水電師傅的 5945 呼叫師傅就是一個完美的例子。5945 一開始做的是一個「水電師傅搜尋引擎」,但做完之後發現使用者並不買單,苦惱的同時,兩位創辦人一天在客服信箱看到了一封信:「我很忙,你們可不可以直接把師傅找來我家?」那封信讓他們領悟到了原來顧客要的不是搜尋引擎,而是「誰來幫我把馬桶修好」,從那邊,5945 發展出了「需求單」的服務,然後逐漸找到了一個可規模化的商業模式。

想想看,如果當初他們怕麻煩,一開始就找了一個工讀生來處理客服信件,那或許到一年多後的今天,5945 都還在苦惱為什麼搜尋引擎沒有人用,或者早已放棄創業這條路。

另一個好例子是幫消費者訂餐廳的 EZTABLE。EZTABLE 讓消費者可以方便的透過他們預訂喜歡的餐廳,然後再透過餐券的銷售來獲利。一般的電子商務公司,都盡力減少與客戶接觸,錢透過金流公司收取,商品透過物流公司遞送,發票不然就電子化,不然就叫你直接捐給基金會,有事請寫 Email 來,沒事最好不要打電話給我。但 EZTABLE 的經營態度則截然不同,他們不僅把客服電話當做很重要的服務項目,雇用專門人員非常用心的去經營,並且還鼓勵顧客親自到他們辦公室來取貨。在這些與顧客接觸的過程中,創辦人 Alex 常常發現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和新的、可執行的商業模式。你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做這些麻煩事,今天的 EZTABLE 不會進步如此神速。

因此,如果你在創業,要創業,千萬記得,不但不要怕手髒,相反的,請用力的去把手弄髒。跟別人做一樣的事情,你頂多當人家的山寨版。能夠做別人不願意做的事情,你才能找到更棒的商業模式。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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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robbie,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20 –「創業的 Hungry 是天生的…」

December 12th, 2012

「幾乎任何事情,所有他人的期待、所有驕傲、所有對丟臉或失敗的恐懼,在死亡面前都不值得一提。只有真正重要的東西,才能在這個考驗中存活下來。所以提醒自己你有一天會死去,是我知道避免患得患失最好的方法。人生來就一無所有,沒有理由不追隨心之所嚮。」–Steve Jobs

2005 年,第一次從癌症治療走出來的蘋果創辦人 Steve Jobs 被邀請到 Stanford 的畢業典禮上演講,15 分鐘的精采談話裡面,他講了三個關於他人生最重要的故事,最後,總結這些故事,他送給在場的年輕人一句「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這個演講後來被廣為流傳,各種中譯版本也紛紛出現,很多人把這句話翻譯為「求知若飢,虛心若愚」,但真正創過業的人就知道,Jobs 這裡的 Hungry,指的絕對不是對知識的追求。

Jobs 這裡的 Hungry,指的是對「成功」的飢渴。

經營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這幾年下來,我有幸貼身觀察了近 300 位創業者。大家剛來找我們的時候,幾乎都是很「嫩」的創業幼幼班學生,但半年、一年之後,差距馬上就拉開了,有些人很快的進步到社會組的程度,而另外一些人,卻仍留在幼稚園裡打轉。

如果你比較這兩種人的履歷表,你會發現他們的學位、經歷、專長,看起來都差不多。但如果你分別跟這兩種人聊聊,你馬上就會發現他們之間非常明顯的不同 — 態度。沒錯,第一種人身上散發的,是一種積極到近乎飢渴的態度。

創業是一件極度困難的事情,而身為一個創業者,更是要技術、設計、行銷、業務、管理、領導,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當然大家剛開始都只會一招半式,所以稱為幼幼班學生,然而是什麼推著第一種人飛快的學習,不斷的進步,出了類拔了萃之後,還要不斷的重新發明自己?就是 Steve Jobs 口中的那個飢渴。

這種飢渴不是隨隨便便發生的,這點我的好朋友,遊戲公司「神來也」的創辦人江永祥先生解釋的最好,他說那往往是一種「復仇的動力」 — 被前老闆、前同事瞧不起了,被女朋友甩了,被父母認為沒出息了,只有這類人生中莫大的恥辱,才會讓一個創業者在夜深人靜,全世界都與他作對時,還能堅持一定要繼續走下去,直到成功為止。

其實 Steve Jobs 自己也是一個經典的案例,他以 21 歲的稚齡成立了蘋果,卻在 27 歲那年被自己創辦的公司掃地出門。接下來的 13 年,他眼睜睜的看著 Apple 從當年個人電腦的先行者,在別人的手上一步步淪為三線、四線的供應商。而當年還是 Jobs 小嘍嘍的 Bill Gates,則在這段時間乘著 PC 大浪化身為全世界最富有的人,Gates 創辦的 Microsoft 也成為了全世界最值錢的公司。

這樣的奇恥大辱,成為 Jobs 在 1997 年回到蘋果之後,大刀闊斧的改革背後最大的驅動力。那之後的 14 年,你就看他帶著蘋果一招又一招直指敵人的心臟,一次又一次的在戰場上攻城掠地,即使是營收、利潤、市值都已經遠遠高過所有對手,也絲毫感受不到他們有任何的滿足,就這樣一路戰到 Jobs 因病離開蘋果為止。

在背後推動著 Steve Jobs,不斷的往前進,不斷的尋求下一個突破點的,不是紀律,不是股東、董事的要求,而是他的飢渴。他那希望證明給全世界看,當年蘋果的決定是錯的,他比任何人,甚至是 Bill Gates,更應該是電腦世界主宰的飢渴。

你想想從 Jobs 回到蘋果,到人們開始說 Apple 起死回生了,那中間足足經歷了 7 年的時間,事實上比大多數創業到成功都還來得長上許多。這絕對不只是告訴自己我非成功不可就夠了,而是有一個深仇大恨,Jobs 非報不可。

而如果你去跟每個進步神速,突飛猛進的創業者聊,你會發現,這個復仇的動力,這個永遠不會滿足的飢渴,才是他們背後,真正共同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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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11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mitchsurprenant,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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