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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18 –「抄襲是可恥的行為…」

October 17th, 2012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Pablo Picasso (or Steve Jobs)

在一次訪問中被問到他的視窗介面有向全錄實驗室「借鏡」的嫌疑時,蘋果創辦人賈伯斯非常巧妙的用藝術大師畢卡索的名言來回答,他說:「好的藝術家抄襲,偉大的藝術家偷竊。」畢卡索是不是真的有說過這句話已經不可考,但這短短的幾個字,倒是點破了許多世俗觀念的盲點。

首先,大師用「偷竊」來描述偉大藝術家的行為,而不是我們常用的「原創」或是「發明」。為什麼?其實你仔細想想,這世上本來就沒有「原創」這種東西。每個神來一筆,每個突發奇想,背後往往是受到了周遭事物的啟發,甚或是嘗試過程中意外的結果。因此偉大藝術家厲害的不是「發明」,而是透過敏銳的觀察力,從生活中找到靈感,再觸類旁通、舉一反三,把這些靈感化為己用,融入到他們的作品中。

這種能力,簡而言之叫做「偷竊」。

至於「抄襲」的人,在大師的眼中,不但不是可恥的藝術家,相反的,雖然還稱不上偉大,但至少可以給予「好」的評價,這也與世俗的標準有很大的差異。講到抄襲,我們往往把它與「剽竊」與「搶劫」畫上等號,好像這個行為侵犯了原作者的珍貴資產一樣。但如果你仔細想想,這樣的邏輯在很多面相上其實都值得我們重新檢視。

首先,我們所謂的原作者,事實上也不是真正的原作者。既然這世上所有的創意,終究是層層「偷竊」而來,那追溯根源,真正配稱上原作者的,應該只有大自然而已。在大自然之下,人類的所有創作,本來就都是效法天工,再互相激盪而來。既然如此,實在沒有人有資格宣稱擁有任何無形「創意」的產權。

當然,如果有人把「創意」化為了「商品」,由於那不僅要在過程中投入大量的機會成本,結果也有可能為人類帶來巨大的價值,我們的社會應該要保護這樣勇於冒險的行為,那是沒有疑問的。但純粹、經由偷竊、意外得來的創意,我們或許可以讚揚「發現者」高人一等的聯想能力,但實在不該過度把這些創意視為他個人的資產。

再來,抄襲的人不一定是想要「剽竊」的。事實上,當每個人學習一件新事物時,往往都是從臨摹開始的。無論是跟著父母牙牙學語,或是模仿偶像帥氣的動作,這些過程讓我們親身體會到前人的智慧,再從那個基礎上逐漸找出屬於自己的風格。也就是說,在變成一個偉大的偷竊高手之前,我們得先成為一個還不錯的抄襲能人。

而大師這句名言的反面,其實還隱藏了另一層的含意,那就是如果你不會偷竊,又不懂得抄襲,或許連「好」藝術家都稱不上。這種人或許是「理想主義」,但更有可能在「閉門造車」。前人既然已經累積了那麼多智慧,你不好好研究一番,想辦法化為己用,只妄想能憑自己的「實力」一步登天,想法如此不切實際,下場也往往也就不會太好。

而這裡,就是最多初創業者迷失的地方。我常常聽到他們跟我說,這個東西從來沒人想到過,我的產品沒有競爭對手,甚至是我將創造出全新的需求等等說法。這些話說得鏗鏘,聽起來其實讓人十分擔心。因為這往往代表你對前人的作品沒有尊敬,更別說要仔細研究,從中間偷取重要的精華。所以這種人看似自信,但背後很有可能只是「無知的樂觀」作祟,最後總要被殘酷的現實所打敗。

而更有趣的是,當有一個「好」創業者從臨摹出發,以抄襲國外成功的作品作為創業起點時,他反而會招來非常嚴厲的批判,彷彿這是罪大惡極的行徑一般。問題是,如果沒有經歷這個啟蒙的階段,他如何能逐漸成為一個「偉大」的創業者?

當然最高的境界是偷竊,是從別的領域找到靈感,那是所有偉大藝術家和創業者所共同擁有的超能力。但在你到達那個境界之前,臨摹絕對是必經的過程。重點是臨摹的目的絕不是剽竊人家的創意,更不是搶食人家的午餐。臨摹的目的是向前人學習,是得到一個經驗,一個把自己帶到更高境界的跳板。如果能夠用這樣的態度去學習,那無論如何都遠比閉門造車好得太多。

所以,抄襲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知道自己在抄什麼。相反地,過分強調「原創」反而令人擔憂,因為那往往只是與現實脫節的空中樓閣。

記住:臨摹與偷竊,這兩者才是每個創業者必經的「偉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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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登在 2012 年 10 月號《30 雜誌》; Photo via mariancall, CC License)

預見 > 策略 > 戰術

October 16th, 2012

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孫子兵法

昨天有幸邀請到 500 Startups 的創辦人 Dave McClure 來 appWorks 參訪,中午一起吃飯的時候聊了很多,尤其關於育成創投這場馬拉松,比 Y-Combinator 與 TechStars 晚好幾年起步的他,是如何布局來一步步建立起自己的位置。我聊得很開心,因為在台灣,很少人能陪我講這些關於育成創投的策略。事實上,我的觀察是在台灣,很多創業者連自己的在做的事情,背後也很少有什麼真正的策略可言。

但也或許,大家只是沒有養成這樣系統式思考的習慣,所以今天就讓我們從 Vision, Strategy 與 Tactics,也就是預見、策略與戰術的不同聊起吧。

關於 Vision,我們聊過了很多次,它就是你看見未來的樣貌 — 所以「願景」是很不好的翻譯,應該翻成「預見」。要擁有 Vision,也就是要看到未來,你必須要有很深入的觀察,從事件、規律、結構,一路看到世人心智模型與容器,然後思考這些容器、心智模型與結構的互相交錯,將會在未來造成怎麼樣的規律與事件 — 智慧手機將會普及,絕大多數人們將會無時無刻上網,他們使用的上網軟體將會以 Apps 為主,行動瀏覽器為輔。這些世界的走向其實不難預言,只要你用心的去了解人們的心理與他們行為間的關係。

而以創業者來說,看見了未來的世界還不夠,你必須思考出一個你在那樣的世界可以佔有的位置。而這就是你創業的目的,你的中心思想,你的公司的 Vision。

有了 Vision,有了一個在未來世界你的位置,接著你必須知道該如何到達那個位置,而這個計畫就是你的 Strategy,你的策略。如果現在是 A 而未來是 B,則策略是把 A 與 B 連起來的那條線。但這條線幾乎永遠不會是一條直線,你往往需要繞一圈,有時候甚至是一大圈,經歷過好幾個階段,最後才能夠達到你要的位置。Jeff Bezos 創辦 Amazon.com 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有一天要成為網路上最大的零售商,但他的策略是先從賣書開始。1997 年回到 Apple 後,為了復興這家「電腦」公司,Steve Jobs 先從幾乎不是電腦的音樂隨身聽 iPod 做起,6 年後做了 iPhone,再 3 年後才做了把我們帶到後 PC 時代的 iPad。

所以策略會分為好幾個階段,而以創業者來說,最重要的策略就是第一步,英文叫做 Go-To-Market Strategy,中文叫做「市場進入策略」,而換成我的語言,就是把 0 變成 1 的策略。

有了策略,接著就是實際執行這個策略的方法,也就是所謂的 Tactics (戰術)。Amazon.com 的第一個戰術是用破壞市場的折扣賣書,來幫助他們成為一個有訂單規模的網路書商,這是他們成為網路零售巨擘的第一個策略。Apple 的戰術是利用 iTunes 軟體提供 CD 轉 MP3 功能,來幫助他們的 iPod 成為成功的數位隨身聽,那是他們成為「後 PC」巨人的第一個策略。

換句話說,Vision 是 Why 與 Where,也就是某種未來為什麼會發生,而我又要在這個未來扮演什麼角色。Strategy 是 How,也就是我要如何能夠成為那個角色。而 Tatics 就是 What,也就是我該做什麼來讓我的策略能夠成功的被執行。

Vision 往往是超級長期的,每個人的 Vision 也都不同,這是價值觀 (容器) 層面的東西 ,所以也是無法複製的。相較於 Vision,Strategy 則是中期,心智模型與結構層面的東西,可以模仿,但難度很高。而 Tactics 則非常短期,規律與事件層面的東西,很容易模仿,但如果沒有搞清楚背後的策略與預見,那個模仿幾乎是沒有意義的。

講到這裡,希望有幫助你們了解到 Vision > Strategy > Tactics 之間的關係,也希望你們能夠多觀察、多思考,因為那才是成為一個真正的創業家之前,最重要的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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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家的深度 — 看到世界的第五個層次

October 15th, 2012

這個世界絕大多數的運作,都不在你眼前發生。

在 Tom (王文華) 的夢想學校,我第一次認識到這個模型,它是由 MIT 學者 Daniel H. Kim 在 1999 年發表,用來描述一個人看世界的五種層次,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深度」。

最淺的叫做「事件」,也就是在我們眼前發生的種種,例如:白天變短了、夜晚變長了。事件看多了,你會開始察覺到「規律」,例如:每年的這個時候,夜晚都會開始比白天長。在沒有工具的幫忙下,人類天生能夠觀察到的,大概只到這裡,所以為什麼在上圖的冰山裡面,接下來的三個層次是埋藏在海裡面的。

在眾多感受到規律的人裡面,有少數好奇心強的人會想要知道是什麼讓規律發生,他們開始製作種種的工具,幫助他們更進一步了解這個世界,所以望遠鏡被發明後,有些人開始知道原來我們住在地球上,地球傾斜的繞著太陽公轉,所以會出現四季,這就是所謂「結構」。

再往下是「心智模型」,也就是始作俑者的為什麼要設計這樣的結構。當然以上述的例子來說,我們得把創造宇宙的那個「人」搬出來,但那樣的討論難免觸及難以證實的推論 (上帝為了讓祂的子民過著有意義的人生,所以設計了這樣的結構),所以我們得換個例子。假設你觀察到的事件是「滿 5000 送 500 的週年慶」,規律是每年都會發生兩次,結構是因為百貨公司每到了這時候都需要刺激買氣、去化庫存,所以有了這樣的規律。

所以這個結構的背後,又是怎樣的「心智模型」呢?首先,一定是百貨公司老闆想要「賺錢」(買氣),不想「賠錢」(庫存、機會成本)。另外,會選擇使用「滿千送百」這樣的優惠方式,而不是直接打折,應該是它對於品牌價值的傷害力較低,況且消費者得到百元禮券之後,往往還需要再選購更多商品,會進一步讓百貨公司賺到更多的錢。那既然這樣的活動有效,為什麼一年只辦兩次,而不是天天辦?當然是因為如果太常辦,消費者覺得不稀奇,那就失去了刺激買氣的作用。當然這樣的思考還可以繼續下去,不過到此為止,我想你大概抓住了「心智模型」的意思。

最後、最深的一個層級,叫做「容器」,它是什麼,就是「限制心智模型的那個東西」,也就是始作俑者的「價值觀」。以上述例子來說,百貨公司老闆的價值觀,應該是自己能夠多賺一點錢,遠比很多其他的事物來得重要。辦活動帶來了周邊交通的阻塞,消費者一大早起床冒著酷熱與寒冷排隊,或是因此買了很多用不到的東西帶來的浪費,都只是為了百貨公司老闆賺錢必須要有的犧牲。或者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那都是他人的「心智模型」與「容器」的所造成的行為,不是百貨公司老闆應該負的責任,至少在百貨公司老闆的「價值觀」裡,應該是如此的。

也就是說,這個世界是由每個人 (包括造物者) 的「價值觀」所產生的「心智模型」,相互影響、磨和之後所產生出的各種「結構」,互相碰撞再產生出的各種「規律」,互相交錯而產生出大大小小無數的「事件」所組成。所以當你眼睛看到一個「事件」時,你必須要能夠再往下挖四個層次,才能找到這個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每個事件最終都是由某一或多個人格,和他們的價值觀所造成。

而身為創業者,你大概很難改變別人的價值觀,但最厲害的人是創造一種結構,去 Hack 別人的心智模型,這就是每次百貨公司週年慶都讓消費者趨之若鶩的真相。最差的就是看到一個事件,然後單純的想要複製事件的發生 — 別人的行銷活動都有 Show Girls,所以我也要請幾個美女來穿比基尼。

在我看來,一個失敗的創業者,與真正能夠長期成功的創業家相比,說穿了,其實也就只是他們到達的層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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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gram via Escalated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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