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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 = 大公司的相反

September 14th, 2011

昨天因為 App Star 節目的邀請,回到母校台大去演講。會前、會後,有許多對創業有興趣的學弟妹跑來找我聊天,其中不少問題圍繞在如何「開始」,是不是要先寫一本厚厚的商業計畫募一大筆資金、建一個「完整」的團隊,還是要先打下深厚程式基礎?是不是應該去企業上上班,學學他們的管理方式?

我突然有一種感覺,原來「創業」這件事情這麼難解釋,是因為我們都活在一個「大公司」的世界,所有人對於「生意」的想像,都是來自這些大傢伙們行為 — 大企業的組織、大企業的架構、大企業的流程、大企業的邏輯…

問題是,創業根本不是那樣

為什麼?簡單的說,如果大公司的邏輯放諸四海皆準、到處都可以成立,那大家都不用創業了,這世界早就被他們填滿。問題是,每天都有人成功開創新公司、新領域、新產業,為什麼?就是因為大公司的邏輯,在創業世界往往是行不同的。

或者讓我這麼說:

新創公司 ≠ 大公司的縮小版

大公司在做的事情,是「執行」已經找到的商業模式,就好像連鎖餐廳的廚師照著食譜做菜一樣。所以架構、流程、嚴密的成本管理是重點,因為在食譜不變的情況之下,這些管理方法才會幫助企業產生出最多的利潤。問題是身為一個新創公司,你根本連消費者想吃什麼都還不知道,哪裡來的食譜。

所以身為一個 startup,你的重點是如何快速的找到這個食譜,也就是你的「商業模式」。既然如此,你當然不能做大公司在做的事情,你應該做它的相反。人家「充分授權」,你就應該「事必躬親」。人家謀定而後動,你就應該動而後謀變。人家找廣告代理,你就應該自己經營行銷、社群媒體。人家注重 reporting system,你就應該注重效率。人家組織完整,你就應該要力求精簡 — 剛好我的「異父異母」雙胞胎哥哥 Mark Suster 今天也寫一篇為什麼你不需要 COO

記住,創業就是在找到那個消費者想吃的東西,接著再做出你自己的食譜。在那發生之前,你千萬不能像大公司,你甚至不應該遵守任何規矩、任何管理學的教條。Remember, good entrepreneurs hack,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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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jurvetson, cc license)

Groupon:大幅損害餐廳商譽,請小心服用

September 13th, 2011

關於使用 Groupon-like 服務可能有損消費體驗,因而打擊餐廳商譽的討論,我之前寫了很多。為了更進一步了解消費者的 Groupon-like 經驗,我甚至還做了一個調查,最後公布了 228 位使用者回覆的數據和分析結果。而事實證明我不是唯一關心這件事情的人,昨天 Boston University 的 John Byers & Georgia Zervas 以及 Harvard University 的 Michael Mitzenmacher 也公布了他們的研究結果

三位豆豆城 (Boston 的小名) 的科學家,追蹤了今年 1 月到 7 月,總共 16,000 個 Groupon-like 團購,然後和 Yelp 上面的餐廳評論相比對。結果發現,使用 Groupon-like 的服務後六個月,雖然餐廳得到評論數量大幅上升 50%,但是平均的商譽卻大幅降低 11%。而且這只是六個月後的情況,你們可以看到上面那條黑線,也就是餐廳的平均星等,它其實還在快速下降的過程中。

這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使用 Groupon-like 服務,雖然短期內可以幫你帶來人潮,但結果卻往往會損及餐廳在消費者心中的形象。我們都知道「商譽」對餐廳而言幾乎是最重要的東西,而且是用錢買不到的。所以你賠上商譽、賠上錢,去換一些絕大多數不會再回來的人潮,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嗎?

無論如何,我堅持 Groupon 模式還要再進化,才能從目前的 Groupon 贏、餐廳輸、消費者輸,慢慢變成三贏的結局。在台灣,我們看到 Groupon-like 服務已經往旅遊和宅配市場遷徙,但這並不是進化,而是撤守餐飲市場。餐廳還是需要好的 Online-to-Offline (也就是 O2O) 的解決方案,我認為這裡還有很多的創業機會。

關注餐飲的人,可以試試 EZTABLE 超棒的訂位服務。喜歡團購的人,GoodLife 的團購導航讓你一次看完每天超過 100 檔的優惠。想要創業的人,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熱烈徵求團隊中。

(image via)

流言終結者 #5:「成功靠得是先知、遠見、策略、實力…」

September 11th, 2011

每次翻開「成功企業家」傳記,裡面總是不斷歌頌這些「偉人」們的先知灼見、雄謀遠略,總是再三強調他們如何洞燭先機、提前布局、鴨子滑水,最後成功找到新「藍海」,開創一番偉大的事業。在這些接近童話的故事裡,「成功企業家」似乎都不是人類,大略是高我們一等的動物還是外星人之流,天生具有神奇超能力,他們的成功好像都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各位小朋友,「開創新局」這種事情叔叔有練過,你們在家裡千萬不要輕易嘗試哦!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世界上最成功的創業家莫過是 Bill Gates,他 20 歲創辦微軟,29 歲公司就成功上市,40 歲成為世界首富,並霸占該排行榜長達 8 年之久。從 1975 到 2000,短短的 25 年間,蓋茲帶領微軟創造了 6,000 億美元的市值,相當於台灣 2000 年總體 GDP 的 1.4 倍。從任何角度去看,這都是超人的成績,超人的行為。所以比爾先生一定是個神人,微軟才能夠如此的成功,對吧?其實故事根本不是這樣。

話說從 1975 年創立到 1980 年之間,微軟也只不過是西雅圖一間小小的工具軟體公司,主要賣的是 BASIC 程式語言相關產品。而就在 1980 年的秋天,發生了一件可以說是科技史上最重大的事件。那時,個人電腦正在興起,而大型主機的領導廠商 IBM,正準備要進入這個市場,也就是後來大家耳熟能詳的 IBM PC。

由唐‧艾斯崔 (Don Estridge) 帶領的 IBM PC 設計團隊,當時的其中一個任務就是選一個好的作業系統 (Operating System) 軟體來搭載在他們的新個人電腦上,好讓用戶可以獲得更好的操作體驗。他們首先考慮了自家設計的 OS,但是這支軟體的開發進度似乎有些緩慢,為了不要拖延到產品上市的進度,他們決定向外找尋。

經過一番功夫,IBM 找上了當初個人電腦作業系統的領導廠商 Digital Research 公司進行合作。但眼看強強之間的完美聯手就要展開,一起追求美好的未來的節骨眼,雙方卻因為合約裡的一些條款無法談攏,最後居然破局。情急之下,IBM 團隊才找上了他們的二號選擇 — 微軟。

而也不知道為什麼,大鯨魚 IBM 和小蝦米微軟合作,卻居然只是向 Bill Gates 要了 MS-DOS 作業系統的使用「授權」,卻沒有要求任何「獨家」或「買斷」條款。至於後來發生的事情,就是大家熟知的歷史了。IBM PC 上市之後大受歡迎,於是許多廠商開始仿效。他們發現只要把電腦做到能夠執行 MS-DOS 作業系統,那使用者便可以在上面使用所有相同的軟體,於是出現了「IBM 相容」電腦這個全球熱銷的產品種類,也造就了微軟的帝國霸業。

而微軟的故事,並非特例。從 Yahoo 把搜尋引擎外包給 Google,微軟自己把 Apple 從瀕死邊緣救活,一直到 Myspace 賣給新聞集團後停止創新,拱手把社群龍頭寶座讓給 Facebook,同樣的情節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

這些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那就創業成功,除了自己的努力,還要靠「大傢伙」的失誤。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創業失敗的機率如此之高,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恐龍是真的很笨,還是只看起來很笨。如果是這樣,那所有的事後諸葛、超人事蹟,根本不值得參考。重點你就是要不斷嘗試,因為對手總有一天會犯錯。

最後祝大家月餅節快樂,記住,柚子吃太多拉肚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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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9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kwc,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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