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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50/50…

May 12th, 2011

前陣子在新創公司如何分配股權一文中,我說:

絕對不能有 50-50 的情況 — 至少要是 49.9%-50.1%,無論你們是幾個人分配。你們絕對會吵架,意見不合,必須要有一個繼續前進的方式,卡死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創業決策「慢」比「不正確」還糟糕,所以這也要反應在股權結構上。

結果事實證明 Mark Suster (馬克‧薩斯特) 真的是我的雙胞胎哥哥,過沒幾天他馬上寫了一篇文章來支持我的論點。關於兩個共同創辦人間 50/50 結構的壞處,他說 (習慣簡體的讀者可以看 36 氪的版本):

  • 當你會覺得 50-50 是合理分配時,你通常是一個技術人員,找了一個非技術的夥伴,或者相反 — 大家都跟你說雖然你失去了一半,但是 1+1 > 2,所以你還是贏家
  • 大家都忽略了共同創辦人間可能會出現各種狀況,尤其當你們認識不久就決定一起創業 — 尤其是像 Hackathon 這種活動,幾個原本不認識的人聚在一起,不小心贏了比賽,然後就決定一起創業
  • 基本上你根本不可能預測另一個人 2 年後、4 年後或是 8 年後還會不會是一個很棒的夥伴
  • 即使你「認為」你跟他很熟,記住,人是會改變的 — 同苦很容易,相信我,同甘真的真的很難
  • 因此 50-50 的關係讓公司的架構非常的不穩固

所以,Mark 認為 70-30 也好,60-40 也好,要讓另一個人認定他是共同創辦人,但千萬不要是 50-50 的平均分配。

結果我的另一個 VC 朋友 Fred Wilson跳出來說話了,他說:

I’ve started two venture capital firms… Both were 50/50 partnerships. Both have been fantastic experiences… a 50/50 partnership, like a marriage, forces the two founders to come together on all the key decisions and can lead to better decision making.

翻成中文就是:

我創辦了兩間創投公司,兩間都是 50/50 合夥關係,兩間都了給我非常好的經驗。50/50 合夥關係像是一場婚姻一樣,它強迫兩個共同創辦人必須要一起做出所有的重大決定。

Fred 還另外舉了求職網站 Indeed 等等他投資的公司當例子,說他們也是 50/50 合夥關係的最佳表率。

所以結論是怎麼樣呢?我想應該說 50/50 結構是給「非常成熟」的兩位共同創辦人使用的,如果真的能夠擔起這個極端平衡的架構,那會創造出一個一個非常理性、非常全面的公司。但如果你沒有這個信心,或者是第一次創業,我奉勸不要輕易嘗試,還是選擇 50.1%-49.9% 好一點,至少當兩個人關係變化,無法達成共識時,公司能夠繼續前進。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feastoffools, CC license)

Vite Che Si, Gianfranco Lanci

May 11th, 2011

前陣子突然閃電離職的宏碁 (Acer) 的前執行長蘭奇 (Giafranco Lanci),在放了兩個禮拜大假後,昨天出來接受華爾街日報的專訪。他把離開的原因推給宏碁董事會,說他們不支持他的全球化策略,然後說:

The real major issue was doing that in Taiwan, this was not possible.  We needed to go outside Taiwan, be it China or India or even the U.S. or Europe, wherever you can find software resources, software know-how.

翻成中文就是:

真正的大問題在把 (軟硬體整合) 這個工作放在台灣,這是不可能的。我們需要離開台灣,去中國或是印度,甚至是美國、歐洲,任何一個地方,有軟體人才、「軟體 know-how」的地方。

這句話惹惱了我,所以我在 Facebook 上有了這樣的發言 (引起的討論還蠻有料的,大家可以去讀讀):

台灣不缺乏,宏達電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個公司在你「英明」的領導下,整個垮掉,然後你還有種回過頭來把事情賴在我們整個國家上,你他X的死老義,回家吃你的義大利麵啦!

當然這樣的發言有點情緒化,不過回過頭來,讓我這樣說吧,蘭奇看到的問題是對的,但是他提出的解答則完全是錯的。就像先前說的一樣,我們所處的科技產業,正在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巨大世代交替。除了 Facebook 掀起的實名制、社交化革命,社群媒體掀起的行銷革命之外,最重要的就是 iPhone/Android 掀起的行動革命,也就是 Steve Jobs (賈伯斯) 口中的「後 PC 時代」。

蘋果近幾年來的成功,似乎證明了在這個「後 PC 時代」,消費者想要他們的電腦更行動化,使用者體驗更完整,所以這些以前習慣把作業系統以上的東西都外包給微軟的 PC 廠,一下子以為要趕快找一大批「軟體人才」,以為這樣才能追上蘋果的步伐。

是嗎?

我認為這裡面有好幾個誤會:

1. 任何 PC 廠不可能走 iOS 策略

蘋果的自有 iOS 策略,任何一個其他 PC 廠都不可能成功複製。一個作業系統的成功完全是天時地利人和,尤其需要開發商的支持,更需要好幾年的累積。以目前行動戰局已從布局進入 Android/iOS 短兵相接的態勢,任何一個 PC 廠都不可能現在開始做 OS,然後妄想能夠後來居上。

2. 消費者要的是 Apps

更重要的是,在後 PC 時代,消費者買的不是機器或是作業系統,而是機器上面的生態圈 — iPhone/Android 使用者平均每個月下載將近 10 個 Apps,而這些應用程式 99% 都不是來自像 Acer 這樣的「原廠」。所以,幫助你賣「硬體」的不是你搭載的「軟體」,而是一個千變萬化,無限可能的「應用程式生態圈」。

3. 你非得選擇 Android

也就是說,當消費者買一支 iPhone 的時候,他們看到的不是蘋果的 2 萬名具備「軟硬體整合能力」的工程師,他們看到的是 iOS 上 20 萬個具備創意、加值、提供娛樂能力的「應用開發商」。iPhone 幫他們開啟了一扇門,讓消費者隨時可以享受最新、最好的應用程式。可惜蘋果不可能把 iOS 授權給任何其他廠商,既然如此,要跟 iPhone/iPad 競爭,你必須要抓住另一個已經獲得大量開發商認可的平台 — 這表示你只有 Android 這個選擇。

4. 你需要的是生態圈

而事實證明,蘋果的策略不是無敵的。要打敗一個封閉系統,最好的武器就是開放。所以身為宏碁,你需要的不是 1,000 個軟體人才,而把平台打開,扶植 1,000 個應用開發商,讓他們都優先為你的 Android Phone, Android Tablet 開發應用程式,那你就能打贏這場戰爭。

所以蘭奇畢竟是一個傳統 PC 產業訓練出來的人,他只看到「後 PC 時代」的來臨,卻沒辦法認知到它和 PC 時代在產業結構上有這麼顯著的差異。事實證明宏碁把他解雇是對的,因為他這樣的願景是無法把 Acer 帶到任何地方的。我也期待台灣所有的 PC 廠能夠體認到,從現在開始「生態圈」才是最重要的殺手。

最後,容我在這裡再說一句:

幹你蘭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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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snapeverything, seandreilinger, CC license)

10 個一流 UX 開發者的必備能力

May 10th, 2011

上次聊到了為什麼「Art」做不出好 UI,大家的討論非常熱烈,很多回應都非常精彩,幫這個話題添加了不少可以思考的面向。今天我們就接著聊一個一流的前端 UX (User Experience/使用者體驗) 開發者,應該具備什麼樣的能力。注意到這次我用的是 UX 而不是 Art 或是 UI (User Interface),因為使用者體驗才是一個軟體產品最重要的價值,尤其當你是一個從顧客出發的精實創業公司。

不確定 UX 是什麼的人,可以參考一下維基百科的定義

UX 就是使用者對一個產品所產生的感覺,它著重在體驗、情感、有意義的和有價值的人機互動以及擁有感 (也就是當你光拿著一台 iPad 2 就覺得很屌時),但它也包括了使用者對於產品的功能、容易上手程度和效率所留下的印象。(不一定是事實,所以不要再罵蘋果迷了!)

User experience (UX) is about how a person feels about using a product, system or service. User experience highlights the experiential, affective, meaningful and valuable aspects of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and product ownership, but it also includes a person’s perceptions of the practical aspects such as utility, ease of use and efficiency of the system.

簡單的來說,UX 著重的是讓消費者愛上你的產品,愛到義無反顧,別人說什麼他都回答:「I don’t care!」,那你就成功了。要達到這種程度,當然非常的困難,但是那是每一個創業團隊必須要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有志一同、齊心協力… 啊!反正就是共同努力的方向啦!

剛好昨天讀到一篇很棒的文章「10 Skills to Become a Frontend Developer worth Millions」(這不用翻成中文了吧?),大家有空可以去讀一讀,以下是我加入自己的經驗,幫你們整理的重點:

  1. 永遠在找新工具 — 不要懷疑,UX 還是一個非常年輕的領域,所以新的工具會一直不斷的跑出來。你的工作就是永遠都要對舊工具不滿,不停的找新工具來讓你的工作更有效率、產品更棒。最近出現的好物包括:KISSMetrics/Mixpanel (量測轉換率和 funnels), Usabilla (測試頁面設計) 等等 — 歡迎留言推薦!
  2. 建立流程才是重點 — 除了開發新的介面體驗,你還必須要守護前端程式碼、速度、注意規模化、品質等等,所以建立起一套循環流程 (Iteration Process),你才能事半功倍。
  3. 溝通、溝通、溝通 — 和使用者溝通、和後端開發者溝通,你必須要參與這些會議,因為你是品牌體驗的最終守護者。
  4. 了解工具和目的 — 你必須要非常清楚的知道這些工具是幹嘛的,要幫助你做到什麼。大多的時候我們追求的是轉換率 (conversion),但是到底要轉換什麼,你必須要清楚的了解,而不是別人說了就算。
  5. 美感 — 大多的 UX 開發者都是工程師出身,但是你必須要懂得一些美感,才能很快的製作出 A/B 測試用的各種版本頁面。
  6. 勇氣和說服力就像創業一樣,大多數的轉換率測試會是失敗收場,所以你必須要不斷的嘗試,還要能夠說服團隊裡面其他人,這些測試是有意義的。
  7. 以滿足使用者和提升轉換率為最高榮譽 — 要贏得使用者的愛是很難的,要提升轉換率常常也是一個長期抗戰,你必須要把這兩樣東西視為工作最重要的目標。
  8. 寫人看得懂的程式 — 每個人都會寫機器看得懂的程式,只有最厲害的開發者才能寫出別人都看得懂得 code,記住,不是只有你一個人需要使用這些程式碼。
  9. 速度是最重要的體驗 — 速度是一個網路應用最基本的功能,也是給使用者留下最深印象的體驗,無論如何,你都必須要不斷的優化。
  10. 很快的做出樣版 — 用 Balsamiq 這類的工具很快的做出一些樣板 (Mock-up),讓大家的討論可以更有效率。

以上,就是身為一個 UX 開發者的 10 個必備能力。千萬別忘了,使用者體驗是使用者留下的印象,所以除了轉換率的優化,常常和使用者聊天,確認他們對你的產品和品牌有好的體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一直朝這個方向努力,不但會成為你最大的競爭優勢,有一天甚至可以像 Apple 一樣贏得一群死忠的粉絲,那才是真正拿不走的東西。

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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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pveugen,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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