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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個造成創業失敗的最重要陷阱,你該如何避免?

May 9th, 2011

我常說創業跟棒球很像,即使是全世界最厲害的打者,10 次上場打擊也有 6 次要摸摸鼻子下來,更何況你是剛剛開始拿球棒的新人。所以身為一個創業人,你的目標不是避免失敗,而是認知到你一定會失敗,然後學會如何從失敗中獲取教訓,讓你的打擊率一次比一次更高。

不過雖然如此,就像上場打擊一定要帶球棒一樣,有些創業失敗的陷阱其實你大可以避免。這些可以說是創業必要的基本觀念,很多前人已經經歷過了,你們學起來就好,不用自己嘗試一次。昨天剛好讀到一篇 Elad Gil (伊列‧蓋優) 寫的「4 Ways Startups Fail」(4 個新創團隊失敗的原因),我認為寫得非常好,按照慣例,原文不長,我鼓勵你們去讀讀。以下,則是我加入自己的經驗後整理出來的版本:

陷阱一:錢燒完了

大多創業團隊失敗的原因,不是在募不到創投的資金,而是在募到錢後開始盲目的花費,搬新家、一股腦的雇用工程師、每個人一台最高檔的 MacBook Pro 筆電。在你發現之前,你的公司已經只剩下 6 個月的現金水位了,但是你根本還沒找到 Product/Market Fit,怎麼辦?只好再去跟創投伸手要錢,我問你,這時候誰會再給你錢?

如何避免?

  • 精實創業 — 只把錢花在最有效率、生產力的地方 (我再說一次,精實指得是效率,不是摳門)
  • Product/Market Fit 優先 — 大多時候找 PMF 是不需要 (一大筆) 錢的
  • 假如明天開始創投都垮了 — 即使你拿到一些資金,你要當作你永遠不會再拿到更多
  • Hack Everything — 管理、行銷、人事、營運,所有的事情,都去想要怎麼把錢花得更有效率

陷阱二:團隊分裂

每個創業團隊都會吵架,但是解決的方式大不同。如果大家是就事論事,最後很快的做出結論,那還好。如果吵到不相往來,彼此看不順眼,甚至公司變成兩個黨派,那就非常糟糕。

如何避免?

  • 明確的分工 — 共同創辦人間要有明確的分工,一個事情就要有一個總負責人 (Direct Responsible Individual),關於這件事情,大家都要聽他的話
  • 認清決策一定會有錯誤 — 有些人一旦自己的意見不被採納,就陷入一種看好戲的心態,等著看對方出糗。這對於團隊一點好處也沒有,沒有一個人知道什麼會成功,什麼會失敗。如果這個決策最後失敗了,原因往往也跟你預測的不一樣。全部的人都在同一條船上,如果團隊決定了一個方向,那每個人都必須要盡全力讓這個東西成功,失敗也是每個人的責任,每個人的學習機會。
  • 開門見山的溝通 — 團隊這麼小,就你們幾個人,要養成什麼話都說出來的習慣,如果連這麼小的團隊都有溝通上的障礙,那你們注定失敗。

陷阱三:市場不對

很多創業失敗的原因,是選了一個錯誤的市場。大多數是太早,比較少是需要這樣東西的人不多。

如何避免?

  • 專注在找 Product/Market Fit — PMF 的重點是 Market 的需求,而不是產品本身的功能酷不酷,設計炫不炫,千萬別搞錯了
  • 選一個大/成長/多金的市場 — 千萬別搞錯了,大不一定要是幾億人,如果有 300~500 萬人有這樣的需求,而且每個人都有很高的付費意願,那也是很棒的市場。
  • 適時 Pivot — 苗頭不對,趕快 Pivot 吧!

陷阱四:爛咖投資人

相信我,這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笨蛋投資人,而是「不懂又想要插手」的投資人。他們會叫你趕快多雇一點員工、干預產品決策、沒事叫你開董事會、做報告,甚至還想要把你開除,找「專業的人」進來「管理」,天啊!

如何避免?

  • 只跟「你需要的人」拿錢 — 在找到 PMF 前,其實你不太需要錢,所以如果你跟這個人拿錢,應該只是為了你需要他成為你的支持者,幫助你找到 PMF。
  • 做好你的功課 — 拿錢之前,先跟別人聊聊,確認這個投資人帶來的是價值,而不是毀滅。
  • 過半 — 找到 PMF 之前,你需要能夠快速 Pivot,在那之前讓投資人過半,是很不好的架構。
  • 董事會 — 在找到 PMF 之前,董事會其實沒什麼功能。

以上,就是會造成創業失敗的四個最重要陷阱,以及如何避免,提供給你們參考。不過說穿了,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在找到 Product/Market Fit 之前,請你什麼事情都不要做,專心的找 PMF,那就對了!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Pierre J.,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1:「我只要找到一個超級 Idea…」

May 7th, 2011

一般人對於「創業」最大的誤解,是對「創意」、「創新」的盲目崇拜,認為只要找到一個超級 Idea,就能夠成功創業,變成下一個比爾‧蓋茲。這個邏輯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去認知到所謂的「超級 Idea」,往往是在極度競爭的環境中,一個創業團隊經歷長時間的嘗試、失敗,最後碰撞、研磨、變形出來的成果。身為旁人,你很容易忽略了這個過程的曲折,方便的用最後的結論來認定因果,所以才會上了「Ideas」的當。

更糟糕的是,很多時候我們不但忽略了創業的艱辛,甚至還會對成功嗤之以鼻。「那個東西我十年前就想到了!」– 這句話你一定不是第一次聽到。碰到這種人,我以前都懶得跟他們解釋,反正他們的想法天真,我也就成全他們繼續做夢。直到去年出現了「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 這部講 Facebook 創辦過程的電影,我才有一個比較容易的說法 –「沒錯,你就是那兩個划船隊員!」

大概很少人會反對,Facebook 是近年來最成功的網路創業公司。台灣這邊的民眾大多是在 2009 年之後才開始使用 Facebook 的,你知道在那之前他們已經存在多久了嗎?答案是整整五年。沒錯,早在 Facebook 是 Facebook 之前,他們可是經歷了好幾年的辛苦掙扎。看過電影的人就知道,馬克‧沙格博 (Mark Zuckerberg) 剛創辦 Facebook 時,他在想的根本只是「如何讓所有哈佛的學生加入這個網站」。要說他當年早就想到、知道、預測到這就是一個「超級 Idea」,6 年後全世界將會有 7 億人在使用者個網站,那根本就是癡人說夢。

更重要的是,當馬克還只有一個陽春到不行的 Facebook,忙著吸引哈佛的 1 萬名學生加入時,那時如日中天的社群網站 Myspace 早就已經擁有上千萬會員。打開電台、電視,每個歌手、藝人,每天在聊得都是誰在 Myspace 的朋友比較多。不要說一般人,連北美的創投、網路圈的專家,每個人都不看好 Facebook 能夠有一天打敗 Myspace,更別說統治全世界了。

改變這一切的不是馬克的這個 Facebook Idea 有多好,是他團隊的「執行力」,不斷的更新產品,不斷的從使用者的回饋中求進步、找成長、累積用戶。另外,Myspace 賣給新聞集團後,忙著開始營利,因而減緩了進步的速度,也對 2008 年整個戰局的扭轉,有著巨大的影響。

這兩年熱門的 iPhone,也是另外一個 Idea 不值錢的好例子。用任何的標準去看,「智慧型手機」現在聽起來都像是一個超級棒的產品種類,每家硬體廠商都搶著推出自有品牌的產品。但是如果你把時空拉回到 2007 年,蘋果執行長賈伯斯站到台上宣布 iPhone 之前,市場上早就充斥著許多不怎麼成功的智慧型手機,而大家對這個主意其實是半信半疑的。即便是在第一支 iPhone (iPhone 2G) 推出之後,其實市場上的反應也只是普普 — iPhone 上市後 15 個月的時間中,蘋果總共只賣出了 600 萬支手機,這比他們現在一個月賣出的手機還少。

而為什麼 iPhone 能夠到達今天的地位,是蘋果在第一代 iPhone 推出後,不斷積極的更新軟、硬體,陸續加入了 App Store、3G 上網、FaceTime 等殺手應用,和全世界的電信商簽約,然後才逐漸受到越來越多人喜愛。因此,智慧型手機這個 Idea,雖然不是蘋果想到的,但是是賈伯斯團隊把它執行到了極致,才變成了一個超級成功的產品。

而如果連社群網站、智慧手機這些「老梗」,都能被 Facebook 和 Apple 做成今天的成績,那只證明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爛 Idea,只有不會執行的團隊。所以,如果你有任何創業的想法,我說:「那就做吧!別再想了!」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5 月號的《30 雜誌》上。

(Image via laughingsquid, CC license)

Web 3.0 定義,北美兩大創投天王的 SoLoMo vs. SoMoCloGlo

May 6th, 2011

這次去北京參加 GMIC 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所有人上台必稱 SoLoMo。這是北美創投教父,John Doerr 在今年二月份提出來的概念,馬上被全世界的網路人奉為圭臬,連大陸的創業家也不例外。剛好昨天我的紐約創投友人 Fred Wilson 也提出他所看到,網路業正在發生的四個超大趨勢,我覺得可以拿來比較、討論一下。

不清楚的人,John Doerr 是北美最受到尊敬的老牌創投家,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Google, Amazon, Compaq, Intuit (北美最大財務軟體公司) 和 Symantec 等等。

Fred Wilson 則是北美新生代創投的代表,不僅很受創業人的喜愛,投資報酬率更是遙遙領先所有 VC 同業,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Twitter, Zynga, Tumblr, Foursquare, Disqus, Etsy, StackExchange, Kik, Kickstarter, Feedburner, Delicious 等等。

所以說這個比較等於是把創投界的 Michael Jordan 和 Kobe Bryant 拿出來 PK,我得先說的是兩個人講得都很有道理,你們都必須要好好研究、參考。

而我再說一次,Web 3.0 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字,就像「雲端」或是「行動網際網路/移動互聯網」一樣,請不用去卡在字面上的解釋。它只是一個方便的標籤,讓我們可以很快的統稱一些網路業正在發生的超大趨勢。

John Doerr 的 SoLoMo

SoLoMo 是 John Doerr 眼中當今最重要的三大超級趨勢 — So = Social, Lo = Local, Mo = Mobile。Social 是由 Facebook, Twitter, Zynga 這些公司帶起的社交化運動,網路應用必須要靠著社交來提供更多價值,才能夠打敗對手。Local 是隨著智慧手機的發達,我們得到的資訊將會越來的越在地、適地,也就是所謂的 LBS (Location-based Service)。而 Mobile,則是 Mobile Internet 的崛起,將會在 2 年內超越桌機,成為人們上網的主流方式。

Fred Wilson 的 SoMoCloGlo

而 Fred Wilson 昨天提出的四個超大趨勢,除了 So 和 Mo 與 John Doerr 一致,另外兩個是 John 沒提到的,那就是 Clo = Cloud, Glo = Global。Cloud 是雲端內容服務,最好的例子是 Netflix (北美線上 DVD 出租服務) 現在已經有 33% 的新用戶選擇只在網路上收看影音串流,而不租 DVD — 最新出爐 DVD 銷售數字下跌高達 20%。Global 則是全球化,無論是 Skype, Facebook, Twitter, Google,80% 以上的用戶都來自美國以外的地區。

大時代

更重要的是,在還沒有網路的「史前時代」,VC 們如果有一個超大趨勢可以投資,那就已經玩得很開心。但我們處在一個大碰撞時代,這幾股超大洪流不但正在發生,而且還彼此助長。Facebook 的 Social 靠著 Mobile 成長了好幾倍 (FB for iPhone 的 MAU 是 7,700 萬人),而很多 Mobile Apps 又靠著 Facebook 的 Social 爆紅。所以意思就是每個網路人都必須要密切觀察這所有的趨勢,好好去想要如何利用它們來幫助你成功,或者不要被後進者挾著大浪湮滅。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另外,在我的定義裡面我把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社群媒體) 分開。因為我認為 Social 指得是你的應用必須從基礎就設計好如何透過「朋友關係」加值,而 Social Media 則是一種全新的行銷管道、全新的宣傳方式。除非你要做的是結合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的 Facebook 本人,否則你應該要把它們區隔開,然後分別去想該如何利用。

以上,就是加入了北美東西岸創投天王的意見,關於 Web 3.0 定義更新、更完整的解釋,希望對你們思考要如何提供給使用者更棒的產品,能有一些啟發。

PS. 意猶未盡的人,可以去讀讀 John Doerr 同事「女王」Mary Meeker 的「Top 10 Mobile Internet Trends」,或者是看看去年 Web 2.0 Summit 的兩大天王對話

(Image via f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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