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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哪門生意的?

March 18th, 2010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面談到現在進行了一半,總體團隊的素質還是讓我們相當驚艷。裡面有許多成員都有非常好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經驗,也很清楚自己的創業動機和競爭優勢。我們也看到了很多很酷的 demo,對大家開發產品和技術方面的能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過如果硬要挑一件事情出來講,我想對「生意」的了解不足,是不少團隊都有的通病。

什麼是「生意」?

其實生意的意思非常簡單,就是你靠什麼賺錢的,或者講白話一點:你賣得是什麼?也就是說,當客戶給你錢,他換來的是什麼。

以圖片裡的水果攤為例,他做的就是賣食物的生意。換到網路上來說,Google 做的是“賣流量”的生意,Yahoo 奇摩做的是“賣廣告曝光”的生意,Flickr 和無名小站賣的是“儲存空間”,eBay 和 Yahoo 拍賣是“出租商店街”,Amazon 和 PC Home 購物則是“百貨零售”。(當然這些公司都不只做一個生意,但是我們先集中在最主要的營收來源上面。)

誰是顧客?需求是什麼?

除了知道你賣的是什麼,你還必須要知道誰會來買,為什麼要來買

再以 Google 為例,會買流量當然是“需要人潮的其他網站”。至於 Yahoo 的客人,就變成了“需要傳達訊息的廣告主”。eBay 的虛擬商店街是出租給“想要在網路賣東西的人”,相對的 Amazon 的客人則是“需要購買書籍和其他各種商品的消費者”。

這裡要注意的是,或許 Google 和 Yahoo 的客人會有不少重疊性,但是你必須要知道這是兩門不同的生意。而同樣是電子商務平台,eBay 的客人是賣方,Amazon 的則是買方。所以你必須要很清楚的知道買單的人是誰,他們為什麼要買單。

市場有多大?成長有都快?

了解了你的生意後,你還必須要知道他的潛在市場規模,和成長力道。原因是最適合創業的,往往是規模小,但快速成長中的市場。規模大,又快速成長的,多半是資本密集產業,大公司的戰場,例如:LCD 面板製造業。規模大,又不成長的,是成熟產業,例如:鞋業,這種市場往往已有許多大企業進駐,你必須要以小搏大,多半比較適合已在該產業歷練多年的人。(至於規模小,又不成長的,我想應該不用解釋了吧…)

再以上面幾個公司當例子,Google 所在市場規模就是“所有網站行銷預算的總合”,成長的力道大概與“網站數量”增加的速度相當。Yahoo 則是所有廣告主“置放網路廣告預算的總合”,而影響成長的因素有兩個,一個是“總體廣告預算”的成長,一個是“網路廣告占總體比率”的成長。eBay 的是“總線上開店預算”,Amazon 是“總電子商務產值”,兩個的大小差很多,但成長力道則類似。

有誰在搶?

最後,你必須要對你的競爭對手瞭若指掌,如數家珍。這裡面除了跟你賣類似東西的以外,還包含了製造出類似效益的,還有實體的競爭者。

再以 Google 而言,他的直接對手是 Bing 和 Yahoo 搜尋,而廣義的就是所有“流量製造工具”,這包括了 Yahoo 的看板廣告,也包括了 Facebook, Twitter 等等社群媒體。而 eBay 的對手則是其他拍賣,但是廣義來說 Amazon 和實體百貨公司也是競爭對象。

定期檢視 反覆思考

所以要了解你的生意,你就必須要能夠非常清楚回答以上的三個問題。這些不但是身為投資人的我們所關心的,也是身為創業團隊的你們必須要徹底研究清楚的。

更重要的是,你的答案,將會不斷的隨著公司調整方向,市場上出現新數據,或是競爭對手改變策略而有所變動。所以這三個問題,絕對不只是商業計畫中的三個章節而已,他是你身為公司經營者,必須要定期檢視,不斷的思考,不斷的修正的。

加油!

PS. 3/25 (四) 6:30 我們將再次舉辦 Startup Mixer,請先把日曆圈起來,更多細節我明天會公布。

(Pic via jasmic@flickr under CC license)

蘋果與自由

March 16th, 2010

我一直很努力的想要愛上 Apple 的產品,從第一代 iPod Mini 開始,到現在的 Touch,我前前後後用過 5 台 iPod,家裡也有一支 Mrs. Jamie 用的 iPhone 3G。理論上越升級,隨著軟硬體的進步,我應該要越喜歡這些產品。但相反的,我卻越覺得 Apple 的設計理念和我漸行漸遠。

其實說穿了,這些不滿意,常常都只是一些小東西,例如:突然發現 iPod 從 Touch 開始沒辦法當隨身碟使用,或是 iPhone 沒辦法讓 MSN Messenger 常駐在背景。而且我通常對科技產品的容忍度是很高的 — 連問題一堆的 Android G1 我可以忍受他一年多,但是,我就是沒辦法忍受蘋果對產品功能設下的諸多限制,也說不上來原因。

直到今天我讀到提姆‧布雷 (Tim Bray,XML 發明人之一) 網誌上,關於他為何加入 Android 團隊的文章,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沒辦法忍受不自由!

布雷兄說:

The iPhone vision of the mobile Internet’s future omits controversy, sex, and freedom, but includes strict limits on who can know what and who can say what. It’s a sterile Disney-fied walled garden surrounded by sharp-toothed lawyers. The people who create the apps serve at the landlord’s pleasure and fear his anger.

I hate it.

I hate it even though the iPhone hardware and software are great, because freedom’s not just another word for anything, nor is it an optional ingredient…

The big thing about the Web isn’t the technology, it’s that it’s the first-ever platform without a vendor (credit for first pointing this out goes to Dave Winer). From that follows almost everything that matters, and it matters a lot now, to a huge number of people. It’s the only kind of platform I want to help build.

Apple apparently thinks you can have the benefits of the Internet while at the same time controlling what programs can be run and what parts of the stack can be accessed and what developers can say to each other.

I think they’re wrong and see this job as a chance to help prove it.

翻成中文,大概是這個意思:

iPhone 版的“未來行動通訊”,排除了爭論、情色和自由,但加入了諸多對於知的權力和言論自由的限制。他是一個像迪士尼樂園一樣的世界 — 先消毒殺菌然後與世隔絕,最後再派一群尖牙厲嘴的律師當保鑣。開發應用的人變成像佃農一樣,要隨著地主的心情起舞,深怕惹他生氣。

我厭惡這樣的狀況。

雖然蘋果的硬體和軟體都非常出色,但是我就是厭惡。因為自由不是一個口號,更不是一個選擇性的功能。

網路最重要的革命,是他去除了中間人 (大衛‧魏能是第一個指出這件事情的人)。而在這樣重要的基礎架構上,我們衍生出了許多非常重要的應用,而這些成果,早已變成你我生命中的一部份。像這樣的平台,是我想要幫忙建立的。

蘋果大概認為他們可以享受網路的好,但卻控制你可以使用什麼程式,也不讓應用之間互通有無。

我覺得他們錯了,而我去 Android 就是要幫忙證明這一點。

布雷說得太好了,我就是沒辦法忍受這樣被綑綁、扭曲、隨著統治者高興的世界,所以,我沒辦法愛上蘋果

跟孔子學個人品牌

March 15th, 2010

前幾天寫的經營你的個人品牌一文,在 FB 頁上掀起了熱烈的討論。有一些讚同的聲音,也有不少反對的立場。反省了一下,或許是我寫得太急,又解釋的不夠完整,才會這麼多爭議。所以今天讓我們再試一次,看我能不能把這個觀念講得更清楚,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個人品牌,還有身為一個網路創業人,該怎麼去經營。而且,其實這件事情孔子就有教了…

跟孔子有什麼關係

把至聖先師給抬出來,最主要是想讓你了解,個人品牌,可不是什麼 2010 年才剛發明出來的新玩意兒。這個東西,從有人類以來就存在了。而「孔子」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為他是中國史上最成功的 personal brand。多少歷代皇帝,都要跟夫子借這塊金字招牌,來招攬民心,撫平大眾。而除了孔子身處的百家爭鳴春秋戰國之外,群雄爭霸的三國時代,也是個人品牌的好例子。無論是神機妙算的諸葛孔明,亂世的梟雄曹操,還是才高八斗的曹植,甚至是扶不起的阿斗,都是至今為人津津樂道的個人特色。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個人品牌是一個新概念,相反的,他本來就在我們的生活周遭,而且有他實質的功效。

你早就在做了

而經營個人品牌,其實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你和我早就已經在做了,只是你沒注意到而已。每個人每天日常生活的各種舉止中,其實都在默默的塑造自己的形象。爸媽跟你說要做一個有信用的人,為什麼?個人品牌。和長輩、朋友相處的時候注意禮節?個人品牌。出門要穿著整齊、上班不要遲到、吃飯不要說話、和長官打好關係、照顧下屬、和朋友研究單眼相機、討論政治時事… 等等等等。不要懷疑,這一切,背後都隱含著影響你在別人心中的形象,這個用意。而品牌,不就是人們心中印象的一種投射?

權威、信任、好感

再看看我們希望在別人心中留下的印象,不外乎是我們對某些事情很有研究 (權威),做事很可靠 (信任),以及讓人喜歡我們為人 (好感)。這些,跟市面上的品牌希望在消費者心中留下的印象,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所以,叫你經營個人品牌,只是要你更用心,更有計畫的去提升你的這些形象,不是叫你去譁眾取寵,也沒有叫你以變成社交名媛為目的。

只是要你搬到網路上

況且,隨著社群媒體的普及,個人品牌的提升,其實已經變得很有效率,也更有投資報酬率。而他的重點,其實跟孔子當年成名的過程,沒什麼兩樣。你只要抓住下面三個重點,每天花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我保證你有很大的收穫。

重點一:孔子有論語,你有網誌

論語是孔子的中心思想,也是許多人對孔子認識的開始。而在網路時代,你的論語就是網誌。網誌的好處跟折凳一樣數也數不清,他可以促進你溝通的技巧、讓你的思緒更精準、幫助你建立聽眾、測試你的 idea、取得回饋等等。每天花半小時發表一篇網誌,無論是跟創業、技術、市場、行銷、財務相關,或是個人興趣、運動、正妹等等,從這個過程中,我保證你會對創業有很多領悟,也會對網路的發展有更好的掌握。

重點二:孔子周遊列國,你上網參與討論

周遊列國,是當初孔子唯一可以宣傳思想的方式,也因此讓他有機會與其他學者交流。雖然他的哲學在當時並沒有馬上被接受,但這樣的趴趴走卻為他打出了知名度,也奠定了日後成為顯學的基礎。而你比孔子更幸福,可以坐在家裡面吹冷氣上網,就可以達到上述的目的。況且上網這件事情,你本來就每天就在做,所以你只是需要更有選擇的投資你的時間,踴躍發言,和大家分享交流,並不需要額外投資你的時間。

重點三:孔子有三千弟子,你有三千好友

「孔子牌」的最後一個高招,是收了很多徒弟。有了這麼多代言人幫忙熱心宣傳,讓孔學透過病毒行銷,由下而上成為社會的中心思想,讓政府也不得不跟隨。而這樣的策略,在社群媒體時代,更是容易執行。只要你有心經營,要在 Facebook 上找到三五百個好友,並不是難事。加上 Twitter、Plurk 等其他服務,要累積三千個聽眾也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除了網誌,每天再花 5-10 分鐘時間,和他們分享一些重要的科技新知、專業評論,順便互動討論,找一群支持你的麻吉,其實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結論

所以,個人品牌的經營,不是難事,也不費時,還有很高的報酬率,他也是創業家精神的最好測試和實踐。因此,我鼓勵所有的網路創業人,好好思考自己的個人品牌策略,用心的去執行,加油。

Update (3/16):重點一從“孔子寫論語”改成“孔子有論語”:顯然孔子沒有親自“寫”論語,不過這個比喻的重點是「立言」的重要,不是在描述歷史,就請大家不要拘泥於文字表面的意義了。

Update 2 (3/16): 無獨有偶的,魚夫先生上周末也寫了一篇相當不錯的經營部落格攻略

PS. appWorks 求才板本周新增一個工作機會

(photo via rob_web@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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