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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Jamie 要回台灣了!

November 10th, 2009

Orz

算算也有一年沒有回家了,這段時間人在紐約,卻藉著這個網誌,交到了很多台灣創業圈的好朋友。我思考許久的一些計畫,經過不斷的跟大家討論之後,也比較有個譜/,知道要如何來推動。

所以…

Jamie 要回台灣了

這次回去,11/11 星期三到,會待 3 個星期左右。

回去的主要目的,有三個:

籌備一個創投平台

我從這個網誌一開始,就不斷的在高喊我要投資中文市場的好團隊。而幾個月下來,也真的收到很多很好的提案。我想,應該要把這樣的投資活動機構化的時候了。有了一個平台,就能提供創業家們更有系統的服務,更多方面的資源。這次回台灣,我將和許多產業先進見面,希望能夠拉到許多人來共襄盛舉。更多的詳情,我將和幾家新創公司共同舉辦座談會,跟大家宣布,時間暫定在 11/19 Thu 晚上。(座談會活動的資訊,過幾天會公布在本網誌和 FB 專頁 上。)

拜訪創業團隊

上面提到收到很多創業團隊的增資案,我這次回去會積極的去拜訪,除了尋找投資標的,我也希望能夠更深入了解台灣創業圈目前的情況,才知道有什麼地方還可以和大家一起來努力的。目前我的行程還有一些些空檔,如果有興趣跟我提案的公司,可以寫信到 mr.jamie.blog [at] gmail.com 跟我聯絡。

和各位朋友見面

在這個網誌和 FB 專頁上,常常都有非常精彩的討論,所以我非常期待和這些留言背後的你們,大家一起聊聊創業相關的話題。除了上面提到的座談會之外,還有幾個創業交流團體,在跟我接洽舉辦見面會等活動。應該還會有 1-2 個與大家見面的機會,等到細節確定了,也會在這邊和 FB 專頁公布。

所以,請大家過幾天再回來看各活動的細節,或者可以按右上角的 訂閱 RSS 或 訂閱 Email,收取本網誌的新文章通知。也可以利用右方 FB 專頁 盒子裡面的加入粉絲團功能,就會在 Facebook 上收到我貼在專頁上的公告。

各位親愛的朋友,我們台灣見!

(Image via icools on Flickr)

誰殺了中國時報?我看 Google 的崛起與傳統媒體的蕭條

November 6th, 2009

Googled Cover

知名紐約客 (New Yorker) 雜誌的專欄作家,也是媒體業專家的肯恩‧奧烈躂 (Ken Auletta) 於前兩天推出了一本非常受重視的新書: Googled: The End of the World as We Know It。這本書是奧先生進出 Google 校園 13 次,獲得了好幾次專訪 Google 的兩位創辦人 (Larry Page/Sergey Bin) 和執行長 (Eric Schmidt) 的機會後,所完成的大作。內容在闡述 Google 怎麼樣從一個史丹佛 (Standford University) 實驗室的小產品,演變成今日的廣告及媒體巨擘,一路上不小心也順便害慘了本來靠著廣告收益來支撐的傳統媒體業者。(註: 這本書我還沒看完,但是有些想法不寫不快,如果讀完後有更多感想,我會再補。)

這本書會受到重視的原因,主要由於在這個節骨眼,傳統媒體都一股腦兒的把自己的不順遂,怪罪到廣告營收與日俱增的 Google 上,似乎是這個搜尋大王,把他們的生意給搶光了。此時奧兄從一個媒體人的眼光,去分析這個長達十年的數位革命,就更讓人期待他的結果報告。

我想,與其把出版業的蕭條,老字號媒體像中國時報的苟延殘喘,怪罪到 Google 一家公司的崛起,還不如說是整個大環境的改變,突然讓這些百年老店適應不良。

這個大環境的改變,我覺得有四個面相 — 數位化,網路化,開放化和平價化。

數位化 (Digitalization)

這個改變發生的最早,從 80 年代個人電腦開始普及之後,人們也就慢慢的改用 0 與 1 構成的檔案,來儲存/欣賞內容。一開始是文字被放在磁碟片內交換,慢慢音樂被轉成 MP3,然後出現了 VCD 的電影。數位化帶來了許多的好處,例如: 低廉的邊際生產成本和運輸費用,較一致的品質等等。雖然說數位化讓盜用也變得容易,但由於檔案還是需要人為的傳遞,所以並沒有對媒體業帶來很大的威脅。

網路化 (Networked)

90 年代末期網路開始普及,從此資訊的交換不再需要實體的媒介 (physical medium),而相對的,行銷訊息 (廣告) 的傳達,也從此出現了新的通路。網路讓盜用的方便性大大的提升,於是開始對內容的銷售有了負面的影響。然而媒體業搬上網路,也得到了額外的線上訂戶及廣告收入。走到這一步,大家都還在喊”新媒體時代”,只要能夠抓住網路開啟的新機會,媒體只會更蓬勃發展。

開放化 (Liberalization)

網路風行了之後,開始出現媒體下放的運動。個人網站,網誌和 Youtube 的崛起,讓平民也可以成為內容生產者。Craig’s List/Kijiji 等分類廣告網站,則開始分食媒體賴以生存的在地行銷 (local listing) 預算。最後才是 Google 等關鍵字搜尋廣告的崛起,讓全國性/全球性行銷不再是擁有大筆預算廠商的專利。廣告的表現透明化,人人都可以競標的每點擊成本 (Pay per Click) 模式,也讓中間的肥水 (inefficiency) 降至最低。這個階段傳統媒體開始受到三面夾擊,也終於出現了衰退的現象。

平價化 (Commoditization)

最後,在上述三個階段的作用下,造成了這個終極的影響,給了傳統媒體致命的一擊。數位化讓內容生產/複製成本降到最低,網路讓傳輸成本也降到最低,最後開放化讓行銷成本也降到最低。當你可以免費在 Craigs List 上刊登求才啟事,當然沒有人會花錢去買報紙分類廣告。當你可以買 Google 上的高效率關鍵字廣告,就越來越少人會去買雜誌上肉包子打狗的平面廣告。於是,這種種的效能提升,轉化成價格的驟降,最後造成整個媒體業總產值大幅縮水,加上網路媒體盛行,大半營收來源被其瓜分,剩下的一小塊餅當然養不活為數眾多,尾大不掉的傳統媒體業者。

所以,在我看來,傳統媒體的衰退,是產業結構變化下必然的結果。

衰退既然已成事實,許多人也就開始擔憂,沒有了這些出版大戶,優質的內容沒有生產的平台,將從此消失在地表。 有些人認為Google 等新媒體,應該要去收購舊媒體,有人則建議我們應該要像補助文化事業一般,由政府出面來拯救媒體。

對於這些,我持反對的意見。人們對於好內容的需求永遠都會在,只要有需求的地方,就會有生產者想辦法去滿足他們的需求。在新媒體的時代,或許沒辦法像以往一樣,花大錢讓一個作家花幾年的功夫去寫一本大作,但是這個作家可以用篇幅的方式在網路上發表,聆聽回饋,最後完成大作。唱片公司也沒辦法花幾百萬去製作一張專輯,但是可以一首歌一首歌作,一首歌一首歌放在網路上賣。更重要的是,由於上述開放化的結果,媒體不再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每個人都可以是作家,每個人都可以是歌手,只要你有心,就有辦法出版內容,讓有興趣的人看到/聽到你的聲音。

就像奧兄說的一樣,我們所認知的世界,將會有很大的改變 (The end of the world as we know it)。最大的改變,將是在創作的週期的縮短,人們閱讀的是網路上的新聞,而不是隔天的報紙。聽的是本周最新的單曲,而不是半年一張的大碟。這一切已經再發生。

下一步,我們將看到內容變得更即時,更自由,更多元化。也就是說,內容的來源,將會大大的提升。從 200 台的有線電視,變成幾百萬台的 Youtube 頻道。從 3 大報社,變成成千上萬的網路媒體。這樣的改變,也已經啟動。

人性都是安於現狀,害怕改變的。但是我對新媒體的未來充滿了信心,人類的社會總是不斷的在進步,而這個數位革命將會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方便,更精彩,更充實。我邀請大家跟我一起來期待。

(Image via Amazon)

Zynga 大賺錢的內幕被踢爆 這樣的商業模式值得效法嗎?

November 4th, 2009

ScamVille

從周末以來,美國這邊網路圈的話題都圍繞著 Zynga 的黑暗面 (dark side)。(Zynga 是以開發 FarmVille 和 Cafe World 等大受歡迎的 Facebook 遊戲著稱的”社交遊戲”公司,在之前的許多文章都有討論到.) 這個消息由北美科技網誌 TechCrunch 主編 Michael Arrington 在上周六先揭發,原來 Zynga 今年預計將達到的一億美金 (US$ 100M) 營收,居然有高達 1/3 是靠著游走道德邊緣的 CPA (Cost Per Action) 廣告賺來的。(詳情也可以參考 Mr. 6 網誌上的文章。)

我一直鼓勵創業團隊效法 Zynga 的商業模式,開發中文社交遊戲,也知道 CPA 長期以來都是他營收來源的一部分。但在這個事件爆發出來之前,任誰也沒想到 CPA 居然佔了 Zynga 高達 1/3 的營收。既然如此,我們就來探討一下 CPA 這個商業模式,以及有什麼可取及不可取之處。

所謂的 CPA,是網路廣告計費方式的ㄧ種,中文可以略翻為”每次行動成本。”  要了解 CPA,我們得先從 CPC 關鍵字廣告說起。像 Google 等搜尋引擎所提供的廣告服務,大多是以 CPC (Cost Per Click/每次點擊成本) 的方式來計費,例如: 如果我是電腦經銷商,可以去 Google 購買”小筆電”這個關鍵字,則當使用者在 Google 上搜尋”小筆電”時,就會在搜尋結果中看到我張貼的廣告。而如果他覺得我的廣告符合他想找的產品,於是點擊我的廣告中的連結,這時 Google 就算是功德圓滿,也就可以跟我收取一次的 CPC 點擊成本。Google 並不在乎使用者到了我的網站後有沒有成交,或是我的網站根本沒有在賣小筆電。

但對於某些行銷人員來說,CPC 是有缺點的,因為他很難去抓用戶取得成本 (user acquisition cost)。於是,聰明的網路廣告商就發明了 CPA,也就是讓行銷人員可以定義一個動作 (action),例如: 下單購買。也就是說,如果我賣小筆電有 500 元的毛利,我可以跟 Google 說我願意花 100 元的 CPA 買一張訂單。於是,當使用者點擊我的廣告時,我不用付給 Google 錢,但是當使用者完成下單的動作,Google 就可以跟我收取 100 元。而 CPA 這樣的模式,他的表現是完全可以保證的,所以價格上往往是 CPC 的數十倍至數百倍。

像 FarmVille 等這些社交遊戲提供的廣告服務,除了 CPC,也有許多是用 CPA 的收費方式。但跟關鍵字廣告單純的下單比起來,社交遊戲 CPA 的”動作”常常相當的五花八門,基本的有回答問卷,填寫註冊表格,而較受爭議則是像寄發邀請函給朋友 (廠商因此獲得朋友的 email),訂購 (運費很貴的) 免費贈品等等。

使用者要花這麼多功夫,廣告費卻是 Zynga 賺走,哪有人會去填什麼資料?  顯然是沒有。於是 Zynga 又發揮了商人的智慧,把他的每個遊戲裡的農民幣/Cafe Dollar 這些可以用來買遊戲商品的”虛擬貨幣”拿來當贈品。這些假錢對 Zynga 而言這些是沒成本的,但是對玩家而言卻有ㄧ些價值。 把這兩個套在一起,噹噹,就出現了財金課本上標準的低買高賣”套利空間 (arbitrage)”。換成白話,就是,Zynga 拿不值錢的農民幣賄絡你,讓你去幫他的廣告商填表格,最後他自己收取白花花的現金,皆大歡喜。

財務課本上說當有套利機會時,請用力的套,套到不能套為止。所以 Zynga 毫不手軟,大手筆的在 Facebook 上購買廣告,邀請使用者免費玩他的遊戲。Zynga 玩家越來越多,營收也越衝越高,Facebook 廣告越賣越好,獲利在即,又是一場皆大歡喜。

但這真的皆大歡喜嗎?  其實不然。有許多社交遊戲的 CPA 廣告,都是游走在道德的邊緣,隱含的費用藏在超小的字體中,加入會員就必須繳月費是寫在最下面的附註裡面。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 CPA 廣告商付得起較高的廣告費,就是因為使用者去他們網站所完成的”動作”,往往是有暴利可圖的。這常常讓使用者事後發現受騙上當,而對廣告商,Zynga 甚至是 Facebook 留下不好的印象。這樣接近金光黨的手段,短期之內或許可行,但絕對不是遊戲公司長久經營之道。

而這些社交遊戲 CPA 跟先前小筆電 CPA 的最大不同,在於使用者原先沒有購買的意圖,而是被你引誘去填表格,拿”贈品”,最後卻掏了腰包。

其實 CPA 不是不好的商業模式,如果運用得當,是三贏的,例如: Cafe World 遊戲中有好用的鍋子,好看的碗盤,你可以引導想要在真實生活中買類似產品的玩家,去廠商的網站購買,然後收取 CPA。

但是,靠著賄絡使用者方式而賺取的 CPA,有根本的結構上的問題,廠商很難不用騙術,從原先沒有購買意圖的使用者身上搾出錢來。這種模式,優質的廣告商當然不會使用,而相對的,吸引惡意廣告商的機率就很大。所以,CPA 沒有不好,不好的是 Zynga 使用的方式。

以上,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對 CPA 有更健全的了解,也能因此用更正面的方式執行這個的商業模式,來賺取額外的利潤。中文社交遊戲團隊,加油!

(Image via TechCr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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