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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世界,不要被世界改變

January 29th, 2014

Change

2009 年,我搬到紐約的第五年。老婆與小孩都已經是公民,我再過一年也將取得美國護照,本來的計畫是就這樣住下來,從此變成美國人。

我這年代的小孩多是聽 ICRT、看飛越比佛利、六人行長大,從小就很嚮往美國文化的。在紐約期間我如魚得水,結交了很多新朋友。但 08、09 年,當我親眼目睹 Facebook、Twitter、iPhone、Android 等新平台相繼崛起,正在徹底改寫美國社會的運作時,我發現我離那個震央非常遙遠。

我熱愛網路,以及網路背後代表的自由主義,因此我很喜歡這些改變。但我不只想擁抱這些改變,還想去影響這些改變。

第一個衝動是搬去矽谷,嘗試著在震央找到可以發揮長才的地方。但仔細想想,那裡人才濟濟,哪差一個 Jamie Lin。我去頂多是錦上添花,不要幫倒忙就不錯了。但另一方面,回頭看我的故鄉台灣,那個時候幾乎還沒有人注意到這些新網路平台正在蠶食全世界的事實。

我決定要成為台灣改變的力量,除了開始寫網誌,把這些新知帶給大家以外,我飛回台灣好幾趟,拜訪了很多創投與網路業的先進,跟他們請益這件事情該如何推動。

幾乎所有人都告訴我,台灣沒有人在用 Facebook、iPhone 太貴沒人會買、去台積聯發上班太好賺沒有人要創網路公司,你還是去矽谷或是中國吧,那裡才有網路業的舞台。

那時只差一點點,我就被他們的冷水澆熄,放棄回來的念頭了。

但就在這個時候,我的共同創辦人 IC 出現。雖然不確定這件事能不能成功,但他認同推動網路產業對台灣的重要,決定捲起袖子來加入我。他的支持給了我非常多的信心,繼續堅持這件事情。最後我們一起創辦 AppWorks,四年來育成了 150 個網路新創團隊、350 個創業者。2012 年我們又與四大法人聯手成立本善基金,目前為止投入 20 家新創網路公司,帶動了超過 10 億台幣的資金進駐網路產業。

當然距離徹底改變台灣,或是我們建造她為世界一流網路之都的理想還有些距離。但我想說的是,當初如果不是 IC,以及 AppWorks 團隊大家的陸續加入,這件事情絕對無法走這麼遠,甚至可能直接胎死腹中。

所以,或許當 Apple 終功成名就,我們看到的是 Steve Jobs 的帶頭。但事實是他的共同創辦人 Steve Wozniak,以及千千萬萬的 Apple 成員,可能都在關鍵時刻做出了關鍵的貢獻。

因此,如果你想要看到這個社會進步,如果你正在工作的企業並沒有在創造你想看到的改變,或許你該想想,在 2014,你要繼續被同化,還是加入一個你能認同,真正需要你的貢獻,並且正在嘗試改變這個社會的新創企業。

如果那是你想做的事情,目前有 27 支 AppWorks Startups 正在進行聯合徵才,總共有 64 個機會正在等待你。

給機會一個機會,說不定 2014,就是你開始改變世界的那年。

(Photo via brandoncwarren,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30 ─「創業團隊人手多多益善…」

November 20th, 2013

Captain America & Iron Woman

大家都知道創業路上需要突破很多障礙,解決很多麻煩,因此會用上很多人力、物力、腦力。所以理論上一個創業團隊人手越多,就越有能力克服難關,成功機率也會越高。但實務上,事情並沒有那麼單純。

人手太多的風險

首先是決策速度的問題。大家都知道人越多就越難取得共識,越難取得共識,就越難做出決策。但一個 Startup 存在的目的是尋找「可重複且可規模化的商業模式」,需要的是快速嘗試,再不斷依據結果修正方向。這樣的工作最怕人多口雜,每個人都對走向有意見,最後勢必會拖累找商業模式的速度,降低成功的機率。

再來是人口過剩所衍生的困境。創業初期除了做產品、測試市場之外,通常沒有太多事情可以做,所以人手過多的團隊一定會有人閒著。閒著的人如果只是閒著,那會讓忙的人很不是滋味。如果不要他們閒著,又常會浪費在一些「多此一舉」的業務上面。如果不要他們沒事找事,大家都去做產品、做客戶開發,則會跑出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窘境。總之無論如何,在一個業務量少的 Startup,多出來的人手衍生的麻煩常常比帶來的好處還多。

最後是成本效益的問題。無論大家有沒有領薪水,越多人全職投入在這次創業,公司面對的隱性成本也就越大。但根據上述兩點在內的種種理由,這些額外支出事實上無法真的提昇公司尋找商業模式的效率。所以從財務的觀點而言,一個早期團隊擁有太多人手,也是不符合經濟效益的資源配置。

理想的規模

所以一個核心團隊要有一定的規模,但也不宜人手過剩。以網路創業而言,一般經驗法是 2 至 4 人為最理想的組成。其中 4 人團隊雖然較 2、3 人容易陷入決策變慢的陷阱,但如果主要創辦人領導有方,也是能在速度與能力之間取得最好平衡的規模。

四種能力

4 個人的核心團隊分別該負責什麼,這沒有一定的答案,但有一種組合在當今的矽谷得到相當的接受,我想可以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1. 產品遠景擘劃者 (Product Visionary)

以先前的 Apple 來說,就是 Steve Jobs 所扮演的角色。這個人能洞悉市場機會,體察用戶需求,並且清楚的把這個需求傳遞給其他三個人。他能夠與潛在顧客溝通,傾聽他們的聲音,並且翻譯這些意見,成為內部工作的指導原則。他還必須能觀察市場動態,了解上下游產業的變化,並且依據以上種種資訊決定產品未來的走向。

2. 設計者 (Designer)

以 Apple 而言,就是 Jonathan Ive 所扮演的角色。一個好的設計者必須綜合考慮用戶需求、科技演進、物理限制,以及成本考量等因素,從中取得最佳的平衡點,產出最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這也是所謂設計思考的核心精神。當然,今日的設計者必須做全方位的設計,從行銷素材文案、通路、產品包裝、使用者介面,乃至於售後服務等整個「用戶體驗」,都被視為設計的一環。

3. 有駭客精神的工程師 (Hacker)

以 Apple 而言,比較接近軟體工程資深總裁 Craig Federighi 所扮演的角色。一個新創團隊的工程師除了要有一定的軟體技能,更重要的是解決程式問題的效率。早期創業團隊兵貴神速,只要能夠讓軟體開始運轉,測試對於市場的種種假設,程式碼本身不夠完美,或是無法支撐巨量使用者同時上線,都是可以暫時擱在一旁,日後再來修正的缺陷。此外,早期新創團隊的工程師必須要有快速摸熟新系統、新工具的能力,才能夠因應商業模式與市場策略的快速調整,因此稱他是有駭客精神工程師,一點也不是誇張。

4. 萬能者 (Hustler)

最後是先前 Apple 裡營運長 Tim Cook 所扮演的角色,也就是讓公司一切其他事情,包括日常營運、財務、法務、人事等能夠順利運轉的萬能者。此人絕不接受「No」作為答案,無論如何就是會想盡辦法得到組織需要的東西。他學得很快,非常懂得運用槓桿,製造多贏,讓其他人可以專注在產品與市場上,完全不需要擔心糧草供給的問題。

創業最終是一群人一起工作,想辦法在市場上創造價值,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因此邁向這條道路之前,組織一個好的核心團隊當然是先決條件。老祖宗所謂家齊而後治國平天下,其實講得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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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Works Accelerator Class #8 正在接受申請

(Photo via greyloch,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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