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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30 ─「創業團隊人手多多益善…」

November 20th, 2013

Captain America & Iron Woman

大家都知道創業路上需要突破很多障礙,解決很多麻煩,因此會用上很多人力、物力、腦力。所以理論上一個創業團隊人手越多,就越有能力克服難關,成功機率也會越高。但實務上,事情並沒有那麼單純。

人手太多的風險

首先是決策速度的問題。大家都知道人越多就越難取得共識,越難取得共識,就越難做出決策。但一個 Startup 存在的目的是尋找「可重複且可規模化的商業模式」,需要的是快速嘗試,再不斷依據結果修正方向。這樣的工作最怕人多口雜,每個人都對走向有意見,最後勢必會拖累找商業模式的速度,降低成功的機率。

再來是人口過剩所衍生的困境。創業初期除了做產品、測試市場之外,通常沒有太多事情可以做,所以人手過多的團隊一定會有人閒著。閒著的人如果只是閒著,那會讓忙的人很不是滋味。如果不要他們閒著,又常會浪費在一些「多此一舉」的業務上面。如果不要他們沒事找事,大家都去做產品、做客戶開發,則會跑出三個和尚沒水喝的窘境。總之無論如何,在一個業務量少的 Startup,多出來的人手衍生的麻煩常常比帶來的好處還多。

最後是成本效益的問題。無論大家有沒有領薪水,越多人全職投入在這次創業,公司面對的隱性成本也就越大。但根據上述兩點在內的種種理由,這些額外支出事實上無法真的提昇公司尋找商業模式的效率。所以從財務的觀點而言,一個早期團隊擁有太多人手,也是不符合經濟效益的資源配置。

理想的規模

所以一個核心團隊要有一定的規模,但也不宜人手過剩。以網路創業而言,一般經驗法是 2 至 4 人為最理想的組成。其中 4 人團隊雖然較 2、3 人容易陷入決策變慢的陷阱,但如果主要創辦人領導有方,也是能在速度與能力之間取得最好平衡的規模。

四種能力

4 個人的核心團隊分別該負責什麼,這沒有一定的答案,但有一種組合在當今的矽谷得到相當的接受,我想可以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1. 產品遠景擘劃者 (Product Visionary)

以先前的 Apple 來說,就是 Steve Jobs 所扮演的角色。這個人能洞悉市場機會,體察用戶需求,並且清楚的把這個需求傳遞給其他三個人。他能夠與潛在顧客溝通,傾聽他們的聲音,並且翻譯這些意見,成為內部工作的指導原則。他還必須能觀察市場動態,了解上下游產業的變化,並且依據以上種種資訊決定產品未來的走向。

2. 設計者 (Designer)

以 Apple 而言,就是 Jonathan Ive 所扮演的角色。一個好的設計者必須綜合考慮用戶需求、科技演進、物理限制,以及成本考量等因素,從中取得最佳的平衡點,產出最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這也是所謂設計思考的核心精神。當然,今日的設計者必須做全方位的設計,從行銷素材文案、通路、產品包裝、使用者介面,乃至於售後服務等整個「用戶體驗」,都被視為設計的一環。

3. 有駭客精神的工程師 (Hacker)

以 Apple 而言,比較接近軟體工程資深總裁 Craig Federighi 所扮演的角色。一個新創團隊的工程師除了要有一定的軟體技能,更重要的是解決程式問題的效率。早期創業團隊兵貴神速,只要能夠讓軟體開始運轉,測試對於市場的種種假設,程式碼本身不夠完美,或是無法支撐巨量使用者同時上線,都是可以暫時擱在一旁,日後再來修正的缺陷。此外,早期新創團隊的工程師必須要有快速摸熟新系統、新工具的能力,才能夠因應商業模式與市場策略的快速調整,因此稱他是有駭客精神工程師,一點也不是誇張。

4. 萬能者 (Hustler)

最後是先前 Apple 裡營運長 Tim Cook 所扮演的角色,也就是讓公司一切其他事情,包括日常營運、財務、法務、人事等能夠順利運轉的萬能者。此人絕不接受「No」作為答案,無論如何就是會想盡辦法得到組織需要的東西。他學得很快,非常懂得運用槓桿,製造多贏,讓其他人可以專注在產品與市場上,完全不需要擔心糧草供給的問題。

創業最終是一群人一起工作,想辦法在市場上創造價值,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因此邁向這條道路之前,組織一個好的核心團隊當然是先決條件。老祖宗所謂家齊而後治國平天下,其實講得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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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greyloch,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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