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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個造成創業失敗的最重要陷阱,你該如何避免?

May 9th, 2011

我常說創業跟棒球很像,即使是全世界最厲害的打者,10 次上場打擊也有 6 次要摸摸鼻子下來,更何況你是剛剛開始拿球棒的新人。所以身為一個創業人,你的目標不是避免失敗,而是認知到你一定會失敗,然後學會如何從失敗中獲取教訓,讓你的打擊率一次比一次更高。

不過雖然如此,就像上場打擊一定要帶球棒一樣,有些創業失敗的陷阱其實你大可以避免。這些可以說是創業必要的基本觀念,很多前人已經經歷過了,你們學起來就好,不用自己嘗試一次。昨天剛好讀到一篇 Elad Gil (伊列‧蓋優) 寫的「4 Ways Startups Fail」(4 個新創團隊失敗的原因),我認為寫得非常好,按照慣例,原文不長,我鼓勵你們去讀讀。以下,則是我加入自己的經驗後整理出來的版本:

陷阱一:錢燒完了

大多創業團隊失敗的原因,不是在募不到創投的資金,而是在募到錢後開始盲目的花費,搬新家、一股腦的雇用工程師、每個人一台最高檔的 MacBook Pro 筆電。在你發現之前,你的公司已經只剩下 6 個月的現金水位了,但是你根本還沒找到 Product/Market Fit,怎麼辦?只好再去跟創投伸手要錢,我問你,這時候誰會再給你錢?

如何避免?

  • 精實創業 — 只把錢花在最有效率、生產力的地方 (我再說一次,精實指得是效率,不是摳門)
  • Product/Market Fit 優先 — 大多時候找 PMF 是不需要 (一大筆) 錢的
  • 假如明天開始創投都垮了 — 即使你拿到一些資金,你要當作你永遠不會再拿到更多
  • Hack Everything — 管理、行銷、人事、營運,所有的事情,都去想要怎麼把錢花得更有效率

陷阱二:團隊分裂

每個創業團隊都會吵架,但是解決的方式大不同。如果大家是就事論事,最後很快的做出結論,那還好。如果吵到不相往來,彼此看不順眼,甚至公司變成兩個黨派,那就非常糟糕。

如何避免?

  • 明確的分工 — 共同創辦人間要有明確的分工,一個事情就要有一個總負責人 (Direct Responsible Individual),關於這件事情,大家都要聽他的話
  • 認清決策一定會有錯誤 — 有些人一旦自己的意見不被採納,就陷入一種看好戲的心態,等著看對方出糗。這對於團隊一點好處也沒有,沒有一個人知道什麼會成功,什麼會失敗。如果這個決策最後失敗了,原因往往也跟你預測的不一樣。全部的人都在同一條船上,如果團隊決定了一個方向,那每個人都必須要盡全力讓這個東西成功,失敗也是每個人的責任,每個人的學習機會。
  • 開門見山的溝通 — 團隊這麼小,就你們幾個人,要養成什麼話都說出來的習慣,如果連這麼小的團隊都有溝通上的障礙,那你們注定失敗。

陷阱三:市場不對

很多創業失敗的原因,是選了一個錯誤的市場。大多數是太早,比較少是需要這樣東西的人不多。

如何避免?

  • 專注在找 Product/Market Fit — PMF 的重點是 Market 的需求,而不是產品本身的功能酷不酷,設計炫不炫,千萬別搞錯了
  • 選一個大/成長/多金的市場 — 千萬別搞錯了,大不一定要是幾億人,如果有 300~500 萬人有這樣的需求,而且每個人都有很高的付費意願,那也是很棒的市場。
  • 適時 Pivot — 苗頭不對,趕快 Pivot 吧!

陷阱四:爛咖投資人

相信我,這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笨蛋投資人,而是「不懂又想要插手」的投資人。他們會叫你趕快多雇一點員工、干預產品決策、沒事叫你開董事會、做報告,甚至還想要把你開除,找「專業的人」進來「管理」,天啊!

如何避免?

  • 只跟「你需要的人」拿錢 — 在找到 PMF 前,其實你不太需要錢,所以如果你跟這個人拿錢,應該只是為了你需要他成為你的支持者,幫助你找到 PMF。
  • 做好你的功課 — 拿錢之前,先跟別人聊聊,確認這個投資人帶來的是價值,而不是毀滅。
  • 過半 — 找到 PMF 之前,你需要能夠快速 Pivot,在那之前讓投資人過半,是很不好的架構。
  • 董事會 — 在找到 PMF 之前,董事會其實沒什麼功能。

以上,就是會造成創業失敗的四個最重要陷阱,以及如何避免,提供給你們參考。不過說穿了,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在找到 Product/Market Fit 之前,請你什麼事情都不要做,專心的找 PMF,那就對了!

PS. 5/20 (五) 1:00pm,我們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介紹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請先圈好你們的行事曆,更多資訊過幾天會公布。

(Image via Pierre J., CC license)

網路創業最重要的公式:LTV > CPA

April 27th, 2011

我們常常在聊精實創業,說一個早期的創業團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出人們想要的東西,或者換成精實創業的術語,就叫做找到「Product/Market Fit」,或稱 PMF。至於什麼是 PMF,之前的定義一直很模糊,說你的「用戶成長」必須是在加速 — 也就是說「加加速度」是正的,說你的伺服器要被灌爆,然後大家都有很強烈的付費意願,甚至一問之下 40% 以上都說不能沒有你的產品。

不過這些條件總是太抽象,於是有人乾脆說 PMF 就像可以娶回家當老婆的 Perfect Girl Friend 一樣,當你找到了,你就會知道。你說我身為一個工程師,怎麼可能接受這樣的答案。所以這兩年來我一直在想,要怎麼簡單,又明確的定義 PMF,直到昨天晚上讀了我紐約的創投朋友 Fred Wilson (佛萊德‧威爾森) 的這篇「LTV > CPA」 ,終於給我想通了。

沒錯,原來 PMF 就是當你的 LTV > CPA 的時候 — 哇,這真是全世界最驚人的發現!這是什麼意思,讓我們先從 LTV 和 CPA 講起:

LTV = Lifetime Value

LTV 是「Lifetime Value」的縮寫,也就是一個客戶對你的「終身價值」。什麼意思?舉例來說,假設你開的是無名小站這種相片分享服務,每個「付費會員」平均續約一次,也就是有 2 年的壽命,然後每次續約平均給你 $400,那你這個服務每個付費會員的平均 LTV 就等於 2 x $400 = $800。(實務上必須把通貨膨脹算進去,不過今天讓我們先專注在公式本身。)

CPA = Cost Per Acquisition

另一方面,在這個公式的右手邊,是我們熟悉的 CPA,也就是 Cost Per Acquisition。但這次我們是從「廣告主」的角度去看,而不是從「提供廣告版位」的角度,所以是看的是每個客戶的「取得成本」,而不是我們要跟廣告主拆分營收的方式。而要計算 CPA,你必須根據客戶取得來源的不同去統計。舉例來說,假設你主要是在 Google 買關鍵字廣告,CPC (每點擊成本) 是 $10,然後連過來的「潛在客戶」中,最終有 1% 會成為付費會員,那你的 CPA 就是 $10 x 100 = $1,000。

LTV > CPA

所以假設你是這個無名小站,你的 LTV = $800,但是你的 CPA 卻是 $1,000,請問你這門生意可以做嗎?當然不行!因為每多拉一個客戶進來,兩年後你就賠 $200。那怎麼辦呢?當然是拼命的提高 LTV,然後找方法壓低 CPA。提高 LTV 的方法,就是讓你的產品更好,讓客戶願意付更多的錢,續約更多次。而壓低 CPA 的方法,則是拼命的最佳化你的客戶取得方式,關鍵字廣告太貴?或許你可以試試病毒化的社群媒體行銷

而在你拼命努力了三個月之後,終於有一天把 LTV 拉到 $1,000,又把 CPA 壓到 $800,這時候一件神奇的事情就發生了,沒錯,你的 LTV 大過 CPA,也就是說你知道每拉到一個付費用戶,兩年後你就會賺 $200,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辦?當然是拼命的拉用戶,因為當你拉越多的用戶,你就賺越多錢。而你發現了嗎?這時候你的服務,也完全符合了 PMF 的定義。

PMF 就是當 LTV > CPA

所以,既然 PMF 太模糊,要讓你的小小創業團隊中每個人都了解這個抽象的概念,非常的困難。今天開始,我們就把 PMF 定義為當你的服務,達到 LTV > CPA 這個關鍵里程的時候。這非常的科學,也非常的容易了解,所以也就是為什麼我說 LTV > CPA 是每一個網路創業人,都必須要知道的最重要公式。希望這對你訂定短期的創業目標,有一些幫助,加油!

PS. 今天我在北京參加 GMIC 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現場實況會在我的 Twitter @MrJamieLin 直播,歡迎收聽。

(Image credit, CC license)

開始「燃燒鬥魂」吧!

April 18th, 2011

你可能沒有聽過 Mark Wahlberg (馬克‧沃博格) 這個人,但是我保證你看過他的作品。 年紀跟我差不多的人,大概都有印象的他在《不羈夜》(Boogie Nights) 裡面的演出 (沒錯,就是那位頂港有出名的大鵰男)。稍為年輕一點的朋友,他就是 HBO 熱門影集《大明星小跟班》(Entourage) 的製作人,也常常在裡面客串演出他自己。除此之外,Mark 還主演過《偷天換日》(The Italian Job)、《所向披靡》 (Invincible) 等賣座電影,除了《大明星》,目前手上還握有《In Treatment》、《How to Make It in America》等當紅影集的製作。

另一位來自波士頓的 Mark

通常能夠像 Mark 這樣在好萊塢縱橫十數載,從演員一路當到紅牌製作人,手上同時有這麼多個好案子在進行,如果不是家世背景雄厚,就要是知名演員的後代,否則至少也是系出名門教育。但 Mark 卻跟這些東西一點都扯不上關係,事實上,他出身於離好萊塢十萬八千里的波士頓,貧窮的 Dorchester (多切斯特) 區中一個黑手家庭,共有 8 個兄弟姊妹。自小父母離異,Mark 為了求生計,14 歲便輟學,接著過著小混混的販毒生涯。到了 16 歲,他就因為在街頭和人起衝突被捕入獄,服刑的 50 天。他痛定思痛,決定要遠離犯罪,個頭不高的他並且開始鍛鍊身體,永遠不要再讓人欺負。

出獄後他開始抓住機會,先用 Marky Mark 的藝名出了一張唱片《Music for the People》,迷倒了一堆中學女生 (沒錯,他可以說是當年的小賈斯汀)。接著 Calvin Klein 看上了 Mark 的身材,大膽啟用他當內衣模特兒。可惜剛搬到好萊塢的 Mark 性情仍舊暴躁,常常在派對上和別人起衝突,甚至還跟瑪丹娜的保鑣幹架。最後捲入種族歧視的紛爭,第二張專輯賣得很差,歌手生涯也就此打住。但是 Mark 並沒有因此放棄,他決定轉型成為演員。第一部電影《Renaissance Man》初試啼聲,就獲得好評。努力了三年,終於讓他拍到《不羈夜》,從此才讓世界認識了他,然後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地位。

燃燒鬥魂

今天花了那麼多篇幅講 Mark 的過去,只是想要你們了解一下他的出身背景,接著你就能夠體會他為什麼變成這樣一個精實的創業家。話說去年 Mark 製作了一部電影《燃燒鬥魂》(The Fighter),結果獲得了七項奧斯卡 (Oscar) 提名,並且贏得了其中兩座金人。這麼多獎項,所以這是一部藝術電影?不,它的票房非常好,目前為止全球總共賣座 1.3 億美金。所以它是一部好萊塢 Feature Film (主題電影)?不,Mark 只花了 2,500 萬美金製作。(相對的,去年北美票房差不多的《慾望城市2》,總共花了 1 億美金製作。)

所以,當前幾天在 37Signals 的網誌刊出這篇「How “The Fighter” shot 35 days worth of fight scenes in only three days」,這部電影的故事當場變得非常有趣,非常值得我們創業人參考。原來,Mark 只需要四分之一的預算去拍這部電影,因為他沒有因循常規。他跟很多導演聊過,都跟他說要拍攝劇本裡面的拳擊片段,至少需要一整個月的時間。但是 Mark 計畫在 33 天內完成整部電影的拍攝,所以他們沒有時間可以浪費,於是他決定採用非傳統的方式。Mark 在 DVD 附的專訪片段裡面說:

這些老導演問:「你們怎麼可能在 33 天內拍完這部電影?」我說:「因為我會用 3 天拍完 35 天分的打鬥畫面。」他們接著說:「怎麼可能?那永遠不會成功。」我說:「不,我們會成功,因為我不拍特效,而是要用真實的對戰入鏡。」

我不斷的跟 HBO 說這些對戰畫面會是一鏡到底,他們根本無法想像會發生什麼事,他們腦中只能想到:「萬一你漏掉了一個鏡頭,怎麼辦?」我們每天早上給他們看我們當天要拍的畫面,然後就叫兩個拳擊手不斷的對打,一次又一次。你怎麼可能需要 20 天?幹嘛?幫對方打手槍嗎?還是要花在補妝上面?還是回去休息室睡午覺?

沒錯,就是這個精神,當全世界都被傳統的框架鎖住時,身為一個創業人,你應該要問的是「為什麼不能?」,你應該質問他們的思考邏輯,你應該要勇敢的創造新的可能。這個世界有太多的人,只能活在自己知道的邏輯之中,不願意花時間去想為什麼這些邏輯會存在。但是身為一個創業人,你不能被他們說服,更不能容忍自己變成他們的其中一份子,你要想的是突破、突破、突破。

我常說的:「Good entrepreneurs hack, everything!」,從今天開始,請跟 Mark 一起燃燒鬥魂吧!

PS. 四月份 appWorks Startup Mixer 來了,4/22 (五) 6:30 在 BCDog Cafe,趕快去報名吧

(Image via kathmandu@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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