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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價值」,不是「市值」

July 19th, 2011

2004 當我剛搬去美國時,如日中天的社群網站不是 Facebook、不是 Twitter,而是 MySpace。打開收音機,DJ 和歌手固定上演的戲碼:誰的 MySpace 朋友比較多?

你以為現在 Facebook 很紅?甚至一直到 2008 年初,大家口中講得都還是 MySpace, MySpace, MySpace,沒有人認為一個校園網站有一天能打敗當時已經賣給新聞集團 (Newscorp),資源豐富,又開始賺錢的 MySpace — 你想想,那也不過是 4 年前的事情,這說明了網路業的板塊移動有多麼的快速。

我很喜歡講 MySpace vs Facebook 這個故事,因為它裡面有太多的創業教訓。不過我畢竟是旁觀者,怎麼講都沒有親身經歷那個過程的苦主來得有感受。而感謝 Google+ 的出現,它讓當初 MySpace 的創辦人、大家的第一個朋友 Tom Anderson,自己跳出來講了這個故事,他說:

當我們處在一個網路公司估值按分鐘在上升的世界,「什麼時候該賣?」這個問題開始越來越受重視。很多人跟我說我當初很聰明,搶在 2005 年 7 月用「高達」美金 5.8 億的價格把 MySpace 賣給了 Newscorp,因為他們聽到 MySpace 最近被該集團以僅僅 3,500 萬的價格拋售。我也很想說那是我的功勞,但實際的情況是我根本沒有權決定 — MySpace 被母公司 eUniverse 控制,他們自己做了那個決定。

個人來說,我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 我賺了一輩子也花不完的錢,還過了一段非常刺激的日子,真是有夠幸運的。但如果真的要我說的話,我認為 MySpace 當初要是多等一兩年再賣,身價可能還要再翻個好幾倍。更重要的是,當初如果我們沒有賣掉的話,我們就不會被 Newscorp 壓著趕快開始賺錢,而失去了長期的競爭力。

回過頭你可以看看 Mark Zuckerberg,他堅持掌舵 Facebook 這麼久,抗拒上市的誘惑,最後所創造出來的價值。我甚至覺得他根本一點也不在乎「市場」是如何「評價」他的作品的,他給自己唯一的任務就是去改善這個世界,而我非常高興他做到了。

沒錯,身為一個創業者,你其實沒辦法控制「市值」的創造,因為那要看資本家買不買單。但是你絕對有辦法控制「價值」的創造,因為那就是不斷的去做出人們想要的東西,不斷的優化公司的組織、流程,和不斷的 Hack everything。你千萬別搞錯了,這絕對不是一件兩、三天就完成的工作 — Facebook 從 2004 年創立,花了整整 5 年的時間才真正打敗 MySpace。

為什麼 Mark Zuckerberg 可以撐那麼久?你問。因為在找到 Product Market Fit 之前,他先找到了 Passion Market Fit。沒錯,唯有熱情,才能在一個又一個的深谷中,支撐你渡過這漫長的過程。而創業說穿了,也就只是這麼一回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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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ZirtaMashable)

流言終結者 #1:「我只要找到一個超級 Idea…」

May 7th, 2011

一般人對於「創業」最大的誤解,是對「創意」、「創新」的盲目崇拜,認為只要找到一個超級 Idea,就能夠成功創業,變成下一個比爾‧蓋茲。這個邏輯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去認知到所謂的「超級 Idea」,往往是在極度競爭的環境中,一個創業團隊經歷長時間的嘗試、失敗,最後碰撞、研磨、變形出來的成果。身為旁人,你很容易忽略了這個過程的曲折,方便的用最後的結論來認定因果,所以才會上了「Ideas」的當。

更糟糕的是,很多時候我們不但忽略了創業的艱辛,甚至還會對成功嗤之以鼻。「那個東西我十年前就想到了!」– 這句話你一定不是第一次聽到。碰到這種人,我以前都懶得跟他們解釋,反正他們的想法天真,我也就成全他們繼續做夢。直到去年出現了「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 這部講 Facebook 創辦過程的電影,我才有一個比較容易的說法 –「沒錯,你就是那兩個划船隊員!」

大概很少人會反對,Facebook 是近年來最成功的網路創業公司。台灣這邊的民眾大多是在 2009 年之後才開始使用 Facebook 的,你知道在那之前他們已經存在多久了嗎?答案是整整五年。沒錯,早在 Facebook 是 Facebook 之前,他們可是經歷了好幾年的辛苦掙扎。看過電影的人就知道,馬克‧沙格博 (Mark Zuckerberg) 剛創辦 Facebook 時,他在想的根本只是「如何讓所有哈佛的學生加入這個網站」。要說他當年早就想到、知道、預測到這就是一個「超級 Idea」,6 年後全世界將會有 7 億人在使用者個網站,那根本就是癡人說夢。

更重要的是,當馬克還只有一個陽春到不行的 Facebook,忙著吸引哈佛的 1 萬名學生加入時,那時如日中天的社群網站 Myspace 早就已經擁有上千萬會員。打開電台、電視,每個歌手、藝人,每天在聊得都是誰在 Myspace 的朋友比較多。不要說一般人,連北美的創投、網路圈的專家,每個人都不看好 Facebook 能夠有一天打敗 Myspace,更別說統治全世界了。

改變這一切的不是馬克的這個 Facebook Idea 有多好,是他團隊的「執行力」,不斷的更新產品,不斷的從使用者的回饋中求進步、找成長、累積用戶。另外,Myspace 賣給新聞集團後,忙著開始營利,因而減緩了進步的速度,也對 2008 年整個戰局的扭轉,有著巨大的影響。

這兩年熱門的 iPhone,也是另外一個 Idea 不值錢的好例子。用任何的標準去看,「智慧型手機」現在聽起來都像是一個超級棒的產品種類,每家硬體廠商都搶著推出自有品牌的產品。但是如果你把時空拉回到 2007 年,蘋果執行長賈伯斯站到台上宣布 iPhone 之前,市場上早就充斥著許多不怎麼成功的智慧型手機,而大家對這個主意其實是半信半疑的。即便是在第一支 iPhone (iPhone 2G) 推出之後,其實市場上的反應也只是普普 — iPhone 上市後 15 個月的時間中,蘋果總共只賣出了 600 萬支手機,這比他們現在一個月賣出的手機還少。

而為什麼 iPhone 能夠到達今天的地位,是蘋果在第一代 iPhone 推出後,不斷積極的更新軟、硬體,陸續加入了 App Store、3G 上網、FaceTime 等殺手應用,和全世界的電信商簽約,然後才逐漸受到越來越多人喜愛。因此,智慧型手機這個 Idea,雖然不是蘋果想到的,但是是賈伯斯團隊把它執行到了極致,才變成了一個超級成功的產品。

而如果連社群網站、智慧手機這些「老梗」,都能被 Facebook 和 Apple 做成今天的成績,那只證明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爛 Idea,只有不會執行的團隊。所以,如果你有任何創業的想法,我說:「那就做吧!別再想了!」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5 月號的《30 雜誌》上。

(Image via laughingsquid, CC license)

社群網戰 — 你一定要看的創業電影

November 8th, 2010

趁著周末,抽空去看了《社群網戰 (The Social Network)》這部電影。我是不知道一般人看了有什麼感覺,不過我相信所有的創業人應該都和我一樣,心中相當洶湧澎湃…

一點小歷史

我和 Facebook 的第一類接觸,是在 2004 年的秋天,也就是剛搬到紐約,開始在 NYU Stern 攻取 MBA 學位的那年。開學沒多久,收件夾出現了一封請加入 NYU Facebook 的邀請函,心中懷著「啊!這就是美國人的 PTT 吧!」一般的想法,便去註冊了帳號。

可惜進去之後才發現當時只有半歲大 “The Facebook” 在 NYU 還不是頂受歡迎,我的 MBA 同學幾乎沒有人在上面,搜尋 Stern 則盡是一堆大學部的小鬼頭。沒有人能加好友,一個社群服務就沒什麼好玩的,但又怕亂加小學妹被冠上研究所之狼之類的奇怪頭銜,於是這個帳號也就只能暫時這樣擱著。

有趣的是我 96 年進台大,剛好目睹 PTT 97 年開始的起飛過程,04 年進 Stern,也剛好趕上 Facebook 隔年秋天開學後,在全美大學橫掃千軍的景象。到了 06 年初我和幾個 MBA 同學組團隊準備要創業,MySpace 已經成為社交網路的代名詞,而 Facebook 則已經是全美學生必用的人際服務。

The Facebook 時代的 Facebook

由於「臉書」在亞洲興起又是那之後的 2-3 年以後的事情,我想大多朋友是沒看過 Faceook 在 2005 的樣貌。剛開始的 FB,並沒有所謂「新聞」的概念,當你登入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堆常用的連結、新訊息和被朋友戳 (Poke) 的通知。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就是更新自己的「個人檔案」,然後一個個去查看朋友的檔案,傳訊息給他們,如此而已。

不久之後,Facebook 加入了「塗鴉牆」(The Wall) 這個功能,讓大家可以去朋友的個人檔案上留言,也加了社團 (Groups)、活動 (Parties/Events) 等區域。但到這個時候的 FB,都還可以說是 Myspace、Friendster 的追隨者,塗鴉牆說穿了也只不過是大家都有的留言板的另一個名字,而社團和活動更不是什麼新東西。

所以雖然說 Facebook 在這一年在校園裡多有斬獲,但是擁有幾千萬會員的 Myspace 才是 2005 時大家公認的社群王者。每天打開電視、廣播,就聽到明星都在談他們有多少個 Myspace friends。而當新聞集團 (News Corp) 七月時以美金 5,800 萬的天價購入 Myspace,更讓網路圈的人覺得社群這個遊戲已經結束。

革命性的 News Feed

但是正當 Myspace 被併入官僚體系,急著獲利,導致創新速度大幅減緩的同時,沙克博與他的團隊並沒有放慢一絲進步的速度,不斷的嘗試著各種新的角度。歷史的轉捩點則發生在 2006 年 9 月 5 日這天,Facebook 推出了革命性的「社群動態 (News Feed)」功能。

這東西一開始遭到 FB 使用者群起反抗,但沙克博並沒有退讓,連發 聲明安撫,最後這個功能在他的堅持下留了下來。事後證明沙克博是對的,一個集合了所有朋友動態的首頁,的確是使用者想要的東西。而那之後的事,就像大家說的一樣,都是歷史了。那個月底,Facebook 開放給所有人加入,隔年 5 月,Facebook 平台正式推出,然後這支酷斯拉就這麼一飛衝天,一去不回頭了。

所以… 社群網戰?

講了那麼多,只是想要交代一下電影沒演到的時空背景。還沒去看的人,應該幫助你們可以更進入狀況。看過的人,就當作這是幕後花絮。無論如何,這是一個創業人不能錯過的片子,導演大衛‧芬奇 (David Fincher — 他也是 Seven 和 Fight Club 的導演) 把創業過程的那種壓力、不確定性,都呈現了出來。我寧可他花少一點篇幅在那些訴訟上,不過這總歸是一部商業片,不能盡是一些觀眾看不懂的科技世界,對吧?

最後,讓我們用科技界的狂人、之前 Napster 的創辦人、Facebook 早期的總經理西恩‧帕克 (Sean Parker) 在電影裡面的一段話,作為結語:

…Napster 沒有失敗,它雖然沒有賺到錢,但他徹底改變了整個音樂產業的生態,讓全世界人的生活從此變得不一樣…

當然創業最棒的結果,是能夠同時為自己帶來許多財富。但假使沒有,無論如何我們要試著影響這個世界、改變這個世界,因為那才是一輩子都可以驕傲的事蹟,與大家共勉之。

(Pic via ari@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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