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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業的 10 個不同點 — Paul Graham、Joel Spolsky 和 Jamie Lin

May 18th, 2011

36 氪的 @truant 昨天寫了一篇很棒的文章 — Paul Graham 與 Joel Spolsky 的 10 個不同點,詳細比較了關於「創業」,Paul Graham (保羅‧葛蘭) 和 Joel Spolsky (喬‧史波斯基) 這兩個目前北美最受推崇的「名家學派」,各自不同的看法。讀完了之後我也有很多想法,所以決定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知道把自己跟他們兩位神人比較完全是臉上貼金行為,不過重點是關於創業的經驗和心法,請大家就別拘泥於形式。更重要的是這裡面的每一個建議,其實都只是從我們自身微小的經驗和極少的採樣、觀察中萃取出來的,所以沒有一定的對錯,尤其是時空背景可能已經改變,所以你們要自己學會判斷,然後選擇合適的策略。

  1. 開始
    • PG:  找到可以支持3個月開銷的種子資金,啟動項目。
    • JS: 支持不了2年?先來我的公司吧,我這裡工作環境很酷。
    • JL: 自己先存一點錢,確定半年一年不會餓死,就開始做吧!
  2. 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
    • PG: 需要時從天使或創投那裡拿更多的資金。
    • JS: 創投?想都別想,他們都是低能兒。
    • JL: 錢反而是次要,你需要的是找能幫助你的人,然後用投資把他們綁進來。
  3. 神奇公式
    • PG: 開始一家創業公司,努力工作4年,然後賣給某個人,解決錢的問題。
    • JS: 一點一點建立偉大的公司。
    • JL: 重點是這家公司的價值、成長潛力,如果你建了一個好公司,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4. 微軟
    • PG: 微軟邪惡。
    • JS: 微軟很好。
    • JL: 微軟的伺服器軟體很爛,但是 Excel 還是很棒。我之前把 SharePoint + Excel 拿來 Hack 成 Issue Tracking System,其實還蠻好用的。
  5. 基本原則
    • PG: 與聯合創始人工作在租來的公寓裡是最有生產力的階段。
    • JS: 建立公司,公司是偉大的工作地點。
    • JL: 一開始的階段是最有開創力的,找到 PMF/Business Model (商業模式) 後,就必須建立制度,其實是一門更難的工作。
  6. 規範
    • PG: 儘早做出原型,然後不斷的完善,不需要規範。
    • JS: 實施之前製定規範。
    • JL: 找到 PMF 前,可以開始想規範的事情,但是不必急著實施。
  7. 步驟
    • PG: 不要提步驟,只要發布你的產品。
    • JS: 儘早確立步驟– 更好程式管理的12步。
    • JL: 過程中不斷的去優化開發、原始碼管理的流程。
  8. 計劃
    • PG: 當事情發生時,偉大的黑客計劃自己,沒有必要為事情做計劃。
    • JS: 為每件事做計劃– 你未來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時期,早期bug追踪等。
    • JL: 腦海中永遠都要有 B 方向和 C 方向,但是不用有想得很仔細,那就浪費了時間。
  9. 以微軟為核心
    • PG: 創業公司創始人用微軟的東西為核心建立公司注定會失敗(偉大的黑客自覺的不用微軟的東西)。
    • JS: 如果你支付的起錢給微軟的話,用一切跟微軟相關的東西。
    • JL: 微軟有很多東西是免費給創業團隊用的,請多多利用。至於伺服器,千萬別選 Windows Server。
  10. 歡迎大家補充。

以上,就是關於創業的一些想法,我和兩位大師的一些不同意見,希望能給你們一些想法和啟發。

PS. 本周五 (5/20) 1:00pm,appWorks 將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appWorks Demo Day #2」,參與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的 12 個團隊,將在那裡向全世界展示他們六個月來辛苦創業的成果,歡迎關心我們的朋友,一起來見證這個台灣網路創業史上的另一個里程碑

(Image via scobleizer, CC license)

網路創業最重要的公式:LTV > CPA

April 27th, 2011

我們常常在聊精實創業,說一個早期的創業團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出人們想要的東西,或者換成精實創業的術語,就叫做找到「Product/Market Fit」,或稱 PMF。至於什麼是 PMF,之前的定義一直很模糊,說你的「用戶成長」必須是在加速 — 也就是說「加加速度」是正的,說你的伺服器要被灌爆,然後大家都有很強烈的付費意願,甚至一問之下 40% 以上都說不能沒有你的產品。

不過這些條件總是太抽象,於是有人乾脆說 PMF 就像可以娶回家當老婆的 Perfect Girl Friend 一樣,當你找到了,你就會知道。你說我身為一個工程師,怎麼可能接受這樣的答案。所以這兩年來我一直在想,要怎麼簡單,又明確的定義 PMF,直到昨天晚上讀了我紐約的創投朋友 Fred Wilson (佛萊德‧威爾森) 的這篇「LTV > CPA」 ,終於給我想通了。

沒錯,原來 PMF 就是當你的 LTV > CPA 的時候 — 哇,這真是全世界最驚人的發現!這是什麼意思,讓我們先從 LTV 和 CPA 講起:

LTV = Lifetime Value

LTV 是「Lifetime Value」的縮寫,也就是一個客戶對你的「終身價值」。什麼意思?舉例來說,假設你開的是無名小站這種相片分享服務,每個「付費會員」平均續約一次,也就是有 2 年的壽命,然後每次續約平均給你 $400,那你這個服務每個付費會員的平均 LTV 就等於 2 x $400 = $800。(實務上必須把通貨膨脹算進去,不過今天讓我們先專注在公式本身。)

CPA = Cost Per Acquisition

另一方面,在這個公式的右手邊,是我們熟悉的 CPA,也就是 Cost Per Acquisition。但這次我們是從「廣告主」的角度去看,而不是從「提供廣告版位」的角度,所以是看的是每個客戶的「取得成本」,而不是我們要跟廣告主拆分營收的方式。而要計算 CPA,你必須根據客戶取得來源的不同去統計。舉例來說,假設你主要是在 Google 買關鍵字廣告,CPC (每點擊成本) 是 $10,然後連過來的「潛在客戶」中,最終有 1% 會成為付費會員,那你的 CPA 就是 $10 x 100 = $1,000。

LTV > CPA

所以假設你是這個無名小站,你的 LTV = $800,但是你的 CPA 卻是 $1,000,請問你這門生意可以做嗎?當然不行!因為每多拉一個客戶進來,兩年後你就賠 $200。那怎麼辦呢?當然是拼命的提高 LTV,然後找方法壓低 CPA。提高 LTV 的方法,就是讓你的產品更好,讓客戶願意付更多的錢,續約更多次。而壓低 CPA 的方法,則是拼命的最佳化你的客戶取得方式,關鍵字廣告太貴?或許你可以試試病毒化的社群媒體行銷

而在你拼命努力了三個月之後,終於有一天把 LTV 拉到 $1,000,又把 CPA 壓到 $800,這時候一件神奇的事情就發生了,沒錯,你的 LTV 大過 CPA,也就是說你知道每拉到一個付費用戶,兩年後你就會賺 $200,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辦?當然是拼命的拉用戶,因為當你拉越多的用戶,你就賺越多錢。而你發現了嗎?這時候你的服務,也完全符合了 PMF 的定義。

PMF 就是當 LTV > CPA

所以,既然 PMF 太模糊,要讓你的小小創業團隊中每個人都了解這個抽象的概念,非常的困難。今天開始,我們就把 PMF 定義為當你的服務,達到 LTV > CPA 這個關鍵里程的時候。這非常的科學,也非常的容易了解,所以也就是為什麼我說 LTV > CPA 是每一個網路創業人,都必須要知道的最重要公式。希望這對你訂定短期的創業目標,有一些幫助,加油!

PS. 今天我在北京參加 GMIC 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現場實況會在我的 Twitter @MrJamieLin 直播,歡迎收聽。

(Image credit,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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