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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出版社,我要的不是雜誌 iPad 化啊!

June 3rd, 2010 by Jamie | 切換為細明體 | 切換為正黑體

幾經波折,WIRED 雜誌的 iPad 版,終於上架了。初期的銷量還算勉勉強強,可惜這個由 WIRED 外包給 Adobe 執行的專案歷經好幾次砍掉重練 (原本是用 Flash 技術,結果被賈伯擋下),現在大概很難損益兩平。不過如果不是這樣的特殊情況,或許 WIRED for iPad 有機會幫雜誌社賺點小錢。問題是,這樣算是成功模式嗎?如果你是雜誌社的話,應該趕快做個類似的東西嗎?

多媒體光碟 2.0

如果你問問“看”過這本“雜誌” (或說“玩”過這個“應用”) 的人,他會跟你說好炫,動畫、3D、圖片,點來點去,然後你再問他雜誌報導了什麼?呃… 這個… 哦… 皮克斯的玩具總動員。

你看出問題在哪裡了嗎?對!這就像一部特效絢麗的動作電影一樣,製作成本高昂,可惜本末倒置讓畫面勝過了情節,到最後只剩下感官的刺激,卻沒有給人留下任何啟發,任何有效資訊的傳達

況且這件事情,我們早在 15 年前就嘗試過了,當初他叫做“多媒體光碟”,每本雜誌後面都會附一張,讓你可以“延伸閱讀”,看影片、圖片、聽專訪,結果呢?雜誌業並沒有因此就得救啊。

再說動畫、圖片、點來點去,這些東西真的很酷嗎?答案是一點也不,在網路的世界早就已經玩了十幾年了。以現行的環境,基本上只需要一個簡單網誌平台,再加上簡單的客製化,就可以達到 WIRED for iPad 99.99% 的效果。

即時、有效的資訊才是重點

所以千萬別搞錯了,數位化不是拿著你的實體雜誌,想辦法把他變成電子檔,再加上一些絢爛的動畫,然後就算成功交差。數位化背後的真正涵義,是打破實體的框架,擁抱網路的優勢。當雜誌都已經變成了電子版,誰規定你只能一個月出一次?誰規定每個讀者看到的東西都是一樣的?誰規定你內容一定要是自家撰寫的?

數位化的真正涵義,不僅僅是出版內容的改變,而是你整個出版流程都要跟著改變,就好像當初 24 小時新聞台,給新聞報導帶來的改革一樣。

你終究必須擁抱網路

也就是說,WIRED for iPad 這樣的模式短期之內會賺一點小錢,但是絕對不是雜誌業的長久之道。總有一天,你會發現你還是必須要改變原本的工作習慣,你還是必須要擁抱網路。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不從現在就開始呢?

(Pic via kirtanpatel@flickr under CC license)

相關文章

  • http://happypig411.pixnet.net/blog happypig

    請問,iPad目前是否已經有較好的golden example?

  •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 楊仁烽

    之晨:你好,

    我是楊仁烽,Jerry YANG 的爸爸,
    楊震說你對iPad及電子報的發展趨勢都很有涉獵,
    能否找個時間向你請教。

    楊仁烽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Hey 楊爸爸你好,

    千萬別說請教,我只是有一些觀察和心得而已,非常願意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 email 是 mr.jamie.blog [at] gmail.com

    Jamie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直接的 example 沒有,但是網誌圈的發展,有很多可以借鏡的地方。

  • Sam Yang

    “即時、有效”的資訊才是重點,我想加上”可供搜尋,標記,以及分享與討論”^^

  • vivian

    你好:

    我有寄eMail給你,想與你跟楊社長約時間見面。

    我的聯絡方式在email中,謝謝你。

  • http://novafly.idv.tw Nova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 龍頭

    嗯、走在科技時代的尖端、每個人的知識永遠不足哩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的確是,不過我看著這些出版社,更有一種希望他們趕快抓住時代的惋惜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抱歉昨天下午都在會議中,傍晚有回您的 email 了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說得太好了

  • http://avai.ods.org A`Vai Poitsonu

    雜誌電子化好像是最近的趨勢,但會不會成氣侯就等待時間的考驗吧。
    不過前一陣子看到 VIV Mag 推出的互動式電子雜誌的示範影片,第一次看覺得還蠻炫的,感覺好像在看電影:)。

    http://vimeo.com/10207926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ew will just become a news website.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誰規定你只能一個月出一次?
    同意

    誰規定每個讀者看到的東西都是一樣的?
    都一樣抓下來才會有擁有的感覺

    誰規定你內容一定要是自家撰寫的?
    版權問題

    照你上面的說法,跟現行各式各樣的 website 有什麼不同?

    書籍的感覺是比網路更專業,由專業的人定期編輯,並且有固定的量讓人每個周/月/季閱讀, 如果照你以上說法, 沒有人會願意付費去讀有上述優點的書籍的,上網站就好啦~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其實網路沒有出版這件事情,所以沒有「版權」,他比較接近「複製權」(英文還是叫作 Copyright)。而未來的出版,其實應該會比較接近現在網誌的形式。其實以前的書籍,很多也是在報章連載後,再集結成冊的,金庸小說就是最好的例子。

  • Pingback: SILK ROUTE » Blog Archive » 醫 books+publisher

  • marclin

    copyright 翻成中文就叫做版權…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天龍八部要出成書還是要金庸的同意,除非它的著作權過期,遍成人類遺產. 你可以出出看,看會不會被告.
    BTW, 誰規定你內容一定要是自家撰寫的?現在傳統的實體書本出版商,很多都不是自家撰寫的,很多作家都不屬於某個固定的出版社.甚至雜誌都如此.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Copyright 是「著作權」,「版權」在法律上幾乎是沒有意義的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1. You're missing the point. 重點是,當網路打破傳統出版的疆界,沒有人規定要集結成冊才可以「出版」,何況當年金庸也不是寫完一本才給人欣賞的。

    2. Exactly.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The point is, 沒有人規定要集結成冊才可以「出版」,這在數位化之前就已經發生了, 金庸例子就是,跟”網路有打破這個疆界”好像沒有很直接的關係.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了解,那「複製權」在法律上有意義嗎?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u99acu4e88u8def

    The point is, u6c92u6709u4ebau898fu5b9au8981u96c6u7d50u6210u518au624du53efu4ee5u300cu51fau7248u300d,u9019u5728u6578u4f4du5316u4e4bu524du5c31u5df2u7d93u767cu751fu4e86, u91d1u5eb8u4f8bu5b50u5c31u662f,u8ddf”u7db2u8defu6709u6253u7834u9019u500bu7586u754c”u597du50cfu6c92u6709u5f88u76f4u63a5u7684u95dcu4fc2.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u99acu4e88u8def

    u4e86u89e3,u90a3u300cu8907u88fdu6b0au300du5728u6cd5u5f8bu4e0au6709u610fu7fa9u55ce?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Copyright is the set of exclusive rights granted to the author or creator of an original work, including the right to copy, distribute and adapt the work.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pyright)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但是這件事情在網路時代會更明顯,因為沒有印刷連帶的固定成本,所以沒有必要集結成冊,除非是產品的一種包裝,或是使用者的偏好。相對的,以前必須要分「上、中、下」的書,在網路時代也沒有必要分開了,所以我稱之為叫做打破疆界。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Copyright is the set of exclusive rights granted to the author or creator of an original work, including the right to copy, distribute and adapt the work.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pyright)

  • http://linjamie.com/ Jamie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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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yu-lu/100001182574446 馬予路

    Go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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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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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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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ry Wu

    但是比起現在多數的「即時、有效」資訊,我仍希望傳統雜誌能保有寫作的品質。詳盡的介紹與評論此種「深度閱讀」才是多數雜誌的面貌,而非多數網站的「淺層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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