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本網誌: Facebook, Google+, 電子報, RSS

共同創辦人:結婚之前,先同居吧!

November 4th, 2011 by Jamie | 切換為細明體 | 切換為正黑體

我們都知道,創業要成功,擁有好的「共同創辦人」(co-founders) 是最重要的關鍵。而跟他們一起創業,就好像結婚一樣,你們每天要花十幾個小時在一起,比真正的夫妻還多,常常又要對「小孩子」的教育問題爭吵。既然這樣,在結婚之前,你或許應該要考慮清楚。

我最常聽到的就是「某某某邀我一起創業,我覺得他這個 idea 很好,市場感覺也很有機會,然後他又是 XXX 的專家,又認識很多重要人物」,這麼棒的機會,我應該不要錯過吧?

這聽起來的確像是一個王子騎著白馬要來求婚,嫁入豪門後,似乎一定是一場美好的婚姻。但問題是,事情往往不是你想的那麼完美。王子基本上也是人,也會有個性、有喜好、有他自己的價值觀,無論他的身家、背景、條件再好,這些人性的東西,才是你每天真正面對的。所以無論這個創業機會再好,如果你沒辦法跟他一起工作,那最後絕對是一個慘淡的結局。

所以怎麼辦?就跟真實生活的婚姻一樣,你們應該先約會、先同居,多找機會相處、甚至一起開始做一些簡單的產品,等到二、三個月後確定處得來,確定彼此是值得託付終身的伴侶,那時候再決定結婚也還不遲。

無獨有偶,今天早上看到 Max Levchin 在講他和 Peter Thiel 一起創辦 PayPal 前,兩個人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約會的故事,也是如出一轍的建議。找共同創辦人很難,就像找老婆一樣。但這可是影響你一輩子的終身大事,急不得,也一定要花很多精神、很多力氣在上面。

加油!


Watch live video from Startup School on Justin.tv

(Image via scobleizer, CC License)

相關文章

  • http://makssin.blogspot.com/ 麥樹仁投資社群網站(Makssin)

    兩個確實有相同之處,同樣都是要一起”幹過”麼些事,才能知道合不合適,哈哈….

  • JackChi(badgebag)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陳耐吉/100000079430731 陳耐吉

    一見鍾情很容易,地老天荒很困難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很難,大家都沒說,但是團隊的相處,跟創業成功的機率,也有很大的關係。

  • http://mrjamie.cc Jamie C. Lin

    Mac-san 真是越來越放得開

  • http://makssin.blogspot.com/ 麥樹仁投資社群網站(Makssin)

    稍微修正一下,幹過”麼些事”,而這些事可以看出雙方觀念的差異性…

  • http://www.facebook.com/people/Manny-Huang/100002767572058 Manny Huang

    像是及時雨的文章(這裡其實真是創業者的寶庫)

©2012 MR JAMIE.
網站由 Allen Hsu 設計 | Logo 動畫由 Wen Chen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