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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股東權益最大化」時代

May 9th, 2012

我永遠記得我在 Stern 上的第一堂企業財務課,有多麼的震驚。我當時選的是 Ashworth Damodaran 教授的課,Damodaran 是北美非常知名的財管權威,他寫的財務課本更是被 CFA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 考試列為指定參考書。

開宗明義第一堂課,他站上台就說:

企業存在的目的,在於最大化「股東得到的價值」。

因為股東才是企業的真正擁有者,所以企業存在的目的,必須最大化它的持有者能夠獲得的利益。另外,Damodaran 也堅持企業不應該分心於環保、公益、社會責任,應該把利益分配給股東後,讓股東自己決定要捐獻到哪裡。

我當時其實是被他說服的,因為他說的話邏輯上非常合理。事實上,大多數 MBA (企管碩士) 學生都被灌輸這樣的觀念,當然畢業後到了職場,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真的去實行 (他們可能忙於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如果你問他們企業存在的目的,90% 都會回答你「Maximize Shareholder Value」。

但是這些年來,我開始有了不同的領悟。你看,所謂的股東才是企業的真正擁有者,那是非常「資本密集」的概念。在製造業的時代,蓋一條生產線要 10 億、100 億,整個公司的價值幾乎都是由「資本」去形成的,所以要說股東是企業的擁有者,那是正確的論述。

但我們已經要從「資本」密集的社會,漸漸走向「知識」密集的社會。在一個網路公司,當每天晚上下班,同仁通通回家的時候,公司的價值也等於都跑光了。因為「人」才是知識的載體,而他們只需要非常小的資本,就可以維持運作 (你知道 LCD 產業一年賠掉的錢,夠養多少網路公司嗎?)。在這樣的世界,我認為出「資本」的「股東」才是公司至高擁有者這樣的概念,應該要被推翻。

事實上,在一個知識密集的公司裡面,每個員工的貢獻可能都比當初出資的股東還高。在 LCD 產業,每個 100 億買到的生產線都差不了多少 (否則大家也不會這麼賠錢),但是在網路的世界,Google 花幾十億「買」來的 Google+ 和 Facebook 股東也花幾十億「買」來的 Facebook.com,那可是有天壤之別。而這中間的差距,就是員工的貢獻。

所以員工是知識密集企業更重要的價值產生者,因此現代化的公司應該要彰顯他們的權益。最簡單的方式當然就是讓每個人都成為股東,透過技術股、選擇權,讓他們用產生的「價值」去換取公司的「擁有權」。這件事情很多公司本來就有在做,但在普及度與比例上我認為還要更反映現實 — 也就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擁有股票,不是只有管理階層。而團隊合起來持有的比率,應該也要遠遠高過「出資」股東的比率,就像 Google、Facebook 這些成功的網路公司一樣。

過去 200 年的工業革命過程,我們累積了很多在「資本密集」世界非常合理、非常有用的觀念。但在進到「知識密集」時代的今日,這些觀念裡面有很多都必須被推翻。尤其身為創業者,我們更不能因循常規,我們應該要去思考,每個方法背後的邏輯,和在新的時空背景下是否有別的可能。

以企業存在的目的來說,我認為我們已經走入「Post Maximize-Stockholder-Value」時代,必須更重視員工、客戶等所有「Stakeholders」得到的價值。

*篇幅的關係我們先不聊企業責任的那個部分

(Photo via bikoy,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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