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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創業成功中案例 ─《羅輯思維:迷茫時代的明白人》推薦序

September 22nd, 2016

羅輯思維:迷茫時代的明白人

今天跟大家分享我為《羅輯思維:迷茫時代的明白人》繁體中文版所寫的推薦序。

網路創業「成功中」案例

文 / 林之晨

追蹤「羅輯思維」兩年多了,幾乎是看著羅胖把一家小店開成今天的大廟。就跟很多在網路時代誕生的新物種一樣,這間大廟非常難以形容,因為它有太多太多層次。

「羅輯」的核心是每週一集、每集約 60 分鐘,由本書作者羅振宇擔綱演出的單人脫口秀節目。每集他會講一個歷史故事,通常是從某本書中擷取的精華,最後再把這段故事最重要的教訓,連結到現代政治、經營管理、創業,或是處世的哲學。

光這個層次就非常耐人尋味。為了這個節目,羅胖死嗑自己、橫跨東西、努力閱讀,於是節目中經常可以看他拿西方的資本主義、科學方法、系統思維等觀念,去解析中國近代政治經濟發展的格局,以及其必然產生的後果。這往往打破我們對歷史的既定印象,讓人從中得到全新領悟,因此吸引到很多粉絲。這些內容在網路影音平台免費讓觀眾收看,幾乎每集都有上百萬人次觀賞,至今累積近 200 集節目,收看人次已超過 4 億。

基於這個核心,羅胖持續向上進行所謂的「新媒體實驗」,想看看一個受到歡迎的線上節目,到底可以衍生出怎樣的商業體系。

過程中他賣過月餅、茶葉等商品,也辦過演講活動,但第一個有趣的成功實驗是賣限量會員,讓鐵粉付出人民幣 500 – 1,200 元,加入一個全由「羅友」組成的小眾社群,彼此串連、互相分享幫助,於是「羅輯」從一對多的單薄關係,升級成多對多的人際網路,社群粘性大增。

限量羅友畢竟難以規模化,但「羅輯」不久後也找到一個可放大的商業模式,那就是販售當集故事出處的書目。既然是線上節目,只要羅胖把書說得精采,再提供連結引導觀眾去購買,轉換率自然不低。發現這樣有效,「羅輯」很快又進步到網路獨賣,甚至還讓絕版好書復活,自己做起出版生意。

不僅如此,如果你到「羅輯」網路書店瞧瞧,會發現他們賣的書,往往比市售貴好幾倍。這些高端定價的書籍,因為羅胖每次在節目中分享,生意居然非常不錯。換言之,「羅輯」的推薦,不僅讓讀者想買書,更提昇了他們的願付價格,這又是另一個重大的商業突破。

而除了賣別人的書,「羅輯」也開始出自己的書,讓節目的精采內容可以二次利用,集結成冊賣給偏好文字的讀者。讀者看完後,其中一些又會回頭變成觀眾,一舉多得。這個策略顯然也相當成功,因為「羅輯」叢書很快就出到第四本,而這本「迷茫時代的明白人」就是其中之一。

由於是節目內容編輯而成,本書仍舊維持羅胖貫通古今中外、幫你反思現代生活與人生事業的特色。享用它後,建議你繼續上網欣賞「羅輯」節目,並追蹤他們這場持續進行的自媒體實驗 [1],才能全面吸收當代創業奇葩羅振宇的日月精華,讓它成為你進步的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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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實上,就在推薦序寫完準備付印時,羅輯又傳出可能會全面撤出其他變現模式,專注在他們開發的「得到」數位內容商店 App 上

親愛的台灣這一代,請務必抓住東南亞

September 7th, 2016

AppWorks Southeast Asia Map

近年來,人口總數高達 6.2 億的東南亞,經濟開始起飛,台灣這一代年輕人該如何抓住這波大浪?在我看來,除了用長期持有東協基金等方式投資,或是直接搬到當地就業、創業之外,還有一個相當值得推薦的策略,我稱它為「先台灣、後東南亞」,換言之,先在台灣創造一個成功的模式,然後再延伸到東南亞市場。

推薦這個策略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台灣行業發展領先 5-20 年

除了人口較少的新加坡、香港、汶萊這三個「城市國」,東南亞各主要國家的人均 GDP,多落後台灣 2-20 倍,換算成經濟發展,大約是 5-20 年的距離。換言之,許多台灣正在發生的商業模式,在數年後客觀環境成熟時,很有可能在東南亞其中一些國家就會接著發生。舉例來說,台灣的綜合性 B2C 電商大約在 2004 年左右開始蓬勃,而在馬來西亞、泰國,以及印尼較富裕的雅加達,則是在 2014 年逐漸冒出頭來,中間有 10 年的時間差。

二、台灣市場規模與東南亞主要國家接近

東南亞各主要國家除了印尼的 2.5 億人口外,其他都是數千萬至億級國民規模,與北美的 5 億、中國的 13 億人口相差甚遠。而受到人口與可支配所得兩個要素的影響,北美的零售市場年產值高達 5.2 兆美元,中國則以 3.3 兆緊追在後。但環顧東協,最大的印尼也僅 3,800 億年零售額,與中國相差 8 倍多。之後的其他東協國家,年零售產值都在 1,500 億以下,與美中簡直天壤之別。相較之下,台灣的零售市場年產值就是 1,500 億美金,與東南亞夥伴們的規模非常接近。因此,無論從人口多寡或是市場規模等環境條件去考慮,美中兩超級國家所演化出的巨型商業模式,都較難移植到東南亞國家。相對的,客觀條件更接近的台灣市場發展出的商業模式,反倒更有南向潛力。

Southeast Asia Retail

亞洲主要國家零售規模比較 (via)

三、台灣主流網路平台與東南亞重疊性高

中國最受歡迎、月活躍用戶上億的主流網路平台,像是微信、微博、百度、QQ 郵箱等,在東南亞的用戶基礎其實很有限。相較之下,在台灣最受歡迎的 Google、Facebook、LINE、WhatsApp、Gmail 等平台,幾乎都是東南亞各國市場中的主流。因此,相較於中國業者,台灣業者基於這些國際主流平台所建構的商業模式,當然更符合東南亞用戶的習慣。

四、台灣網路與電商市場大過東南亞總和

最後,台灣由於人口基數不低,經濟與產業發展又早,因此時至今日,網路相關行業在區域仍然獨領風騷。以電子商務為例,台灣今年電商總交易量可望突破 200 億美金,世界名列前十,是東南亞最大電商市場印尼的 2.5 倍,第二大泰國的 7 倍,且高過全東南亞電子商務產值的總和。

先台灣、後東南亞

所以,基於上述種種理由,這個時代的創業者,可以考慮在較大、較領先,但同質性較高的台灣市場,先建立起成功的商業模式,而後再抓準東南亞個別市場成熟的時機,向南移植。事實上,這樣的策略已經不是一個概念,目前區域最有價值網路公司 Garena,兩家最大公開掛牌電商公司 PChome、Momo 購物網,即將於本月在台 IPO 的手機遊戲發行商隆中網絡,乃至於後起之秀如 91APPEZTABLE 簡單桌iCHEF 資廚KKday 都正在執行這個「先台灣、後東南亞」策略,而且已有相當的成績。

根據 Google 近期發表的報告,到 2025 年,東南亞總體數位經濟將成長至 6.4 兆台幣,是台灣現今總零售的 1.5 倍。這段期間,電商在這個區域的年複合成長可望達 36%。另一方面, 2036 年,東南亞總人口將挑戰 10 億,成為與中國、印度同等規模的巨型市場。這絕對是台灣這一代年輕人的最好機會,請大家務必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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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台灣青年認識大東南亞的網路與電商市場,AppWorks 與遠見、TiEA、台北市政府將於 9/28 (三) 聯合舉辦 IMPACT 2016 高峰論壇,邀齊 Garena、Lazada、Zalora、Paktor、PChome、Momo 等 14 家區域網路龍頭 CEO 蒞臨分享,歡迎大家到場一起學習

IMPACT 2016

(本文編輯後刊登於《30》)

FinTech 不是金融服務網路化,而是強勢網路公司金融化

May 11th, 2016

Payments in Facebook Messenger

最近很多金融業、公部門朋友來找我聊 FinTech,但我發現多數人對這題目有嚴重的誤會。今天的文章,就讓我們來探討一下金融科技與常見的迷思。

1. 全球成功 FinTech,絕大多數不是純 FinTech 出身

支付寶、微信支付、Amazon Payments、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百度錢包、京東白條、螞蟻小貸、Amazon Lending、京東貸,這些目前為止全球最成功的 FinTech 案例,都不是純做 FinTech 出身。相反的,它們都是基於一個非常活躍的電商、社群,或是作業系統平台,再延伸出的互補性金融服務。

PayPal 是少數純做金融科技出身的成功 FinTech 公司,但它早期依附了相當開放的 eBay 平台,中期與 eBay 合併,而直到去年才因為要追逐行動支付大浪,從 eBay 中分拆出來。所以 PayPal 的成功當中,絕對少不了來自 eBay 電商平台的價值。

Square 是另一個純做 FinTech 而後 IPO 的公司,但目前為止還不能算是站穩腳步 (近期虧損增加速度比營收還快),且它成長的背後,也有許多養分來自獨佔 Starbucks 連鎖體系行動支付。

至於 Lending Club,真的不能算是成功,股價從 IPO 後已經跌掉超過 80%,獲利能力也完全無法與傳統的 Fin-No-Tech 相比。

所以總體來說,我認為,能夠長期成功的 FinTech,背後幾乎必須基於一個長期成功的網路服務平台。

2. FinTech 的重點除了大數據,還有大通路

很多人誤會 FinTech 只是因為智慧裝置普及,可以獲得更多關於用戶行為的數據,因此可以用來提昇服務的個性化、改變信用與風險的評估方式、重新設定金融商品的定價策略。但事實是,所有上述成功兼營 FinTech 的強勢網路公司,除了擁有數據優勢之外,更重要的,他們都擁有獨立 FinTech 公司所沒有的另一個優勢 ─ 強勢通路。

當蘋果今天決定做 Apple Pay,明天全球數億支內建 NFC 的 iPhone 更新作業系統,就會完成 Apple Pay 功能的安裝。Apple 不需要去跟 Google、Facebook 買廣告,也不需要經營粉絲團、拍攝微電影、砸雞蛋,只是為了要求用戶下載 Apple Pay。同樣的道理,從支付寶、微信支付,到 Amazon Lending、京東貸,這些 Finternet 服務,通通都擁有強勢通路。這是獨立 FinTech,不管背後有沒有銀行的支持,都非常難以與之競爭的。

3. 金融機構不需要與 Finternet 競爭

但回過頭說,金融機構真的需要跟 Finterenet 競爭嗎?我認為多半時候是不必的。銀行懂金融,Internet 公司有強勢通路與大數據,雙方的互補性遠遠高過重疊性,所以我認為,金融機構除了自己嘗試做 FinTech,更應該積極與強勢的 Internet 公司合作,強強聯手創造更強悍的 Finternet 物種。

4. 金融機構與 Internet 合作要趁早

另一方面,一旦 Internet 公司坐大,它就會變得強勢,這時金融機構要去合作,就會發現碰到賣方市場,有許多同業都想搶親,反而很難架構出雙贏的合作模式。

所以我認為,金融業與 Internet 公司合作,要拉到更早期。趁 Internet 公司還在早期成長階段,需要資源助益時,就開始用業務,甚至是資本合作的方式,去綁定明日的淘寶、微信,如此一來,才能真的創造長期雙贏的合作架構。

5. 與早期 Internet 合作要有高失敗率的心理準備

當然,早期 Internet 公司成功機率低,因此金融機構與他們合作,不應該抱持著把把都要贏的心理。相反的,應該埋下大量種子、盡量灌溉,然後期待其中幾個可以長成大樹。其實,只要能夠抓住一個明天的淘寶、微信、甚至是 PChome,就有機會得到一張巨大的 Finternet 門票,根本不需要把把都贏。

結論:FinTech 不是新獲利模式,而是新商業模式

所以結論就是,FinTech 的重點不是金融獲利模式的改寫,而是金融商業模式的重新建構。其中,傳統分行、銷售大軍,被網路的數位通路取代,尤其是這個變革的關鍵。因此,擁有強勢通路的 Finternet 企業,才是 FinTech 世界最有長期競爭力的物種。打不贏就加入它、晚加入不如早加入,應該是金融機構面對 FinTech 革命,最重要的態度。

與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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