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的文章

你的網站該開放平台嗎?你又該如何選擇開放的程度?

May 4th, 2010

開放還是封閉,是科技圈近來常常爭辯的話題。最常聽到的討論就是 Android 的“開放”,和 iPhone OS 的“封閉”,例如去年中 TechCrunch 主筆麥可‧阿靈頓大喊受夠了封閉的 iPhone,毅然轉用 Android 事件。而不滿常常成為箭靶的蘋果 CEO 賈伯斯 (Steve Jobs),也在上周的文章中反稱 Adobe Flash 才是不折不扣的私有發開平台來反駁。

不過每每讀到這些文章,就覺得少了一個客觀的、有系統的分析方式。斷章取義,隨便抓一塊出來講,當然每個平台都少不了封閉的部分。

而這個缺少的模型,上周末終於讓我在克里斯‧迪克森 (Chris Dixon,Hunch.com 的創辦人) 的網誌上找到了。 克里斯的這篇“開放與封閉的優劣”,首先引述了哈佛大學 (Harvard) 教授湯姆‧艾森門 (Tom Eisenmann) 的一篇長達 29 頁,關於開放式平台的研究報告 (名為:Opening Platforms: How, When and Why?) 中,最關鍵的一個圖表:

根據艾教授 (愛叫獸?好,我知道很難笑…) 的模型,他把一個平台的開放或封閉,分成四個層級來分析,例如:Linux 就是完全的開放,從消費者、開發者、平台硬體和平台軟體,都是非常自由的。而 iPhone 則是在另一個極端,除了消費者端,其他都是封閉的。(不過他也承認在北美市場,iPhone 連消費者端都是半封閉的,因為你只能選擇 AT&T 一個電信商。)

我覺得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模型,因為他把一個“平台生態系”的四個主要角色,所受限制的程度,分開來分析,然後再來斷定這個平台的開放程度。如果用這樣的模型來分析,那 Flash 平台應該是有兩個開放 (消費端、硬體端),和兩個封閉 (開發端、軟體端)。也就是說 Adobe 罵 iPhone OS 是個封閉系統,的確是像賈伯說的那樣,有點五十步笑百步的感覺。

至於開放與封閉的好處和壞處,克里斯則提議應該從公司、產業和社會等三個面相去分析。不過和創業團隊最相關的,是來自下面的這段論述:

…a company should close their core assets and open/commoditize complementary assets. Google’s search engine is their core asset and therefore Google should want to keep it closed, whereas the operating system is a complement that they should commoditize… Facebook’s social graph is their core asset so it’s optimal to close it and not interoperate with other graphs, whereas marking up web pages to be more social-network friendly (open graph protocol) is complementary hence optimal for FB to open…

大略可以翻譯成:

一個公司應該要保護他們的核心價值,然後開放周邊的產品。以 Google 為例,搜尋引擎是他們的核心,所以應該要封閉。相對的,作業系統和瀏覽器可以幫助人們使用搜尋引擎,所以應該要開放,甚至免費的提供。再以 Facebook 為例,人們的人際關係和喜好是他的核心,所以當然要保護起來,至於可以增加和 Facebook 互動的 Open Graph,則要鼓勵其他網站多多使用…

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直覺,卻非常有道理的判斷角度。而從這樣的邏輯去思考,就不難發現為什麼 Google 要讓 Android 如此開放,而 Twitter 又為什麼要推出官方版的手機應用

所以,當你的團隊下次面臨要選擇開放網站上哪些功能和內容,才能夠吸引人家來幫你開發應用,刺激更多的成長,而卻又不想讓平台因此失去競爭力時,我認為上面的分析模型和邏輯,相當值得你參考。加油!

(Pic via sharman@flickr under CC license)

[appWorks 求才版] 本周新增 1 個工作機會 (5/1/10)

May 1st, 2010

appWorks 求才版本周新增 1 個工作機會

請直接點選工作名稱查看詳細內容

【關於 appWorks 求才版】

appWorks 創業求才版是一個免費服務,由 appWorks 創投所提供。

給求才方

需要找人,找 partner 的團隊,請填寫這個表格,把你的需求加到 appWorks 的資料庫。

每個星期,appWorks 會把資訊彙整之後,傳遞給 appWorks 社群 (透過 appWorks 網誌Jamie 的網誌Jamie 的 FB 頁等管道),讓所有有興趣創業/加入新創公司的科技人可以看到。由於這個社群都是對創業相當關注的人,我們的經驗是只要工作與這個領域相關,都可以獲得不少的迴響。

給求職者

正在找工作,或是想加入創業團隊的,可以直接到這個網址去查看所有的職缺。你也可以訂閱 appWorks 網誌的 RSS 來獲得每週更新的工作訊息。

如果你沒有很急著找工作,但是不排斥加入創業團隊的人,請填寫這個表格。這些資料 appWorks 會幫你保密,未來如果有創業團隊在尋找相關人才,我們通知你,讓你自己決定是否跟他們聯絡。

(Pic via dpstyles@flickr)

為什麼 Jobs 永遠不會讓 Flash 上 iPhone?

April 30th, 2010

還記得兩個禮拜前為大家整理的“為什麼 Apple 永遠不會讓 Adobe 和 Flash 上 iPhone”一文嗎?當時有鑑於蘋果似乎要開始全力防堵使用 CS5 和 Flash 等跨平台工具來開發 iPhone 應用,覺得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這個趨勢,並思考是否選擇使用其他的開發工具,於是有了該篇文章。不過當時,對於蘋果是否真的有這樣的策略,包括引述的約翰‧古柏 (John Gruber) 在內,所有的觀察家都還是處於推測的狀態。

直到今天北美時間一早,蘋果為什麼不會讓 Flash 上 iPhone 這件事情,終於突然完全明朗。為什麼?因為賈伯斯 (Steve Jobs, 蘋果 CEO) 居然在蘋果的網站上刊出了一個落落長,理由多達六點的文章,正式對外說明他為什麼堅決反對這件事情 (懶得讀英文的人可以看 T 客邦上的翻譯)。

結果說了老半天,賈伯自己也點出其中有一個理由最重要,也就是最後一個理由,因此他也花了最多的篇幅解釋 (多達四段),不過其中又可以摘錄出如下的重點:

We know from painful experience that letting a third party layer of software come between the platform and the developer ultimately results in sub-standard apps and hinders the enhancement and progress of the platform…. We cannot be at the mercy of a third party deciding if and when they will make our enhancements available to our developers.

This becomes even worse if the third party is supplying a cross platform development tool… we cannot accept an outcome where developers are blocked from using our innovations and enhancements because they are not available on our competitor’s platforms…

…Adobe has been painfully slow to adopt enhancements to Apple’s platforms. For example, although Mac OS X has been shipping for almost 10 years now, Adobe just adopted it fully (Cocoa) two weeks ago when they shipped CS5. Adobe was the last major third party developer to fully adopt Mac OS X.

我簡單翻譯如下:

讓第三方中間軟體夾在平台和應用之間,會造成應用品質降低,也會延緩平台的進步,這我們有太多痛苦的經驗了… 我們不能讓第三方軟體商擋在蘋果和開發商中間,任由他們來決定蘋果平台的新功能,什麼時候才會抵達應用開發商的手上。

況且,若這個中間軟體是跨平台的軟體,那情況還會更糟… 他會讓開發人員無法使用我們平台的特殊功能,只因為其他平台無法支援這些功能…

一直以來,Adobe 對於支援 Apple 平台上的新功能,都是極端緩慢的。舉例來說,Mac OS X 推出至今已經十年了,但 Adobe 兩個星期前剛剛才完成對 OS X 的完全支援。Adobe 是所有重大軟體商裡面,最後一個完全支援 OS X 的。

我認為光以上這些文字,就足以讓你了解賈伯永遠不會讓 Flash 和 CS5 上 iPhone 的最重要原因:他需要完全的控制,也厭惡 Adobe 先前在 Apple 最脆弱的時候,現實的把他們遺棄。

至於前面 5 個關於技術面的辯證,其實都沒什麼意義,因為這些問題,如果 Apple 和 Adobe 願意合作,其實都是可以獲得減輕甚至解決的。甚至,這段時間吵下來,這其中的每個問題成不成立,也都還沒有人能夠提出能夠完全說服人的證據。最好的例子就是今天早上賈伯才剛講完,下午 Adobe 的執行長山塔奴‧那拉顏 (Shantanu Narayen) 馬上就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用力的駁斥這些技術問題。但是關於第六點,他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不過,無論如何,經過賈伯今天的發言,我們已經可以確認,蘋果這次是認真的,也會用所有資源把 CS5 和 Flash 擋在 iPhone OS 的門外。所以,還是要再提醒一次要開發 iPhone 應用的創業團隊,請改採蘋果建議的 Xcode、Objective-C 和 WebKit 等工具,才是最保險的選擇

(Pic via tsevis@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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