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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上網 — 現代國家人民應有的基本權利

April 15th, 2011 by Jamie

講了好久的台北市「免費」無線上網終於要上路了,一方面覺得很光榮,身在世界上領先推行的城市。二方面又覺得很可惜,因為這個東西雖然是無線,但卻不是無限。首先你必須要先用手機門號去申請一個密碼,要是你是歪國人,那就更麻煩,要在機場先用護照登記。再來,每個基地台只能容納 50 人同時上網,所以你不能拿來看影音,也只保證你 512K 的頻寬 — 都什麼年代了,我的手機用 3.5G 上網都可以達到將近 10M。

剛好前兩天 WWW 的發明人,Tim Berners-Lee 博士在 MIT 發表演說,主張「Web access is a ‘human right’」,我也要在這邊響應一下。我認為「無限上網」,是現代國家人民應有的基本權利。如果你仔細想想,網路就是現代的道路,因為所有的訊息流通、商務,都發生在上面。以往,如果一個國家道路運輸系統很發達,那它會很有國際競爭力,因為流通、商務,就會因此發達。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國,他們擁有全世界最多的高速公路,

到了現代,如果一個國家擁有全世界最發達的網路系統,那它就會很有國際競爭力。所以,你有聽過要走上馬路,還需要檢查身分證,輸入手機密碼的嗎?當然,如果你要享受高速公路 (寬頻上網),可以付一點過路費,但是也要把付費這件事情要弄得簡單到不行。這樣,這個國家就會很有國際競爭力。

台北市終於跨出第一步了,但我期待我們能繼續進步,有一天能成為全世界最領先的網路城市。郝市長,請加油!

PS. 四月份 appWorks Startup Mixer 來了,4/22 (五) 6:30 在 BCDog Cafe,趕快去報名吧

(Image via kzn@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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