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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終結者 #1:「我只要找到一個超級 Idea…」

May 7th, 2011

一般人對於「創業」最大的誤解,是對「創意」、「創新」的盲目崇拜,認為只要找到一個超級 Idea,就能夠成功創業,變成下一個比爾‧蓋茲。這個邏輯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去認知到所謂的「超級 Idea」,往往是在極度競爭的環境中,一個創業團隊經歷長時間的嘗試、失敗,最後碰撞、研磨、變形出來的成果。身為旁人,你很容易忽略了這個過程的曲折,方便的用最後的結論來認定因果,所以才會上了「Ideas」的當。

更糟糕的是,很多時候我們不但忽略了創業的艱辛,甚至還會對成功嗤之以鼻。「那個東西我十年前就想到了!」– 這句話你一定不是第一次聽到。碰到這種人,我以前都懶得跟他們解釋,反正他們的想法天真,我也就成全他們繼續做夢。直到去年出現了「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 這部講 Facebook 創辦過程的電影,我才有一個比較容易的說法 –「沒錯,你就是那兩個划船隊員!」

大概很少人會反對,Facebook 是近年來最成功的網路創業公司。台灣這邊的民眾大多是在 2009 年之後才開始使用 Facebook 的,你知道在那之前他們已經存在多久了嗎?答案是整整五年。沒錯,早在 Facebook 是 Facebook 之前,他們可是經歷了好幾年的辛苦掙扎。看過電影的人就知道,馬克‧沙格博 (Mark Zuckerberg) 剛創辦 Facebook 時,他在想的根本只是「如何讓所有哈佛的學生加入這個網站」。要說他當年早就想到、知道、預測到這就是一個「超級 Idea」,6 年後全世界將會有 7 億人在使用者個網站,那根本就是癡人說夢。

更重要的是,當馬克還只有一個陽春到不行的 Facebook,忙著吸引哈佛的 1 萬名學生加入時,那時如日中天的社群網站 Myspace 早就已經擁有上千萬會員。打開電台、電視,每個歌手、藝人,每天在聊得都是誰在 Myspace 的朋友比較多。不要說一般人,連北美的創投、網路圈的專家,每個人都不看好 Facebook 能夠有一天打敗 Myspace,更別說統治全世界了。

改變這一切的不是馬克的這個 Facebook Idea 有多好,是他團隊的「執行力」,不斷的更新產品,不斷的從使用者的回饋中求進步、找成長、累積用戶。另外,Myspace 賣給新聞集團後,忙著開始營利,因而減緩了進步的速度,也對 2008 年整個戰局的扭轉,有著巨大的影響。

這兩年熱門的 iPhone,也是另外一個 Idea 不值錢的好例子。用任何的標準去看,「智慧型手機」現在聽起來都像是一個超級棒的產品種類,每家硬體廠商都搶著推出自有品牌的產品。但是如果你把時空拉回到 2007 年,蘋果執行長賈伯斯站到台上宣布 iPhone 之前,市場上早就充斥著許多不怎麼成功的智慧型手機,而大家對這個主意其實是半信半疑的。即便是在第一支 iPhone (iPhone 2G) 推出之後,其實市場上的反應也只是普普 — iPhone 上市後 15 個月的時間中,蘋果總共只賣出了 600 萬支手機,這比他們現在一個月賣出的手機還少。

而為什麼 iPhone 能夠到達今天的地位,是蘋果在第一代 iPhone 推出後,不斷積極的更新軟、硬體,陸續加入了 App Store、3G 上網、FaceTime 等殺手應用,和全世界的電信商簽約,然後才逐漸受到越來越多人喜愛。因此,智慧型手機這個 Idea,雖然不是蘋果想到的,但是是賈伯斯團隊把它執行到了極致,才變成了一個超級成功的產品。

而如果連社群網站、智慧手機這些「老梗」,都能被 Facebook 和 Apple 做成今天的成績,那只證明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爛 Idea,只有不會執行的團隊。所以,如果你有任何創業的想法,我說:「那就做吧!別再想了!」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5 月號的《30 雜誌》上。

(Image via laughingsquid, CC license)

Web 3.0 定義,北美兩大創投天王的 SoLoMo vs. SoMoCloGlo

May 6th, 2011

這次去北京參加 GMIC 全球移動互聯網大會,所有人上台必稱 SoLoMo。這是北美創投教父,John Doerr 在今年二月份提出來的概念,馬上被全世界的網路人奉為圭臬,連大陸的創業家也不例外。剛好昨天我的紐約創投友人 Fred Wilson 也提出他所看到,網路業正在發生的四個超大趨勢,我覺得可以拿來比較、討論一下。

不清楚的人,John Doerr 是北美最受到尊敬的老牌創投家,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Google, Amazon, Compaq, Intuit (北美最大財務軟體公司) 和 Symantec 等等。

Fred Wilson 則是北美新生代創投的代表,不僅很受創業人的喜愛,投資報酬率更是遙遙領先所有 VC 同業,他投資過的公司包括:Twitter, Zynga, Tumblr, Foursquare, Disqus, Etsy, StackExchange, Kik, Kickstarter, Feedburner, Delicious 等等。

所以說這個比較等於是把創投界的 Michael Jordan 和 Kobe Bryant 拿出來 PK,我得先說的是兩個人講得都很有道理,你們都必須要好好研究、參考。

而我再說一次,Web 3.0 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字,就像「雲端」或是「行動網際網路/移動互聯網」一樣,請不用去卡在字面上的解釋。它只是一個方便的標籤,讓我們可以很快的統稱一些網路業正在發生的超大趨勢。

John Doerr 的 SoLoMo

SoLoMo 是 John Doerr 眼中當今最重要的三大超級趨勢 — So = Social, Lo = Local, Mo = Mobile。Social 是由 Facebook, Twitter, Zynga 這些公司帶起的社交化運動,網路應用必須要靠著社交來提供更多價值,才能夠打敗對手。Local 是隨著智慧手機的發達,我們得到的資訊將會越來的越在地、適地,也就是所謂的 LBS (Location-based Service)。而 Mobile,則是 Mobile Internet 的崛起,將會在 2 年內超越桌機,成為人們上網的主流方式。

Fred Wilson 的 SoMoCloGlo

而 Fred Wilson 昨天提出的四個超大趨勢,除了 So 和 Mo 與 John Doerr 一致,另外兩個是 John 沒提到的,那就是 Clo = Cloud, Glo = Global。Cloud 是雲端內容服務,最好的例子是 Netflix (北美線上 DVD 出租服務) 現在已經有 33% 的新用戶選擇只在網路上收看影音串流,而不租 DVD — 最新出爐 DVD 銷售數字下跌高達 20%。Global 則是全球化,無論是 Skype, Facebook, Twitter, Google,80% 以上的用戶都來自美國以外的地區。

大時代

更重要的是,在還沒有網路的「史前時代」,VC 們如果有一個超大趨勢可以投資,那就已經玩得很開心。但我們處在一個大碰撞時代,這幾股超大洪流不但正在發生,而且還彼此助長。Facebook 的 Social 靠著 Mobile 成長了好幾倍 (FB for iPhone 的 MAU 是 7,700 萬人),而很多 Mobile Apps 又靠著 Facebook 的 Social 爆紅。所以意思就是每個網路人都必須要密切觀察這所有的趨勢,好好去想要如何利用它們來幫助你成功,或者不要被後進者挾著大浪湮滅。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另外,在我的定義裡面我把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社群媒體) 分開。因為我認為 Social 指得是你的應用必須從基礎就設計好如何透過「朋友關係」加值,而 Social Media 則是一種全新的行銷管道、全新的宣傳方式。除非你要做的是結合 Social 和 Social Media 的 Facebook 本人,否則你應該要把它們區隔開,然後分別去想該如何利用。

以上,就是加入了北美東西岸創投天王的意見,關於 Web 3.0 定義更新、更完整的解釋,希望對你們思考要如何提供給使用者更棒的產品,能有一些啟發。

PS. 意猶未盡的人,可以去讀讀 John Doerr 同事「女王」Mary Meeker 的「Top 10 Mobile Internet Trends」,或者是看看去年 Web 2.0 Summit 的兩大天王對話

(Image via ft.com)

LuxJoy 的平價奢華:誰說折扣就一定要受罪?

May 5th, 2011

 

luxjoy 華奢網 -- 時尚, 精品, 特賣

我是一個非常工程師性格的人,很少把時間浪費在逛街或是去購物網站閒晃。如果需要一個東西,我會先花一點時間做功課,讀讀產品資訊和別人的評價,一旦決定好了型號,接著就會是找一個最有效率的方式把它買回來 — 無論是殺去實體賣場,或是在網路上找一個價錢最合理,但又有信用的供應商。

唯一有一個例外,就是我偶爾會打開 iPad 上的 Gilt 逛逛。這是一家來自紐約布魯克林的新創公司,他們專門幫時尚精品做暢貨、行銷,無論是網站、還是 Apps 都做得非常精緻,所以逛 Gilt 是一個非常享受體驗。重點是還可以欣賞這些精品的設計、質感,如果真的看到很想擁有的,五折的價位偶爾也可以讓我真的買得起 — 從開始到現在我買過兩雙 Stars 的精品球鞋,一雙各美金 38 元。(Gilt 是會員制的,有需要邀請函可以 email 給我:mr.jamie.blog [at] gmail.com)

可惜去年搬回台灣後,Gilt 也變成了只有看爽的東西 — 因為我很摳捨不得花國際運費,直到第二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團隊 LuxJoy 出現。自從他們來申請後,我一直暗暗期待他們的網站趕快上線,可惜好事多磨,要談下這些難搞的精品供應商,就連以前是電子大廠 Top Sales 出身的創辦人 AJ Chen 也得花一番功夫。

不過經過了 5 個月的努力,這個把奢華帶給大眾,高貴但是不貴的網站 — LuxJoy 華奢網終於推出。當然事情才剛開始,以後他們還會經歷很多的改版,甚至 Pivot。不過我認為這樣的服務,很有潛力將把讓台灣的電子商務帶向另一個紀元,誰說折扣就一定要弄得整個版面亂七八糟,買了 Groupon 又訂不到位子,好不容易訂到了位子,又要看老闆的臉色。折扣不應該是一種折磨,平價的東西,也應該是一種享受。

所以,今天私心的向大家推薦 appWorks 育成的 LuxJoy,希望大家會喜歡他們為台灣 EC 帶來的一股清流,有空的時候,舒服的去享受這場 24 小時的時尚精品特賣會吧!

PS. LuxJoy 正在徵工程師和設計師

(Image via Gi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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