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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的關鍵:第二年

October 24th, 2011

一向以金融業和華爾街聞名紐約市,近 5 年來也一步步從 2000 年到 2004 年達康股災後的死亡沙漠,漸漸重新成為了美國東岸的創業重鎮 — 近來人們聊 Startups、創投,除了矽谷,幾乎必定提到 NYC。而大蘋果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從谷底翻身,我認為背後有兩個關鍵人物,一位是大家所熟悉的、永遠都在鼓吹紐約創業的 A VC,也就是 Union Square Ventures 的 Fred Wilson — 我已經提到他太多次,今天就不多介紹。

另一位,則是大家常常忽略的,也是成功的科技創業者,白手起家成為億萬富翁,然後再跑去從政的現任紐約市長 Michael Bloomberg。沒錯,我一直認為 NYC 這幾年來之所以能夠一直推出像是 BigAppsOpen Data 等等有效的支持創業者的好計畫,與市長自己的創業經驗非常有關係。

剛好 TechStars NYC (也是一個育成計畫) 前幾天舉了他們的 Demo Day,請到了一位特別來賓,沒錯,就是 Mayor Bloomberg 本人。他大方的和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創業故事,並且提出了他的「創業三年」理論。光從這個理論,你就知道他是真正了解創業的人。他說:

當一個創業者是很刺激的事情,我們大概花了三年才開始真正有客戶。第一年,你非常有熱情、非常有活力,你根本不想聽家人的意見,你的朋友會跟你說雖然大家都覺得你是瘋子,但我想你知道自己在幹嘛,或許這是有一點可能的。第三年,你開始看到隧道外面的光,而不是一台火車要來把你輾過,事情開始順利了。

而第二年,中間的那一年,是最艱困的。全世界都和你作對,連最愛你的人都不支持你。沒有客戶要買你的產品,你卻還是要定期付給員工薪水。所有人都開始質疑你,甚至連你也開始質疑自己。

沒錯,所以我才會說光熱情沒用,你需要的是決心,就是因為這個第二年。99% 的創業者通常不是被謀殺的,而是自己把自己殺死的,而這裡面又有過半都是因為撐不過那第二年的痛苦煎熬。當你背靠在牆上,銀行存款只剩個位數,欠了一屁股信用卡債,家人、朋友都在懷疑你,如此惡劣的環境下還能夠堅持下去,繼續 Pivot,直到找到一個商業模式為止,這,就是決心。

不,這不是電影情節,也絕對不是特例。你可以去讀讀 AirBNB、FashionGuide、神來也、17Life 等等等等,這些所謂的「成功」創業故事,無論開始和結果有什麼不同,背後都一定有一個共同的橋段,那就是這個「第二年」(當然不一定真的是一年,有些人或許是三個月,有些人或許是三年)。

而無論你是政府、真天使、假天使、創投,還是什麼財團法人,在你可以像 Mayor Bloomberg 一樣真的了解這個「第二年」對創業者的重大意義,和如何幫助他們不但渡過它,並且從中激發出最大的創造力、生產力,真的找到一個可行的商業模式之前,談再多投資、貸款、創新、創意,都是枉然。

如果你是創業者,記住,千金難買少年窮,Limitation breeds creativity。前面的創業者之所以會成功,往往是因為沒有資源。如果資源多就可以成功,那這個世界早就是大公司的天下,大家都不用創業了。

所有人,10/28 (五) 1:00PM 歡迎一起到台北的 appWorks Demo Day #3,看看我們育成的團隊,他們的熱情、他們的決心,和他們如何利用、渡過最辛苦的「第二年」。

(創業三年論從 11:30 左右開始)

(inspired by avc, image via nhanchanahal, cc license)

在那之前,先學會燒飯吧

October 14th, 2011

那天我去 App Star 錄影,中間晚餐時間,享用了製作單位準備的便當。吃完後他們很貼心的問我便當好不好吃,要用來做下次還要不要訂同一家的參考 (連便當都 Build-Measure-Learn — 一家公司會成功不是沒有原因的)。我說好吃,不是因為菜色,而是因為飯煮得恰到好處,軟硬適中、帶點 Q 勁,配什麼菜都好吃。

你一定有吃過那個便當,打開來一看擺得很漂亮,讓人眼睛一亮、食指大動。但拿起筷子第一口扒下去之後,你發現飯是糊的,當場心都涼了一半。沒錯,是米飯的問題。菜燒得再好,只要米飯沒弄好,一切都是白搭。

搬到美國之後,我常常煮咖哩飯,但怎麼弄都沒有餐廳的好吃。做了一堆實驗,看了一堆食譜,都找不到解答。後來一天睡醒,我忽然想起「蠟筆小新」的劇情 — 隔夜的咖哩飯特別好吃。於是我試著把煮好的飯冰在冰箱一個晚上,第二天吃之前再用微波爐稍微熱過,真的,當場我的咖哩飯就變成了 10 倍好吃,之後也成為了朋友們來我家吃飯必點的品項。

但一般的食譜,都不會告訴你該如何準備一碗好飯,因為寫食譜的人假設你已經會了。問題是煮飯這件事情,根本是非常非常高深的學問。事實上,看過「將太」的人就知道,一個壽司學徒常常要花好幾年的時間,就只學燒飯這件事情。

相同的邏輯也常常發生在別的領域,昨天 Seth Godin 的網誌上剛好說到

大部分的「行銷」網誌、書籍,通常都假設你已經知道如何煮飯 — 假設你已經會寫文案、懂設計、知道如何量測回應、打過幾百通的銷售電話、非常清楚的了解消費者的需要和想要,以及知道如何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說一個動人的故事。

問題是,如果你沒有這些「米飯」,那給你再多絢爛的菜色,那都是一盒難吃的便當。更重要的是這些基本功,並不是一個晚上就練會的。跟將太一樣,你必須要花好幾年的時間,不斷的精進這些最基本的東西。

而這也不只是在行銷而已,在創業世界,基本功則是運用文字的能力賣你的故事的能力、溝通的能力、從客戶出發的態度、打不倒的厚臉皮、不怕孤獨、失敗馬上再站起來、反應的速度、解決問題的能力、擁抱夥伴和洞悉事務本質的能力。

少了這些,讀再多文章,用再多招式,也是枉然。

第四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歡迎你跟我們一起好好的練習如何「煮一鍋好飯」。

(image via mfakheri, cc license)

Steve Jobs 配音,蘋果 1997 年的「那些瘋子」廣告

October 8th, 2011

1997 年蘋果的廣告,由 Steve Jobs 親自配音的版本。

Here’s to the crazy one, the misfit, the rebel, the troublemaker, the round peg in the square hole, the one who saw things differently.

He’s not fond of rules. And he had no respect for the status quo.

You can quote him, disagree with him, glorify or vilify him.  About 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him.  Because he changed things.  He pushed the human race forward.

And while some may have seen him as the crazy one, we saw genius.  Because the man who was crazy enough to think he could change the world, was the one who did.

這是送給那個「瘋子」、那個「不稱職」、那個「叛逆份子」、那個「麻煩製造者」、那個「在方洞裡的圓木」,那個用不一樣的角度看這個世界的人。

他不喜歡規矩,對現狀沒有任何尊敬。

你可以引述他、你可以反對他、把他視為大師或是把他視為小丑。但有一件事情你沒辦法做,那就是忽略他。因為他改變這個世界,他把人類向前推進。

或許有些人認為他是一個瘋子,我們認為他是一個天才。因為那些瘋狂到認為他可以改變這個世界的人,才是那些真正改變這個世界的人。

謹獻給我們這個時代的瘋子,那個真的改變這個世界的人 — Steve 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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