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本網誌: Facebook, Google+, 電子報, RSS

Facebook 的廣告巨擘之路

April 4th, 2013

Facebook's Hacker Square

(Facebook 校園中心的 Hacker Square)

化妝品公司 L’Oréal 有 400 位員工每天負責在 Facebook 上貼文,與 TA 互動,該公司的行銷長 Marc Menesguen 表示。「這是很大的工程,需要非常大的決心,但在 L’Oréal,數位革命是現在進行式。」他說。

5 月號的 Vanity Fair 雜誌,刊出了一篇名為 Facebook Leans In 的專題,探討了從紙本媒體到廣播、電視、網路、關鍵字,百多年來「廣告產業」經歷的數次革命,以及這次 Facebook 所要帶領大家跳入的「精準行銷」世界。

文章有點長,但內容非常有料,也很有啟發性,我鼓勵大家去把全文讀完。以下,與大家分享一些我的讀後感。

Facebook 與 Google 的不同

很多人喜歡拿 Facebook 與 Google 做比較,因為兩者主要的營收都來自「廣告」。但事實上,從行銷的角度來看,Facebook 與 Google 是截然不同的通路。Google AdWords 的主要功能是 Demand Harvesting (收割需求),當消費者在 Google 上搜尋某個關鍵字時,他的心中往往已經有了某個程度的購買意圖 — 除了寫報告的學生外,大多數的人不會沒事搜尋「壽險」這個字。所以在 Google 上買關鍵字廣告,行銷者的用意是在他已經有了購買意圖的當下,去攔截他的需求,獲取該張訂單。

相對的,在使用 Facebook 的人,往往沒有表達任何購買意圖。事實上,即使他在分享的故事裡面提及了壽險,還是有很大的可能他沒有想要買壽險。所以 Facebook 不是 Harvest Demand 的好地方,相反的,你必須要在上面做的是 Demand Creation。所以像是 L’Oréal 等品牌下廣告把 TA 買進粉絲團,然後再花很多力氣與他們互動,想辦法從互動中增加他們對品牌的好感,並且提昇他們的購買意圖。

精準度

所以 Google 非常成功,但它真正取代的比較像是百貨公司一樓的詢問台。網路發展了那麼久,直到這次 Facebook 的出現,才真正威脅到了傳統上廣播、電視等這類廣告媒體的 Demand Creation 地位。所以 Facebook 要做的是讓它的平台越精準,就越能顯現出它與電視相比的效率。要精準,就必須要有越多的客戶資料越好,而很多廣告主,尤其是遊戲廠商,早就有自己的客戶資料,因此明顯的下一步,就是讓這些人可以把自己的客戶名單與資料匯入進來,交叉比對,一方面可以對離開的老客戶做 Remarketing (又稱為 Retargeting),一方面可以用分析出來的 Insights 去更精準的鎖定潛在用戶 — e.g. 會在下午三點鐘玩 Farmville 的是最適合拉進家用品粉絲團的使用者…等等。

除了品牌的資料,Facebook 甚至還和 Datalogix 簽約,要透過他們的美國 7,000 萬家戶採購資料,比對並且計算出某個品牌在 Facebook 上與粉絲互動,這些粉絲購買該品牌產品的意願產生的影響。

行動

另外,自從 Facebook 去年開始推「行動原生廣告」以來,得到廣告主非常正面的回饋,並且短短時間已經成長至佔 Facebook 總營收的 23%。全球的行動上網用戶事實上比桌面還多,而 Facebook 又是第一個在行動領域找到公式的廣告媒體,這也是它未來力量的來源。

當然,有些用戶在抱怨原生廣告佔據了他們的版面,而 Mark Zuckberg 不是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我想未來他們很有機會找到更好的平衡。

「我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如果我們把工作做好,人們會不斷回到 Facebook 來消費更多內容。如果原生廣告沒有讓人們產生連結感,則那個情況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它對 Facebook 的使用者沒有好處,它對廣告主沒有好處,而最終我們也不會賺到錢。」Zuckerberg 是如此說的。

這就是網路這個行業神奇的地方,每年每年,它都飛速的在演進,一轉眼,我們又要被帶進新的精準行銷世代。當然有些人會抗拒這些轉變,但對創業者來說,轉變往往代表了龐大的機會。

___

網誌之外,我每天會在 Google+ 上分享許多新發現,歡迎收聽

(Photo via HuffPo)

Amazon 為何花 1.5 億美金買下閱讀社群 GoodReads?

April 3rd, 2013

GoodReads

2007 年初創立,六年來積累了 1,600 萬會員,3.6 億個書籍資料,每月超過 1.4 億頁瀏覽,並且成長還在加速的閱讀社群 GoodReads,日前決定以 1.5 億美金的價位,正式出嫁給賣書起家的網路零售巨擘 Amazon。

Amazon 負責 Kindle Content 的副總 Russ Grandinetti 接受採訪時表示,Amazon 的策略是「First, do no harm」,會讓 GoodReads 像 Zappos 和 IMDB 一樣,成為 Amazon 集團下的子公司之一,未來一切以 GoodReads 社群的利益為優先考量。GoodReads 創辦人 Otis Chandler 則表示 GoodReads 將會與 Amazon 做一些整合,例如方便的匯入 Kindle 藏書清單,並且讓使用者在 GoodReads 網站上點擊書籍就可以直接開啟 Kindle Cloud Reader 開始閱讀等等方便功能。

聽起來 Amazon 花錢買下 GoodReads,不但不像 Apple 買 Ping/Siri 一般把它整合至 iTunes/iOS 平台上,反而要讓 GoodReads 繼續維持獨立運行,而且甚至要提供 GoodReads 各種武器,讓 GR 變成更棒的閱讀社群。

當然事情沒有這麼簡單,Amazon 畢竟不是一家慈善事業。簡單分析 Amazon 賣電子書的價值鏈,你就會知道 GoodReads 的戰略地位有多麼重要:

買書人 → 閱讀裝置 → 閱讀軟體 → 榜單/推薦清單 → 書店 → 出版者 → 作者

對 Amazon 來說,要更有效率的把書賣給買書人,在這條價值鏈上,他們必須要主導每個項目,否則就要讓它成為完全競爭市場。從右到左,作者幾乎是完全競爭市場,出版者傳統來說有六大出版社,但 Amazon 也積極介入出版業務,並且鼓勵作者自行出版。

書店來說,無論是電子書或是實體書,Amazon 都處於相當主導的地位。但那之後的閱讀裝置、軟體、推薦清單等區塊,戰局對 Amazon 來說就非常緊張。

在 PC 的世界,裝置是完全競爭的。但到了 Mobile,尤其是 Tablet 的世界,變成了由 Apple 與 Google 兩家公司在主導,這對 Amazon 是一個極大的威脅,因此它推出 Kindle 閱讀器,而且幾乎用賠錢的方式賣,為的當然不是嘉惠讀者,而是想辦法迫使 Tablet 市場價格越低,競爭越激烈越好。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在閱讀軟體上,Amazon 這些年來積極的在各種平台上都推出了免費版的 Kindle 軟體,為的就是把這個戰場也拉入完全競爭的領域。

最後,在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很深的榜單與推薦清單上,是 Amazon 最弱的一環,因為在 Tablet 上,Apple 的 iBooks 與 Google 的 Play Books 短時間內都不會把 Amazon 的榜單與推薦清單納入。在 PC 上,Amazon.com 原先佔有非常優勢的地位,但 GoodReads 的飛速崛起嚴重威脅了 Amazon 在這個領域霸主的地位。

GoodReads Alexa

所以 Amazon 必須要把 GoodReads 買下來,鞏固自己在 PC 書籍價值鏈的地位,並且想辦法乘著 GoodReads 獨立的力量,擠入 iPad 與 Android Pad 的電子書價值鏈。所以 Amazon 不能過分更改 GoodReads 的獨立性與成功模式 — 一旦改錯了,不但不能達到它要的結果,萬一把 GoodReads 改壞了,又讓另一個閱讀社群又冒出來,那 Amazon 這個併購就是白忙一場。

當然 Amazon 必須要把它的顧客,也就是買書人服務好,但企業決策的背後,同時間往往有很多策略與邏輯在發生,希望這個案例有幫助你思考。

___

關於商業策略的種種觀察,我常分享在 Facebook,歡迎收聽

(Images via GoodReads, Alexa)

從壞女孩到上億美金年營業額 — Nasty Gal 的創業故事

April 2nd, 2013

Nasty Gal

紐約時報在日前刊出了 Nasty Gal 的創業故事,非常值得一讀。

Nasty Gal (有壞得很屌的意思) 是一家位於 LA 的線上服飾零售店,TA (Target Audience) 是 20-30 歲,喜歡復古風 (vintage-inspired) 設計的女孩們。2006 年創業,到了去年 (2012) 終於突破了 1 億美金的年營業額。

雖然經營的是自有電子商務網站,但 Nasty Gal 的起頭並不是「蓋一個 EC 網站」。剛開始,年僅 22 歲的創辦人 Sophia Amoruso 只是在 eBay 上開了一個小店,賣一些她在舊衣回收站或是網路上找到的二手好物 — 她會故意拼錯時裝設計師 Yves Saint Laurent 的名字去搜尋,因為她發現連這個字都拼錯的人,往往無法了解 YSL 的價值,所以會用很低的價錢賣出她的二手物。

為了宣傳她的小店,Sophia 在 Myspace 開了一個 Nasty Gal 的個人檔案 (別忘了,那是 Facebook 還一點都不紅的時代),每天分享復古時尚的照片,蒐集來了 6 萬個粉絲。不久後,她發現 eBay 不是一個可以久待的地方,因為競爭對手老是去檢舉她用 eBay Page 與 Myspace 互導流量的手法,加上蒸蒸日上的生意,終於讓 Sophia 決定自己蓋自己的 EC 網站。

2007 年,隨著業務量加大,Nasty Gal 不斷的搬家,一下搬到矽谷柏克萊地區 1,700 平呎的小公寓,八個月後又搬到了北加州 Emeryville 附近的 7,500 平呎小倉儲。在推廣通路方面,隨著 Facebook 的崛起,Sophia 見風轉舵拋棄了 Myspace。

到了 2008 年,Sophia 觀察到 LA Fashion District (時尚區) 的崛起,試著開始從那裡採買復古風服飾商品,上架後發現顧客的反應非常良好,於是開 6 個小時的車延著 5 號公路南下進貨變成了他們每週固定的行程。

到了 2010 年,Sophia 的團隊開始引起了矽谷創投的注意,收到了很多投資的 Offers,但 Nasty Gal 並不缺錢,所以 Sophia 暫時婉拒了這些創投的好意。

2011 年,為了更接近供應商與模特兒,Sophia 乾脆把 Nasty Gal 直接搬到 LA 市中心。接著,為了更進一步擴張生意,支應快速成長的需求,包括在美國中部交通樞紐 Shepherdsville, Kentucky 興建 50 萬平呎的物流中心,她與創投談了一輪後,決定向曾投資 Net-a-Porter, Etsy 與 Asos 的 Index Ventures 合夥人 Danny Rimer 募資 4,900 萬美金。

目前,Nasty Gal 的網站每月有 600 萬人次到訪,在 Facebook 與 Instagram 上各有超過 60 萬的粉絲,預計今年將產生 1.28 億美金的營收,較去年成長約 28%。

當然也會有人酸 Nasty Gal 主打的「復古」只是一時的風潮,但我認為那就錯失了 Nasty Gal 這個商業模式的精髓。當你仔細研究,你會發現 Sophia 創造 Nasty Gal 背後的精神與做事的方法,與台灣的 Lativ東京著衣,甚至是近期的 MyDress 崛起的故事,都有很多相似之處,而那個核心,就是在這個時代的創業者都必須要有的 Hack Everything 能力。

___

歡迎在 Facebook 上追蹤我,收聽更多創業故事

(Image via Nasty Gal)

©2025 MR JAMIE.
網站由 Allen Hsu 設計 | Logo 動畫由 Wen Chen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