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我們聊過 Seth Godin 與他的「媒體金字塔」。基本上在描述近年來由於「免費」內容的質與量大大興起,讓消費者對需要付費的「大眾」內容越來越不感興趣。但他們的荷包並沒有縮水,所以預算往「限量」與「獨特」的內容移動。因此 CD 越賣越差,但演唱會的門票越賣越好。小說越賣越差,但電影的門票卻越賣越好。
但這陣子我越想,就越覺得這不只是「媒體」的商業模式,這個金字塔,根本完整的敘述了整個網路的商業模式。幾乎所有我可以想到的成功網路服務,都是這樣在營運的。Google 靠著「免費」的搜尋擴散,然後靠著「限量」,甚至是「獨特」的廣告版位賺錢。Facebook 靠著「免費」的社群平台吸引用戶,同樣靠著「限量」和「獨特」的曝光版位獲利。Dropbox 靠著「免費」雙向 250MB 病毒行銷,再靠著「限量」的儲存空間收費。Gilt 靠「免費」宣傳,再靠「限量」的商品達到一年 5 億美金的營業額。
同樣的例子,我還可以舉出幾百個,不過我相信你已經得到那個點。你或許會問,也有很多 EC 平台靠著「免費」宣傳,但靠著「大眾商品」賺錢的啊?我得說,這個模式其實不是很賺錢,因為「大眾」的東西到了網路,到處都有賣,還非常容易可以比價,因此往往殺到幾乎沒有毛利的程度。所以 EC 平台營業額高,但獲利能力卻相當低 — 以 PCHome 為例,2010 年營業額 107 億,毛利卻只有 17.9 億,不到 20%,這還是把高毛利的廣告加進來平均後的結果。所以那些真正讓 EC 賺到錢的,還是「限量」和「獨特」為主的商品。
也因此,如果你要在網路上創造一個成功的商業模式,那可能要循著類似的模式。這也說明了為什麼「賣數位內容」、「線上訂閱」,很難變成一門好生意,因為它從根本,就與市場的動向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