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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失去魔力了嗎?

December 23rd, 2010

說到北美的「雲端服務」開發者,保羅‧巴凱特 (Paul Buchheit) 又是另一位傳奇人物。他是 Google 的第 23 位員工,也是第一個提出 Google 應以「勿為惡」 (Don’t be evil) 為信仰的人。就是他,利用 Google 著名的 20% 時間,開發出現在受到上億人歡迎的 Gmail,也是他,把 AdWords 和 Gmail 結合,創造出今天受到上百萬網站使用,每年產生美金 80 億營收的 Google AdSense。

離開 Google 後,他也沒閒著。2007 年,他和幾位夥伴推出了頗受歡迎的 FriendFeed — 一個社群動態入口,幫助大家集結、管理 Web 2.0 時代眾多的社群網站帳號,方便瀏覽朋友的動態。FriendFeed 後來 (2009) 被 Facebook 買下,所以布挈特又在 FB 工作了一年,直到最近才加入了 Y-Combinator,正式成為一位超級天使

大膽預測 ChromeOS 的未來

也正因為布挈特在網路開發者心中的地位,當前幾天他突然跳出來說,Chrome OS 計畫明年將會被終止,或是與 Android 合併,北美網路圈當然一片嘩然。

大家開始解讀他的話,到最後整個大論戰甚至又回到了那個問題:「Google 失去了它的魔力嗎?」

Google 還有什麼

所以,布挈特只好又再次出來發言,提出四點他認為 Google 還是很讚的理由,我覺得相當認同:

1. Google 還是很敢大冒險

Wave 常常被用來當作 Google 失去魔力的例子,其實正好相反,它是 Google 沒有忘記像一個新創公司一樣勇於冒險嘗試,勇於 Pivot 的最好象徵。當然大嘗試不可能通通成功,但是如果沒有通通失敗,那就能夠開創新局,大受市場歡迎的 Chrome 瀏覽器和 Android 作業系統,就是最好的例子。

2. Google 還是願意嘗試似乎完全不相干的產品

當布挈特的團隊在 Google 開發 Gmail 時,外界質疑這和他們的核心 — 搜尋 — 有什麼關聯,但是 Google 還是非常支持他們,最後開花結果成為一個超成功的產品。而近來,又有人質疑 Google 為何要開發「自動駕駛汽車」,你說呢?

3. Google 還是用很正面的態度競爭

很多科技公司都在用「消滅價值」的方式競爭,例如:興訟關門放狗。但 Google 則往往是擁抱開放,然後讓消費者去選擇。一個這麼大上市的公司,還能夠把使用者的需要放在這麼前面,是很難得的。

4. Google 可以接受嚴厲的批評

網路上一天到晚有人用最嚴厲、最尖酸的話語批評 Google,但他們似乎很少因此動怒,封鎖使用者的帳號,還是把這個 App  下架。這是很難得文化,布挈特也說在他工作的這麼多公司裡面,只有在 Google 他覺得可以任意的說出心裡的話,不會造成麻煩。

Google 發揚光大的魔力

除此之外,我認為 Google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魔力,是布挈特漏掉的,那就是它把一個外面的小團隊買進來,然後發揚光大的能力。2006 買進來的 Youtube 在 Google 的手上變成了網路影片分享的霸主,2005 買進來的 Android 則成為了市佔率最高的行動作業平台。2003 買進來的 Blogger 不但是最大的網誌平台,而且在 Google 一流工程師們的努力下,居然達到了 100% up time 的驚人成績。而我認為這就是 Google 最厲害的魔力。

所以,就算團隊再厲害,要開發出一個受使用者歡迎的網路服務,本來就很難有 100% 的事情。但是我尊敬 Google 擁抱使用者、勇於嘗試、勇於冒險的精神,我希望所有的創業人可以向他們學習,有朝一日變成下一個 Google,加油!

(Pic via bradleypjohnson@flickr under CC license, pingdom.com)

Pivot — 創業家最重要的本領

October 29th, 2010

一直很想介紹 Pivot 這個概念,但是他非常的難翻譯。字面上,Pivot 是「轉軸」、「軸心」的意思,也就是一個機械構造賴以旋轉的基礎,是一個平常很少用的單字。但是 Pivot 變成了形容詞 “pivotal” 之後,就帶有「關鍵轉折」、「逆轉聲勢」的意思,變成一個非常常用的單字。

而創業上的 Pivot,就是比較接近「關鍵轉折」這個意思,一個團隊經歷一個 Pivot 後,做出了更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什麼意思呢?我們先用幾個例子來看看吧:

Pyra Labs 與 Blogger

我想大多數人不知道,現在已經被視為網路最重要、也最基本工具之一的「網誌」,或稱「部落」(blog) 當初是怎麼來的。Blog 這個字,其實是從 Web + Log → Weblog → Blog 來的,可以說是由 Pyra Labs 的創辦人 Evan Williams 發明的。而 Pyra Labs 這家公司,是在 1999 年時創立,本來想要開發一個線上專案管理軟體,結果這個軟體本身不怎麼受歡迎,想不到其中的「網路記事本」 (Web Log) 功能大家特別愛用。所以 Pyra Labs 最後決定來個 Pivot (轉換跑道),專心做 Blogger,後來雖然也經歷了不少苦日子,不過最終被 Google 買下,功德圓滿。

Ludicorp 與 Flickr

當 Stewart Butterfield 和 Caterina Fake 在 2004 年創辦 Ludicorp 時,他們一心想做的是一個網路萬人連線遊戲平台。想不到這個平台上的遊戲不怎麼紅,但是聊天室中的照片分享功能卻大受使用者的喜愛。於是他們做了一個 Pivot,把分享照片功能獨立成一個網站,才有了 Flickr 這個受到全世界照相迷愛用的分享平台。

Odeo 與 Twitter

很多人大概也不知道,現在在全世界最紅的「微網誌」Twitter,當初是怎麼來的。Evan Williams (沒錯,同一個人) 當初離開 Google 創辦 Odeo 這家公司的時候,本來是想要做一個 Podcasting (Personal On-Demand Broadcasting 網路個人隨選廣播) 平台。結果開發產品的同時,創辦團隊間發現有大量互相傳簡訊的需求,所以做了一個簡訊轉發/廣播平台 (twttr) 來滿足這樣的需求。不久之後發現 Podcasting 並不是市場想要的「未來廣播」,但是 twttr 反倒是紅了。於是,整個公司又來了一個 Pivot,才有了今天如日中天的 Twitter。

Pivot 的真正意思

看完了上面三個故事,我想你應該比較能夠了解 Pivot,他的意思就是從你的產品和市場互動的結果,挖掘出一個新的方向,然後調整組織的策略,重新出發。創業團隊需要 Pivot 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市場往往不是你想的那樣。唯有把產品丟出去,你才能從中萃取出新的出路,新的商機。

如果你去看歷史上的創業家,他們都是很會 Pivot 的,上面的 Evan Williams 就是很好的例子。而且這些人每次 Pivot,都會把組織帶到一個新的境界。所以,如果要說 Pivot 是創業家最重要的本領,其實一點也不為過。想更了解 Pivot?我們日後還會多聊到,你也可以去讀精實創業這個詞的發明人 Eric Ries 的網誌

有什麼 Pivot 的故事嗎?歡迎留言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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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 via solei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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