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Dropbox’

創業者,你能回答這六個問題嗎?

January 18th, 2012

美國知名的創業者、Mahalo 與 Weblogs 的創辦人,同時也是天使投資者的 Jason Calacanis 上星期在網誌分享了他評判一個產品優劣的方法,很值得大家反思 (比較適合已經找到 Product-Market Fit 的人)。他說:

每天,我收到好幾十封創業者的 emails,請我給他們的產品一些意見。如果我有時間回答,我通常會先問我自己這幾個問題:

1. 這是一個「磅礡」的 Logo 嗎?(原文用的是 iconic)
2. 你可以把網址在電話裡跟我說,並且我還可以輕易的輸入正確嗎?
3. 這個產品存在的意義可以在 10 秒鐘內解釋清楚嗎? 或者清不清楚不重要?
4. 這個設計是世界級的嗎?

當然這些只是「戰略」等級的問題,每個人如果花幾個月的苦功,應該都得到不錯的答案。

我有兩個更狠的問題,是你沒辦法在幾個月內克服的,它們優關你產品的被推薦和另人無法忘懷的特質,我是這樣問的:

1. 我會推薦這個產品嗎?
2. 下個月、甚至是明年,我還會記得這個產品嗎?

這些問題聽似基本,但其實很值得每一個創業者用來審視自己的產品 (再說一次,是已經找到 PMF 的人)。而且你會發現,大多數的產品,連前面四個問題都沒辦法通過。舉例來說,2010 的媒體寵兒 Quora,Logo 非常普通、網址並不容易記憶、存在的意義也很難在 10 秒鐘內說清楚、設計上還可以但絕對有很大改善空間、我很少跟別人推薦、一年大概也只回去 3  次。所以,這個服務在 2010 年雖然看似找到了 PMF,但整個 2011 年基本上是停滯的:

相反的,Dropbox 的 Logo 令人印象深刻、網址再簡單不過、存在的意義三秒鐘就可以說清楚、設計更是好用到不行、我幾乎每天都在跟人推薦、也每天都在使用這個服務。所以,2011 年 Dropbox 持續大鳴大放,用戶數成長了超過兩倍,一舉超越 5,000 萬

而你的產品呢?試試看問你自己這六個問題吧。

(Photo via pinksherbet,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8:「你需要很多行銷活動…」

December 5th, 2011

位於台北市中心的世貿展覽館,一年要辦近 200 場活動,堪稱全世界最繁忙的展場之一。幾乎每個周末,這個會場都有安排活動。也幾乎每個周末的活動,看起來都一模一樣。走進會場,你看到一模一樣的 show girls,穿著一模一樣的打扮,站在一模一樣的舞台,主持著一模一樣的有獎猜謎活動。前面站滿著的往往不是消費者,而是一群群拿著單眼相機的宅男。不,相信我,這些人不是去拍產品的。

對台灣的廠商而言,似乎不管你是賣農產品的還是賣電腦的,帶消費者去旅遊的還是幫助小孩得到更好教育的,無論如何你都要去參加這些所謂的「XX 展」,辦各種所謂的「行銷活動」。好像如果沒有這些活動,你的產品就不會得到消費者的青睞,所以你必須要用力的參加、用力的辦,才能創造話題、吸引人潮、得到買氣,最後成為受市場歡迎的暢銷產品。

這個邏輯最大的謬誤,在於把產品和行銷的順序弄相反了。正確的行銷,是從還沒有產品之前就開始的,它的另一個名字也叫做「市場學」。成功的「市場導向」公司懂得先深入了解消費者生活中遭遇的問題,了解他們的種種需要和想要,接著再針對這些需求去設計出適合產品。這些產品通常也不是一次到位,它們往往會經過反覆測試,不斷修正,最後化身為人們喜歡的產品。

一旦做出人們喜歡的產品,基本上就不太需要推銷了。最好的例子就是雲端備份服務 Dropbox,這個產品從 2007 年推出,幾乎沒有打過任何廣告,也沒有辦過任何正妹行銷活動,但短短四年之間,Dropbox 已經累積了 5,000 萬用戶。這些用戶哪裡來的?一個拉一個來的

沒錯,這個世界上最有效的行銷,就是「病毒」。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當朋友跟你說他新買的手機很好用,這往往會增加你購買同款手機的意願。當朋友跟你說某家餐廳有蟑螂,你大概一輩子再也不會去吃。和朋友分享好東西本來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只要廠商能做出優質的產品,病毒效應自然而然就會發生。

而 Dropbox 也不是特例,從 Facebook、Twitter、Google 到 iPhone、Android,這些近年來大受歡迎產品、服務,幾乎都是經由病毒的方式,在市場中造成一傳十、十傳百的感染效應,然後漸漸的成為領導品牌。也就是說,如果你從一個受歡迎的產品出發,那接下來的行銷活動將會事半功倍。如果你從一個不受歡迎的產品出發,那無論你請再多正妹、辦再多抽獎、打再多廣告,最後也只會徒勞無功。

既然是這樣,你何不在創造一個產品之前,就先從確定它的市場性開始呢?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12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earlysound, CC License)

出版或是不出版,這是一個 iPad 上的大問題

February 23rd, 2011

自從 Apple 上星期宣布推出訂閱服務 (In-App Subscription) 以來,網路上討論聲從來沒間斷過。一個原因是蘋果收的的 30% 服務費太高,這讓原先計畫要採用「訂閱折扣」這類商業模式的出版商,一下子得回去重新精算價格和成本的關係。另一方面是蘋果聲明所有「出版商」必須要在六月底前束手就擒,強制加入這個服務,否則就視為違反 App Store 規定,直接掃地出門。問題是在這個年頭「出版」和「軟體服務」(SaaS/Software-as-a-Service) 的界線非常模糊,這也讓很多應用開發商無所適從。

首先發難的是 Readability,一個小有名氣的閱讀平台,他們採用的是「月費制」的商業模式,每個月向各個使用者收取固定的費用,再將 70% 的營收分給他們用 Readability 閱讀的網誌。Readability 的 iPad 應用剛剛被 Apple 拒絕,因為蘋果認定這是一種訂閱服務,所以必須要提供 In-App Subscription 的付費選項,否則恕難放行。

這就讓小開發商疑惑了,怎麼看 Readability 都不像是一個出版商,他們雖然收取月費,但是使用者得到的是一種服務 — 每個人依據自己的興趣去找內容閱讀,而且是網路上的任何內容,種類、多寡不拘。這怎麼看都不像出版,而像是一種標準的 SaaS。於是就有人鼓起勇氣寫信給正在養病的賈伯,想不到他還真的回信了:

We created subscriptions for publishing apps, not SaaS apps. 我們創造的訂閱服務,是給「出版商」的,不是針對 SaaS 應用。

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你做的是 SaaS 應用,那蘋果應該不會找你的碴。現在問題來了,出版和 SaaS 之間,這條界線要怎麼畫。於是這又變成了網路上各方揣測的話題,TechCrunch 寫了一篇落落長的分析,但講了跟沒講一樣。因為這條線根本就很難畫。

Apple 目前給的「官方」定義是 “apps that are serving up content” (提供內容的應用),問題是哪有軟體裡面沒有內容的。大家說 Dropbox 應該沒事,但是打開你的 Dropbox,裡面當然不是空盒子,有你自己的檔案,甚至還可以連到其他人的 Public Folders,然後呢?這些資料夾裡面應有盡有,照片、文字、電子書、電子雜誌、音樂,點開之後你就可以直接欣賞,現在,你能說 Dropbox 沒有 serving up content 嗎?

所以到最後這是看蘋果自己高興,如果他要讓你過,那你就過了。如果今天賈伯老子不爽,那你只好乖乖認賠。問題是這樣的黑箱作業,不僅讓人不知如何定價,甚至是無所適從,久而久之也只會把出版商和開發商都趨向 Android 大軍的懷抱 — 畢竟人家只收 10%。況且,有人跟你說 iPad 2 將會延遲上市嗎?今年的平板大戰,似乎會很精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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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benchau@flickr und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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