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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平行行銷」的時代

February 9th, 2012

美國議會提 SOPA 法案嚴重威脅網路自由,網路產業串連,幾個月後逼得議會讓步撤銷。Path 被發現未經使用者同意卻擅自上傳用戶通訊錄資料,一天之內消息傳遍整個網路,創辦人 Dave Morin 出面道歉。Lativ 日前決定拿掉 MIT 標章,還說出「建議你不要買」,當場惹毛消費者,消息幾天內傳遍大街小巷,開始有人發動拒買。Makiyo 與友人毆打司機的 YouTube 影片瞬間散播,短短幾天就超過 31 萬人次看到,昨天 Makiyo 踢司機的影片也出土,這下看來很難輕鬆混過。

你仔細想想,這些事情在 10、20 年前,基本上是不可能發生的。甚至到了 5 年前,發生的機率都還很小。什麼事情改變了?消費者的「傳播力道」大大的提升了,並且已經大過了傳統媒體。以前,是大眾媒體在「操作」議題,影響民意。也就是說,如果這些新聞他們選擇不追,那翻盤的機率幾乎為零。但現在,他們沒有選擇,因為不管他們報或不報,消費者早就已經透過社群媒體把事情傳開了。也因此我們看到傳統媒體落後成追隨者,成天只能跟著報導在網路上早已熱門的話題。

如果連新聞都已經是這樣傳播的,那身為行銷人,你也該想清楚你的品牌、你的形象、你的購買意圖,難道還會是靠著舊工具來達到嗎?由行銷部門主導,企劃一個 Campaign,編列預算,然後做媒體採購、投放、辦活動,過了三個月、半年之後,再來做問卷量測成果,那叫做「老方法」,越來越無效的「垂直行銷」。

當消費者花在舊媒體上的時間越來越少,而掛在 Facebook 上,靠著朋友來給他們資訊、知識、建議的時間越來越多時,你的行銷也要平行化。沒錯,你要靠著消費者去影響消費者。首先,這代表著經營品牌要回歸到基本,做一個真誠、好用、體貼、關心、服務、永遠超越期待的好朋友。再來,既然訊息「喜歡」平行傳播,那你就「應該」順著那個方向去經營。與其把 Facebook 鎖起來,不如把它打開。與其讓行銷部門單打獨鬥,不如讓全公司上下都一起來參與,一起去影響他們的朋友。

各位,風吹的方向已經改變,你當然可以固執著舊航道,但你更可以順著新潮流走。歷史告訴我們,能夠看到、知道並且有勇氣做到後者的人,少之又少,而同一批人,也往往就是最後的贏家。

而如果你是網路創業者,這件事情又更簡單,請問問你自己,你的「病毒參數」是多少?如果沒有答案,那就快去找答案吧。

(Inspired by Seth Godin, Photo via earthhour_global, CC License)

流言終結者 #8:「你需要很多行銷活動…」

December 5th, 2011

位於台北市中心的世貿展覽館,一年要辦近 200 場活動,堪稱全世界最繁忙的展場之一。幾乎每個周末,這個會場都有安排活動。也幾乎每個周末的活動,看起來都一模一樣。走進會場,你看到一模一樣的 show girls,穿著一模一樣的打扮,站在一模一樣的舞台,主持著一模一樣的有獎猜謎活動。前面站滿著的往往不是消費者,而是一群群拿著單眼相機的宅男。不,相信我,這些人不是去拍產品的。

對台灣的廠商而言,似乎不管你是賣農產品的還是賣電腦的,帶消費者去旅遊的還是幫助小孩得到更好教育的,無論如何你都要去參加這些所謂的「XX 展」,辦各種所謂的「行銷活動」。好像如果沒有這些活動,你的產品就不會得到消費者的青睞,所以你必須要用力的參加、用力的辦,才能創造話題、吸引人潮、得到買氣,最後成為受市場歡迎的暢銷產品。

這個邏輯最大的謬誤,在於把產品和行銷的順序弄相反了。正確的行銷,是從還沒有產品之前就開始的,它的另一個名字也叫做「市場學」。成功的「市場導向」公司懂得先深入了解消費者生活中遭遇的問題,了解他們的種種需要和想要,接著再針對這些需求去設計出適合產品。這些產品通常也不是一次到位,它們往往會經過反覆測試,不斷修正,最後化身為人們喜歡的產品。

一旦做出人們喜歡的產品,基本上就不太需要推銷了。最好的例子就是雲端備份服務 Dropbox,這個產品從 2007 年推出,幾乎沒有打過任何廣告,也沒有辦過任何正妹行銷活動,但短短四年之間,Dropbox 已經累積了 5,000 萬用戶。這些用戶哪裡來的?一個拉一個來的

沒錯,這個世界上最有效的行銷,就是「病毒」。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當朋友跟你說他新買的手機很好用,這往往會增加你購買同款手機的意願。當朋友跟你說某家餐廳有蟑螂,你大概一輩子再也不會去吃。和朋友分享好東西本來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只要廠商能做出優質的產品,病毒效應自然而然就會發生。

而 Dropbox 也不是特例,從 Facebook、Twitter、Google 到 iPhone、Android,這些近年來大受歡迎產品、服務,幾乎都是經由病毒的方式,在市場中造成一傳十、十傳百的感染效應,然後漸漸的成為領導品牌。也就是說,如果你從一個受歡迎的產品出發,那接下來的行銷活動將會事半功倍。如果你從一個不受歡迎的產品出發,那無論你請再多正妹、辦再多抽獎、打再多廣告,最後也只會徒勞無功。

既然是這樣,你何不在創造一個產品之前,就先從確定它的市場性開始呢?

(這篇文章編輯後的版本,刊登在 2011 年 12 月號的《30 雜誌》上;image via earlysound, CC License)

如果 Google / Facebook / Apple / Amazon 跳進來做,你就死定了!

November 28th, 2011

創業者最常被問到的兩個問題,除了「這東西有什麼技術門檻?」,大概就是「如果 Google/Facebook/Apple/Amazon 發現,也做一樣的事情,那你不就死定了?」

這個問題很有趣。理論上,大傢伙們擁有看似無窮無盡的現金、人力、流量、推銷管道,一旦他們發現了你的商業模式可行,馬上照抄,並且灌入大量資源,你的勝算的確不大。但好險的是,我們並不是活在理想的世界 — 否則大家也別創業了。

Seth Godin 在他的網誌上提出了三個他認為的關鍵因素

  • 重點往往不是科技 — 這些「科技公司」常認為是科技本身讓他們成功的。但事實往往不是這樣,行銷、故事、業務、顧客關係、公司文化、堅持、組織架構等,都影響一個生意的成型。科技是必要元素,但光科技是不夠的 — Google 要是沒有找到 AdWords 商業模式,Facebook 要是沒有社群遊戲經濟圈,今天都會很不一樣。
  • 小公司對外部使用者癡迷,而非內部報表 — 當 Google 在 2008 年推出 Knol — Squidoo 的潛在競爭對手時,Seth Godin 和他的團隊觀察了一個星期,然後決定不需要理會 (Knol 日前被 Google 關掉了)。他們調查後發現,Knol 對他們的使用者而言沒什麼價值,所以決定繼續專注在提供 Squidoo 使用者更好的體驗 — 如果給他們夠棒的體驗,讓他們願意跟朋友說,你就贏了。
  • 沒有救生艇 — 為什麼 Google 的搜尋引擎這麼棒?因為當年他們什麼也沒有,只好用力的把搜尋做好 — 別忘了當時這世界上大概已經有 200 個搜尋引擎了。「Sink or swim」是小公司唯二的選項,當年 Google 的競爭對手有一大堆產品正在進行、無窮無盡的流量和營收,但 Google 只有一個產品,所以每天到了公司,就是把這一個東西做好。專注,當你沒有別的東西,你只好專注。

而我觀察到的還有以下幾個重點:

  • 時間點 — 大傢伙幾乎必定會遲到,因為他們的官僚組織和內部鬥爭,一個新產品線的主導者必須要有足夠的「hard market data」來說服其他人,所以注定要遲到。PCHome 的 Liker 就是最好的例子,簡直是遲到到不行,整體團購市場都已經到了頂點,幾乎要開始萎縮了,他們才推出競爭服務。
  • A咖 — 大公司裡的 A 咖其實不多,就算有,往往也必須要放在更重要的產品線,而不是一個遲到的山寨產品。況且就算公司願意派一個 A 咖去做,很有可能他也不願意冒這個風險,影響自己往上升遷的機會。但要打倒一個新市場的領先者,幾乎注定非要 A 咖不可。
  • ROI/KPI — 大公司雖然看似資源豐富,但為了防止經理人濫用,其實有非常多的監控機制。最有名的就是 ROI 和 KPI,在使用資源之前,新事業的負責人必須要提出投資報酬 (ROI) 和成效 (KPI) 的預測,接下來就必須要依照計劃執行,對提出的數據負責。問題是,瞬息萬變的新市場,怎麼是你能夠預測的
  • 新市場眾多 — 雖然我們都覺得自己在經營的市場是最棒的,但你千萬別忘了,大公司需要注意的新興市場、新挑戰者,其實非常多,大多時候是沒辦法專心對付你的。

所以沒錯,如果大公司進到你的市場,然後能夠用一流團隊、新創公司的靈活經營模式競爭的話,那你的小命可能不保。可惜實務上,他們往往不能夠。所以與其一天到晚擔心他們,你還不如專注在贏得消費者、他們的信任、他們的朋友和他們的訂單上。而這,也就只是一門生意成功的最基本要素。

事實上,99% 的新創團隊,都是死於自殺,也就是無法贏得消費者,無法找到成功的商業模式。至於 Google / Facebook / Apple / Amazon?等到你真的成功到讓他們願意拉出一個 A 咖團隊跟你競爭時,再來擔心吧。

(Image via x-ray_delta_one,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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