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Lean Startup’

什麼時候開始行銷?

March 21st, 2012

為了感謝 OgilvyOne 的董事總經理 Eric Chang (張志浩) 幫《流行銷》寫序,昨天特地帶了兩本簽名書去拜訪他。那是非常愉快的一個小時談話,可能我們過去這些年來都疲於與「舊世界」溝通「新世界」的邏輯,因此有太多太多類似的遭遇,聊起來特別有種相見恨晚的惺惺情感。

Eric 是 U of Wisconsin 行銷碩士科班出身,所以由他來解釋舊世界中對於「Marketing」的各種謬誤認知與實行手法,更是具有正統性。基本上,在他看來,傳統企業中的行銷部門,充其量只能稱為「Promotion」(推廣) 或是「Communication」(溝通) 部門。它們做的事情,往往也只是推廣的四大工作 — 廣告、公關、業務、顧客關係 — 中的其中幾項,甚至常常只是「分包公司」。但行銷 4P 中最關鍵的一個 P — 產品,卻往往不是由行銷主導,通常是由研發部門設計、生產之後,再讓行銷拿去想辦法賣。

這樣的邏輯在營運成本高昂的實體世界或許非常有效,專業分工的結果讓每一個環節都有規模經濟的效果。但同樣的邏輯搬到網路上,這 20 年我們累積的經驗顯示,是行不通的。網路產品的生產、推廣成本低廉(且越來越低),再加上市場變動迅速,所以它不能直接採用實體的方法。

尤其是實體的生產循環,往往是一、兩年一個世代,由於數據收集緩慢,再加上設計、模具費用昂貴,你沒辦法太常更新你的產品。也因此,一旦生產出來,行銷就只好絞盡腦汁去賣。但網路在這方面也不一樣,數據基本上可以即時取得,產品基本上也可以隨時更新,所以你更不能像實體一樣,讓產品和行銷變成上下游關係。

也因此,身為網路創業者,你不能採用實體的那一套,等到產品都做出來了,才來想要如何行銷。你甚至應該完全相反,在還沒有產品之前,先從行銷下手,想盡辦法測試市場有沒有類似的需求。而這也就是 Lean Startup 的精髓 — 所謂「Just In Time Production」,先確認市場需求,再著手製作產品,接著不斷跟市場互動,不斷改善產品。

所以,什麼時候要開始行銷?答案是從創業的第一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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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professorbop, CC License)

解決「問題」,不要解決問題

March 20th, 2012

工程師有喜歡解決問題的天性,尤其不能忍受他的系統裡面有 bugs。所以只要碰到問題,他就想要把它們通通解決掉,似乎只要能夠解決越多問題,他就能夠創造越多價值。這樣的邏輯在企業用軟體的開發、維護中,或許是對的,但拿到消費者市場裡面,卻幾乎是殺死創業者最重要的原因。

問題的價值

根據定義,每個問題的價值是不一樣的。有些問題對消費者而言非常痛 (癌症、氧氣),有些則沒什麼大不了 (擦傷、臭味)。有些問題對某些人非常嚴重 (下雨天沒雨傘),對另外一些人卻沒什麼大不了 (晴天沒雨傘)。既然創業是在創造價值,那從這個角度看過去,本來就不應該無差別的去解決問題。

機會成本

更重要的是,創業團隊的資源其實非常有限,無論從人力、金錢、時間、耐心到決心。因此和大企業相比,你更是沒有資格解決每一道眼前的問題 — 多解一個,你也就少一個機會。這就像是去遊樂場一樣,你手頭上的代幣是有限的,當然不能每台機器都玩。

寶貴的意見

講到解決問題,最常發生的情況,就是「太聽消費者的話」– 奇怪,Jamie 不是叫我們要聆聽市場的聲音嗎?嗯,這其實就有點像「聽媽媽的話」一樣。你當然要聽,但也不能全部都聽,是吧?一個軟體產品,最怕的就是要幫所有的人解決所有的問題,因為最終它等於幫沒有人解決沒有問題。而太聽消費者的話,帶來的就是這樣的效果。

每個人都能解問題,但不是每個人都知道該解什麼問題

根據定義,這世界上有這麼多工程師,理論上應該所有問題都被解決了。但現實是,我們的生活中還是有很多很多的痛苦。為什麼?答案其實非常簡單,因為在工程師的訓練中,我們只被教育該如何解決問題,用最有效率、最合邏輯、最能規模化的方法,但從頭到尾,其實沒有人教我們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如何去分辨,哪些問題最值得被解決。所以說大多數創業團隊失敗的原因,根本不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他們失敗的原因,往往是花太多時間在不值得被解決的問題上面。

哪些問題該被解決

所以說,身為創業者,重點其實不是去磨練你解決問題的能力,更重要的根本是你判斷哪些問題該被解決的能力。在你有限的時間裡面,如果沒辦法解決一個很痛的問題,那你成功的機率微乎其微。也就是說,其實你不應該花太多時間在 bugs 上面,你只需要解決「阻止使用者體驗核心功能」的那些蟲蟲就夠了。

相同的道理,團隊們往往花太少的精神在新手入門和使用介面上。但當你把統計資料打開,通常會發現超過一半的使用者都在還沒體驗到核心前,就已經離開你的網站。所以與其修掉一個每 1 萬個人才會碰到一次的 bug,還不如先把你的首頁使用流程最佳化。註冊尤其是最常見的障礙,在驗證核心前,何必築起一道高牆,把使用者都擋在門外咧?

總而言之,你必須記住,幾乎所有的創業團隊都有很強的解題能力,但最後真正分辨成功與失敗的,其實不是那個,而是你找對問題的能力。因此,在你遵循工程師的直覺,動手解決下一個 bug、下一個問題前,想清楚,這真的是你該做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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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ired by SMB, photo via jdhancock, CC License)

Dropbox 是一個功能,一個產品,還是一家公司?

February 29th, 2012

Benchmark Capital 的 Bill Gurley 幾天前的一篇「Why Dropbox Is A Major Disruption」,引來了一陣討論。其中 Pandodaily 的 Farhad Manjoo 最為激烈,直接引用賈伯的話大批「Steve Jobs was right: Dropbox is a feature, not a product」。

關於一個創業想法到底是一個功能 (Feature),一個產品 (Product),還是一家公司 (Company),是一個創業/創投圈子常有的討論──例如 Mark Suster 寫的 FNAC)。基本上的假設是這樣子的:一家公司不能只有一個產品,因為單一產品公司的風險太高──消費者總有一天會吃膩蛋塔;而一個產品往往也不能只有一個很棒的功能──你的超強 Email 排序演算法必須要搭配其他的 Email 基本功能才能使用。所以,結論就是一個公司最終必須要有完整的產品線,而每個產品也要有完整的功能。

問題就出在「最終」這兩個字,因為很多人把它和「最初」搞混了。當然,在完美的世界,我們都希望我們的小公司一出閘就有一個產品組合,每個產品也有完整的功能組合。但很可惜的是,我們並不活在完美的世界。每個創業團隊的資源有限,人手、時間、金錢,你必須要花在投資報酬率最高的地方。

當然也是有團隊一出發就以「完整」為目標,事實上,我的觀察是雖然大多數人不會一出手就做三個產品,但至少有 1/3 的團隊會從一開始就幫第一個產品規劃詳細的功能,然後一投入就是 6-12 個月在開發。不是說這種方法有錯,只是它的風險比「沒有完整的產品」還來得高許多。首先,現在的市場跑得越來越快,Facebook 在短短的 2 個月就在台灣從 5 萬人長到 500 萬人,Apple 在 3 個月內更賣出了 3,700 萬支 iPhone 。在這種變化激烈的環境,太過卡死在一個路線上有很高的環境風險。

再來,對於大多數的新創團隊來說,你對「完整」的定義可能跟消費者的有很大的差異。當你花了六個月的時間去做一個心目中「完整」的產品,才來發現市場沒有這樣的需求,這對於士氣是非常傷的。最後,雖然「全體」消費者加起來需要一個「完整」的產品,但是個別消費者很有可能只需要其中的兩、三個功能。事實上,這會是一個常態分佈,中間的 80% 消費者,很有可能只需要 20% 的功能。問題是當你做了一個 5 倍複雜度的產品,這很有可能讓他們很難上手,也讓你自己很難推廣。

也因此,綜合以上的原因,我們才會推薦創業團隊從「簡單」的產品開始,先找到一群愛你的消費者,然後再「慢慢」的往完整的產品、完整的產品線前進。這也就是「精實創業」的精髓──不,精實不是摳門的意思,Lean Startup 的 Lean 是從 Toyota 的「Lean Manufacturing」的 Lean 來的,其實是「Just in time」的意思,也就是只有在確定使用者需要某個功能時,才動手建造它。

而講到這裡,我們終於能夠回答一開始的問題:Dropbox 原本是個功能,正在慢慢變成一個產品,而最終很有可能會是一家非常成功的公司。當然沒有人能夠保證,但基於他們創業 4 年多來的表現,如果要我賭,我不會壓他們的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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