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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毒販、嘻哈歌手到 5 億身價實業家, Jay Z 再推音樂串流服務挑戰網路創業

April 16th, 2015

tidal

這兩天美國網路、娛樂圈大新聞,就是 Jay Z 聯合包括 Alicia Keys、Beyoncé、Kanye West、Madonna、Rihanna、Usher 等在內共 16 組美國 A-List 樂手,隆重推出了 TIDAL 高音質音樂串流服務。

TIDAL's 16 celeb owners

別的不說,光光是能把這麼多大咖聚在紐約,一起站上台舉行發表會,就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所以到底什麼是 TIDAL?

首先,TIDAL 是一個「月租吃到飽」的音樂串流服務 (就像咱們的 KKBOX)。月付 $9.99,你可以無限聆聽音樂,與 Spotify、蘋果旗下的 Beats Music,以及老牌的 Rhapsody 一樣。但與他們不同的,是 TIDAL 提供了另一個等級的吃到飽服務,月付 $19.99,你可以得到高音質 FLAC 無限音樂串流 。

問及為什麼推出 TIDAL,Jay Z 說因為人們不夠尊重音樂與樂手,雖然自來水免費,但大家都願意付錢買罐裝水,音樂是有價值的,人們卻只願意從免費串流服務聆聽。(註) 另一方面,他認為像 Spotify 這類網路公司,或是像 Beats Music 這類由科技公司主導的音樂服務,支付給藝人的權利金比例太低,讓樂手無法得到應有的報酬。因此,他聯合 16 組 A-List 樂手作為股東,一起推出 TIDAL,希望提供一個「由樂手、給樂手」的音樂平台,讓人們能更享受音樂,也讓樂手能得到更好的經濟支持。

這個說法對於樂手,尤其是暢銷樂手來說,的確是有吸引力的。畢竟若要說盜版,以及 Spotify 這類大鍋炒串流服務,對誰的唱片收入影響最大,那一定是本來就很暢銷的 A 咖藝人。但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本來沒有很紅,想要靠著網路散播力走紅,或是覺得自己也是 A 咖,卻被 Jay Z 排擠在 16 組人馬之外的人來說,TIDAL 的訴求就不見得那麼得寵。

反面意見

也因此,發表兩天以來,本來因為 Jay Z 的主張,看似大團結的音樂圈,也傳出了不少反對的聲浪

其中 Lily Allen 提出了一些相當值得思考的點:

  1. 為了吸引聽眾放棄其他服務轉向 TIDAL,Jay Z 勢必要求這些大咖給 TIDAL 獨家,但這樣的結構反而會讓不願意加入 TIDAL 的人們,更有動力去盜版
  2. 事實上在壓榨藝人的不只是串流服務,還有藝人本身的唱片公司,跟唱片公司爭取更好的分潤比率,也是解決歌手收入問題的重要工作
  3. 高音質音樂必須搭配高音質耳機,如果人們還在用手機附贈的爛耳機,那串流檔案的品質再高也沒有幫助

應該無法動搖 Jay Z

當然,Jay Z 布魯克林貧民窟出身,多年來當過街頭毒販、經歷過美國嘻哈界早期各種幫派戰爭、還投資過夜店,在這麼龍蛇雜處的環境考驗中,掙扎努力才成為今日身價 5 億美金實業家的歷練,我想,這些批評對他來講應該是小兒科。

事實上,回頭看看他 1997 第一首發表的單曲 In My Lifetime 歌詞,就知道他很早就看破了這邏輯:

While niggas are shootin’ stupid, I’m carefully plottin’

(當其他街頭混混都在胡搞,我非常小心的在計劃)

Ways to make it rotten, well-planned hits until you’re long forgotten

(那些可以搞出最屌東西的方法,精心設計、比作者還長壽的傑作)

Y’all niggas that utilize my style don’t hurt me

(你們這些模仿我的混混根本無法傷害我)

Cause on the low half of these rappin’ ass niggas wanna work for me

(因為在私底下,我知道你們這些饒舌屁孩根本只想為我工作)

Product-Market Fit 還是重點

但無論 Jay Z 與他的 A 咖股東們可以支持多久,TIDAL 這個網路創業嘗試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得看它獲得多少消費者青睞。

從發表會前後的排行狀況來看,目前為止情況似乎不慎樂觀。TIDAL 在 App Store 音樂類 App 排行榜,從 3/30 最高的第 4 名,已經很快跌到第 37 名。

TIDAL App Store Ranking

在 Google Play 的排行榜上,也是類似的狀況。

TIDAL Google Play Ranking

當然 TIDAL 團隊接下應該會繼續透過這些名人股東幫忙分享、加持,用力推廣這個服務。但最終能不能留下願意每月付費 $9.99 / $19.99 的用戶,還是得靠與時俱進的軟體體驗,以及平台上的音樂選擇。

所以,這案例告訴我們,有好股東的確可以提供網路公司重要的策略資源,但網路產品要成功,最後還是得靠 Product-Market Fit,而且得是比所有類似產品都還要更好的 Fit,這是無可取代的最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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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自來水、網路音樂串流服務都只能說是幾乎免費,但不是真的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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