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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毒販、嘻哈歌手到 5 億身價實業家, Jay Z 再推音樂串流服務挑戰網路創業

April 16th, 2015

tidal

這兩天美國網路、娛樂圈大新聞,就是 Jay Z 聯合包括 Alicia Keys、Beyoncé、Kanye West、Madonna、Rihanna、Usher 等在內共 16 組美國 A-List 樂手,隆重推出了 TIDAL 高音質音樂串流服務。

TIDAL's 16 celeb owners

別的不說,光光是能把這麼多大咖聚在紐約,一起站上台舉行發表會,就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所以到底什麼是 TIDAL?

首先,TIDAL 是一個「月租吃到飽」的音樂串流服務 (就像咱們的 KKBOX)。月付 $9.99,你可以無限聆聽音樂,與 Spotify、蘋果旗下的 Beats Music,以及老牌的 Rhapsody 一樣。但與他們不同的,是 TIDAL 提供了另一個等級的吃到飽服務,月付 $19.99,你可以得到高音質 FLAC 無限音樂串流 。

問及為什麼推出 TIDAL,Jay Z 說因為人們不夠尊重音樂與樂手,雖然自來水免費,但大家都願意付錢買罐裝水,音樂是有價值的,人們卻只願意從免費串流服務聆聽。(註) 另一方面,他認為像 Spotify 這類網路公司,或是像 Beats Music 這類由科技公司主導的音樂服務,支付給藝人的權利金比例太低,讓樂手無法得到應有的報酬。因此,他聯合 16 組 A-List 樂手作為股東,一起推出 TIDAL,希望提供一個「由樂手、給樂手」的音樂平台,讓人們能更享受音樂,也讓樂手能得到更好的經濟支持。

這個說法對於樂手,尤其是暢銷樂手來說,的確是有吸引力的。畢竟若要說盜版,以及 Spotify 這類大鍋炒串流服務,對誰的唱片收入影響最大,那一定是本來就很暢銷的 A 咖藝人。但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本來沒有很紅,想要靠著網路散播力走紅,或是覺得自己也是 A 咖,卻被 Jay Z 排擠在 16 組人馬之外的人來說,TIDAL 的訴求就不見得那麼得寵。

反面意見

也因此,發表兩天以來,本來因為 Jay Z 的主張,看似大團結的音樂圈,也傳出了不少反對的聲浪

其中 Lily Allen 提出了一些相當值得思考的點:

  1. 為了吸引聽眾放棄其他服務轉向 TIDAL,Jay Z 勢必要求這些大咖給 TIDAL 獨家,但這樣的結構反而會讓不願意加入 TIDAL 的人們,更有動力去盜版
  2. 事實上在壓榨藝人的不只是串流服務,還有藝人本身的唱片公司,跟唱片公司爭取更好的分潤比率,也是解決歌手收入問題的重要工作
  3. 高音質音樂必須搭配高音質耳機,如果人們還在用手機附贈的爛耳機,那串流檔案的品質再高也沒有幫助

應該無法動搖 Jay Z

當然,Jay Z 布魯克林貧民窟出身,多年來當過街頭毒販、經歷過美國嘻哈界早期各種幫派戰爭、還投資過夜店,在這麼龍蛇雜處的環境考驗中,掙扎努力才成為今日身價 5 億美金實業家的歷練,我想,這些批評對他來講應該是小兒科。

事實上,回頭看看他 1997 第一首發表的單曲 In My Lifetime 歌詞,就知道他很早就看破了這邏輯:

While niggas are shootin’ stupid, I’m carefully plottin’

(當其他街頭混混都在胡搞,我非常小心的在計劃)

Ways to make it rotten, well-planned hits until you’re long forgotten

(那些可以搞出最屌東西的方法,精心設計、比作者還長壽的傑作)

Y’all niggas that utilize my style don’t hurt me

(你們這些模仿我的混混根本無法傷害我)

Cause on the low half of these rappin’ ass niggas wanna work for me

(因為在私底下,我知道你們這些饒舌屁孩根本只想為我工作)

Product-Market Fit 還是重點

但無論 Jay Z 與他的 A 咖股東們可以支持多久,TIDAL 這個網路創業嘗試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得看它獲得多少消費者青睞。

從發表會前後的排行狀況來看,目前為止情況似乎不慎樂觀。TIDAL 在 App Store 音樂類 App 排行榜,從 3/30 最高的第 4 名,已經很快跌到第 37 名。

TIDAL App Store Ranking

在 Google Play 的排行榜上,也是類似的狀況。

TIDAL Google Play Ranking

當然 TIDAL 團隊接下應該會繼續透過這些名人股東幫忙分享、加持,用力推廣這個服務。但最終能不能留下願意每月付費 $9.99 / $19.99 的用戶,還是得靠與時俱進的軟體體驗,以及平台上的音樂選擇。

所以,這案例告訴我們,有好股東的確可以提供網路公司重要的策略資源,但網路產品要成功,最後還是得靠 Product-Market Fit,而且得是比所有類似產品都還要更好的 Fit,這是無可取代的最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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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自來水、網路音樂串流服務都只能說是幾乎免費,但不是真的免費

品味:搖滾老兵 Neil Young 推出 Pono,HD 數位音樂的新希望

March 28th, 2014

Pono Player

歡迎來到每週五的「品味」專欄,在這裡,我分享我看到的種種美好。

你或許沒有意識到,十多年來當我們用 MP3、線上串流去取代 CD 的同時,其實也意味著為了方便而犧牲掉品質 ── MP3 方便下載、交換,但音質往往遠不及當年的 CD。

但這些年來,隨著頻寬、儲存容量與運算速度等科技的進步,事實上大環境早已成熟,讓數位音樂可以輕易超越當年的 CD 音質。問題是 MP3 早已形成龐大的生態系與堅強的網路效應,要突破這個囚犯困境需要非常巧妙的雞蛋策略

2012 年,加拿大民謠搖滾老兵 Neil Young 立志要解決這個問題,他與夥伴們研發了一款可以播放超高清音質的 Pono 隨身聽,接著便著手開始說服唱片業者支持他,把他們的錄音室母帶翻出來轉成 FLAC 這種 Pono 支援的超高清音樂格式。經過了 1 年半的奔走,Young 與他的夥伴們終於得到了足夠的支持,並決定透過 Kickstarter 來打響名號。

Music Qualities

Pono 的 Kickstarter 活動兩週前上架,果然造成大轟動,至今已經募到近 500 萬美金。不過除了人心思變,大家渴望更好的音樂品質之外,事實上 Pono 這次能夠如此狂掃 Kickstarter,他的幾個活動策略我認為非常非常的高明。

首先,「音質」這個東西是沒辦法透過網路來賣的,因此 Pono 需要用「證言式」的推廣影片。他們先在今年的 SXSW 音樂節廣邀藝人試聽,並且拍下他們聽完後驚訝的表情,剪成這部眾星拱月的宣傳影片,對樂迷而言說服力當然是滿分。

但贊助 300 元只得到一台音樂隨身聽畢竟門檻還是頗高,因此為了說服更多樂迷支持,Pono 與樂手合作推出簽名限量版,每個樂手僅限 500 台,每台 400 元。這是非常巧妙的定價策略,因為它僅僅比陽春版多出 100 元,就讓樂迷可以擁有心儀的樂手的簽名版 Pono,結果當然造成了相當瘋狂的搶購,也讓 Pono 的募資金額快速起飛。

有趣的是 Pono 的重點終究不是隨身聽,而是 PonoMusic.com 這個網站,上面到底能買到多少受歡迎的歌曲。但如今 Pono 成功透過 Kickstarter 得到了這麼多樂迷的支持,又募得了這麼多的資金,要回過頭去說服更多唱片公司與樂手加入,無論是用市場聲量或是權利金,當場都變成了可能的選項。

因此,今天 Pono 的案例,無論是 Neil Young 對音樂品質的堅持、他帶領整個音樂產業突破囚犯困境的決心,或是他與團隊一步步巧妙 Leverage 以達到目的精密設計,都非常值得創業者欣賞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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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的美景,我都收錄在 Instagram

 

貝多芬與比爾蓋茲

May 14th, 2012

我想大多數人都感覺得到,「音樂產業」正在經歷一場緩慢卻巨大的革命。人們從買唱盤、買卡帶、買 CD,到最後隨著網路的普及,開始不買音樂了。很多音樂圈的人覺得消費者背叛了他們,侵犯了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力。但事實上,大家沒有注意到的是,這個所謂的「權力」,也只不過是過去這幾十年來的一種「主流商業模式」,並且註定有一天會被淘汰

一直不知道怎麼有效的解釋這件事情,畢竟大多數人從小被「版權」的觀念洗腦太深,早已把它與「陽光、空氣」放在同一個資料夾裡面,似乎如果有人膽敢挑戰版權,就是在要剝奪我的生存權力一樣。倒是昨天晚上 EZTABLE 的創辦人 Alex Chen 傳給了我一支 TEDx 的影片,給了我很大的啟發。

演講者 Jose Bowen 是德州達拉斯 SMU 大學藝術學院的院長,平常主要的教學領域是音樂。他這次的 TEDx 題目是「Beethoven as Bill Gates」,現在請大家欣賞:

從 Bowen 分享的這段故事裡面,我們可以學到什麼呢?其實音樂產業最早的「出版品」,並不是預錄好的曲目,而是「樂譜」這個東西。而販售樂譜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產業,那是因為從 19 世紀初期開始,「鋼琴」被發明而後量產,逐漸變成家家戶戶都買得起的產品。沒錯,就像個人電腦一樣,鋼琴是硬體,樂譜是軟體,而貝多芬就是當年乘著這股巨浪成為業界巨擘的那位仁兄,因此,音樂產業的 Bill Gates。

而在這一場大革命之前,音樂產業最重要的商業模式?答案是「表演活動」。那時連作曲與樂手分工的制度都還沒有,如果你要聽莫札特,那就得要等他本人來到你的城市訪問時,否則你就要跑一趟維也納。除此之外,你就只有鎮上的樂手可以選擇。不,你家裡面並沒有任何音樂設備,要享受音樂,就是要付錢買門票看表演。

很難想像,這樣的生活也只不過是 200 年前的事情,但到了兩個世紀後的現代,卻有多少人誤以為賣版權、賣 CD,才是上天賦予他們的權力。其實消費者要的很簡單,就是享受音樂、享受表演,如此而已。在沒有這一切設備之前,演奏會本就是音樂的主流商業模式。而在網路讓一切歸零之後,演唱會又成了音樂的主流商業模式。我們只是回到原點,把省下來買「版權」的預算,又用了另一個方式花在「音樂」上,但大家對音樂的喜愛,其實從來沒有變過。

最終,大概沒有人能阻止這個世界改變,但只要你願意,任何人都有機會像貝多芬、比爾蓋茲一樣,在這個過程中成為最後的贏家,就看你用哪個態度去看這個世界,如此而已。

(Photo via ps_ico,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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