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MVP’

你不需要討好每一個人

February 24th, 2012

在跟創業者討論他們的產品和商業模式的時候,最常出現的大概就是「萬一的假設」,像是:「產品沒做完就上線,萬一使用者用了之後很討厭它,怎麼辦?」或是「這個寶物這樣放,萬一使用者繞後門去拿,怎麼辦?」或是「萬一大家覺得這個東西太貴,怎麼辦?」、「萬一沒有人要買,怎麼辦?」、「萬一太多人要買,伺服器爆掉怎麼辦?」…

問題是這些「萬一」,其實多半是沒有實質效益,甚至浪費時間的練習。因為你永遠有想不完的萬一,也永遠不知道要準備到多萬一。而得到答案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產品丟出去,讓使用者來告訴你,你有什麼漏洞、有什麼不夠好的地方。這個道理我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大多數的創業者也都認同,但讓我好奇的是,實際上他們卻沒辦法做到。

我一直在找這背後的原因,一些所謂的「大神」,害怕在同儕之間丟臉,有這樣的表現,我可以理解。但是第一次出來創業,根本沒有人認識你的人,為什麼也會犯同樣的錯誤?直到最近我終於研究出來了,原來這不只是怕失敗、怕丟臉的問題而已,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從小活在一個「大眾市場」的世界,因此在冥冥之中,我們以為做任何生意,都是在「討好、滿足每一個走進來的客人」。

在實體的世界中,大多數的東西都是「大眾商品」,無論你是餐廳、洗髮精、飲料,還是手機,幾乎每個人都是你的 TA (Target Audience)。在這樣的市場做生意,你的哲學是想辦法討好每一個走進來的客人,因為他們都是你的潛在顧客。如果他的奶茶要半糖,你就要弄出半糖的奶茶給他。如果他的可樂要去冰,杯子裡面就一定不能有冰塊。牛排要五分熟、麵要加個蛋,我們從小活在這樣的世界裡面。

但來到網路上,做生意的哲學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大多的網路產品,尤其是早期的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根本不是要做給「大眾」使用的。相反的,你是在幫一群特定的人解決一個特定的問題。你只需要這群 TA 喜歡上你的產品就夠了,至於其他不是 TA 的人,你基本上可以不要管他們。沒錯,100 個人到你的網站,只要有 80 個愛上你就好了,另外 20 個挑三揀四的,你就把大門大開,歡迎他們離去。你並不需要特別去理會他們的抱怨,更不用幫他們把奶茶去冰,想要買去冰的奶茶,他們可以去別的飲料店。

這也就是 20/80 法則的核心精神──要滿足 80% 的 TA,你只需要花 20% 的功夫。但要滿足剩下那 20%,你還需要多做 4 倍的事情。在大眾市場,由於不能放棄任何一個 TA,所以你就這樣花了5 倍的力氣去滿足每一個人,飲料店要提供數十種選項,每一種還可以再繼續客制化,餐廳也要提供 80 種菜色,另外再提供 20 種飲品。

但在網路上,你根本不需要這麼做。你需要討好的,就只是中間的那 80% 而已。因此你可以更專注在核心的功能之上,也可以更快的確定到底有沒有幫使用者解決很痛的問題。所謂的 Minimum Viable,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別再想萬一了,專注在 80% 使用者需要的 20% 東西,然後趕快找到「一萬」個愛你的 TA,那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有興趣網路創業?歡迎來跟我們一起學習正確的態度,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已經開始接受申請。

(Photo via goellnitz, CC License))

你能不能再快一點?

February 7th, 2012

這次去新加坡參加 Startup Asia 收穫頗豐,除了認識很多東南亞各國的創業者、創投之外,也讓我更加確認除了西進之外,大家其實還有很多一樣棒的選擇

兩天下來的活動,Willis Wee (Penn-Olson 的創辦人) 其實辦得非常成功 ── 尤其考慮到這是他的第一次。除了邀請來很多重量級的創業者之外,更重要的是他的主持風格,不管是哪位來賓上台,他都毫不留情的問各式各樣的 Tough Questions,一旦被 Willis 咬住一些蛛絲馬跡,他還要不停的追問下去。也因此這是我第一次去類似的活動,台上的討論會讓我覺得很有趣的。

其中 Willis 最喜歡問創業者的,就是請他們往後看,然後想想創業的這些年來,有什麼事情他們當初寧可改變的。兩天下來,十多位經驗豐富的 Founders,結果答案幾乎一致。其中 Game Ventures 創辦人 Zaki Mahomed 是這麼說的

Speed is something I regret when I look back. I wish I would have moved faster.

是的,大家都後悔當初沒有動作快一點。因為其實對初創業者來說,基本上錯誤的機率是遠大過於正確的,因此「小心」根本一點用處都沒有。與其浪費時間在一些 (事後才會發現沒有意義的) 細節上,還不如趕快前進,讓這個世界來教你什麼才是重點的。

速度快還會讓你有機會在有限的時間裡面,做最多的嘗試。很多創業者跟我說他還有六個月、九個月、一年、兩年的現金,問題是那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六個月裡面,你到底可以 Iterate 幾次、Pivot 幾次、做出幾個 MVP、進步的多快,這些,才決定了你在錢燒完之前,能夠找到 Product-Market Fit、找到理由生存下去的機率。

所以,親愛的各位,快一點,請再快一點吧!

(Photo via eole, CC License)

Code Year:10 天吸引 28 萬人加入的關鍵

January 10th, 2012

上禮拜五,我寫了一篇「從今天起,開始學寫程式吧,每個人」。那篇文章除了因為 Tai (戴季全) 在 WIRED 台灣發表會上分享的誠品小故事而寫,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靈感來源,那就是看到 Code Year 這個一週一堂程式課的服務。除了從概念上就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服務之外,從產品去看,Code Year 簡直也是 Lean Startup 中的 Lean Startup、MVP 中的 MVP。事實證明這個 MVP 還瘋狂的成功,因此,今天我想跟大家一起研究一下這個案例。

Code Year 的 Landing Page 是個名副其實的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除了因為它只花了一個小時設計,而且這整個「Product」的重點就是在確認「到底有沒有人想要一個星期上一堂程式課」這一個關鍵的問題。假設都沒有人願意留下 emails,那後面一整年的課程也不必做了。假設真的有人願意加入,那你收集到了 emails 之後再趕快去製作教材也不遲。這個作法跟傳統先製作課程再推廣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你不必先忙了 6 個月,再來發現這個產品到底有沒有人要用。

而這個 MVP 最後也達到了 (某種程度的) PMF (Product-Market Fit),在短短 10 天中居然吸引了 28 萬人來加入。首先,它的 idea 簡單易懂 ─ 給我你的 email,然後就請乖乖坐在家裡等課程上門。這個概念非常容易理解,消費者也很容易做決定。我不知道這個 Landing Page 的轉換率有多高,但我相信肯留下 emails 的,都是非常有興趣的潛在客戶。

再來,就像 Fred Wilson 說的一樣,這個服務上線的時間點剛剛好,恰好在剛過完年,人們準備好許下新年新願望的時間。但它沒有選在 1/1 或 1/2 大家剛 party 完的冷門時間上線,而是在 1/3,等人們收了心,準備好要面向 2012 的節骨眼出現,剛好抓住了大家想要積極進取的心理。

最後,Code Year 巧妙的運用了社群媒體,讓加入的人可以輕鬆的把有效的訊息發布到牆上,號召更多的使用者來加入。也因此,這個服務最後就像病毒一樣,快速的擴散開來。

說穿了,精實創業的技巧其實都沒什麼了不起,但你會發現真的懂得如何有效運用的人,少之又少。希望 Code Year 的案例,能夠給你們帶來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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