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關於創投’

創投的商業模式 (一)

November 23rd, 2009

Frog and Coins

我常常在寫商業模式 (business model),但是多半是針對新創公司的獲利方式做剖析。這次回來與大家交流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創業人對於創投的商業模式也不是很了解,有時候甚至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誤會。所以有了這個系列,我希望能夠利用機篇文章,把創投的商業模式深入的解析一番,希望能夠提供給大家有比較正確的資訊,也讓大家看創投能有比較合理的觀點。

要了解創投的商業模式,先要從他的公司結構開始。一家創投公司,說穿了就是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Fund Management Company),他旗下管理的,就是一支一支投資人委託的創投基金 (Venture Capital Fund or VC Fund)。所以說我們一般統稱的”創投”,往往是把管理公司和基金當作一個個體,這樣的思考方式有時候會有一些問題,我稍後會解釋。

和一般共同基金一樣,創投基金裡面的錢,也是由法人和個人等”募資”而來。但和一般共同基金不同的,創投基金一旦募資完畢,大門就關起來了,期限內投資人是不得領出的。一般美國的 VC Fund 週期是 10 年,台灣的則是 7 年。

所以一家創投管理公司,他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幫投資人管理創投基金,然後在期限內盡可能的把基金報酬率最大化。他的投資標的是未上市公司的股票,產生報酬的方式是在這些公司還未成熟的時候,用較低的價格買下他們的股票,然後等著這些公司的事業漸漸成熟,一旦有一天上市或是被收購,那創投基金的投資,就有了”退場 (Exit)”的機會。

退場產生的資金,扣除當初投資的本金,就是創投的報酬。再拿去和投資人拆帳,最後拿到的部分就是管理公司的獲利。拆帳的方式每個基金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都接近 80-20 的比例。

舉例來說: 如果 A 創投投資了 B 公司 100 元,取得 50% 股權,5 年之後 B 公司上市,市值達到 10,200 元,則 A 創投賣掉手中持有的該公司股票,會得到 5,100 元,扣除 100 元本金,報酬是 5,000 元,和投資人拆帳後,管理公司可得 1,000 元。

這樣的過程,就是創投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商業週期 (business cycle)和獲利模式,也就是他們的商業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退場之後的分紅,管理公司大多也會收取一些管理費,但這些不是他們的獲利來源。收取管理費的原因在於創投所投資的新創公司,往往需要 3-5 年的時間才會產生投資收益,而在這中間的時間,投資人希望基金經理人可以專心投資,不用擔心餓死,所以支付一些薪水,以及辦公室營運等費用,讓他們無後顧之憂。所以這個部分的營收,是直接用來打消營運費用,不會產生管理公司的獲利。

了解了創投的基本商業模式,下一篇我會把基金規模,以及投資標的”公司週期”,加入考慮來解釋,讓大家更了解一些問題,例如: “為什麼某些很好的公司創投不能投?”等背後的原因。

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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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Works 是專注 Mobile Internet 與 Internet of Things 領域的創投,喜歡有決心、學習快、執行力強的早期團隊,每次投資金額是 20 萬到 500 萬美金,正在募資的團隊,歡迎跟我們聯絡

(Image via emraya@flickr)

Ask Jamie: 新公司什麼時候該找創投

October 19th, 2009

Jack 問到:

對於個人或是新創團隊,你會建議她們去找創投還是去參展,或是兩者同時進行,或者自籌資金,或者貸款。

我給 Jack 的回答:

在創業初期,idea 還沒有完全確定時,找創投或是參展,多跟別人談談,聽聽 feedback,然後修正路線,都是很好的。

至於創業資金來源,我的建議是 能延後找創投資金就延後。原因在於自籌資金的機會成本很低,銀行存款利息大約是 1-2%。貸款大約是 2-5%,信用卡大約是 10-20%。相對的,創投要求的報酬 (required return) 則高達 20-30%。所以能夠用其他”便宜的”資金來源,先幫公司建立更多的價值,到時候再跟創投募資,會更順利,得到的 投資前估價 (pre-money valuation) 也會更高,也就是說同樣要募款 1,000 萬,這時你需要賣的公司比例,會比剛創立的時候低很多。(關於 Pre-money Valuation 的解釋可以在 Wikipedia 找到。)

至於一個新創公司的價值,主要來自四個方面,我簡單介紹如下:

團隊 一個新創公司要成功,有執行力,有經驗,懂得變通的團隊是很重要的。所以創投在投資一個早期創業 (early-stage startup) 的案子時,團隊的素質往往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產品 在產品週期裡面進度越後面的,價值就越高。如果能夠 demo 一個產品原型 (prototype),那就比 PowerPoint 簡報來得有說服力的多。一個經過市場考驗的產品,則又比才剛開發好的有價值。

顧客群 當你已經有一群忠實的顧客,那公司的價值就會比還沒對外營業的高很多。而顧客的付費意願,有沒有重複消費的習慣,也都會影響公司的估價。

營收與利潤 如果一個新創公司已經有營收,表示顧客願意花錢買你的產品/服務,那公司的價值相對也就會上漲。如果已經有利潤,那很有可能是創投抱著現金來爭取投資你的公司。至於什麼都還沒有的團隊,那至少對於想使用的商業模式必須要很清楚。

除此之外,網路上有很多關於創投 (與被投) 的資料,例如: 知名天使投資人黃紹麟昨天寫的 投資人不是你想的那樣 一文,我鼓勵創業家多做功課,也會讓你與創投溝通的時候更有效率,也更容易達成雙方都滿足的結果。

你有網路創業的好點子嗎?我要投資!

July 21st, 2009

上周五 (7/17) 華爾街日報投資專欄大字刊出了一篇”網路已死 (以投資的角度來說)“的文章,作家詹姆士‧阿爾徒璽 (James Altucher) 登高一呼,大喊網路上沒錢賺,大家沒事不要浪費時間投資。他以時代華納為例,說該公司寧可賤售幾年前高價買來的美國在線 (AOL),也要牢牢抓住手中的時人 (People) 等傳統雜誌。又說 Google 的關鍵字廣告雖然成功,但是那麼多天才工程師也想不出另一個商業模式,更不要說關鍵字廣告也是偶然之下發現的獲利方法。(左圖出自: gearfuse.com)

這位詹兄的投資專欄平時還蠻多忠實讀者的,但是寫出這樣偏頗的評論,當然是自己討打,而帶頭的正是紐約創投名人佛萊德‧威爾遜 (Fred Wilson),他以個人網誌的一篇”網路可是活蹦亂跳的“為線上公司平反,輕輕鬆鬆就把詹氏一文的不合理通通點破.

Mr. Jamie 覺得其實這也沒什麼好說的,網路上賺錢的公司,大到 Google,Amazon,小到 Diapers.com,不計其數。即使美國整體經濟如此不景氣,線上零售和廣告的總體產值都還是呈現成長的狀態,這樣的產業如果還不是好投資標的,那詹兄也只能把錢放在床鋪底下了.

比起美國,台灣網路產業的成長力道更是驚人。2008 年網路零售產值是 2430 億元,成長幅度達 32%。網路廣告方面,也有 60 億的年產值,年成長 21%。而 09 年雖然景氣較差,成長力度可能減緩,但是應不會呈現萎縮的情況。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網路創業家應該有很多可以嘗試的機會.

英文說 “Put your money where your mouth is.” 中文說坐而言不如起而行。Mr. Jamie 決定登高號召各路好漢,也就是說:

如果你有創業的主意卻缺乏資金或是輔導請你留言跟我聯絡我有興趣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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