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Internet Marketing’

我的成長磨練:天天寫網誌

June 11th, 2012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每天早上五點到八點是我的「網誌時間」,除非家裡有緊急的事情,否則誰也不能打擾我做這門功課。我從 2009 年 6 月開始寫網誌,到現在剛好三年,累積了 580 篇文章,每個月有超過 50 萬人次閱覽,在 Facebook 上觸碰到的更超過 1,500 萬雙眼睛。想起來其實有點誇張,憑著一己之力,前後只花了 3,000 小時的時間,最後就能夠蓋出這麼一個小具規模的媒體,在這場社群媒體革命來臨之前,聽起來大概像是天方夜譚。

不過那不是今天的重點,我今天想聊的,是這三年下來的網誌生涯,如何讓我自己也得到了成長。

寫網誌幫你紀錄思緒

寫網誌的第一個好處,是可以記錄你的思緒。尤其是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當你每天吸收了那麼多的新知,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一篇文章把感想記錄下來,不但會加強你的記憶,也方便日後可以回過頭來咀嚼、參考。我其實常常回過頭去看我以前寫的文章,當然有時候會覺得當初的想法很幼稚,但也常常會發現我居然忘記了一個很有價值的觀點。如果當初沒有寫下來,那這些東西很有可能就都不見了。

寫網誌可以強化你的論述

當然如果你只是要想法寫下來,準備將來給自己看,那一本筆記本就解決了。但就因為網誌要面對的是全世界,所以你被迫必須要好好把思緒整理清楚,再刊登出來。我們常常說要把一件事情融會貫通,最好的方式就是試著把它拿來教會別人。所以網誌就是你的 24 小時線上教室,當我在網誌上解釋給讀著們聽時,其實自己也常常在過程中更掌握了這個想法的真正精髓。

寫網誌幫你面對顧客

閉門造車常常是許多創業人容易掉入的陷阱,由於產品開發的過程通常是內化的,所以一忙就是好幾個禮拜沒跟人群接觸,這常常讓你陷入自己的世界當中,忘了問問人們的需求是什麼。但如果你固定寫個網誌,至少有一個和全世界溝通的管道,讓你可以不斷的把想法跟計畫和大家討論,減少過度自閉的可能。而和讀者間的留言討論,也可以訓練溝通的藝術,和如何說服潛在客戶的技巧。

寫網誌幫你了解他們的喜好

很多人沒發現,網誌除了是散播思想的好管道,更是深入客戶喜好的絕佳途徑。我每天都會看看各篇文章的點擊率、被按讚分享的強度、留言的內容與瀏覽路徑等等重要資訊,來幫助我了解創業者的喜好。而創業者也正是 appWorks 的潛在客戶,所以在經營網誌的過程中,除了我自己進步,其實同時間也更貼近了我的市場。

網誌會給你能量

除了網誌本身,其實你吸引來的這群讀者,也會給你很多的能量。好的文章,他們會幫你分享、推薦。好的想法,他們會吸收,融入他們的思想中,再散播給其他人。他們會和朋友聊到你,會和老闆提及你,很多時候,機會就會從這中間開始產生。說的誇張一點,appWorks 能夠從一個想法走到今天育成了 80 個創業團隊、220 個創業者,還募集了一支新台幣 3.2 億元的創投基金,它背後所有的能量,其實都是我的一個小小網誌開始累積起的。

寫網誌讓你成為社群的一員

最後,寫網誌還會讓你成為「網誌圈」的一員。網誌圈可以說是一個由「網路意見領袖」所組成的小社群,所以成為它的一份子,會給你帶來許多好處。例如圈子裡的人其實常常互通有無,分享別人沒有的資訊。大家也很樂意互相幫忙,在關鍵時刻協助彼此宣傳重要的資訊。兩年多前,當第一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開始收件時,我們就得到了像是 InsideMMDays 等重要部落格的火力支援,最後收件的成果,也是大大超乎我們的預料。

寫到這裡,我想你應該已經可以體會,為什麼我堅持沒有人可以打擾我的網誌時間。事實上,要說那是我一天最有生產力的三個小時,那也一點都不為過。因此,如果你也想像我一樣,把自己放在成長的軌跡之上,那我大力的推薦你,從今天開始,每天寫一篇網誌。相信我,三年之後,你會非常慶幸自己今天做了這個人生中最重要的決定。

(本文編輯後刊登於《管理》雜誌; image via andreajoseph, CC License)

「內容行銷」取代「廣告」

April 23rd, 2012

老查 (@bestguy) 上禮拜在 Inside 寫了一篇「社群時代,運用內容行銷才給力」,大家都該去讀讀。讀完之後,我還有幾點要補充:

消費行為的改變

行銷的重點從「廣告」轉變到「內容」,並不是網路的問題,而是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很久以前,電視只有三台,很多人家裡甚至沒有遙控器,所以這群消費者被訓練成每看 15 分鐘節目,就要搭配 5 分鐘廣告的收視習慣。但現代的年輕人,他們從小活在的是 YouTube、PPStream、土豆、風行網的「隨選」世界,想看什麼就看什麼,並沒有人想注意廣告,就算你強迫把閃爍的霓虹燈放在他們面前,其實也只要一個滑鼠點擊就可以閃避。

Paid Media → Owned Media

既然「隨選時代」的消費者在找的是內容不是廣告,那身為「廣告主」,與其付費買內容「旁邊」的版位,你還不如自己成為內容本身。所以你必須要經營「部落格」、「粉絲團」、「YouTube 頻道」,還要開發自己「Mobile Apps」,所謂的「Owned Media」(自有媒體)。另外,以前要經營一個媒體,非常貴也非常難,所以除非你是像旺旺這樣大賺錢的企業,否則只能靠「Paid Media」(付費媒體) 來買別人的媒體。但現在在網路世界,經營自家媒體非常便宜也非常容易,所以你當然必須要這麼做。

Owned Media → Earned Media

有了自有媒體之後,你必須要宣傳它 (們)。以往,你靠著在 Yahoo/Google 上買廣告,或是「搜尋引擎最佳化 (SEO)」來讓人們知道你。而在 2008 年之後的「社群時代」,更好的方式是靠著 Social 的病毒擴散效應,讓粉絲們幫你影響他們的朋友,所謂「Earned Media」(贏來的媒體)。而這就是為什麼 Google 這麼怕 Facebook 的原因,因為當朋友可以影響朋友,那品牌主對於 SEO 與關鍵字廣告 (SEM) 的需求就會大幅降低。

所以,「內容行銷」已經不是做與不做的選擇,而是在這個時代每個企業都必須精通的策略。而當你產業的 Incumbents (衛冕者) 還活在過去時,這就是 New Entrants (新進者) 可以 Disrupt (突擊/破壞) 他們最好的時機。每當世界劇烈變化,就是創業的最好機會。

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申請即將截止

(Photo via thomasleuthard, CC License)

什麼時候開始行銷?

March 21st, 2012

為了感謝 OgilvyOne 的董事總經理 Eric Chang (張志浩) 幫《流行銷》寫序,昨天特地帶了兩本簽名書去拜訪他。那是非常愉快的一個小時談話,可能我們過去這些年來都疲於與「舊世界」溝通「新世界」的邏輯,因此有太多太多類似的遭遇,聊起來特別有種相見恨晚的惺惺情感。

Eric 是 U of Wisconsin 行銷碩士科班出身,所以由他來解釋舊世界中對於「Marketing」的各種謬誤認知與實行手法,更是具有正統性。基本上,在他看來,傳統企業中的行銷部門,充其量只能稱為「Promotion」(推廣) 或是「Communication」(溝通) 部門。它們做的事情,往往也只是推廣的四大工作 — 廣告、公關、業務、顧客關係 — 中的其中幾項,甚至常常只是「分包公司」。但行銷 4P 中最關鍵的一個 P — 產品,卻往往不是由行銷主導,通常是由研發部門設計、生產之後,再讓行銷拿去想辦法賣。

這樣的邏輯在營運成本高昂的實體世界或許非常有效,專業分工的結果讓每一個環節都有規模經濟的效果。但同樣的邏輯搬到網路上,這 20 年我們累積的經驗顯示,是行不通的。網路產品的生產、推廣成本低廉(且越來越低),再加上市場變動迅速,所以它不能直接採用實體的方法。

尤其是實體的生產循環,往往是一、兩年一個世代,由於數據收集緩慢,再加上設計、模具費用昂貴,你沒辦法太常更新你的產品。也因此,一旦生產出來,行銷就只好絞盡腦汁去賣。但網路在這方面也不一樣,數據基本上可以即時取得,產品基本上也可以隨時更新,所以你更不能像實體一樣,讓產品和行銷變成上下游關係。

也因此,身為網路創業者,你不能採用實體的那一套,等到產品都做出來了,才來想要如何行銷。你甚至應該完全相反,在還沒有產品之前,先從行銷下手,想盡辦法測試市場有沒有類似的需求。而這也就是 Lean Startup 的精髓 — 所謂「Just In Time Production」,先確認市場需求,再著手製作產品,接著不斷跟市場互動,不斷改善產品。

所以,什麼時候要開始行銷?答案是從創業的第一天開始。

第五屆 appWorks 育成計畫已經開始申請

(Photo via professorbop, CC License)

©2024 MR JAMIE.
網站由 Allen Hsu 設計 | Logo 動畫由 Wen Chen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