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的文章

Amazon 上的一本書居然要賣 7 億台幣,怎麼回事?

April 25th, 2011

The Making of a Fly」(蒼蠅的構造) 是一本 Peter Lawrence (彼得‧羅倫斯) 寫的生物學書籍,它非常經典,是很多生物學家不時拿來參考的手邊書。不過這裡有個小問題,就是這本 1992 年出版的書,早已經絕版了。但幸好我們有 Amazon,因為在上面你幾乎可以找到任何書的二手、私人珍藏求售,是這樣的嗎?

當前陣子美國一位進化生物學教授 Michael Eisen (麥可‧艾森) 去 Amazon 找這本書,想要再多買一、兩本來給學生用,結果居然看到了上面這個畫面。沒錯,有兩家小書店還在賣這本書,但是售價高得驚人,其中一本居然要賣高達美金 220 萬。奇怪,這本書雖然絕版,但也沒有珍貴到跟一間帝寶一樣值錢。況且看看這兩個小書店的評論,都是 93% 正面,而且分別有 8,193 和 125,891 個,看起來也不像詐騙集團,為什麼他們對這本絕版書的訂價高得如此離譜?

果然叫 Prof. Mike 的人都很有研究精神 (我們 appWorks 也有一位),這位艾森教授不但沒有被天價嚇跑,反而開始好奇這件事情是怎麼演化而來的。從此那之後,他每天都回去看看這本書的售價,看有沒有什麼變化。結果第二天,220 萬那本書,居然變成了278 萬,而 173 萬那本,則變成了220 萬。到了第三天 354 萬 vs. 273 萬。到了第六天,居然已經變成了 721 萬 vs. 568 萬的天價。哇,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啊?Prof. Eisen 收集來的把這些售價都放在一個表格上,然後神奇的,他居然得到了下面的結果:

沒錯,他發現這兩家小書店,居然是採用一種自動化的「競爭標價」系統,來決定自己書的售價。Profnath 很想要把書賣出去,所以他們固定把書定價在最低價競爭對手的 99.83%,這個相當合理。現在問題來了,Bordeebook 為什麼要書定在最低標價競爭對手的 1.27 倍呢?

原來,Bordeebook 根本沒有這本書,他們只是想要把自己加到這個列表,打廣告順便增加知名度,所以故意把書賣得很貴,以確保你不會買,就算你真的買了,多了這 27% 的價格,他們去跟同業進書再賣你也綽綽有餘。所以每一小段時間,Bordeebook 就會把他們的書價提高,以確保 1.27 這個倍數,而 Profnath 的程式看到 Bordeebook 提高了,也會自動加價,以維持 99.83% 這個比率,接著兩個自動調整售價的程式就這樣一來一回,到最後把售價拱到了 2,370 萬美金的誇張程度。

到了第 10 天,Profnath 終於發現了這個錯誤,手動把售價降回 106 美元,這場鬧劇演也才就此打住。倒是這個故事,給了我很多啟示:

  1. 如果你要做自動化、競爭標價,記得加上「地板」和「屋頂」
  2. 更先進一點的話就加入「第三方機器人偵測」,如果你的對手也是用自動標價,那你就改變策略。
  3. 拍賣、二手書網站可以拿來打廣告
  4. 如果你的拍賣評價超好,你可以靠類似的方法來把評價大規模的換現金
  5. 電子商務,真的還有很多很多東西可以做

以上,希望你們喜歡這個故事,也希望你們有從中學到一些東西。

(Images via michaeleisen.org)

Trove — 跨足新媒體,《華盛頓郵報》從 Facebook 學來的藏寶箱

April 21st, 2011

說到北美的老牌報紙,《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 就好像台灣的《聯合》與《中時》一樣,是多年來的死敵,也是互相最尊敬的對手。在 95 年開始的網路化競賽上,目前為止 NY Times 似乎是占了上風,網站人氣比 Washington Post 高很多,在社群媒體上也多有斬獲。可惜流量不代表營收,NYTimes.com 讀者雖多,一直以來也苦於找不到商業模式這件事情。賣廣告賺不了幾個錢,賣內容消費者又不買單,於是付費牆蓋了又拆,拆了又蓋。

而 WaPo 這廂,雖然處於落於追趕,但也不是省油的燈。為了多了解新媒體,他們首先在 2008 年讓董事長兼CEO Donald Graham (唐諾‧葛蘭) 大老遠橫跨整個美洲大陸,遠赴矽谷去 Facebook 當董事,以便觀察這個社群龍頭的發展,順便學習取經。吸收了兩年多的日月精華,領悟到新媒體的未來在編輯力,WaPo 終於在去年 7 月出手買下了新聞彙整網站 iCurrent。接著又讓早先從創業圈挖來的首席數位官 (Chief Digital Officer) Vijay Ravindran 帶頭,在今年初設立了專門研究新媒體的 WaPo Labs

而到了今天,WaPo 的這些種種鋪陳終於正式化為果實,他們宣布推出 Trove 個人化新聞平台,要成為新時代的新聞入口。

Trove 是什麼?

說穿了,Trove 就是 nytimes.com 的相反。NYT 要錢,Trove 完全免費。NYT 全都是自製新聞,Trove 則彙整了網路上所有的重要新聞。NYT 由編輯幫你排列新聞的順序,Trove 則讓讀者自己決定什麼新聞重要。或者這麼說,nytimes.com 是從舊媒體出發的半調子新媒體,而 Trove 則是從網路出發的 100% 原汁原味新媒體。

所以與其跟 nytimes.com 比,還不如看看 Trove 和 Google News、Google Reader、Flipboard 有什麼不同。首先,是「頻道」這個概念。在 Trove 上,新聞被分類為成千上萬個主題頻道,除了傳統我們熟悉的「政治」、「財金」,連「Google」、「Facebook」、「Lady Gaga」、「World of Warcraft」,都可以是頻道,這點很像網誌的 tags (標籤)。另外,網路上每天有那麼多新聞,品質常常良莠不齊,所以 Trove 有一個人為的篩選機制,哪些新聞被主打是經過編輯群篩選過的。最後,是雲端的概念,無論你在 Web, Mobile 還是 Tablet,看到的全都是一致的個人化新聞。(還不了解?沒關係,跳轉後附上壹動畫幫 Trove 製作的中文示範影片。)

所以,我收回以前的話,老狗是學得會新把戲的。經由 Facebook,Donald Graham 和 WaPo 挖到了 Trove 這個藏寶箱,而且目前看起來,它是非常有競爭力的新媒體平台。接下來,就讓我們看看使用者的反應,以及 WaPo 能不能藉由它,在和NYTimes 這場百年戰爭,再度扳回一城,占據上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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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的 Art 做不出好 UI?

April 20th, 2011

最近常常在和創業團隊們討論 UI (User Interface/使用者介面),我發現很多人對於這個東西的誤解很深。想到要做 UI,大家的直覺往往就是先參考「國內外知名網站」 — 這很好,你不應該重新發明輪子,更不能重蹈覆轍。可惜許多人的「參考」,就是去偷人家的設計,卻沒有好好去檢視別人為什麼這麼做,哪些是該學的,哪些是你可以做得更好的。 我最喜歡舉的例子就是這兩個網站:

同樣是財經雜誌、幾乎一樣的排版方式,甚至連選用的色調都沒有差別。很明顯的,當初一定是其中一個人先做好,然後另一個人就說,既然他們都這樣做了,一定是深思熟慮的結果,我們就直接拿來抄吧!天啊!你沒有發現這樣的 UI 根本就是使用者的夢魘嗎?請問我一進到這樣一個網站,到底應該要把眼光放在哪裡?是左邊不停跳轉的圖片、中間的「最新出刊」、還是下面的「頭條要聞」?請問「最新出刊」跟「頭條要聞」,又有什麼不同呢?這根本不叫 UI,頂多叫做小學生的美術「著色板」,你把整個畫面塗得滿滿的,可是對使用者來說卻一點功能性也沒有。

最反差的例子,就是本文一開始附上的圖片。那是從 Dropbox 首頁擷取下來的,人家有幾百個功能,累積了 2,500 萬用戶,首頁卻還是嚴守著簡單的原則,非常清楚的讓每個進來的使用者知道,你該點哪裡,這,才配叫 UI。

「可是 Dropbox 是工具軟體,前面兩個是雜誌,不能蘋果比橘子。」你說。

好,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沒關係,我們再舉一個例子:

Huffington Post 是北美最成功的網路媒體,綜合性的新聞網站,每天有上千則報導、評論,這是人家的首頁。看到了嗎?清楚明白,這,才配叫 UI。

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我常常說是把「排版」和「使用者介面」搞混了的結果。以前雜誌的篇幅有限,所以要把版面填滿,免得浪費紙張。問題是當我們進入了網路時代,這個限制早就消失了,可惜很多的 “Art”,卻還是停留在舊時代的框架當中。

但我一直懷疑還有很多更深層、我沒想到的理由,剛好昨天讀到一篇文章「Why Johnny can’t build a decent user interface.」,給了我很多靈感,所以,以下就是加入了我的經驗,幫大家整理的列表:

為什麼你的 “Art” 做不出好 UI?

  1. 自我感覺良好 — 「身為一個藝術工作者,我認為這個版面就是應該要這樣設計,這樣才有品味、這樣才叫美。我們在這裡還用上了最酷的 HTML5 動畫效果,你看,是不是超炫的?」天啊,先生,你不是在做一件要拿去展覽的藝術品好嗎?
  2. 太聰明 — 「拜託,這明明就很方便,你看,所有你可能會需要用到的功能通通在一個畫面上就可以找到,是不是很方便?什麼?User 不會用?怎麼可能?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笨的人類?」– 真的,這世界上 99.9999% 的人,就算有你的智商,也跟你的產品不熟,麻煩你還是將就他們一下吧!
  3. 沒能力 — 說真的,要設計一個「藝術與科技的結晶」,美觀大方又好用的 UI,非。常。非。常。難。所以 1 和 2 的背後,往往就是其實這個人也沒有正確的觀念和知識,
  4. 不重視 — 1~3 還是可以改善的,最慘的莫過於你的組織文化中根本沒有對 UI 優化的重視,從頭到得都沒有去注意消費者是如何使用你的產品,也沒把不斷的改善視為永恆的任務。
  5. 忘了從使用者出發 — 再難用的 UI,當你用了 1,000 次,也變得很好用。往往在我們瘋狂的測試產品的同時,也養成了良好的使用習慣。等到產品推出去了,你也把這樣的 UI 視為理所當然,忘記了大多的使用者其實是比你少用 999 次的。

最後我再說一次,網路業是一個講求轉換率最大化的行業,能夠把最多流量轉換成客戶的人,就是最後的贏家。所以當你在設計 UI 時,第一個必須要考慮 Conversion,然後才是美觀和舒適。能夠全部做到當然最好,如果不能的話,請把轉換放在第一位。至於你的 Art,既然每個都那麼崇拜 Apple,那就請他們好好從研究人家的 UI 設計準則開始吧!

PS. 四月份 appWorks Startup Mixer 來了,本周五 (4/22) 6:30 在 BCDog Cafe,趕快去報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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