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12的文章

變成「鼎泰豐」之前,你必須先找到「小籠包」

June 29th, 2012

昨天去「小玉山」跟參加今年營隊的學生們聊創業,聊到未來 20 年,會是電子商務大鳴大放的時代,智慧型手機與 Mobile Internet 的普及,將會大幅度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20 年後的我們,出門大概不會再帶錢包,而所有的消費行為,都將透過 Mobile Internet 來完成,所謂的 Mobile Commerce,翻譯成中文就是「行動電子商務」或簡稱「行動商務」。

其中一位學生問到:「如果我想追逐這樣的機會,是不是要先蓋一個『行動電子商務』平台?」

我想這是許多初次「科技創業」的人,最常有的直覺,似乎所有的網路公司,都是從「蓋一個平台」開始的。但如果你觀察最後真正成功的 Startups,他們卻往往是從蓋一個「殺手應用」開始的。當然在軟體的世界,「平台」與「應用」之間,並沒有非常顯著的界線,所以我在談的是「態度」的問題,還有「市場」的問題。

當大多數軟體工程師在蓋一個平台時,我們在想的往往是「完整」,它必須要符合各式各樣的「Use Cases」(使用情境),必須要想到所有的「Exceptions」(例外狀況)。這樣的平台,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來設計、製作、測試、除蟲,而且當完成時,它往往對於消費者而言,還是沒有任何的價值 — 以電子商務來說,你還必須要經歷漫長的「招商」、「推廣」流程,才能逐漸讓這個平台上有東西被買賣。

這樣的創業模式,固然有成功的案例,但失敗的其實更是多如牛毛。原因往往是平台本身需要太長的時間製作,過程中缺乏好的回饋機制,容易讓團隊陷入閉門造車的情形,最後做出不符合市場需要的東西。更重要的,這個平台最終能不能成功,依賴的其實不是製作的有多好,而是能不能夠吸引到第一流的賣家,來平台上面開店做生意。問題是,第一流的賣家之所以會加入一個平台,平台本身的功能固然重要,但更更重要的是這個平台上面到底有哪些「高消費能力的好買家」。結果問題回到了原點,平台本身還是需要有能力吸引消費者,也就是需要有對消費者的「殺手應用」。所以,搞了老半天,還是得自己把 Killer Application 做出來。

或者我拿「鼎泰豐」來舉例,這個超受歡迎的餐飲集團發展了 30 年,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個跨國大型平台,除了餐廳,他們還賣紀念商品、伴手禮,也供應飛機上面的餐點。但鼎泰豐的一開始,並不是從全球布局出發的。鼎泰豐的一開始,其實就是一個受歡迎的產品 –「小籠包」出發的。因為小籠包,他們吸引到了一批批忠實的客人,有了這些客人,他們才慢慢發展出了品牌、分店、跨國、多角化經營等平台策略。

當然鼎泰豐不是科技創業,但回到網路產業,無論你去看看 Facebook、Google 或是 Dropbox、Instagram 的創業故事,其實背後都有一樣的脈絡可循。所以,當然最後每個人都可以變成平台,但在那之前,你必須要先找到能夠吸引消費者的殺手應用,你的「小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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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jseita, CC License)

找創業夥伴,比找老婆還難

June 28th, 2012

Well, my greatest reward, I think, is that I’ve been able to build this wonderful organization. (我想,我得到的最棒報酬,就是可以建立這個美妙的組織。) — Walt Disney

常常有創業者問我:「Jamie,我欠一個懂技術的,你有沒有高手可以介紹。」我當然有,但我也沒有,因為找創業夥伴,就好像找老婆一樣麻煩。你想要取一個林志玲這種又高挑又甜美的大美女,我幫你介紹了,可是人家如果不想嫁給你,那再高再美也沒用。

況且林志玲這麼美,這麼多人追求,就算她今天跟你在一起了,明天又會得到更多更誘人的機會,這段關係其實很難專心穩定。但有這世界上可能有另一個女生,她不是林志玲,但她願意給你她的全部,追隨著你去海角天涯,願意為了你一起胼手胝足,一起學習成長。以創業初期來說,其實後者說不定是比較好的夥伴人選。

也就是說,找初期的創業夥伴,實力固然重要,但學習的態度更重要,而相信你想做的事情、想去的地方,還要更更重要。人不是冷氣機,買的時候就要買好足夠的功率,還要三機一體分離式的變頻壓縮機。人是生物,生物是可以成長、學習的,所以能力不重要,態度才重要。

因此,比較好的方法是從自身的朋友圈,以及朋友的朋友找起。因為這些人裡面,比較容易有與你價值觀相仿,甚至有一些感情基礎,願意在你的計畫八字還沒有一撇,就相信你、追隨你一起去一個未知的地方的人。這些人往往不必是最強的,但絕對要是最願意一路跟著團隊一起成長,學習任何需要學習的東西的人 — 相信我,創業雖小,五臟俱全,你要學的絕對不只是技術而已。

而一個好的團隊,一群向心力很強的夥伴,正是一次創業能夠走多長、走多遠,最最重要關鍵因素。我認為它比找老婆還難,因為你們需要的不只是了解、感情,還必須要有類似的願景、價值觀。所以,如果你有心想要創業,即使只是一點點可能,那請你現在開始,立即投資時間在交朋友、真正的去認識朋友上面。這個工作沒辦法預期結果,但絕對是影響你創業成功與失敗,最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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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expressmonorail, CC License)

Apple Store 的商業模式

June 27th, 2012

想到 Apple,大家想到的都是他們推出的各種受消費者喜愛的產品 — iPhone、iPad 以及 Macs。但是很少人注意到的,是 Apple 其實不甘於只做一個「產品公司」。事實上,若要論到 iPhone 的最大創舉,那應該是它的 App Store,因為 App Store 打破了以往電信商壟斷的手機軟體市場,讓全世界的消費者都可以透過同一個市集購買、下載 Apps,也讓任何軟體開發者都可以做到全世界人的生意。這造就了 Angry Birds 這個來自北歐小國芬蘭的品牌,也讓像 Lightning FighterBurn The CornCytusGun Strike 等台灣製作的遊戲,第一次有機會快速在全世界走紅。

所以 Apple 不只是一家產品公司,他們的策略其實是用受歡迎的產品,去建立起一條條通路。而除了 App Store 之外,大家沒注意到的,是他們在鴨子滑水,默默建立的「Apple Store」系列店通路。從 2001 年的第一家店開始,11 年來,蘋果已經在全球 13 個國家累積了 363 家「重新發明零售」的 Apple Stores。在 2011 年,所有的 Apple Stores 加起來總共貢獻了美金 141 億的營收,佔蘋果的總營業額高達 13%。

數據分析公司 Asymco 昨天貼出了一篇文章,進一步分析了 Apple Stores 的營利模式。除了逐季上升的每店訪客與員工人數外,最讓我驚訝的是這一張圖:

黃色的線是「每訪客營收」,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數字從 2007 年的 40 元左右,逐漸拉升到了近期的 52 元。而更重要的是綠色的線,也就是「每訪客利潤」。沒錯,我們可以看到它從 2007 年初的 1.5 元,已經拉升到了現在的 13 元水準。也就是說,隨著來店人數的增加,雖然每個訪客在店裡面的平均花費沒有增加太多,但蘋果商店可以從訪客身上賺到的錢正在大幅提昇,也就是達到規模經濟,或是我們常說的「Operating Leverage」境界。

事實上,Apple Stores 的營運效率高得驚人,在所有北美重要的零售商裡面,蘋果是「坪效」(每單位大小能夠產生營收的效率) 最高的通路,而且遠遠領先同業:

而 Apple Stores 這個通路,將會是讓蘋果中期,甚至是長期立於不敗之地最重要的資產。因為當 Microsoft, Google, Amazon 等競爭對手每次推出新產品,都必須要去和 BestBuy, Walmart, Target 這些難纏的通路商談判的同時,Apple 未來的新產品即使沒有更好,但只要不是太差,靠著自家的 363 家商店,就至少能夠有上百億,不需要被抽成的營收。這,才是更高段的商業模式。

所以,再次強調,要經營一門生意,除了擁有高人一等的「產品」之外,你還要擁有高人一等的「通路」。把這兩者相加,才是一個完整的商業模式。以上,希望蘋果的故事能夠給你們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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