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12的文章

下放式創新

November 14th, 2012

EZTABLE 的另一個投資人,以「破壞式創新」與「創新者的困境」聞名的管理學大師 Clay Christensen,在美國大選前夕於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 A Capitalist’s Dilemma (投資者的困境),講美國多年來「投資報酬率」導向的管理教育所衍生出來的種種結構性問題,卻也剛好解釋了台灣目前所碰到的窘境。

他寫到 (照慣例建議大家去詳讀全文):

…公司老闆或是資本市場裡的投資人可能會選擇把錢放在三種不同的創新裡面。第一種我稱為「下放式」創新 (“empowering” innovation),這種創新把原本只有少數人負擔得起的昂貴且複雜的產品,轉化成大家都負擔得起、較簡單且便宜許多的產品。

福特的 Model T 就是一個下放式創新、Sony 的收音機也是、IBM 與 Compaq 的個人電腦,還有 Schwab 平價的線上股票交易網站都是。更近期的例子是「雲端運算」(雲端主機),它把以前只有大公司能擁有的資訊技術轉化成即使是小公司也負擔得起的東西。

下放式創新會創造工作,因為這些創新需要更多人來建造、遞送、販售與服務這些新產品。下放式創新也需要資金,來提昇產能與支應應收帳款與庫存。

第二種叫做「維持式」創新。這種創新拿新的產品去取代舊的產品。舉例來說,Toyota 的 Prius 油電車是一個超棒的產品,但每當 Toyota 賣出一部 Prius,它也少賣了一部 Camry。維持式創新有一個「零和」的元素在裡面,它們把昨天的產品用今天的替代,因此不會創造太多新的工作。這些創新讓我們的經濟持續活躍,若以金額來算,它們也是最大的創新貢獻者,但維持式創新對於經濟的持續成長與資本則都是中性的。

第三種叫做「效率式」創新。這種創新降低生產與遞送既有產品與服務的成本,像是迷你回收煉鋼場、網路汽車保險等等。以整體的產業來說,這種創新幾乎永遠會讓工作減少,因為他們去除了不必要的中間程序。但這種創新也讓剩下的工作與產業得以留存,因為缺乏了效率的提升,這些公司產業終將會在國際的效率競爭下被淘汰。

效率式創新同時也釋放資本,因此如果少了效率式創新,整個經濟體的資本將會被卡在資產負債表上,而無法被重新佈署,成為新的、下放式創新的燃料。舉例來說,Toyota 的「Just-in-Time」及時生產系統就是一個效率式創新,讓整條生產線可以在低庫存的狀態下營運,因此減少資本的需求…

… 效率式創新一直在釋放資本,然而在美國,這些被釋放的資本又被拿去投資更多效率式創新。相比之下,我們產生出來的下放式創新就比過去少了很多。我們必須要重新設定,讓下放式與效率式創新再度平衡。

這個情形是在 (管理學上) 新式財務教條 (The Doctrine of New Finance) 的幫助下產生的,共和黨學者 George F. Gilder 教我們應該要把稀有的資源嚴加管理,但可以浪費充足、便宜的資源。當這些教條在 30-50 年代成為主流時,資本是相對稀缺的,所以我們教我們的管理學生要想辦法把放大每一塊錢,為了量測這件事情的效率,我們開始不用「元」衡量利潤,而改用「淨資產報酬率」、「投入資本報酬率」與「內部報酬率」等等…

…這些教條被傳達給學生時,它們是適切的,因為那時資本很稀缺。

但我們從來沒有教導這些學徒,當資本很充足,但某些新技能卻非常稀缺時,這些遊戲規則就完全顛倒了。一直用「效率」去衡量資本會阻止我們投資下放式創新,因為下放式創新會降低「淨資產報酬率」、「投入資本報酬率」與「內部報酬率」,然而也只有下放式創新才會創造我們需要的新成長動能。

這就是台灣碰到的問題。 過去三十年,我們基本上是美國的效率式創新夥伴,他們把需要降低成本的製造外包給我們,我們則投資資本去創造出越來越高的效率,然後不斷的循環下去。但現在這個循環顯然已經到了終點,我們正在目睹工業革命的尾聲,知識經濟的抬頭。就算你不相信這個趨勢,至少光是「美國承認他們不能依賴效率式創新」這件事情,就已經代表台灣身為夥伴的地位也岌岌可危。

我們需要投注更多資本在「下放式創新」上面,唯有下放式創新才能創造新產業,創造新工作,創造經濟體的長期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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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ia clintjcl, CC License)

收割需求,或是創造渴望

November 13th, 2012

有買過「搜尋廣告」 (在台灣也叫做「關鍵字廣告」) 的人就知道,大部分有價值又有搜尋量的關鍵字都非常的貴,最後轉換出來的 CPA (Cost per Acquisition) 更往往遠高過絕大多數廠商的願付購買成本   — 記得嗎?他們是來這裡買訂單的。當然或許你會說這只是有些不理智的短期採購者的行為,長期應該會趨於均衡,但事實上是十年來,這件事情從來沒有改善過。

我一直不知道如何去解釋這個現象,直到今天讀到 Seth Godin 一篇文章,幫我點亮了一道曙光,他說:

搜尋行銷是收割需求,而不是創造它… 有一位 Mercedes Benz (賓士) 的主管說:「如果唯一一次我讓你看到賓士的廣告,是在你正準備要買一台高級車之前,那我已經輸了。」

這段話讓我恍然大悟,原來,搜尋引擎廣告不是一個單獨的元件,而只是整個系統裡的一環。你想,為什麼人們會搜尋某個東西,當然不會是一早起來從天上掉下來的點子,一定是他在生活周遭,有某個事件、某個人影響了他,讓他想要得到更多關於這方面的資訊,讓他想要研究一下是否要買這個東西 — 或許剛剛路邊停了一台超美的 CLS350、他可能甚至搭了朋友新買的 C300、他或許看了一篇網誌、一則廣告、說不定剛好要領到一筆可觀的業績獎金。

所以他對 Mercedes 的印象與初步的好感,其實在搜尋之前早就已經產生了。這裡面很多東西,是 Mercedes 投資了好多錢、好多時間,才建立起來的品牌形象,這時候,如果你是 BMW,想要在人們做出購買決策前的最後一秒扭轉頹勢,你會怎麼做?沒錯,用高額的 CPC (Cost per Click) 去攔截這個搜尋,畢竟,你早已省下來之前那麼多年、那麼多錢、這麼多力氣,最後這一個 CPC 當然可以把前面省下來的一大部分都投資進去,反正如果使用者沒有點擊,你並沒有任何的費用。

想到這裡,真相終於大白,原來很多的 CPC 遠比它的價值還要貴,是因為採買的廣告主把前人所有「創造渴望」的成本全部都納入考量了,因為如果他們不在這裡「搶收」,就必須要像 Mercedes 一樣花好多年、好多力氣,從零開始創造出你的渴望,這個工作太累、太耗時了,所以乾脆一口氣把錢砸下去,直接在這裡一決勝負。

所以如果你是創業者,你該怎麼做?

大多數的小公司以為他們太小,無法動搖整個市場產生,所以他們退居二線,只採收已經成熟的果實,而不是試著自己播種。在消費者已經準備好要買的時候說服他,簡單多了。

但真正的答案不是最後一秒的攔截。真正的答案是重新定義市場,把它切割到一個非常小,小到你可以處理的程度。你不需要說服每一個人你有一個好東西,你只需要說服一個人,並且讓他覺得要分享這個東西是很容易的。

沒錯,你只需要從一小撮人開始,想辦法挖出他們的渴望,把它變成需求,滿足這些需求,然後讓這些人很滿意,滿意到第二次還會跟你買,滿意到願意拉他們的朋友也來買。

如果你能夠做到這樣,你已經成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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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st3f4n, CC License)

從創業者到 CEO

November 12th, 2012

我來告訴你創造一家市值超過 10 億美金公司背後的祕密:雇用對的人才

── Paul English, CTO, Kayak

出來創業到現在已經十三年了。前面的十年,我都是做人家的 No.2、No.3、No. 10,直到這次創辦 AppWorks,才真正自己當了 CEO。

但到底什麼是 CEO?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我個人覺得 CEO 比較好的比喻是「船長」,因為船長的工作,就是設定目標,然後確定船會持續朝著目標開去。當你還是一艘小船,船上只有一兩個人時,CEO 的工作當然就包括了找到好的目標,然後奮力的划。接著,如果順利的話,你的水手數量會慢慢的增加,當你有 10 個人的時候,CEO 會開始越來越沒有機會划船,因為你得花更多的力氣在找到好船員,並且把他們放在對的位置上。到了 30 個人的時候,你基本上不可能划船,並且必須開始建立輪班、品質控管、標準化作業流程等工作。到了 120 個人的時候,你已經沒辦法認識每一個水手了,你開始會有幾個大副,你負責領導他們,並且掌舵整條船的方向,確定你們會持續著朝著目標開去。

所以隨著船員的數量變多,船長會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同樣的,在公司的每個階段,雖然讓公司繼續朝著目標邁進的責任是一樣的,但 CEO 需要做的事情卻是很不一樣的,而因此必須擁有的能力也會非常的不同。

為了方便稱呼,在 AppWorks,我們把 CEO 分為四個「年級」。10 人以下的創業 CEO 是「幼幼班」,10 人以上到 30 人是「一年級」,30 人到 120 人是「二年級」,而 120 人以上則是「三年級」。

在很多創業者的想像中,「當 CEO」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能力,所以通常他們給自己的計畫,都是有朝一日要找一個強者來當 CEO,然後自己專心在產品上面。這個邏輯有一些弔詭的地方,首先,在我們以及許多業界先進的觀察裡面,其實每個 CEO 都是從幼幼班開始的。當然天份也有些影響,但如果你去研究好的 CEO,你會發現他們往往都是非常用功的學生。也就是說,他們不是天生就是領導者,而往往是花了 1 萬個小時,非常努力的教會自己「如何領導」這件事情。換句話說,除了很少數的例子以外,「當 CEO」這件事情,其實是可以學會的。

再來,外聘 CEO 是一件風險非常高的事情。你有可能像 Google 一樣找到 Eric Schmidt,跟兩位創辦人一起為公司創造黃金十年。但也有可能像 Steve Jobs 一樣找到 John Sculley,最後搞的公司烏煙瘴氣,自己還被自己的公司開除,然後還把蘋果帶入了 13 年悲慘的歲月。你也有可能像 Yahoo 找到 Terry Semel,基本上讓公司原地踏步了 6 年。

也就是說外聘 CEO 其實不是一個更好的方案,而它的成功機率也頂多個與創辦人自己學著做 CEO 差不多。背後的原因其實很容易解釋,因為外聘 CEO 幫公司設定的目標,往往不會與創辦人完全一樣,但當那個事情發生時,就會出現「到底誰是真正的船長」,這樣的爭議。事實上,在我看來,創辦人自己學著當 CEO,是比較好的選項,因為這是你的公司,你的寶貝,既然它的成功與否比你自己還重要,那你就應該負起責任,學會如何把 CEO 當好。

所以,接下來,我會在這個網誌裡面新闢一個「創業 CEO」的單元,我希望以一個禮拜一篇文章,開始跟大家一起學習「如何當好創業 CEO」這件事情。當然也隨時歡迎大家的回饋,一起討論,一起進步,就請大家期待了。

(Photo via esparta,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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