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的文章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條自己的紫牛

September 7th, 2012

每天早上起床,我迫不及待打開的就是 Seth Godin 的網誌。我把他當成人生的導師,雖然其實素未平生,但每個清晨,Seth 從來不會讓我失望,他總是能夠用他的文字,他的故事,幫我的一天送上美好的開始。

當然,Seth 的文字不只可以在線上找到,除了網誌,他還是一位非常多產的書籍作者。這本《怪咖時代》,就是他的最新大作,也是他出版的第十七本書籍。

《怪咖》的基本精神很簡單,就是當一個世紀以來的工業革命邁向尾聲,「大眾」這個概念也將跟著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多元」和「獨特」。這其實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在「電視」這個被賽斯稱為「工業複合體」的媒體巨獸普及化以前,人們本來就是過著非常多樣的生活。或者說,「大眾」,其實才是過去這個世紀來,突然把人類世界「蓋台」的新鮮玩意兒。

但這樣的轉變對現今商業世界的主宰,從小生活在「大眾」之中的戰後嬰兒們來說,可真是個難以適應的「新」觀念。所以 Seth 用了一整本書的篇幅,穿插入許多動人的故事,耐心的為大家解說了正在到來的「奇特」,是怎樣的世界,人們又該如何適應它。

在這本書中,你會學到如何建立一個部落,接著透過族人去感染更多的同好,和向這群「怪咖」行銷只有他們喜愛的產品。這是徹底的社群媒體,完全遵循了病毒的本質,與大眾媒體無差別式的洗腦、灌漿,是截然不同的行銷觀念。

當怪咖時代來臨,「後大眾」消費者將逐漸回歸原始的「獨特」。因此身為新世紀行銷人,我們必須重新學習如何抓住每個人心中的紫牛,才能在市場上獲取好的成績。

Seth 的《怪咖時代》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希望你會喜歡。

富蘭克林的 13 個美德

September 6th, 2012

講到富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一般人大概只會連想到風箏實驗,和他「發現」電力的偉大貢獻。但或許你不知道,其實電力只是他眾多成就的其中之一。除了是科學家、工程師之外,其實 Ben Franklin 還是很偉大的作者、哲學家、政治家、外交官,以及金融家。

他是美國的眾「國父」之一,起草美國獨立宣言的五人議會一員。在獨立戰爭期間,Franklin 擔任駐法大使,成功說服法軍與美軍結盟,聯合對抗英軍,是美國能夠打贏獨立戰爭非常關鍵的轉折。他不僅出版了許多著作,甚至還能夠畫漫畫 — 在七年戰爭期間,他為了推動殖民地各州團結,畫出了上面這件「JOIN, or DIE.」的作品。

過去兩百年來的工業革命,在過程中把人們都訓練成了「專才」。久而久之,我們忘記了人類其實都有很強的吸收和創意能力,不該一輩子重複做一件事情。但現在工業革命走到尾聲,未來將是「知識經濟」的時代,需要的是跨領域的把知識揉合在一起,從中間創造出新知識的能力。因此我想我們必須要回到根源,去多看看工業革命前的人們,是用怎樣態度在面對人生。

講到 Ben Franklin,就不能不講到他的十三項「美德」。他在 20 歲時就給自己立下了這些人生哲學,然後一輩子不斷的實踐它們。我認為這些美德裡面,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1. 節制,不囫圇吞棗,不狂飲
  2. 沉默,發言一定要能夠為對方或自己創造價值
  3. 秩序,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都要有它們自己的位置,所有業務都要有它們自己的時間
  4. 意志,說到的就要做到,做到跟你說到的一樣好
  5. 節儉,花費一定要能夠為別人或自己帶來價值
  6. 產出,時間跟精力必花在有用的事物上面
  7. 誠懇,不用詭計,用純粹而平等的角度思考,如果要發言,就照著你的思想說
  8. 公平,不冤枉人,應得的就要取
  9. 中道,避免極端,不要落井下石
  10. 整潔,絕不容忍身上、衣服與家中的髒亂
  11. 平靜,不被世俗所擾,也不為無法改變的事情所困
  12. 潔身,性愛是健康與生育的,不是發洩或是報復的管道
  13. 謙遜,像耶穌或與蘇格拉底一般

性格決定命運,Ben Franklin 在 20 歲時就知道要給自己立下嚴謹的人生規範,與他接下來 64 年中的成就,我想必然有很大的關係。我從中受到了很多的啟發,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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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via Wikipedia)

歡迎來到「內容行銷」時代

September 5th, 2012

若要論到近期品牌主最關心的兩個新媒體,那大概非「Facebook 粉絲團」與「手機 Apps」兩者莫屬。但如果你仔細想想,要經營這兩個媒體,你需要的不是廣告,而是內容,受到使用者歡迎的內容。也就是說,行銷的重點正在從廣告逐漸轉變到內容

這並不是網路的問題,而是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很久很久以前,電視只有三台,很多人家裡甚至連遙控器都沒有,因此那時的消費者被訓練了看 15 分鐘節目,搭配 5 分鐘廣告的收視習慣。但到了網路化的現代,年輕人從小活在 YouTube、PPStream、土豆、風行網的「隨選」世界,想看什麼就看什麼,當然很少人想花時間關注廣告。事實上,就算你強迫把閃爍霓虹燈放在他們眼前,其實只要滑鼠點個 X,他們還是可以輕鬆閃避。

所以這些「隨選時代」的消費者在找的是內容,不是廣告。既然如此,身為「廣告主」,與其付費買內容「旁邊」的版位,還不如自己成為內容本身,做自己的媒體。所以你要開始經營「部落格」、「粉絲團」、「YouTube 頻道」,還要開發自己「Apps」,這些,都是所謂的「Owned Media」。

建立了自有媒體之後,你必須要宣傳它們。以往,你靠著在 Yahoo/Google 上買廣告,或是「搜尋引擎最佳化」來讓人們知道你。而在 2008 年之後的「社群時代」,更好的方式是靠著 Social 的病毒擴散效應,讓粉絲們幫你影響他們的朋友,也就是所謂「Earned Media」。

所以,「內容行銷」已經不是做與不做的選擇,而是在這個時代每個企業都必須精通的策略。在網路上,內容為王不是拿來賣的。內容反而是拿來服務消費者,從中建立品牌形象,創造長期行銷效益的最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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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後刊於《廣告》雜誌; Photo via intersectionconsulting,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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